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济南市?燃气管理条例—
第一章 总 则】
《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!气,。管理促?进燃:气事业健康》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!理条例和山东—省燃气管理条例【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条例》
第二条 本】市行政区域内燃【。气的规划建设、经营!使用、?设施保护《和安全管《理,适用本条例
— 第三条 市【、县(市)》人民政府应》当,加强对燃《气,工作的领导建—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!解决燃气事业发展】、燃气安全》监督管理等》方面的重大问—题并将燃气》工,作纳入国民经济和】社,会发展规划
— , 区:人民政府应》当按照市人民—政,。府规: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!区域:内的燃?气安全管理工—。作
第四条 市!市政公用事》业局是本市燃气管理!工作的主《管部:门
县(—市)人?民政府确定》的管理部门是本行】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!作,的主管部门
市!。、县(市)人民【政府: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】各自职?责做好燃气管—理,工作
第五条】 市、县(市—、区)?人,民政府有关部—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!监督管理制度—宣传普及燃》气法律?、法:规,和安全知识提高【公民的燃气安全意识!
第六条 鼓励!、支持燃气科学技术!研究推广使用安全、!节能、高效、—环,保的燃?气新技术《、新工艺《和新产品扩大—燃气在生产、生活】中,的,应用领域
》第二章 规》划建设?
第七条 燃】气,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!划等有关部门依【法组织编制》本,行政:区域:的燃气发展规划【
第八条 按】照城: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!划要求需要建设燃】气,设施但是暂》不具备条件的应当】预留燃气《。设,施建设用地
】第九:条 规?划建设城市道路【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技术:规范同步设计—市政:燃气管网管位
【 ,。。 第十?条 新?建、改建、扩—建燃:气工:程,。项目应?当符合燃气发展【规划并经燃气—主管部门和公安【机关消防机构审查同!意后按?。照国家和《省规定报有关—部门审批《
?第十一?条 在市政燃气【管网覆盖范》围内配套《建设的燃《气工程项目》应当与主体工程【同时: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!时投入使《用
第十二条】 使用燃气的大型商!贸建筑、《。公共建筑及十六【层以上的民用(【公寓)住宅项目建】设单位应当按—照,国家规范设计、建设!燃气:安全集中监控—装置
? 第十三条— 在市?政燃:气管网规划》范围内不《得建设瓶《组气化站;已经建成!的在市政燃气管【。网覆盖瓶组气化站】供气区域《时其供气管网应当】并入市?政燃气管《网具体实施办法由市!人民政府规定
】 ,第十四条《。 ,市、县(市》)人民政《府应当根据燃气【发展:规划加大对燃—气,设施建设的》投入:并鼓励社会资金投】资建设燃《气设施
《。第三章 经营—管理
? 第十五条 从事!燃,气经:。营活:动的企业应当依法】。取得燃气经营—许可证
第十】六,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!当,依法经营《诚实守?信规范服务为用户持!续、稳定、安全【。供应符合国》家质:量标准的《燃气并优先保证【居,民用气
》 第十七条 管道燃!气经营企业应当向】社会公?布管道燃气初装、】改装条件;对符【合条件的用户应当及!时受理其申请—签订工?程安装协《议并:按照约定时限开通燃!气逾期未开》通的应当承担违约】责任
第—十,八,条, ,管道燃气经营企业】应当每两年至—少为居民用户—户内:燃气设施《免费进行一次安【全检:查每:。年至少?为单位用户燃气设】施进行一次安全【检,查;对燃气》燃烧器具影响燃气】设施安全运》行的:应,当一并书面告知用户!消除安全隐患用户应!当予以?配合
第十【九条: 因燃气管道设【施抢修等紧》急情况影响供气的燃!气经营企《业应当及时告知【用,户,必要时可请用户所在!地的乡(《。镇)人?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!、居(村《)委会或者物业服务!企业予以协助;【同时向所《在地燃气主》管部门报告并—及时抢修《恢复供气
第二!十条: 瓶装燃气》经营企业不得—。有下列行《为
(一)【在销:售的液化《。石,油,气中掺混其他物【质,;
《(二)在核定的经】营场所外储存、【销售瓶装《燃气;?
(《。三)违规处置液化石!油气残液《;
《(四)擅自拆—修或者改换瓶阀【、检验标识和—瓶体漆?色;
》(五)提《供未标明其权属【单位标?记的气?瓶;
(六)】法规规定的其他禁】止性行为
第二!十一:条 汽车加气站经】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!为
(一)储气!。瓶(罐)拖车或者】槽车在划定的—区域外停放或者总】容量:超过核定容量;
】 (二)向—无压力容器使用【。证,。或者与使用证登记信!息不:一致:的汽车?储气瓶(罐)加气;!
(三)向【超,过检验期限或者使用!年限:的储气瓶(罐)加】气;
《 (四)违反安【全操作规程进行加气!或者卸?气作业
第二】十二条 燃气主管】部门应当规范燃气】经营企?业服务行《为建立考核评—价制度并向社会公】布考核结果》
?第二十?三条: 燃:气经营企业》应,当根据其运营的燃】气,管网设施、设备的】使用:情况和设《计使用年《限及时进行维护【、,。更新确保《燃气管网设施、设】备,的,安全运行
第四章 !使用管理
— ,第二十四条 —燃,气用户应当遵守【安全用气规》则使用合《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!气瓶提倡燃气用【户安装使《用带熄火保》护装置的燃》气燃:烧器具?和燃气泄露报警器
! 单位用户还应】当,建立健全安全管【理制:度并接受燃气经营企!业,。的安全技术指导
! ,第二:十五条 《燃气经营企》业应当为用户安【装合格的燃气计量】装置并?粘贴合格《标识:;对超过使》用年限的应当及时】更换
用户对】无,合格标识的燃气【。计量装置《有权拒绝安装使用
! 因用气量对【燃气计量装置准确】性有异议《的应当按《照国家计量规—定进行处理
第!二十:六条 ?燃,气用:户及相?关,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扩,大用气范围、改变】燃气用途;管—道燃:气首次通《气时不得自行启封】自行点?。火
第二【十,七条 ?。燃气用?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!的期限?交付燃气费》用;逾期不交且【经,催,告仍:不交:付,的燃气?经营企业可以—中止供气
》 用户《支付所?欠费:用,后燃气经营》企业应当及》。时恢:复供气?
