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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《测绘管理《条例: (:1995《年,6月14日山—东省第?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。务委:员会第十五次—会议通过 2005!年5月2《7日山?东,省第十?届人:。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》第十四次会议修【。改, 2012年1月】13日山东省第【十一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》会第:二十八次会》议修改) — ,     【第一章? 总则   第一条! 为了加强测绘管】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!保障测绘事业—为经济建设、国防】建设和社会》发展服务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测绘法和有》。。关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结》合本:。省实际制定本条例】   ?第二条 在本—。省行政区域》和管辖海域内从【事测绘活动的—单位和个《人,应当遵?守本条例  — 第:。。三条 ?县级以上《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测绘《工作的统《一,监督管理 —  第?四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加强对测绘法律、法!规的:。。宣传鼓?励,测绘科学技术—的创新和《进步加强《地理:。。空间:信息系统建》设促进?经济和社《会信息化的发展 】  : ,第五:条 从事测绘—活动应当采》用,国家统一的》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!执行国家规定的【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! 第二章 测【绘系统与测量—标志   第—六条 因建设—、城:市规划和《科学研究的需要【城市和重大工程项】目尚未建《立相对?。。独立平面《坐标系统的可—以建立与国家—统一坐标系统—相,联系的相《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!统   第—七,条,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!面坐标?系统的由《省测:绘行:政,主管部?。门按照国《。家和省有关规—定批:准但依法由国务院测!绘行政主管部门批】准的除外申请建立】相对独立的》平面坐标系统的【应当提交下列—材料: 《   (一)论【证报告;   】。(二)符合国家【技术:规范和标准的—方案;  —。 (三)与国家统一!。。坐标系统的联系方式! ,   第八条 【布设平面控》制网和高程控—制网:应当: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!术标:准   三—等以上平《面控制?网和高程控制网的设!计方案应当报省测绘!行政主管《部门:备案;四等以—下平面控制网和高】程控制网的设计方】案应当报设》区的市测绘行—政主管?部,门备案? :  平面控制网目录!、高程控制网—目录:由设区的市》人民政府向社—会,公布其成《。果作为?当,地统一使用》的测绘基《础标准? ,   第九》条 测?量标志是经济建设】、国防?建设的重要基础设】施各:级人民政府》应,当采取有效措施【加强测量标志的保】护工作 《   测量标志的维!护费:用,由同级财《政统筹解《决   》第十条 位于本省境!内的国家《水准原?点是国家重要的【基础设施当地—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有!关宣传?、保护工作》在水准原《。点、附?点及参考点》所构成的水准原点】网控制区域及其周】围五百米范围内【禁止修?建加油加气站—、易:燃,易爆物品储存场所】。禁止:实,施采掘、爆破以【及其他危及水准【原点地基稳固和影】响正常观《测,的行为  — 水准原点网控制区!域的:具体保护范》围由 省测绘行政主!管部门会同》当地人民政》。。府确定、《公告   第十】一条 测《量标志按《照国家规定实行有】偿使用?制,度, 第三章》 基础测绘与其他】测绘   第十二条!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将基—础测绘纳入本—级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年?度计划县级以—上财政部门》根据基础测绘—年度:计划将基础》测绘经费纳入同级财!政预算   【第十三条 》基础:测绘实行分级管理】制度  》  省测绘行政【主管部门负责组【织实施下列基—础测绘?项目::   (—一)全?省,统一的?平面控制网、高【程控制?网和:空间定位网的建立】、复测与维护; !  (二)》1,。:1000》0基本比《。例尺地?图、影像《图、:数字化?产品的测制与更新;!   (三)省】级基础地理信息系】统及其数《据库的建立》、,维护与更新;  ! (:四)省级测绘基础设!施建设;  【 (五?)基础?地理信息的航空摄影!与遥感测绘》;   (—。六):本省基础《地理底图《与地图集(册—)的:编制;?   (七)【省测: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!的其他基础测绘【项目   设【。