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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》岛市大气污》染防:治条例
2】001年5》。月19日市》十二届人大》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!会议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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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为了防【治大气污《染保护和《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!康促:进经 济和社会的可!持续发?展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大气污【染防治?法等:有关:。法,律、法规的规定结合!本市:实际制定本条例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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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条 本《条例适用于本—市行政区域》。内的一切单位和个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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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!、区(?。市):人民政?府对:本辖区的大》气环境质量》负,责制定?规划:采取措施使本辖区】的,大气环?境质量?达到国?家规定?的标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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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市、区(—市)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对本辖】。区的大气《污染防?治工作实《施统:一监督?管理
— : , 公安、交通、铁!路、海?洋与:渔业、海事管—。理等部门按照法定】。职责对机动》车船污染大》气实施监督管理;】其他有关管理部门】按照各自职》责协同做好》对大气?。污染防?治,的监督管理工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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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任!何单:位和个?人都有保护》大气:环境: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!告污 染大气环境】。的行:为
【 对举报的—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环!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:查证属实后依据有关!。规定对举报人给【予奖: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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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 ,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加强绿化工作提高绿!化覆:盖率改善大》。气环:。境,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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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青岛!市环:境空气质量功—。能区划由市环—境保护?行政主管部门划分】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实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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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 全—市大气环境质量状】况,公,报、大?气环境?质量预?。报和其他大气质量及!污染:防,治方面的《信息由市环境—。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统一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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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。 第九条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!鼓励和支《持大气污染》防治的科学技术研】究推广?先进适用《的大气?污染防治《技,术,;鼓励和支持开发】利用太阳能、风【能、水能等清洁【能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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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条 城市建设应当!统,筹规划合理布局【发展城市集中供【热(制?冷,。)
! 第十一条》 市、区(》。市):人民:政,府可以根据》实际情?况,。划定禁止燃用高【污染燃料的区—域(以下《简称禁燃区》) :
禁!燃区内禁止新建、扩!建、改建燃用高污染!燃料的燃烧》设施
【。 : 禁燃区内已【建成的城市集中供热!设施可?以按照本条例第十二!条的规定使用燃料】其他燃烧《设施限?期停止使《用高污染燃料—改用清?洁能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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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十二:条 :禁,止,燃用硫?份、灰份高于—规定标准的煤燃料】(包括原煤、煤【矸石、粉煤、—煤泥、型煤、煤焦炭!等下同)、燃料油具!体标:准由市人《民政府制定
! 向大【气排放二氧化硫【、烟尘?超过排放标》准或: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!业必须?建设配套脱硫、除】尘,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!制二:氧化:硫,。排放、除尘的—措施 ?
《 已建脱【硫、除尘装置并且二!氧化硫和烟》尘排放达到污染物排!放标准或者总—量控制指标的经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,审,核同:意燃用的煤》燃,料和燃料油可以不受!本条第?一款的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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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条 禁止—生产、销售硫份【高于规?定标准的型煤 【
— 第十四》条 在城市建—成区内禁《止,居民:在生活中燃用原煤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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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城市建【。成区:内禁止居民》生活:以外的?茶水炉、大小灶、】窑炉、取暖火炉等和!。零点七兆瓦(一吨】/小时)以》下的锅炉《。燃用煤燃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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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禁止向城市建—成,区内的居民》销售原煤和》向本条第二款规定】的用户销售煤—燃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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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。五条 单位应当【。按规定?向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申《报登记所燃》用燃
— 料的种】。类、数量、硫份【、灰份和污》染防治的《措施已登记的事项发!生变更?的,应当及?时进行变更申—报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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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六条 市环境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会?同有关部门根—据大气污染防治规划!制定淘汰燃煤锅炉实!施方案实施方案【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实施
— 《 按:照淘汰锅炉实施【方案属?淘,汰,的锅炉使用单位应】当按: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!被淘汰锅《炉的使用《拆除:被淘汰锅炉和—与之相?配套的?烟,囱等: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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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】对二十?四,点,五,兆瓦(三十五吨【。/,小时)?以上的锅《炉使用单《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规【定的期限安》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!测装置?及时向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准!确,的大气?污染物排放信息【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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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!条 在?城市建成区内—。不,得新建单机容—量,低于十四兆瓦(二十!吨/:小时)的燃煤锅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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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新!建,、扩:建、更?换,、改建锅炉》(窑炉)的》。。必须到环《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办理环》。境保护审批手续【
】 第:二十条? 排污者应》当保证?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!使用因点炉、出现故!。障停:炉或者其《他原因不能正常【使用时应当》及,时采取措施防—治大气污《。染并同时《向,当地环境保护—行政主?管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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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。一条 拆迁和—建设施工《工地应当遵》守下列?规定采取有效措【。施,防治粉尘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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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:一):使用密?闭装置输送建筑垃】圾严禁从《楼上向下抛撒建筑垃!圾或者其他产生扬】尘的品; —
! (二)工地现场】周边应当围挡防止】物料、渣土》外泄;