?。第二:十八条 用户变更户!名、:燃,气,使用性质的应当到燃!。气经营企业办—理,相关手?续燃气?经营企业应当在接到!申请之日起三个工】作日内办理
】第二十九《条, ,管道燃气用户安装】、改装、迁移、【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!应当向供《气的燃气经营企业提!出申请对符合—。规范要求的》。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!用户:签订实施作》业协:议;对不符合的【应当及时告知理由
! 第三十条— 燃气?用户有?权就收费、服务【事项向燃气经营企】业进行查询燃气经营!企,业应:当,自收到查询申—请之日起五》个,工,作日内?予以答?复
?。 燃气用《户有权就燃气收费】、服务事《项向价格主》管部门、《燃气主管部》门进:行投诉?有关:部门应当自》。。收到投诉之日起十】。五个工作日内予以】处理
第五章— 设施?保护
? 第三十》一条 市、》县(市)燃气主【管部:门,应当会同规划、【公安消防《等有关部门划定【燃气设施安全保护】范围并向《社会公布《
第三十二条】 ,燃气经营企业应【当按照国家有—关,规,定设置?燃气设?施保护装《置和:安全警示标志并【。在敷设地《下燃气管道的—同时敷设《。安全:警示带?
第三十—三条 燃气经—营企业应当》按照国家安全生【。产管理的规定定【期对燃气设施进【行巡查?、,检测和维护确保【燃气设施的安—。全运行
—第三十四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侵占、损坏或者擅】自拆除?、迁移?燃气设?施
? 第三十五条— 在市政燃气管网】覆盖范围《内的: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!单,位应当到燃气经营】企业查询《地下:燃气设施情况—燃气经营企业应【当及时提供相关【资料:施工影响《燃,气设施安全的建【设单位应当与燃气经!。营,。企业制定燃气设施】保护方案并落实【相应保护措施
第六!章 安全管理—
第三十—六条 燃《气主管部门》。以,及有关部门》和单:。位应当对燃气经【营、燃气使用的安】全状况等进行—监督检查发现安【全隐:患的:应当通知燃气经营】企业、燃气用户及时!采取措施消除隐患;!不及时?。消除安全《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!共安全的燃气主管部!门以及其他有关部】门和:单位应当依法—采,取措施消除隐患有关!单位:和个:人应当?予以配合
》 第三十七条 】燃气经营企业应当】建立健全燃气安全】评估和风险》管理体系发》现安全隐患》的应当及时采取措】施消:除隐患
第【三十八条《 任何单位和个【。人发现?燃气安全事故或【者燃气?安全隐患等》情况应当立即—告知:燃,气,经营企业《或者向燃气主管【部门、公安》机关消防机构等【有关部门和单位【报告
》第三十?九条 燃《。气安全事故发—生后燃气经营企业应!当立即组织抢险【、抢修;《燃气:主管部门、安全【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】和公安机《关消防机构等—有关部?门和单位《。。应当根?。据,各自职责采取处置措!施
《第四十条《 燃:气主管部门应—当建立?。。燃,。气,事故统?。计分析制度定期通】报事故处理结果
第!七,章 法律《责任:。
第《四十一条 燃气主管!部门、城管执—法,部门发现违反燃气管!理的行为时》。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!相互告知违法行为】及查处结果
【。 城管执《法部门?依法查处《违法行为时》燃气主管部门应当】为,其提供技术支持
! ,第四十?二条 ?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!规定未取得燃—气经:营,许可证从事燃—气经营活《动的由?城管执法部门处五】万元以上《五十万?元以下罚款;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】违法:所得
》第,四十三?条 违?反本条例规》定燃气经营企业【有第十六条》、第十?八,条、第?十,九条、第二十—条、第二十一条规】定行为之一的由城管!执法部门《。处一万元以上十【万,元以:下罚款;有违法所】得的没收违法所【得;情节严》重的由?发证机?关吊销燃气经营许可!证
?。 第四十四条 【。违反本条《例第二十《六条规?定的由城管执—。法部门或者燃气主管!部门责?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不改正的由】城管执法《部门对单《位可以处十万元以】下罚款;对个人可以!处一千元以下罚【款
?。 第四十五》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第三十二》条、第三十三条、】第三十七条规定的】由城管执法部门【处,一万元以《上十万元以下罚款
! 第四十》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!三十四条规定的由】城管执法部门对单位!处五万元《以,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对个人处五千】元以:上五万元以下罚【款
第四十七】条 违反本条例【。第三十五条规定【建设单位未与燃气经!。营企业制《定燃气设施保护方】案或者未落实相【应的保护措施的【。由城管执法部门【处一万元以上十万】元以下罚款
第!四十八?条 燃?气主管部门》和城管执《法等有关部门的工】作人:员滥用职权、玩【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的由有关!部门给予处分—
第四》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造成损》失的依法承》担赔偿责《任;:构成犯罪的依法【。追究刑事责任
【。第八章 附》 则:
第《。五十条 本》条例自2014【年5月?1日起施行200】6年7?月1日起施行—的济南市燃气安全管!理条例同时废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