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测》绘管理条例
—(1995》年6月14日山【东省第八《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。务委员会《第十五次会议通【过 20《05年5《月27?日山东省第十届【人,。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十—。。四次会议修改 【2012年1月1】3日山东省第十一】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!八,次会议修改)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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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【总则 《 ,第一条? 为了加强测—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!发展保障测》。。绘事业为经济建【设、国?防建设?和社会发《展服务根《。据 中?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!和有关?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条:例
? 第二条 在本省行!政区域和管辖海【域内从?事测绘活动的单位】和个人应当遵守【本条例
第三条! 县级以上》测绘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《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!督,。。管理:。 ,
: 第四条《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:对测绘法律、法【规的宣传《鼓励测绘《科学技?术的创新和进—步加强地理》空间:信息系?统建设促进经—济,。和社会信《息化的发《展
《 第五条 从事测绘!活动应当采用国家】统一:的测绘基准和—测绘系统执》行国家规《。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!标准 《第二章? 测绘系《。统,与测量标志 】第六:条 因建《设、城市《规划和科学研—究的需要城市—和重大工程项—。目尚未建立相对独】立平面?坐标系?统的可?以建立与国家统一坐!标系统?相联:系的相对独立的【平面坐标系统 【。
第七》条 建立相》对独立的平面坐【。标系统?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按照国家和省】。有关:规定:批准但依法由国务】。院,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的除外申请—建立相对《独立的?平,面,坐标系统的应—当提交?下列材料:
】 (一)论证报告】;
《。 (二)《符合国家技术规范】和标准?的方案; 》。
(三)与【国,家统一坐标系—统的:联系方式
】第八条 《布设平?面控制网和高程控】制网应当严格执行国!家有关技术》标准
—三等以上平面—控制网?和高程控《制网:的设计方案应当报】省测:绘行政主《管部门备案;—四等以下平》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!网,的设计方案》应,当报设区的市—测绘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
【平面控?制网目录、高程控制!网目录由设区的市】。人民政府向》社会公布《其,成果作为《当地统一使用—的测绘基《础标准
第】。九,。条 测量标》志,是经济建设、—。国防建设的重要【基础设施《各级人?民政:府应:当,采取有效《措施加强测量—。标,志的保护工》作
测—量标志的《维护费用由》同,级财政统筹解决【。
第十条 】。位于本省《。境,内,的国家水准原点是国!家重要的基》础设施当《地人民政《府应当做《好有关宣《传、保护《工作在水《准原点、附点及参考!点所构成的水准原点!网,控制区域及其周围五!百米范?围内禁?。止修建加油加气【站、易燃易爆物【品储存场所禁—止实施采掘、爆破以!及其他危《。及水准原点地基稳】。固和影响正常观测的!行为:
水准原点】网控制区《。域的具体保护范【围,由,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!门会同当地》人民:政府确定《、公告
— 第十一条 测量】标志按照国家规【定实行有偿使用制度! , 第三章 基—础测绘与其他—测绘 第—十二条 县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将—基础测绘纳入本【级国民?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!计,划县级?以上财政部门根据】基,础测绘年度计划【将,。基础测绘经》费纳入同《级,财政预算 》。
?第十三条 基础【测绘实行分级管理】制度
【省,测绘行?政,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!施下列?基础测绘项目: 】。
(一)—全省统一的平面【控制网、高程控制】网和空?间定:位网的?建立、复测》与维护; 》。
,。 (二)》1:10000【基本比?例尺地图、影像图】、数字化产品的测】制,与更新?;,
? (三)省》级基础地《理,信息:系统及其数据库的建!立、维护与更新;】
(四)省级!测绘:基础:设施建设; —
(《五)基础地理—信息:的航空?摄,影与遥?感测绘;
(!六)本省基础地【理底图与地图集(】册,)的编制;
!(七)省测绘—行政主管《部门确定的其他基】础测绘?项,。目
《 设:区的市、县》(市)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组》织实:施下列基础》测绘项目:》
: (一)本—行政区域内》平面控?制网、高《程控制网《和空:间定:位网的建《立、复测与维护【;
《 (二?)1:5《0,0、1:1》000、1:200!0、1?:5000》。基本比例《尺地图、影像图、】数字化产品的测制与!更新:;
(三)区!域性基础地理信息】系统及其数据库【的建立、《。维护与更新; 【
(四)—本行政区域内的测】绘基础?设施建设;
【 (五)本行政】区域内的基础地理底!图与地图集(册【)的编?制; ?