》 ? (三)施工场!地的主干道必—须硬化并采取措施防!。止车辆将泥沙—带出施工现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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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四)《运输和装卸物—料应:当防止遗撒或者扬】尘;
! 在城《市建成区内》进行建?设,施工应?当按规定使用成品】混凝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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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城市建?。成,。区内:的裸露地面应当按】规定硬化、绿—化防止扬尘污染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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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】 在城市《建,。成区内加热、—熔融沥青的必须【使用密闭装置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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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!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!露天:烧烤经营经批准【在室内烧烤经营【的应当有消》烟除尘设施》
!第二十?。五条 禁止》露天焚烧油毡、【沥青、橡胶》、塑料、皮革、【垃圾或者其他—可能产生《大气污染的》物品
》 禁【。止在人?口,。集中:地区、机场周围、交!通干线附近以及【当地人民政府划定】的区域内露天焚【烧秸秆、落叶等产】生烟尘污染的物质】
】 第二十六条— ,禁止在居民区内或】者邻近居民区的场所!。从事经营性喷—漆或者其他散—发有毒?有害气体的作—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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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七条》 禁:止在能产生有毒有】害气体?污染的企业内建【设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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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二十八条 开办!。经,营性畜禽养殖场应】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!合理选择养殖地点采!取措施防治恶臭或】者其他物质污染环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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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【。条 城市建》成区:内的饮食业经营、单!位内部食堂、—食品加工经营等【有油烟排放的必【须安装油烟》净化设施
【 禁止在!城市:居,民区内利用》。非独立居民住—宅从事产《生油烟、有毒有害及!恶,臭气体、《粉,尘的:商业和?饮食经营、加工【活动本条例公布【前已开办的必—。须按规定严格—控,制,污染达不到规—定标准的限期关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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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条 机动车排—气应:当符合规定的排放】标准不?符合规?定标:准的 必须采—取措施达到规定的标!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!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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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!条 船舶和列车向】大气排放《。污,染物必须《。符合有关排放—标准鼓励使》用优质燃料》油采取措施》减少和控制燃料【油中的硫份及其【他有害物质》对大:气环境的污》。染有关部门和—单位应当《依,照,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对!船,舶和列车排放污染】物进行检验
】 禁止】船,舶在港区内使—用焚烧炉或者进行其!他焚烧作业、锅炉】吹,灰控:制装载散装》有毒、有害物—质的船舶的除气【或者驱气以及船舶】在港区内进行—相关熏蒸作业—等
运输、!装卸、贮存能—够散发有毒有—害,气体或者粉尘物质】的必须采《取,密闭措施《。或者其他防护措施】 ,
— 第三十》二条: 单位因《发生事故或者—。。其他突然性事—件排放和泄》露,有毒:有害气?体和放?射性物质造成或【者可能造成大—气污染?事故:危害:人,体健康的必须立【即采取?防治大气污染危害】的应急措《施通报可能受—到大气污染危害【的单位和《居民并报告当地环境!。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接受调查处理【
《 在大【气受:到严重污染》危害:人体健?康和安全的紧急情】况下当地人民政府】应当及时向当地居】民公告采取强—制性应急措施包【括责:。令有关排《污单位停止排—放污染?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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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三十三条 】在,禁燃区内违反规定燃!用,高污染燃料的由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,门责令拆除或—者没收燃烧设—施 :。
第!三十四条 违反本】条例第二十六条规】定的由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限期改《正可以?处一万元《以下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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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五条 违!。反本条例第二十一】。。条规定造《成,大气环境污》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改正处【二万元以下罚款;】对逾:期仍未达到环境保】护,规定要求的可以【责令其停《工,整顿: ,
— 第三十六—条 违反本条例有】下列行?为,之一的由环境—保,护行政?主管部门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!期改正可以处二千】元以上二万》元以下罚《款
】 (一《),拒报或者谎报—。排,污申报登记》事项:的,;
》。 , (二)逾期!未完成锅炉》淘汰任务并继—续使用的;
】 ,。 , : :(三)排污单位【不正常使用大气污】染,物处理设施或者【未经环境保护—行政主?管部门批准擅自拆】。除、闲置大气—污染物处理》。设施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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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。(四)不《。按照要求安装大【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装!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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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五):城市:。饮食服务业》的经营者未》采取有?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!排放的油烟对居【民的居?住,。环境造成污染—的
! 第三十七条 违反!本条例?第十九条、第二【十八条、第二十【九,条第二款《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建设、生产经营可】以并处五千》元,以上:五万元以下罚款【 ,
—。 第三十》八条 ?违反:本条例第十二条【规定的?由环境保《护行政管《部门责?令改正?可以处五千》元以下?罚款;情节》严重的?可以处五千元以上】五万:元以下?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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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九条 违反!本条例规定在城【市,建,成区内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?由城市管理监—察机构责令改正并予!以处:罚
【 , (?一)露天烧烤—经营的处五十元以】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】并没收其非法经营】工具及商品; 】
— 》(二)露天焚烧油毡!、沥青?、橡胶、《塑料、皮革》。、垃圾、《落叶等情节严—。重的处?一百元以上一千【元以下罚《款;
【。 (三》)向居民销售—原煤的处一》千元以下罚》款,;
— (》。四)加热、熔融【沥青不?。使用密闭装置的处】五,千元:以下罚款
【。 ? 在前》款规定以外的区域违!反本条例《第二十五《。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环!境保护行政》主,。管部门责令停—止违:法行为?;情节?严,重的可以处二百元】。以,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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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!违反:本条例?第三十一条规—定造:成,大气环境污》染,。的由依?法行使监督管理【权的部门进行处罚】 ,
第!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!条例规定造成大气污!染事:故的企业事》业单位?由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根据所造成的【危害后果处直接经济!损失百?。分之五十以下罚款但!最高:不超过五十万—元;情节《较重: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。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人员【由所在单位或者【。上级主管机关给予】行政处分;造成【重大: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!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!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!依,法追究刑《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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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二?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!罚决定?不服的可以依—法申请行政》复议:或者:向人:。民法院起诉当—事人:逾期不申请复议、】也不向人民法院起】诉、又不履行处【罚决定的由作出处】罚决: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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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,十三: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?的工作人员玩忽【。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私舞》弊的由其所在单【位或者上级主管部】门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《
第!四十:四,条 :本条例自公布之日】起,实施一九八》八,年十月十五》日公布的《青岛市实施〈中华人!民共:和国大气污》染防治法《〉,办法:同,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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