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建—筑,工程竣工结》算备案管理办—法<?xm》l:names【p,ace p》refi《x, ,= o? />
第一】条 为进一步加【强,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规!范我市建筑工程竣】工结算计价行—为维护发承包—。双方合法权益根【。据中华人《。民共和国建筑法、国!务院办?公,厅关:。于全面治理拖—欠农民工工资—问题的意见(—国办发〔2》01:6〕1号)、山【。东省建设工》程造价管理办法【(省政府令》252号)及建设工!程工程量《清,单,计价规范(GB【50500201】3)等法《律法规要求》结合我市实际制【定,本办法
第二条【 凡在本市》行政区域内的—建筑工程竣工结算】。备,案适用本办》法
第三条 —济南市工程》建设标准造价管【理机:构负责市区范—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!备案管理《工作高新区、长【清区、章丘》区及各县工》程建设标准造价【管理机构负》责本辖区内的工程竣!工,结算备案《管,理,工作
第四条 【工程竣工验收—后建设发承》包双方须在合同约定!时间内办理工程【竣,工结算竣《工结算文件经发【承包双方《。确认后?。发包人应当按照规定!办理工程结算备【案竣工结《算,备案:办理时?。点为竣工验收备案前!(房地?产开:发项目的竣》工结算备案办理【时点为?竣工:综合:验收备案前)—
第五条 办理竣工!结算备案时应提交】。下列资?料
(?一)工程概》况,(附件2《)、单项工》程造价分析表—(附件3);
(二!)竣工?结算:报告书及《编,制说明;
(三)】施,工合同、补充—协议;
(》四)现场签证及其】他影:响计价?的资料和说明
【第六条 建设发包】方网上?上传:工程项目竣工结【算备案信《。息后将纸质资料送】至工程建设标—准造价管理》机构经核对资料齐】全、数据对应、【签章齐全后5日内】出具竣工结算—。备案表
第七条 全!面加强施工过程【期中价款《结算发包方》。应按合同约定—的计量周期》进行工?程期中价款结算【并支付工程款—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!。合同期中价款结【算应作为工》程竣工结算的—基础
第八条 【确因特殊《情况无?法在竣工验收—备,案前:(房地产开发项目在!竣,工综合验收备案【前)完成竣工结【算的建设《发承包双方可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竣工《结算延期《备案的申请》写明原因并》就结算备案》时限予以承诺承诺】应,载明工程项目明细并!。有建设?发承:包双方及参与—的,工程造价《咨询单位签章—承诺时限不》得超过6个月结构】形式复?杂的:大型:单体工程最长不得超!过12个月
第九】条 因建《设发承?包双:方结算分《歧严重导致工程完】。工后续工作》无法正常进行—并损害到第三方【合法利益的发—。承包双方应按—合同约定选择相应仲!裁、:诉,讼等途?径解决竣工》结算纠纷;已进入仲!裁、诉讼《程序的持仲裁—、诉讼受理通—。知,书及工程项目明细说!明2份到工程建设标!准造价管理机构【登记:备案
第十》条 建设发承包双方!应积极促《进,竣工结?算工作顺利进行超过!承诺竣工结》算时限仍未办理备案!的,项目将?予,以网上通报并分别在!。信用评价《系统中记《录不良行为》
第十一条 —建设单位提报—的结算资料》应与后期《市场督?查的结算《资料一致不》一致的由建设单位】承担相?应责任并记录不良】行为
?第,十二条? 因:施工:单位原因《。导致不能按时结【算或配合建设单位对!资料作假施工单【位承担?相应责任《在企业信用评—价系统记录不—良行为
《第十三?条 因造价咨询单位!弄虚作假、附加其他!不合理?条件故意拖延结算审!核时间?导致:竣工:结算拖延的》由造价咨《询单:位承担相《应责任?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!并,记录不?良行为
第》十四条 建设各方】的有关专业》人员应在工程—实施过?程中及时处》理有关问题保障竣】工,结算按时完成—因专业人员过错导】致结算?不能按时《完成或存在弄虚【作,假行:。为的对相关责任人】。。员按规定《予以处理并》记录不良《行为
?第十五条 》。建设各方在竣工结算!备案中存在违法违】规行为的工程建【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!。有权责令改正;【情节严重的由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】查处
?第十六条 本办法】自2017年—2,月10日起施行有效!。期五年
附【件,1.济南市建筑工】程竣工结算备案【。。表
2.工程概况】
3.单项》工程造价《分析:表
:
附》件1:
济南市建筑】工程竣工结算—备案表
编号济【结,备
《
工!程名称
—
?
工【程,地,点
》 ,
《
建设》单位
?
?
》
总承包单位】
!。
:
结构?类型/层数
【
—
建:筑面积(m》2):
《
?
《
实际开工日期【
《
《
竣工验收合格日期!
,
》
—工程:结,算总造?价(1)+(—2)(万元)
!。
—
,
(1)总承包单!位结算值(》万元:),。
【
?
序号
—
:建设单位专》业分包?。工程内容《
,
专《业承包单《位名称
结算!值(万?元)
—
?1,
【
》
《
2
】
—
?
【
3—
《
?
?
,
《
?。
4
!
?
:
【
?
…
【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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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》
,。
(2)小计
【
!
建
设
单【
位
》
法定?代表:。人(:签章)
(单位!公章)
年 】月 :日
《
总
?承
包
单
—位
法定代表!人(签章)
】(单:。位公章)
年】。 月 日
【
备
案《
意
见《
经》办,人
(盖章)】。
?年 月 日》
,
》
?
《
?
!
【
注1.本表中【的工程仅指单项【工程
2.本表一式!四份建设单位、总】承包单位《各,。一,。份竣工备案部门一】份结算备《案部门一份
【
附件2
】
工 ?。程 概 况
】
—
,
工:程名称?
《 ,
《结构类型
》
:
—
层 数—
】
层:高
!
檐高
!。
建筑面—积
:
,
》。。
》基础类型、材—料及标?号
:
《
:
《
墙:体类型、材》料,。及标号
【
—
屋?。面防水保温
—
:
》
墙:体保温?隔热
》
【
楼地《面,做法
!
,
门 窗
!
?。
外》装,饰做法
》
【内装饰做法》
》
—
采暖通风(含空调!),
—
:
,电梯种类数量
!。
》
给水排【水
《
:
—
动力及照明
!。
!弱电(含电》视电话?、网络、可视—
对讲等《)
【
,
:
?燃 气?
?。
:。
消防!(含自动报》。警,、水灭火气体灭【火系统等《)
—。
!
!
:
—
注1.—每个单项工程应分开!填写
?2.可加《附页详细叙述
】
: 附件3《
单项工程造价!分析表
建》设单位(盖》章,。), 【 工《程名称
【
【项 : !。 【。 费
目 》 : 《 , !用
》造价(?元)
单方】指标
—
?元/平方《米
】。总 :计
】
!
建筑工程》。
—
:
《
?
装?饰工程
!
!
安装
工程
!。
给水
!
?
—。
,
排水
】
—
《
,。
电气
—
?
】
采暖—
—
!
通风
】
—
:
…—(,其它)
】
】
小计
【
】
《
《总包小计
—
,
】
》
,。建设
单《位
专?业
分包
》。工程:
:
门窗或幕墙
!
《
】
电梯
【
!
消防】报警
【
【
弱—电
【
《
《
:
…(其它)
【
:
】。
《
小计
!
:
【
注安《装工程及建设单位专!业分:包工:程中的各分》部工程分类》可按:工程实
《际结:。算情况填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