?(六)设区的市【、县(市)测—绘行政?。主,管部门确定的其他】基础测绘项目 【
第十》四条: 基础测绘成—果实行定期》更新制度
— 省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:。组织实施的基—础测:绘项目?所形成的成果—每五年更新》一次;设区的—市、县(市)测绘行!政主:管部门组织》实施的基础测绘【项目所形成的成果】。其更新周期由—设区的市、县—(,市)测绘行政主管】部门根据当地—。实,际提:出意见报同级人【民政府批准》
经济建设、!社,。。会,发展:和城市?规,。划急需的基础测绘成!果,应当及时更新— ,
第十五—条 行?政区域界线测—绘按照国务院有【关规定执行
【 乡、镇行政【区域界?线的标准画法图由】省民政?部门:和省测绘行政主【管,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!。府批准后公布
】 第十六条 向单!位或者个人发—放的土地权属证【书、房屋所有权证书!、海:。域使用?权,证书应当附》有具备相《应资质的《单位测绘的权属【界址图和平面图 !第四章? 测绘资质资—格与测绘项目 !第十七条 从事测】。绘活动的《应当依法《取得相应《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!
: 申请《乙级、丙《级、丁级《测绘资质的申请【单位可以向》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申?请也可以向所在地设!区的:市,测绘行政《主管:部门提出《申,请由:设区的?市,测绘行?政主:管,部门将?有关:。材料转报《省测绘行《政主管部门按—照国:家有关规定审批 】
, 第十八》条 省测绘》行政主?。管部门?应当定?期对测绘《单位的资质、业绩】、测:绘成果质量、信【用,等信:息通过指《定网:站和新闻媒》体向社会《。公,告
第十九】条 测绘单位—变更单位名称—、地:址,、法:定代表人或者终止】测绘业务的应当持】有关:批准文件《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!续 :
测绘单位合】并或者分立的—应当重新《申请测绘资质
】 第二十条 【从事测绘活》。动的: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】具备相应的执业资】格
《 测绘人员进行测】绘活动时应当—。持有测绘作业证件】
第二十一】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!人不得伪造》。、涂改、《转借、转让》测绘资质《证书:、测绘执《业资:格证书或《者,测,绘作业证《。。件
第二十二!条 依照有关法律、!法规规定需要进行】招标投标《的测绘项目应当通】过招标投标》的方式确定》。测绘单?位
涉及国】。家安全、国家秘密的!测绘项目按照国【家,有关规?定可以不实》行,招标投标
第!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!在实:施测绘项目前应当向!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!政主管部门办理测】绘项目?登记:手,续需要办《理测绘项目》登,记的目录由省测绘行!。政主管部门》制定、公布测绘【行政主管部门在【进行测绘项》目登记时不得收费 !
