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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《 : 山—东,省城镇廉租》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! ( —1999《年6月?3日 鲁政发【[1999]53】号发布) 》 ,第一条 为—建立和完善以最低】。收,入家庭为对》象具有?社,会保障?性质的廉租》住房供给《体制逐步解决城镇住!房与经济《。。双困户的住房问题】根据国务院关于【进一步深化城镇住】房制度?。改革加快住房建【设的通知(国发【〔1998〕—23号)《和省政?府的有关规定制【定本办法 】 第二条【 城镇廉租住房】(,以下简?称,廉,租住房?)是指政府和—单位专门《为最:低,收入家庭供应—的一种社会保—障性住房是向具有城!镇常住居民户口【的最低收入家—庭提供的租金相对】低廉的普通住房【建立城镇廉租—住房供给体制—是为适应《取消福利性实物分】房、积极推进职【工住房分配货币【化的要求加》快多层?次的住房供应体【系的建立在向高【收入家庭《。提供商?品住房、向中—低收入家《庭提供经济适—用住房的同时—面向最?低收:入家:庭提供?廉租住房以实现“】居,者有其屋《”通过建立廉—租住房供给体—制完善住房》供,应体系加强社会【保,。障,促进社会稳定和【住房制度改革的【顺利进行 —。 ? 第三条 】。下列城?市居民中的住房【困难户可租住廉【租住房? (》一):市(县?)民政部门确认的城!镇最低生活》保,障对象和发证的社会!救济户?; ? (二《)市(县)劳—动行政?部门确认的下岗、】失业职工中》。夫妻:双,方,下岗、?失业或一方下—岗、失业另一—方收入在当地社【会平均?工资:水平以下且》子女未就业的; ! (三《)市:(县)工会组织【确认的?特困职工家庭 】 《 第四条 — 廉租住《房以从腾空》的旧:公房:中筹集解决为—。。主政府和单位出【资兴建为辅同时多】渠道筹集 — (一)腾—退,的旧公?有住房政府主管部】门从腾空《的旧公?有住房或空置—安居住宅中选择符】合当:地人民政《。府规定的住房调【为廉租住房 】 (二)最低收入家!庭,承租的?现住房符合》本办法第三条的【承租廉租对象—且现住房建》。筑面积在6》0,平方米以下的经【评估后?。可确认为廉租住房】。 (》。三):政府出资兴建或购】置各级政府筹集【资,金在新建经济—适,用住:房,小区或解困小区时按!一定比例新建或购置!。一部分廉《租住房 —。 (四)社》会捐赠的符合廉【租住房标准的—住房及?地,方人:民政府采取》其它渠?。道筹:集的符合廉》。。租住房标准的—住房 《 《 第五条》 新建廉租—住房的?资,金,来源:采取政府扶持、企业!资助、社会统筹【等办:法筹集解决 !(,一)从?直管公有住房售【房款中安排一部【分 》(二)从住房—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增!。值,收益中按一定—的比例?安排一部《分 (三)】通过:资助、社会》救济福利基金或募集!等渠道进行筹措【 《(四)政府》统筹解决一》部,分 — 第六条— 廉租《住房的?建设标准《。新建廉租《住房每户建筑面积应!控制在?60平方米以下【廉租住房的建设力求!。经,。济,适用安全可》靠住宅?类型主要以二室【户为主功能齐全保证!质,量能满足职工基本生!活需求 《 【。。第七条 各级【政,府根据廉租》住,房建设计《划优先安排》建,设用地新建廉租【住房采取土地划拨】方式其用地》审批程序可比照【解困:房有关?。政策执行各》级政府应《。在计划、规划、【税费征收、拆迁等方!面制定比《经济适用《住房更为优惠的【政,策措施予《以扶持? 《 第八条【 合理掌握—廉租住房《的,租,赁政策廉租住房租金!标准实行《政府定?价由最低收入家【庭现住公有住房转化!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!可根据现有公有住】房租金标准的一定比!例由:城市住房委员会确】定其他?来源渠?道的廉租住》房租金标《准应按?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!项因素确定确实【无力支付《的特困户可由—政府或单位给予适】当补贴 【 第九条 】 廉租住房由—当地政府统一—。制定标准实施统一政!策,管理最低收入家庭】。的廉租住房主要【由所在单位》为主:解决廉租住房—由其产权《单位管理 【     廉租住】。房的:租金用于廉》租住房的维》修养:护不足部分由产权】单位补贴 【     新—建,及联片?廉租住房实行—社会化物业管理从低!。收费 《 第十条! :廉租住房实行申请】审批制?度申请租《住,廉租住房的职工【由个人持最低收【入家庭证明、住【。房情况证明及其【。他证明文件向所在】单位提出《申请由?。所在单位(街道【办,事处)审核报—当地住房《委员会批准后由政府!主管部门《和产权单位办理租】。用手续 —     已登记】。。者按住房《困难程序和先—后顺:序经:综合平衡后轮候【配租 》 第十一】条 : 廉租住《房不:得转租、转让或改变!使用性质违反—。规定:转租的收回》转租房屋并》按有关规定处罚 】 : 第十二条! 完?善廉租?。住房腾退制度—租住廉租住》房的职?工由各市房》委会每年复》核一次凡《收入增?加、经济好转经复】核不符合继续租【住廉租住房》。条件的应及时购【买或:。租住经济适用住【房或商品房》退还:廉租住?房因正当理由—。不能按期腾退—的经当地《主,管部门批准可以在一!定期限?内续租主管部—门和产权单位应当相!应提高?其,租金无?正当理由不退还的】其租金上浮到当【地市场租金水—平并视情《。按有关规定处罚【对调剂和确认的廉】租住:。房亦按?照上述原则做出相应!调整 — 第》十三条? 各市地根—据本办?。法在对本《地最低收入家庭【职工现?。状和廉租住房—房源及资金来源【进行调?查摸底和《测,算的基?础上制?定出:本地廉租住房长远】发展规划和》。当年发展计划— ?     各市【地要根?。据本办法制定本行】政区域内廉租住房管!理实施细则报省房改!领导小组备案— 第!十四:条 : ,。加强实施廉租住房】的纪律监督租住【廉租住?。房的职工及所—在单位必须》如实反映情》况和提供证明凡不】如实反?映,。情况或?。提供虚假证明的追究!直接责任《人及所在单》。位责:任并对承租职工【按有关规定进行处】罚对所在单位负直接!责任: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责?任人员?给予:处分政府《主管部门工作人【员玩忽职守、滥【。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《、,索贿受?贿的由?其所在单位或—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!分构:成,。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。 》 第?十五条 本—办法自颁布之日【。起施行 》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