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济《南,市无:障碍设施建设管理】办法 ? 第一条 为!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!建设和管理促进社】会文:明构建和谐社会根】据有关法律法—规规定结合我市【实际制?定本办法第二条【 我市行政》区域内新建、扩建、!改建的公共建—筑,、城市道路、公【共交通、居住建筑】、居住区《以及其他《公用场所等配套的无!。障碍设施建设—、维护及其组—织管: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! ? 》第三条 本办—。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!指,。为了保障残》疾,人,、老年人、儿童【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!居住、出行、工作、!休闲娱乐和参加【其他社会活》动时能够《自主、安全、—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!建设:的物质环《。境 《 ,   无障】碍设施的具》体内容范围按照国】家有关?建设标准和规定执行! : : : 第四条 —无障碍设施建—设管理工作由市建设!行政主管部》门牵头按照政府【统一:领导、部门依—法监管、业主全面】负,责、市民积极参【。与的原则实行建设】、维护、《管理和监《督分工负责 【    】发改、规划、—建设、财政、民政、!公安、城《管执法?等部门按照各自【职责对无《障碍设施建设、【改造、使用和维护实!施监督管理 】 ? 第五条 各【级人民政《府,应当将无障碍设施】。建设纳?入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无!。障碍:。设施:建设与自身经济【和社:。。会,发展相适应 【    财!政部门应拨》出专门经费用于【无障碍设《施建设的组织管【理 !第六条 建设、【。交通、公安、市【政公用、市容环卫】、旅游、《贸易:服务、金融、文化、!。广电、教育、—科技、信《息产业、《体,育、卫生等部—门以及?铁路、民航、邮【政等系统负责建【立和完善本系统、本!行业无障碍》设施建?设管理的《相关办法组织设施】所有权?人,或,使用:管理人实施建—设管理?。并负责监督落实 ! : 第七—条 :配套建设无障碍【设施:。应当与新建、扩建、!改建的建设》项目同时设计、同时!施工、同《时验收交付使用 】 ?   无障碍!设施配套建设—应坚持?以人为本强化人【性化服务方便残疾人!活动需?要符合安全、可达】、可用、便利的基本!要求:并按照国家》规,范,和标:。准要求?正确设置无障碍设】施的文字、图—形标志以及区—域导示图保证无障】碍设施使用的系统性!和连贯性 】 ,  ? 已建项目未按】规定:建设无障《碍设施或《者已:建无障碍设施不【符合:。规,范和标准《要,求的设施所有权人或!使用管理人应当【按照规范要求进行】增设和?改造 ? : 《 ,第八条 无障—碍设施的维护管【理责任人《应,当对无障《碍,设施进行日常维【护,和管理确保无障碍设!施正常?使用并对设施—的使用安全负责无障!碍设施无法》正常使用或存有【安全隐?患的维护管》理责任人应》当及时修复》和整改本款所称维】护管理责任人—是指:公共建筑、居住建筑!、城市道路》。和居住区内道—路,。、公共绿地》、公共服务设施的所!有权:人;所?有权人和使》用管理人《之间约定维护管【理责任的《由约定的责任—人负责? , 第九!条 市?容环卫部《门在城市公》共厕所?建设中配套建—设相应数量》的无障碍厕》所或厕位并》在城:市主要道《路交叉?口处设立无障碍【厕所或厕位分布【图方便残《疾人使用 】 第十条 】公共交通运营—企,业应当?根据要求《在公:共,交,通,运营线路上逐—。。步配置无障》碍车辆和盲文站牌】公交车?辆应配备字幕—报,站和语音《报站系统标志—、标识应当》保,持醒目便于识—别 — 第十一条 】公安交警部》门,应在城市道路—人行横道设过街音】响,信号装置人行—横道的安《全岛能使轮》椅,通行119》、110、120】、122等紧急【呼叫系统《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!警、呼叫功能—保障听力、言语【残,疾者:报警和急《救需要 — 第—十二条 《残联、民政、老龄等!部门应采取多—种方式对无障碍设】施的使用、维护【和,管理情?况,进行经常性巡查及】时向设施所有权【人,。或使用?管理人反映老年人】、残:疾人等的无障—碍需:。求向有关《部,门提出意《见和建议同时切实抓!。好老年人福利设施、!残疾人综合》服务:设,施的无障碍设施【建设和改造工作发】挥示范作《用 】 第:十三条 残联应根据!残,疾,人,实际需求加强对相关!行业服务人员的知识!和技能培《训监督窗口》服,务单位提《供人性?化周到服务 【 —第十四条 信息【产,业,、广电部《。门应采取措施推进】信息:无障碍建设;新闻媒!体要加大《对无:障碍设施《建设管理的宣传力度!教育公众维护、【爱护无?障碍设施《形成无障碍建设的良!好社会氛围》 : 《 第十五条 因】城市建设或者大型群!。众,性活动需要临—。时占用城市道路【的应当?避免占用无障—碍设施;确需占用】。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!无障碍设施的—维护:管理:责任人同意并签订】设,施随即恢复协议维护!管理责?任人负责监督落实】可能影响道》路交通的还应—当征:求公安机关》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!意见 —  : : 临时占》用无障碍设施应当设!置警示标志或—者信号设施临—时占:用期满占用单位应】当全面恢复无障碍设!施 【 第十六条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应当爱护无》障碍设?施不得?损毁、擅自》占用或者改变—无,障碍设施《用途:并对破坏无障碍设】施的行为有权劝【阻和举报《  》  ? 对损毁、擅自占!用,或者改?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给!维护:管理责任人造—成经济损失》的,应予以赔偿 ! 第十七条】 公安、交》通、城管执法等【部门应加强执—法检:查对损毁《、擅自占用或者【改变无障碍设施【用途的?依法依规予》以,处,理 《。    》 第十八条 !本办法自2009年!1,。0月1日起施—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