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测绘管理条!例
(1995【年6月14日山东省!第八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【。十五次会议》通过 ?2,。005年5月27日!山东省第十届—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,。员会第十《。四次会议修改 【。2012《年1月1《3日山东省第—十,一届人?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—二十:八次:会议修改《),
》
第一【章 总则 第】一条 为了加强【测绘:管理促进测绘事业】发展保障测绘事【业为经济《建设、?国,防建设和社》。会发展服务》根,据中华人《民共:。。和国测绘《法和:有,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结合本省《实际制定本条例
】 第?二条: 在本省行》政区域和管辖—海域:内,从事测绘活动的【单位:和个人应当遵守本】。条例
》第,三条 县级以上【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本:行政区域内测绘【工作的统一监—督管理 《
第四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!强对测绘《法,。律、法规的宣传鼓励!测绘科?学技术的创》新和:进步加强地理空【间信:息系统建设促进经济!和社会信息》化的发?展
第五条 !从事测绘《活动应当采用国家统!一的测?绘,基,准,和测绘系《统执:行,国家规定《的测绘技术》规范:和标准 《。 ,第二:章 测绘系》统与测量标》志 第》六条 因建》设、城市规划和科学!研究的需要城市和】重,大工程项《目尚未建立相对【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!可以建立与国—家统一坐标》系统相联《系的相对独立—的,平面坐标系统
! 第七条 建立【相对独立的平面【坐标系统的》。由省测绘行政主管】部门按照国》家和省有《关规:定批准但《依法由国务院—测绘行?政主管部门批—准的除外《申请建立相对—独立的平面坐标系】统的应当提》。交下列材料》:
(—一)论证《。报告;
【。(二)符合国—家技术规范和标【准的方案;
】 (三?)与:国家统一坐》标系统的联系方式】
第八条【 布设平面》控制网?和高程控制网—应当严格《执行国家有关技【术标准 《
, 三?等以上平面控制网和!高,程控:。制网:的设计方案》应当报省测》。绘,行,政,主管部门《备案;四等以下平面!。控制网和高程—控制网的设计方案应!。当报设区的市测【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
:。 :平面:控制网目录、高【程控制网目》录由设区的市人民】政府向社会公布其】成果:作为当地统一使用】的,测,。绘基础标准
!第,九条 测量标—志是经?济建设、国防建【设的重要基础设【施各级人民政府应】。当采:取有效措施加强测】量标:。志的保护《工作
《 测量标志的维】护费用由同》级财政统筹解—决
第—十条 位《于本省境内的国家水!准原点是《国家重要的基础设】施当地?人民政府应当做【好有关宣传、保护】工作在水准》原点、附《点及参?考点所构成的水【准原:点,网控制区域及其周围!五百米范围内禁止修!。建加油加《气站、易燃易爆【物品储?存场所?禁,止实施?采掘、爆破以及其他!危及水准原点地基】稳固和影响正常观测!的,行为
水准原!点,网控制?区,。域的具?体保护范围》由, 省测绘行政—主,管部门会同当—地,人民政府确定、【公告
第十一!条 测量《标志:按照:国家规定《实行有?。偿使用制度 【第三:章, 基础?测绘与其他测绘 !。 ,第十二?条 县级以》上,。人民政府应》当将基础测绘纳入】本,级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年度计划【县,级以上?财政部?门根据基《础测绘年度计—划将基础测绘经费纳!入同级?财政预算
】第十三?条 基?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!制度 ?
省测绘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组织】实,施下列基《础测绘项目》:
(一)全!省统一的《平面控制网、高【。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!网,的建立、复测与维护!;,
: (二)1—:100《。。00:基本比例尺》地图:、影像图、数—字,化产品的测制与更】新,;
(三)省!级基础?地理信息系统及【其数据库的建立、维!护与:。更新;
—。 (四)省级测绘】基础设?施建设;
【。 (五)基础—。地理信息的航空摄影!与遥感测绘; 【
(六)本省基!础地理底图与地【图集:(册:)的编?制;:
《(七)?省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确定的其他基础】测绘:。项目 ?
