】
?山东省城镇廉租住】房管理暂行》办法
【(, ,1999《年6月3日 鲁政!发[19《99:。]53号发》。布):
第一条 为建!立和完善《以最低收入家庭【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!性质的廉租》住房供给《体制逐步《解,决城镇?住房与经济双困户】的住房问题根据国】。务院关于进一步深】。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!加快:。住房建设的通知(】国发〔?1998〕23号】)和省政府的—有关规定制定本【办法
】 第?二条 城镇廉【租住房(以》下简称廉租住房)】是指政府和单位【专,门为最低收入—家庭:供应的一种社会保障!性住:房是向具有城—镇常住居《民户口的《最,低收入家庭提—供的:租,金相对低《廉的:普通住房《建立城镇廉租住【房供给体制是为适应!取,消福:利性实?物分房、积极推进职!工,住房:分,配货:币化:的要求加快》多层:次的住房供应—体系的?建立:。在向高收入家—庭提供商品住—房、向中低收入家庭!提供经济适用—住房的同时面—向最低收入家庭提】供廉租住房以实现】“居:者有其屋”通—过建立廉租》住,房供给体《制完善住房供—应,体系加强《社会保障《促进:。社会稳定《和住房制度改—革的:顺利进行《
【 第三条 下列城!市居民中《。的住房困难户—。可,租,住廉租住房
【 (一)市(【县)民?政,部门确认《的城镇最低生活【保障:对象和发证的社【会,。救济:。户;
—(二)?。市(县)劳动行政】部门确认的》。下岗、失业职工【中,。夫妻双方下》岗、失业或一方下岗!、失业另一方—收入在当地社会平】均,工资水平以下且子】女未就业的;
! (:三)市(县》)工:会组织确认的特【困,职工家庭
》
第】四条 《。廉租住房《以从腾空的旧公【房中筹集解决—为,主政府和单》位出资兴建为辅同时!多渠道?筹集
?
: (一)腾退的旧】公有住?房政府主管部门从腾!空的旧公有》住房或空《置安居住宅中—选择: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!定,的,住房调为廉租住【房
(二【)最低?收入家?庭承租的现住房符合!本办法?第三条的《承租廉租对》象且现住房建筑面】积在60《平方米以下的经评估!后,可确认为廉》租住房
— (三)政府出资】。兴建或?购,置各级政府筹集资金!在新建经济》适用住房小》区或解困小区—时按一?定比例新建》或购置?一部分廉《。租住房
【。(四)社会》捐赠的符合》廉,租住房标《准的住房及地—方人民政府采—取其它?渠,道筹集?的符合廉租住—房标准的住房
】。
《 第五《条 新建廉租住】房的资?金来源采取政府【扶持、企业资助、】社会统?筹等办法筹集解【决
《 (一?),。从直管公有》住房售房款中—安,排一部?分
(二【)从住房公积金和住!房补贴增《值收:益中按一定的比【例安排一《部分
?
(三)通过资!助、社会救济福【利基金或募集—等渠道进行筹措
! (四)政府统筹!解决一部《分
!第六条 廉租住房!的建设标《准,新建廉租《住,房,每户建筑《面积:应控制在6》0平方米以下—廉租住房的建—设力求经济适用安全!可靠住宅类型—主,要以二室《。户为主功能齐全保】。证质量能满》足职工基本生活需求!
?
? , 第七条 》 各:。级,政府根据廉租住房】建设计划优》。先安排建设用地新建!廉租住房《采取土?地划拨方《式其用地《审批程序可比—照解困房有关政策执!行,各级政府《应在计划、规划、税!费征收、拆迁等方】面制定比经》济适用?住房更为优惠的政】策措施予以扶—持
】 第八条 合【理,掌握廉租住》房的租赁政策—廉租住房租金标准】实行政府定价由最】低收入?家庭现住《公有住房转》化的廉租住》房租:金标准可根》据现:有,。公有住房租金—标准的一定比例【由城市住房》委员会确定其—他来:源渠道的廉租—住房:租金标准应按照【维修费和管理费【两,项因素确定确实【无力支付的》特困户可由政—。府或单位给予适当】。补贴
?
第】九条 《廉租:住房由当地政府统一!制定标?准实施统一政策管】理,。。最低收入家庭的廉】租住房主要由所在】单位为主解决廉租】住房由其《产权单?位管理
】 ?廉租住房的租金用】于廉:租住房的维修养【护不足部分由产权】单,位补贴
《
, 》 新建?及联片廉租住房【实行社会化》物,业管理?从低收费
【
《 第十条 廉【租住房实行》申请审批制度申请租!住廉租住房的—职工由个人持最【低收入家庭证明、】。住房:情况证明及其他证】明文件?向所在单位提—出申:请由所在单位(街】道办事?处)审核报当地住】房委员?会批准后由政府主】管部门和产权单位】办,理租用手续
【 已登】。记,者,按住房困《难程:序和先后顺序—经综合平衡后—轮候配租
—
?。
第十一—条 : 廉租?住,房不得?转租、转《让或改变使用—。性质违反规》定转租的收回转租】。房屋并按有关规定处!罚
《
》第,十二条? :完善廉租住》房腾退?制度租住廉租—住房:的职:。工由各市房委—会每年复核一次【凡收入?增加、经济好转经】复核:不符合继续》租住:廉租住房《条件的应及时—购买或租住》经济适?用住房或商品房退还!廉租住房因正当理由!不能按期《腾退:的经当地主》管部门批准可以在】一定:期限内续租主管【部门和产权单—位应当相应提高其】租金无正当理由【不,退还的其租金上【浮到当地市》场租:金水平并视情按有】关规定处《罚,对调:剂和确认的廉—租住房亦按照上【述原则做《出相:应调整
【
?。 第十三条 — 各市地《根据本办法》在对本?地最低收《入家庭?职工现?状,和廉租住房》房源:及资金来源进行调查!摸底和测算的基础上!制定出本地廉租住房!长远发展规》划和当?年发展计划》
》 , 各市地要根据】本办法制定本—行政区域内廉—租住:房管理实施细则报省!房改领导小组—备案
【
?第十四条《 加强实施廉租】住房的纪律》监督租住廉》租住房的职工及【所在单位必须—如实反映情况和提】供证明凡《不如:实反映情况或提供】虚,假证明?的追究直《接责任人《及所在单位责任【并对承租职》。。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!罚对所在《单,位负直接责任的【主管:人员: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!。处分政府主管部门工!作人员玩忽职守【、滥用?职权、徇《私舞弊、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!单位或上级》主,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!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—。任
《
? , 第十五《条 : 本办法自》颁布之?日起:施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