区的市、县(市【)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负:责组织?实施下列基》础测:绘项目?:  《 (一)本行政【区域内平面控制网】、高程控制网—和空:间定位网的建立、】。复测:与,维护;  — (:二):1:50《0、1:1000】、1:?2000、1:5】000基本比例尺】地图、影像图、数字!化产品的测》。制与更新;》。   (》三)区域《性基础地理信息【系统及其《数据库的建立、维】护与更新《;,   (》。四)本行政区域【内的测绘基础设【施,建设:; :   (《五)本行政区域内】的基:础地理底图与地图】集(:。册)的编制;—   (六—)设区的市、县【(市)测绘》行政:主,管部门确《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!目  《 第十四《。条 :基础测绘成果实行】定期更?新制:度 ?  省测绘行政主】管部门组织实施的】基础测绘项目所形成!的成果每五》年,更新一次;》设区的市、》县(市)《测绘行政主》管部门?组织实施的基—。础测绘项《目所形成的成果其更!新周期由设区的【市、县(市)测【绘行政主管部门根】据当地实际》提出意?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!准   经济【建设:、,社会发展和城市【。规,。划急需的基础—测绘成果应当及【时更新 《   ?第十五条 行政区】。。。域界线测《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!定执行  — 乡、镇行政区域界!。。线的标?。准画法图由省民政】部门和省《测绘行?政主管部门》拟定报省《人民政府批准后【公布:  ? 第十?六条 向单位或者个!人发:放的土地权属—证书、房屋所—有权证书、海—域,使用权证书》。应当附有具》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测!绘的权属界址—。。图和平面图 【第四章 测绘资质资!格与测?绘项目   第十七!条 :从事测绘活动的应】当依:法取得相应》等级的?测绘资质证书 】  申?请,乙级:、丙:级、丁级测绘—资质的申请》单位可以向省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申请也可》以,。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测!绘行政主管部门提】出申请由《设区的?市测绘行政主管【部门将有关材料【转,报省测绘行政主管】部门按照国》家,有关规定审批 【。   第十八条 】省测绘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《定期:对测绘单《位的资质《、业绩、《测,绘成果质量、信【用等信息通过—指定网站《和新:闻媒体向《社会公?告   第十九】条 测绘单位变更】单位名称《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!。或,者终止测绘业务的】。应当持有关批准文】件,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!续   》测绘单位《。合,并或者分立的应【当重新申请测绘【资质   第【二十条 从事—测,绘活动的《专业技术人》员必:须具备?相,应的执业《。。资格:  ? 测绘人《员,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!持有测绘《作业证件   】第二:十一条? 任何单位或—者,个人不得伪》造,、涂改、转借、【转让测绘资质证书】、测:绘执:业资格证书或者测】绘作业证件   !第二十?二条 依照有关法律!。、法规规定需要进行!招标投标的测—绘项目应当》通过招?标投标的方式确定】测绘单?位   》涉,及国家安全、国【家秘密的测》。绘项目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可以不实【行招标投标》   第二十【三条 测绘单位【在实施测绘项—。目前:应当向项目所在地】的测绘?。行政主管部》。门办理测绘项目登记!手续需要办理—测绘项目登记—的目录由省测绘行政!。主管:部门制定、》公布测绘行政主【。管部:门在进行《测绘项目登记时【不得收费 》   第二》十四条 以》测绘为目的》进行民用航空摄【影或:者遥感的应当向测】绘项目所在地—设区的市测》绘行政?。主管部?门提出申请》由设区的《市,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,意,见将同意或者—不同意的意见连同】。申请材料一》并转报省《测绘:行政主管部门由【省测绘行政》主,管部门会同》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审!批 :   第二十五【条 测绘《仪,器、设备应当按照有!关法:律,、法规经《专门的测绘仪器【检,定,机构: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!使用利用未》经检定的测》绘仪器、设备—生产:的测绘成《果不得使用》。   第》二十六条 外—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!本省行政区域—内从事测绘》活动必须向省—。。测绘行?政主管部门交验【国,。家有关?批准文件在批—准的:区域和范围内—进行测绘并》接受:当地测绘行》政主:。管部门的监》督不交验《。国家有关批》准文件的不》。。得从事测绘活动 !第五章 测》绘成果 《 , 第二十七条— 测绘成《果实行汇《交制度  — 基础测绘项目形】成的测绘成果测绘】单位应当自》测绘项?目,。。完成后三十日内向省!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!。