, :设区的市、县(【市):测绘行?政主管部门》负责组织实》施下列基础测—绘项目:
】(一)本行政区【域内平面控制网、高!程控制网《和空间定位网的建】立、:复测与维护;
】 (二)1:50!0、1:《1000《。、1::2000、1:】50:00基本比例尺地图!、影像图、数字化产!品的测制与更—新;
(【三)区域性基—础地理信息系统及其!数据库的《。建立、维《护与更新;
【 (四)》本行政区域内—的测绘基础设施【建,设;
(五)!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基础:地理底图与》地图集?。(,册)的编制;
! (:六)设区的市、【县(市)《。测绘行政主》管部门?确定的?其他基?础测:绘项目
第】十四条 基》础测绘成果实行定】期更新?制度
省测】绘行政主管部—门组织实施》的基础测绘项目所】形成的成果每—五年:更新一次;设区【的市、?县,(市)测绘行政主管!部,门组织实施》的基础测绘项目【所形成的成果其更新!周期由设区的—市,、县(市)》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!据当地实际提出意】见,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!
经济—建设、社会发展和】城市规?划急需的基础—测绘成?。果应当及时更—。新
》第十五条 行政【区,域界线测绘按照国】务院有关规定执【行, ,
乡、镇行【政区域界线的—标准画法图由省【民政部门和省测绘】行政主?管部门拟定报—省,人民政府批准后公】布 :
第《十六条 向单位【或者个人《发放的土地权属【证书:、房屋所有权证【书、海域使用权证】书应当附有具备【相应资质的单—位测绘?的权:属界址图和平面图】 :第,四章: ,测,绘资:质资格与测绘—项,。目 第十—七条 从事测绘活动!的应当依法取得相】应等级的《测绘资质《证书
申请】乙级:、丙级、丁级测绘资!质的申请单位可以】向省测?绘行政主《。。管部:门提出申请》也可以向所在—地设区的市测绘行政!主管部门提出申【请由设区的市测【绘行政主管部门将】有关材料《转,报省测绘《行政主管部门按照】国家有?关规定审《批
《 第十八《条 省测绘行—政,主管部?门应当定《期对测绘单位—的资:质、业绩、测绘【成果质量、信用等】信息通过指》定网:站和新闻媒体向社】会公告
第】十九条 测绘—单位变更单位名【称、地址、法定代】。表人或者终止测【绘业务的应当持【有关:批准文件办理变更或!者注销手续 —
测绘》单位:合并或者《分立的应当重新申】请测绘?资质
》 第二十《条 从事测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!员,。必须具备《相应的执业资格【
: 测绘人员—。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!持有测?绘作业证件
】 第二十《一条 任何单位【。或者个人不得—伪造、涂改、转借、!转让测绘资质证书、!测绘:执业资格证书—或者测?绘作业证《。件
》第二:十二条 依》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规,定需要进行招标投标!的测绘项目应当通】过招标投标的—方式确?定测绘单位 —
: 涉及?国家安全、》。国家秘密的测绘项】目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可以不实!行招标投标》 ,。
第二十三条】 测绘单《位在实施《测绘项目《前应当向项目所在】地的测绘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办理测绘》项目登记手续需要办!。理测绘项目登记的目!录,。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!门制定、公布—测绘行政主管部【门在进行测绘项目登!记时不得收费
!。 第二十四条 【以,测绘为?。目,的进:行民用航《空摄影或《者遥感的应》当,向测绘项目》所在:地,设区:的市测绘《行政:主,管部门提出申请【。由设区的市测绘行政!主管部门提出意【见将同?意或者?不同意的意见—连同:申请材料一并转【报,省测:绘行政主管部—门由省测《。绘行政主管》。部门会同《军队测?绘主管部门审批 】
第《二十五?条 :测绘:仪器、设《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!。、法规?经专门?的测绘仪器检定机】构进行检定合格【后方可使用利用未经!检定的测绘仪—器、设备生产—的测绘成《。果不得使用
】 第二十六条 外国!的组织?或者个?人在本省行政区域】内从事测绘活—动必须向省测绘【行政主管《。部门:交验国家有关批准】。文,。件在:批准的区域和范【围内进行测绘并接】受当地测绘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】督不交验国家有【关批准文件》的不得从事测绘【活动 第》五章 测绘成果【 ?。第二:十七条 《测绘成果实行汇交制!度 :