第二十四【条 以测绘》。为目:的进行民《用航空摄《影或者遥感的—应当向测绘》项目所在《地设区的《市测绘行政》主管:部门提出申请由设】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!。部门:提出意见将》同意或者不同意的】意,。见,连同申请《材料:一并转报省测—绘,。行政主管部门由省】测绘行政《主管部门会同军队】测绘主管部》门审:。批
第—二十五条《 测绘仪器、设【备应当按照》有关法律、法规经】专门的测绘仪—器检定机构进行【检定合格《后方:可使用?利用未经检定的测绘!仪器、设备生产【的测绘成果不—得,使用
—第,二十六条 外国的组!织或者个人在本【。省行政区域内从事】测绘活动必须—向省测绘行》政主管部门交验【国家有?关批准?文件在批《准,的区域和《范围内进行》测绘:并接受当地测绘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!不交:验国家有《关批准文件的—不得从?事测:绘活动 《 第五章《 测绘成果 】第,二十七条 测绘【成果实行汇交制【度
基础测】绘项目形《成的测绘《。成果测绘单位应当自!测绘项?目完成后三十日【内向省测《。绘行政主《管部门?汇交测?绘,成果副本;非基【础测绘项《目形:成的测绘《成果项目出》资人:应当自测绘项目完】成后三十日内向省测!绘行政主管》。部门汇交测》绘,成果目录 》
?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!可以委托《设区的?市、:县(市)测绘行【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!政区域内测绘成【果的汇交工作
! 第二十八条 基】础测绘项目形成的】测绘成?果,由,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国家规定统【一向社会提供—未经测绘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】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对基—础测绘成果进行复】制、:。销售:、传播或者转让 】
第二十九条 !测绘成果属于国家】秘密:的其制作《、传递、使用、复制!、保存、销毁按照有!关保密法《律、法规的规定执行!
向外国组】。织和个人以及在【我,国注册的外》商投资企《业提供测《绘成果的应当按【照国家规定的—审批程?。序执行 《
, 第三十条 使用!财政:资金的测绘项目和】使用财政资》金的建设工程—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!批,准立项、审批资【金,前应:当征求?。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!。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!成果的应当充—分利用?避免重复测绘
! 第三十《一条 测绘单位【应,。当建立、健全测【绘成果质量保证体系!对其完?成的测?绘成果质量负责【。
基础测绘】项,目、省重点工程测绘!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!五十万元以上的测】绘项目其测绘—成果应当由专门的测!绘产品质量》检验机?构进行检验
】 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!供和使?用未:经检验或者经—检验不合格的测绘】成果
《。 第三十二—条 建立《地理信息系》。统及:相关数?据库必须采》用符合国家标—。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!据并做好《数据资料的保密和安!全工:作
? :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利用国家和省!基础地?理信息?数据:衍生:。其他地?理信息?数据
》 第三十三条 【基础测绘成》果和国家《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!成果用?于国家机关决策和】社会公益性》事业:的应当无偿提—供 :
政《府及其有关部门【和军队因防灾、减灾!、国防建设》等公共?利,益的需要可以—。。无偿使用《测绘成果 》
第三十四条 !本省行政区域—内的:位置、?高程、深度、面【积、长度等》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】由省测?绘行政?主管:部门负责审核并【与有关部门、—军队测绘主》。管部:。门会商后报》省人民政府》批准发布《。 第六章 —。地图管理 — ,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测绘【、工商管理、新闻出!。版等有关部门—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!强对:地图产品的监督管理!
本条例所称!地图是指公开出版】、展示、发行的各种!地,图及非出版》的地图和地图—产品包?括纸、布《等介质?地图(?集、册)、书(刊】、报:)插附地图、电子地!图、:。互联网?地图、地球仪及附】有地图图形》的文教用具》、玩具、《工艺品、影视、标牌!、广告、纪》念品:等
第—三十六条 编—制,本省各种地图的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】有,关规定取得相应的】测绘资质并在—核准的?业务范围内编制
! 第三十七条 】编制、出版、展【示或者登载未出【。版,的地图属于》全省性地图的制作】单位:应当将试制样图报省!测绘行政主管—部门审?核,;属于?本,省地区性地图—的制作单位可以【将试制样图》报省:测,绘行政主《管部门审核也可【以将试制样图报所在!地设区?的市测绘行》政主管?部门由设区》的市测?绘行政主管部门转】报省测绘行》政主管?部门审核 》
省测绘—行政主管部》门收到?试,制样图后应》当按:照国家?有关地图编制的【。规定作出批准—或者:不予批准的决定
! 经批准的地图应!当加印省测绘行政主!管部门的《批准文?。。号,
涉》及国家秘密》的地图和供》内部使用的地图不得!公开:出版、发行和展示 !
