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济南市建筑工程招】标控制价管理—办,法
第一条 为加!强建筑工《程计价活动的监督】管,理规范工程》计,。价行为维护建筑市】场正常秩《序合:理确定和《有,效控制工程造—价根据建筑工—。程施工?发包与承包计—价管理办法、工程造!价咨:询企业管理办法【、山东省《建设工?程,造价管?理办法、建设工程】工程量清《单,计价规?范,(GB50》500-2013】)等:有关规定制定本【办法:
,第二条 本市行政】区,域内使用国有资金】投资的建筑》工程招标《控制价?管理:适用本办《法
本办法》所,称建:筑工程是指》房屋建?筑,工程、市政基础设施!工程和城市》轨,道交通工程》
本办法所称房屋】建筑工程是指各【类房屋建筑及—其附属?设施和与其》配套:的,线路、管道、设备安!装工程及室内—外装饰装修工程【
本办法所称市政】基础设施《工,程是指?城市道路《、公共交通》、供:水、:排水、路灯、燃气】、热力?、园林绿化、环【卫、污水《处,理、垃圾处理、防洪!、地下公共设—施,及其附属设》施的土建、管道、】设备安装工程
本】办法:所,。称城市轨道交通【工程是指路基—、桥涵、车站、区间!工程
第三》条 招标控》制价是招《标人根据国家—或省级、市》级行业建《设行政主管》部门颁发的有—关计价依据》和办法以及》拟,。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!工,程量清单结合设计】施工图纸和工程具体!情况编制的招标【工程的最高投标【限价
第四条 市】城乡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委《托工程造价》管理机构负责—全市建筑工程—招标控?制价的统一监督【管理:工,作
各县《区城乡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委【托工程造价管理【机构负责本》行政区域《内建筑工程招标控】制价的监督管理工作!
第五条 依法【实行招标投标—的建:筑工程应编制招标】控制:价招标控制价应【由具有编制能—力的招?标人或委托》具,有相应资质的—工程造价咨询—人编制
第六条 工!程造:价管理?机构:应加强建筑工程招标!控制价编制单位和工!程造价从《。业人员的资质(格】)、执业行为等【情况:的监督检查并将【其,执业活?动记: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!信用档案
第七【条 招?标控制价《编制依据《
(一?)建设工程工程量清!单,计,价规范(G》B50500-20!13);《
(二)省、市【建设主管部门颁发】的计价?定,额、:计,价办法及相关—规定:;,
,(三)建设》工程设计文件及相】关资料;
(—。四)招标文件及【。招标工程量清单;
!(五)?与建设项《目相关的标准—、规范及技术资料;!
(六)施》工现场情况、工【程特点及常》规,施工方案;
—(,七):。工,程造:价管理机构发布【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!程造价信《息没有发布时—参,照市场价;》
(八)其他—相关资料
第八条 !招标人对工程—量清单和招》。。标控制价的准确【性、:完整性负责》应对项目特征进行】准确、全《面描述禁止》背离施工设计文件】增加:或减少工程量
【。第九:条 严格《执行:计,算规则工程量清单】。计价时其工程—。量的计算《规,。则应按国家、地方标!准及省、市计价【依据执行
招标人】根,据工程?特点及市场》实际情况需》补充清?单项目?时补充清单项目应】在,清单编制说明中明】确相应的《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!作内:容
第十条 —准确编制招标清【单招标工程量—清单中应明确—约,定暂列金额的内容和!金额计日《工应列出项目—名称、计量单—位和暂估数量总承包!服务费应《。列出服务项目—及其内容等招—标控制?价中的综合单—价,应包括招标文件明确!。的应由投标人承担】的风险范《围及其费用
—加强对危险性—。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!安全管?理招标控制价编制】时应考?虑安:全,专项施工方》案并计取相应费【用,
第十一条》 招标?人在发布招标文件】时须按?本办法规定将招【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!报,送工程所《在,地工:程造:价管理机构备案
】第十二条 》报送的招标控制价】应提供下列材—。料
:。(一)招标文件;
!(二)工《程,量清单;
(三)】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!(,包含主要材料—及设备价格表—)及有关资料(纸】。质,文件及?电子文件各》一份)?
第十三条 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】应,自收:到资料齐全》之日:起3个?工作日内对报送的资!料进行备案将备案意!见记入?建筑工?程招标控《制价备案《登记:表(见附《件)分别《发,至招标?。。人和招标投标—监督机?。构
第十四条 【招标人?应将招标控制价【随招标文件一起【。(,。最迟应?在投标截止日1【5天前)如实—公布不得人为上浮】或下:浮招标控制价—不得只公布招—标控制价《总价招标《投标监督机构应对招!标人在招标过—。程中的实施》情况进行监督
【第十五条 》投标人经复》核认为招标人—公布的招《标控:制价未?按照本办法的规定】进行编制的,应【在招标?控制价公布》后5天内向招投【标监督?机构和工程造价【管理机构《投诉, 工程造价】管理机构应会同招】投标监督机》构对投?诉进行处理,发现】招标控制价确有错】。误的,应责》成招标人修改并【将修改结果》对所有投标人公布
!第十六条 因招标】答疑等原因调整【招标控制价的应【将调整后的招标控制!价,对所有?投标人公布》并将相关资料报送】工程造?价,管理机构备案
第】。十七条? 工程造价管理机】构对于工程造价【咨询:企业、工程》造价从业《人,员,有违反法律、法规】、工程造价计价标】准、:计价办法及》本办法规定》的应责?令改正?并按:以下规定进行—相应处理
(—一)招标控制价未按!要求编制出现投诉】事,项的一经《核实给?予编制单位》。和编制人员记录一】次,不,良,行为;
《(二)凡《背离:。设计文件增加或减】少工:程量擅自上》。调或下浮招》标控制价《。误差范围在》±3%?以,上的记录一次不良行!为
第十八》条, 因投?诉人进行虚假、【。恶意投?诉,阻碍招标活动正【常进:。行的由投诉人承担相!应责任按有关规定予!以处理并《记,录,不良行为
第十【九条:。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!、工程?造价管理《。机构及其工》作人员未按规定【履,行职责的由其上级】行,政,主,管部门责令改正;】情节:严重的由其建设【行政:主管部门《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《。任人员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?;构成犯罪的—。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第二?。十条 本办法自20!17年? 2 月 10【 日起施行有效期】五年
附件》1、建筑《工程招标控制价【备案登记《表(房屋建》筑)
2、建—筑工程招标》控制价备案登—记表:(,。市政基础、》轨道交?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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