基础》。测绘项目形成的测绘!。成果测绘单位—。应,。。当自测绘项目完【成后三十日》内向省测绘行政【主,管,部,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!;,非基础?测绘项目形》。。。成的测绘成果项【目出资人应当自【测绘项目《完,成后三十《日内向省测》。绘行政主管部门【汇交测?绘成果?目录
《 省测绘行政主】管部门可以委—托设区的市、县【。(,市)测?绘行:政主管部门负—责本行政区域内测】绘成果的汇》。交,工作
第【二十八条 》基础测?绘项目形成的—测绘成果《由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按照国家规定统一!向社会提供未经测绘!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!何,单位和个人》不得:对基:础测绘成果》进行复制《、销售、传》播或者转让》。
: 第?二十:九条 ?测绘成?果属于国《家秘密的《其制作、传递、使】。用、复制、保存、销!毁按:照有关保《密法:律、法规的》规定执行
— 向外国》组织和个人以—及在我国注》。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提!供测绘成果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!的审批程《序执行?
第》三十条 使用财【政,资金的测《绘项目和使用财【政资金的建》设工程测绘项目有】关部门在批准—。立项、审批资金【前应:当征求同级测—绘行政主管部门的】意见有适《宜测:绘成果的应当充分】利,用避免重复》测绘
第【三十一条 测绘单位!应当建立、健—全测绘成果》质量保证体系对其】。完成的测绘成—果质量负责
【 基础测绘项目】、省重点工程测绘项!目和使用财》政资金五十万—元以上的《测绘:项目其测绘成果应当!由专门的测绘产品】质量检验机构进【行检验
— 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!。和使用未《经,检验或者经》检验不?合格的测《绘成:果
第三十二!条 建立地理—信息:系统及?相,关数据库必须采【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!础地:理信息数据》并做好数据资—。料的保密和安全工】。作
任何单】。位和个人不得—擅自利用国家和省基!础,地理信息《数据衍?生其他地理信息数据!
第三十【三条 基础测绘成果!和国家投资完—成的其他测绘—成果用于国》家,机关决策和》社会:公益性事业的应当】。无,偿提供 《
政府及其【有关部门和军—队,因防灾、减灾—、国防建设等—公共利?益的需要可以无偿】使用测绘《。成果 ?
: 第三十四条 【本省行政区域内【的位:置,、高程、深度、面积!、长度等重要地理】信,息数据由《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!负,责审:核并:与有关部门、—军队测绘主》管部门会商后—报省人民政府—批准发布 》 第六章《 地图管理 第!三十五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测绘、工商管理、新!闻出版等《有关部?门,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!。强对地?图产品的监督管【理
》本条例所称地图是】指公开出版、展示】、发行?的各种地图及非【出版的地图和地图产!品包括纸、布等介】质地:。图(集、册》)、书(《刊、报)插附—地图、电子地—图,、互:联网地图、》地球仪?及附有地《图,图形的文教用具、玩!具、工艺品、—影视、?。标,牌、广告、纪—念品等
》 第三十六条 】编制本?省各种地图的单位应!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。取得相应的测绘【资质并在核准的【业务范围内编—制
《 第:三十七?条 编制、出版、】展示或者登载未出】版的地图属》于全省性地图的制】作单位应《当将试制样》图报省测绘行政主】管部门审《。核;属于本省地区性!地图的制作单位【可,以将试制样图报【省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核也《可以将试制样图报所!在地设区《的,市测:绘行政主管部门【由设区的市测绘【行政主管部门转【报,省,测绘行政《主管:。部门审核《
省测—绘行政主管部门收到!。试制样图后应当【按照国家有关地图编!制,的规定作出》批准或者不予—批准的决定》。
: 经批准的地【图应:当加印省测绘行【政主管部门的—批准文号
—。 :涉,及,国家秘密的地—图和供内部使用的】地图不?得公开出版》、,发行和展示》
第三—十,八条 公开出—版的交?通图、?城,区图、旅《游图及?其他载有广告内【容,的地图其广告版面不!。得,超过地图图幅—的百:分之二十不得压盖】地图内?容 ?第七章 法律责任】 第《三十九条 》。违,反本条例规》定,法律:、,行政法规有明确规】定的依照法律、行】政法规的规定处【罚;法律、》行政法规《未作规定的》按照本条《例的规定《处罚 ?
