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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。 :山东省城镇》廉,租住房管《理暂行办法 】 , ( ?1999年6月3日! 鲁政发[1【999]《53号发布》) 第一条 为!。建立和完善》以最低收《入家庭为《对象具有《社会保障性质—。的廉租住房》供给体制逐步解决城!镇住房与经济—双困户的住房—问题根?据国务院《关,于进:一,步深化城镇》住房:制度改革加快—住房建设的》通,知(国发〔1998!。〕23号)和省【政府的有关》规定制定本》办法 【 ?第二条?。 城镇廉》租住房(《以下简称廉租住【房,)是指政府和—单位专门为最低收】入家庭供应的一种】社会:保障性住《房是向具有城—镇常住?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!家,庭提供的租金—相对低廉的普通住】房建立城镇廉租住】房供给体制是为适应!取消福利性实物【分房、积极推进职】工住:房分配货《币化的要《求加快多层次的【住房供应体系的建立!在向高收入家庭【提,供商品住《房、向中低收入【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!房的同时面向最低】收入家庭提供廉租】住房以实现“—居,者有其屋”通过建立!。廉,租住房供给体—制完善?住房供应《体系加?强社:会保:障促进社会稳定和】。住,房,制度改革的顺利进】行 《 第三条】 下列城市居【民中的住房困—。难户可租《住,廉租住房 》。 (一)市【(县)民政部门【确认的?城镇最低生》活保障对《象,和发证?的社会救济》户; (【二)市(县)劳【动行政部门确认的】下岗:、失业职工》中夫妻双方下—岗,、失业或一》方下:岗、失业另》一方收入在当地社会!平均:工资水平以下—且子女未就业—的; (【三)市(县》)工:。会组织确认的特困职!工,家庭: 】第,。四条 ?。 廉租住《房以从腾空的旧公】房中筹集解决为主政!府和单位出资兴建为!辅同时多渠道筹集 ! , (一)腾退的】旧公:有住房?政府主管《部门从?腾空的旧公有—住房或空置安居住】宅,中选择符合》。当地人民政府规定】的住房调为廉租住房! : :(二)最《。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现!住房符合本办法第】三条:的承租?廉,租,对象且?现住房建筑面积在6!0平方米以》下的经评估后可确】认为廉租住房 】 (三)》政府:出资:兴建或购置各—级政府?筹集资金在》新建经济适用住【房小区?或解困?小区时?按一定?比例:新建或购置一—部,分廉租住房 【 (四)社—会捐:赠的符合廉租住房标!准的:住房及地方人民【政,府采取其它》渠道筹?集的符合廉租住房】标,准的住房 — 》 第五条 新建廉!租住房的资金—来源采取政府扶持、!企业资助《、社会统筹等办法】筹集解决 》 (一)从【直管:公有住房售房款中安!排一:部分 ? (二》)从住?房公积金《和住房补贴增值收】。益中按一定的比【例安排一部分— (》三)通过资》助,、社会救《济福利基金》。或募集等渠道进行筹!措 ?。 (四)政府【统筹解决一部分 ! 第六】条 廉《租住房的建》设标准新建廉—。租住房每户建筑面】积应控制在60【平方米以《下廉租住房的建设力!求经济适《用安全可靠住宅【类型主要以二室户为!主功能齐全保证质量!能满足职工基本【生活需?求 】 第七条《 各级政府根据】廉租住?房建:设计划优先》安排建设用地—新建:廉租住房采》取,土地划拨《方式其用地》审,批程序可比照解困】房有关政策》执行各级政》府应在计《。划、:规,划、税费征收、拆】迁等方面制定比经】济适用住房更为优】惠的政?策措施予以扶—持, — 第八条 合】理掌:握廉租住房的租赁】政策廉租住房—租金:标准实行政府—定价:由最:低收入家《庭现住公《有住房转化的—廉租住房《租金标准《可,根,据现有公有住房租金!标准的一定》比例由城市》住房:委员会确定》其他来源渠》道的廉?租住房租金标准应】按照:维修费和管理费两】项因素确定确—实无力支付的—特困户可《由政府或单位给予适!当补贴 — 》第九条 廉租【。住房由当地政府统】一制定标准实施统】。一政策管理最低【收入家庭《的,廉租住房主要由所】在单位为主解决廉租!住房由其产权—单,。位管理 【    廉》租住房的租金用于】。廉租住房的维—修养护不足部分由产!权单位?补贴  【   ?新建及联片》。廉租住房《实行社?会化物业管理—从低收费 【 第—。十条 廉租住【房实:行申请审批制度【申请租住廉租住房的!职工由个人持最低收!入家庭证《明、住房情》况证:明,及其:。他证明?文件向所《在单位提出申—请由所在单位(街道!办事:处)审核报当地住】房委员会《批准后?由政府主管部门和】产权单位办理—租用手续 】。  :  已登记者按【住房困?难程序和《先后顺序经综合平】衡后轮候《配租 —。 第十—一条 廉》租住房不得转租、】转让:或改变?使用性?质,违反规定转租的收】回,转租:房屋并按有关规【定处罚 《 【第十:二条 《完善廉租住房腾退制!度租住廉租住房的职!工,由,各市房委会》每,年复核一《次凡收入增加、【经济好?转经复核不符合继】续租:住廉租住房》条,件的应及时》购买或租住经济适用!住房或商品房退【还廉租住房因正【当理由不《能,按期腾?退的经当地主管【部门批准可》以在一定《期限内续租》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!应当相应提高—其租金无正当—理,由不退还的》其租金上浮到当地】市场租?金水平?。并视情?按有关规《定处罚对调》剂和确认的廉—租住:房,亦按照上述原则做出!相应:调整 】 第十三》条 ?各,市地根据本办法在】对本地最低收入家庭!职工:现,状和廉租《住房房源及资金来源!。进行调查摸》底和测算的基础上】制定出本地廉—租住房?长远发展《规划和当年发—展计:划    】 各市地要》根据:本,办法制定《本行政区域》内廉租住房管理实】施细则报《省房改领导小组备】。案 《 , 第》十四:条 : ,加强实施廉租住房的!。纪,律监督?租,住廉租住房的—职工及?。所,在单位必须如实反映!情况:和提供证明凡不【如,实反映情况或提【。。供虚假证明的追究直!。接责任?人及所?在单位责任并对承租!职工按有关规—。定进行处罚对所【在单:位负直?接,责,任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?责任人员《给予处分政府主【管部门?工作人员玩忽—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?私舞弊?、索贿?。受,贿的:由其:。所在单位或》上级:主,管部:门,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《刑,事责任 《 第十!五条 本办法自】颁布:之日起?。施行 ?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