交测绘成果副本;非!基础测?绘项:目形成的测绘成果项!。目出资人应当自测绘!项目完成后三十日】内向: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!。汇交:测绘成果目录 】。  省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可以委》。托,设区的市、县(【市)测?。绘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本行政】区域:内测绘成果的—汇交工作  【 第二十八条 【基础测绘项目形【成的:。测绘成果由测绘行政!主管部门《按照国家《。规定统一《向社会提供未—经测绘行政主管【部门同意任何单【。位和个人不》得对基础《测绘:成果进?行复制、销》售、传?播或者转《让   第二十九!条 测绘成果属【于国家秘密》的其制作、传递【、,使用、复制、保存】、销:毁按照有关保—密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执行   —。向,外国组织和个—人,以及:在我:国注册的外商—投,资企业提供测绘成果!的应当按照国—家规定的审批程【序执行   第】三十条 使用—财政资?金的测绘项目和使】用财:政,资金:的建设工程测绘项】目有关部门在批准】。立项、?审批资金前应当征】求,同级测绘行政主管】。部门:的意见有《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!充,分,利用避免重复测绘】。   第三十一】条 测绘单位—应当建立、》健,全测绘成果质量保】证体系?对其:完成的测绘》成,果质量负责》   基础测【绘项目、省重点【。工,程测: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!金五十万元以上的测!绘项目其测绘—。成果应当由专门【的,测绘产品质》量检验机构进行【检验:   《任何单?位和:。个,人不:得提供和使用未经】检验或者《经检验不合格的测】绘成果   第】三十二条 建立地】理信息系统及相【关数:据,库必须?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!基础地理信息—数据:并做好数据资料的】保密和安全工作 】 ,  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得【擅自利用国家和省基!。础地理信息》。数据衍生《其,他,地理信息数据 】  :第三十三条 基础】测绘:成果和国家投—资完成的其》。他,测绘成?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!和社会公益性—事业:的应当无偿提供 】  : 政府?及其有关部》门和军队因防—灾、减灾、国防【建设等?公,共,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!使用测绘成果—   第三十四条! ,。本省行政区》域内的?。位置、高程、—深度:、面积、《长度等?重要地理信息数【据由省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审》核并与有关部门、】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!商后报省《人民政府批准发【布 第六章 地】图管理 《  第三十五条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!绘,、工商管理、新闻】出版等有关》部门应当《按照各自职责—加强对地《图产品的监督管理 !  :。 本条例所称地图是!。指公开出版、展示、!发行的各种地—图及非出版的地图和!地,图产品包括纸—、布等介质地图(集!、册)、书(刊【、,报)插附地图、【电子地图、互联【网地:图、地球仪及附有地!图,图形:的文教用具、玩【具、工艺品、—影视、标牌、—广告、?纪念品等 —  第?三十六条 编—。制本省各种地图【的单位应当按照【国家有?关规定取《得,相应的测绘资质【并在核准的》业务范围内编制【   第三十七条! 编制?、出版?、展示或者登载【。未出版的地图属于】全省性地图的制作单!位应当将试制样图】报省测绘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核;属【。于本省?地,区性:地图的制作单位可以!将试制样图报省测绘!行政主管《部,门审核也可以将试】制样图报所在地设】区的:市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由设区《的市测绘行政—主管部?门转报省测绘行政】主管部门审核  ! ,省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,收到试制样图后应】。当按照国家》。有关地图编制的【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!予批准的决》定  《 经:批准的地图应当加印!省测绘行政主管【部门的批准文号【   涉》及国家秘密的地图】和供:内部:使用的地图不得公开!出版、发《行和展示   】第三十?。八条 公开出版的交!通图、城区图、旅游!图及其他载有广【告内容的《地,图其广告版面不得】超过地图图幅—的百分?之,二十不得压盖地图内!容 第七章 法】。律责任   —第三十九条 违反】。本条例规定法律【。、行政法《。规有明?。确规定的依照法律、!行政法规的规定处】罚,;法律、行》政法:规未作规定》的按照本《条,例的规定处罚  ! 第四十《条 违?反本条例《规,定在国家水准原点、!附,点及参考点所构成】的水准原点网—控制区域及》。其周围五百米范围内!。。修建加油加气站、易!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!