第四十条 违!反,本条例规定在国【家,水准:原点、附点及参考】点所构成的水准原点!网控制区《域及其周围五—。。百米范围内》修建加油加气站、】易燃易爆物品储【存场所或者》。实施采掘、爆破【以及其他危及水【准原点地基稳固和影!响正常观测行—。为,的由:。。测绘行政主管—部门给予警》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!处以一万元》以上五万《元以下的《罚款
第【四,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伪造、涂改、】转,借、转让测》绘资质证书、测【绘,执业资格证书、【测,绘作业证件的—由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,责令:停止违法行》。。为没:收违法所得》和测绘成果并处【测绘约定报酬一倍】以上两倍《以下的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?由发证机关吊销测】绘资质、资格证书或!者收回测绘作—。业证件
— 第四?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承担应当登记】测,绘项目的单》位实施?测绘前?未向测绘行政主管部!门办理登记手续的由!测绘行政《主管部门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!期补办手续》;逾:期不补办的》可处以?三万:元,以下的罚款
】 第四十《三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《定未经批准擅自【。以测绘为目的进【行航空摄影或—者遥:感的:由测绘行政》。主管:部门责令停止违法】行为没收测绘—成果并可处》以五万?元,以下的罚款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》任
第四十四!条,。 ,违反本条例规定未】经,批准擅自向外国【组织和?个人:及在我?国注册的外商投资企!业提供测绘》成果的由测绘行政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】责令停止违法—。行为并可处以五万】元,以上十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负《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!。员,和其他直《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!工作:人员的依法》给予行?。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—
第》四十五条 》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!列行:为之一的由》测绘行?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!的罚款?:
(一)擅!自使用国家和省基础!地理信息数》据衍生其《他地理?。信息数据的;
! (二)《未经批准《。擅自发布重要地理】信,息数据的
— 第四十六条 】。违反本条例规—定基:础测绘项目、—省重点工程测—绘项目?和使:用财政?。资金五?。十万:元以上的测绘项目】其测绘?成果未经专》门的测绘产》品质:。量检验机《构检验的由测—绘,行,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检验;《逾期未检验的可处】以三万元《以下的?罚款
—第四十七《条 :违反本条例规定【编制、?出版、展示或者登载!未,出版:的地图未加印省测】。绘行政?主管:部门的批准》。文号的由测绘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全!部地:图及违法《所,得,
第四—十八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广告版面超】过地图图幅百分之】二十或者压盖地图】内容的由测绘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发行、销售、【展示或者登载没收】全部地图及违法所】得并可处以一万【元以下的罚款
】 , 第四十九条 测绘!行政主管部门—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!行政管理工作中【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依法给予—行政: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,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:
》 (一)对符合】本条例规定条件【的行政许可事项不依!法予以许可》或者对不《符合:本条例规定条—。件的行政许可—事项:予以许可的; 【
(二)对【本条例规定》的行政许《可事项未按照规定】期限和程序许—。可的; 《
?。(三)?发现测绘违》。法行为不依法—查处的?;
(—四,)其他玩忽》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的行为 !第八章 《附则 《 第:五十条? 本条例自2005!。年7月1日起施【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