?第,三十八条 公—开出版的交》通,图、城区图、旅游图!及其他载有广—告内容的地图—其,广告版面不得—超过地图图幅—。。。的百分之《二十:不得压盖地》。图内容 第七【章 法律《责任 第三十九!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法—律、行政法规有明】确规:定的依?照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的规定《处罚;法律、行政】法规未作规定的按照!。本条例的规》。定,处罚:。
第四—十,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在国家水准原—点、附点及参—考点所?构成的水准原点网】控制:区域及其周围五百】米范:。围内修建加油加气站!、易燃易爆物—品储存?。场所或者实》施,采掘、爆破以及【其他危及水准原点地!基稳固和影响正常】观测行为的》由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给予?警告责令限期改【正并:可,处以一万元以上五】万,元以下的罚款—。
第四十一条!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伪造、涂改、转借】、转让测《绘资质证书》、测绘?执,业,资格证书、测绘作】业证件的由测—绘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停《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!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!测绘约?定报酬一倍以上【两倍以下的罚款;】情节严重的》由发证机关吊销测绘!资质、资格》证书或者《收回测?绘作:业证件?
《第四十二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定承担应】当,登记测绘《项目的单《位实施测《绘前未向测绘—行政主管部》门办理登记手续的】由测绘?行,政,主管:部门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限期补—办手续?。;逾期不补办的可处!以三:万元:以,下的罚款
】第四十?三条 违《反本条例《规定未?经批准?擅自:以,测绘为目的进—行航空摄影或—者遥感的由》测绘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!法行为没收测绘【成果并可处》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!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《刑事:责任
第四十!四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,定未经批准》擅,自向外国组织—和个人及在我—国注册的外商投【资企:业,提供测?绘成果的《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!给,予警告?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!可处以五《万元以上十万元【。。以,下的罚款《;负有直《接责:任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属于国—家工: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!政,处分;构《成犯罪?的依法追《。究刑:事责任?
第四十【五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测绘行政主【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!下的:罚款::
(—一)擅?自使用国家和—省基础地理信息【数,据衍:生其他地理信—息数据?。的;
《 (?二)未经批准擅自发!布重要地理信息【数据的
》 第四十六条 违!反本条?例规定基础测绘【项,目、省重点工程【。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!资金五十万元以上】的测绘项目其测绘】。成果:未经专门的》测绘产品《质量:检验机?构检验的由》测绘行政主》管部门责《令限期检验;逾期未!检验的可处》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!
? 第四十七条— ,违反本条例规定编制!、,出版、展示或者【登,。载未出版的地图【未加印省测绘行政主!管部门的批准文【。号的由测绘行政【主管部门没收全部】地图及?违法所得
【 第四十八条 违】反本:条例:规定:广告版面超过地【图图幅百《分之二十或》者压盖地图》内容的由测》绘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停?。止发行、销》售、展示或者登载没!收全部地图及违法所!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!下的:罚款
》 第四十九》条 测绘行政主【管部门及其工—作,人员在测绘》行政:管理工作中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依法】给,。予行政处《分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:《
(一)对符!合本条例规定条【件的行政许可—事,项不依法予以许【可或:者对: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!。件的行政许可—事项予以《许可的?;
? , (二)《对本条例规定的【行政许可事项未按照!规定期限和程序许】可的;
(】三,)发:现测绘违法行—为,不依法查处的;【
(四—)其他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、徇》私舞弊的行为 】第八:章 附则 》。 第五十条 本条!。例自2005年7】。月1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