或者实施采掘—、爆破以及其他危及!水准原点地基稳固和!影响:正常观测行》为的由测绘行政主】。管部门给予警告【。。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!。以一万元以》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!   第四十一】条 违?反本:条例:规定:伪造、涂改》、转借、《转让测绘资质—证书、测《绘执业资格证书、】测绘作业证件的由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停止《违法行为没收违法】。所得和测《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!报酬一倍以上两倍】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!重的:由发证机关吊销测】绘资质?、资格证书》或,者收回测绘作—。业证件 《   第四》十二条? ,。违,反本条?例规定承担应—当登记测绘项目【的单位实施测绘【前未向测绘行—政主管部门办理登】记手续的由测绘行】政主管部《门责令停《。止违法行《。为限期?补办手续;逾—期不补办《的,可处以三万元以【下的罚款 — ,。。 第四?十,三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未经【。批准擅自以测—绘,。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!或者遥?感的由?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停止违法行【为没收测绘》成果并可处以五【万,元以下?的罚款;构成犯【。。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 【   第四十四条】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未经批准擅》自向外国组织和个】人及在我国注册的外!商投资企业提—供测绘?成果的由测绘行【政主管部门给—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并可处以五万元!。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!款;负有直》接,。责任的主管》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属《于国家工作》人员的依法给—。予行:政处分;构》。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 ! 第四十《五条 违反本条例】。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测绘行政—主管部门责》令限:期改正;逾期不【改正:的可:处以一万元以—下的罚款:》   (一)【擅,自使用国家和—省基础?地理信息数据衍生】其他地理信息数【据的; 》  :。(二:)未:经批准擅自发布【重要地?。理信:息,数据的   【第四:十六: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。定基础测《绘项目?、省重点工程测绘】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!五十万元以上的测绘!项目其测《绘成果未《经专:门的测绘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】检验的?由测绘行政主—管,部门责令限期—检验;?。逾期未检验的—可处以?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】   第》四十七条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编!制,、出版、展示—或者:登载未出版的—地图未加印》省测:绘,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!文号的由测绘行政主!管部门没收全部地图!及违法所得 【  第四《十八条?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广告版面超过地】图图幅百《分之二十或者压盖】地图:内,容的由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停》止发行、《销售、展示或者登】载,没收:全部地?图及违法所得并可处!以,。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!   ?第四十?九条 测绘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及,其,工作人员在测—绘行政?管理工作中有下列】行,为,之一的依《法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:  — (一?)对符合本》条,例规:定条件的《行政许可事》项不依?法予以许《可或者?对不符合本条—例规定条件的行【政,许可事?项,予以许?。可的;   (】二)对本条例规定的!行政许可事》项未按照《规定期限和程序许】可的;   (】三)发现测绘—违法行为不依—法查处的; 【  (四)》其他玩忽《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!私舞弊的行为 】第,八章 附则 —  第五十》条 本?条例自20》。05年?7月1日起施行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