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建筑工】程竣:工结算?。备案管?理办法<?xml:!namespace! pre《fix 《= o /》>
第一条【 为进一步加—强工程造价监督管理!规范:我市建筑工程竣工】结,算计价行为维护发】承包双方《合法权益《。根据中华人》民共:和国:建,筑法、?国务院办公》厅关于?全面: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!问题的?意见(国办发〔【2016〕1号)】、山东省《建,设工程造价管理办】法(:省政府令252号)!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!单计价规范(G【B,5,0,500201—3)等法律法规要求!结合我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
第二条 】。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!的建筑工程竣工结】。算备案适用本办法】
第:三条 济南》市工程建设标—准造:价管理机构》。负责:市区范围内的—工程竣工结算备案】管理工作高新—区、长清区、—章丘区及各》。县工程建设标准【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!辖,区内的工程竣工【结算备?案管理工作》
,第四条 工程竣工验!收后建设发承包【双方须?在合同约定时间内】办理工程《竣工结算竣工—结算:文件经?发承包双方》确认后发《包人应?当按照规《定办理工程结算备】案竣工结算》备案办理时》点为:竣工验收备案前【(房地产开发项目的!竣工结?算备:案办理时点为竣【工综:合验收备案前)
】第五条 办》理竣工结算》备案时应提交—下列资料
》(,一)工程概况(附】件2)、单项—工程:造价分析表(—附件3?);
(二)竣工】结算报告书及编制说!明;
(三》)施:工合同、补充协【议;
(四)现【场签证及其他影响计!价的资料和说明【
第六条 建设发包!方,网上上传《工程:项目:竣工结算备案—信息后将纸》质资:料送至工程建设【标准造?价管理机构经核对】。资料齐?全、数据《对应、签章齐—全后5日内出具竣】工结算备案表
第】七条 ?全面加强施工过程】期,中,价款结算《发包方应按合同约】定,的计量周期进行【。工程期中价款结算并!支付工程款经—。。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!同,期中价款《结算应作《为工程竣工结算【。的基础
《第八:条 确?因特殊情况无法在竣!工验收备案前(房地!产开发项目在竣工综!合,验收:备案前)《完成竣工结算—。的建设发《承包:双方可向建设—行政主?管部门提《出竣工结算延期备案!的申请写明原因【并就结算备案—时限予以《承诺承?诺应:载明工程《项,目明细并有建—设发承包双方及参】与,的工程造价咨询【单位签?章承诺时限不—得超过6个月—结构形式复杂的大】型单体工程最—长不得超过1—2个月?
第九条 》因建设发承包双方结!算分歧严重导致工】程,完,工后续?工作无法正》常进行并损害到【第,。三方合法利》益的发?承包双?方应按合同约—定选择相应》仲裁:、诉讼等途径—解决竣工结算纠【纷;:已进入仲裁、诉【讼程:序的持仲裁、诉讼】受理:通知书?及,工程项目明细说【明2份?到工程建设标准造】价管理机构登记备】。案,
第十条 建设【发承包双方应—积极促?进竣工结算工作【顺利进行超》过,承诺竣工结算—时限仍未《办,理备案的项目将【予以网上通》报并分?。别,在信用评《价系统中记录不良】。行为
第十一条 】建设单?位提报的结算资料应!。与后期市《场督查的结算资料】一,致不一致的由建【设单位承担相应【责任并记录》。不良行为《
第十二条 因施工!单位原因导致—不能按时结算或配】合,建设单位对资料作假!施工单位承担相【应责任在企业信【。用评价系统记录不】良行为
第十三条 !因,造价咨询单位弄虚作!假、附?加,其他不合理条件故意!拖延结算审核—时间导致《竣,工,结算拖延的由—造价咨询单位承担相!应责任?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!并记录不《。。良行为?
第十四条 建【设各:。方的有关专业人【员应在工程实—施过程中及时—。处,。理有关问题保—障竣:工,结算按?时完成因专业人【员过错导致结算【不能:按时完成或存在弄虚!作假:。行为的对相关责【任人员?按规定予以处理并记!录不良行《为
:第十五条 》建设各?方在竣工《结算备案中》存在违法违规—行为的工程建—设标准造《。价管理机构有权责】令改正;《。情节严重的由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【依,法查处
第》十六条? 本办?法自2017年2月!10日起施行有效】。期五:年
附件1.济!南市建筑工程竣【工结算备案表
2】.,。。工,。程概况?
3.单项工程造价!分析表
【
附件1
济】南市建筑工程竣【工,结算:备案:表
编号济》结备
》
《
:
,
工程?名称
!
工—。程地点
《
【
建设单【位
—
《
总《。承包单?位
!
结构—类型/层数》
》
?
建筑面积》(m2)
—
:。
《
《实际:开工日期
!
竣工验收合!格日期
!
:
,
工程结算总】造价(?1)+(《2)(万元)
【
,
—
(1)总】承包:单,位结算值(万—元)
?
?
《
序号
!
建设单位》专业分包工程内【容
《
专业承包单位名】称
》结算值(万元—)
—
,
1
!
】
2
!。
】
《
《。
《
3
【
》
《
—。
4
》
》
】
…
!
【
:
:
!
(:2)小计
】
—
建
设》
单
位
】法定代表《人(签章)》
,
(?单位公章)
—
年 《月 日
—
总
?承
包
单
—位
法定代】。表人(签章)
】
(单?位公章)
年】。 ,月 日
》
备
案
意
】见
经办人
!
:(盖章)《
,
年 月 日
】
!
—
】
?
注1.!。本表中的工》。程仅指单《项工:程
2.本》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!、总承包单》位各:一份竣?工备案部门一份结算!备案部门一份
!
附件2
工! 程 概 况
【
】
工程名称
【
【
,结构类?型
《
,
【
层 数
—。
【层高
?
《
?
檐高
—
:
建筑面【积
【
,
基础【类型:、,材料及标号
【
》
》墙体类型、材料【及标号
】
《
屋面防水保温!
:
墙体!保温隔热
!
?
楼地面【做法:。
,
《
《门 窗
】
【外装饰?做法
】。
内装饰做【法
!
,
采暖通—风(含空调)
!。
》
,电梯种类数量
】
:
《
给水排【。水
:
—
动—力及照明
—
【
弱电(含电】视电话、《。网络、可视
对【讲等)
!
—。燃 气
》。
?
:
:。
消防(含自动!报警:、水灭火气体—灭火系统等)
】
—
—
:
》
】
注—1.每个单项工程】。应,分开填?写
2.可》。加附页详细叙述
!
附件3
】
单项工程造价分】析表:。
建设单《位(盖章《。) ! 工程名称
!
》
项 》 ?。 : ! 费
目— , 《 《 ? ? 用
造价!(元)
单方!指标
?
,。
元/【平方:米
【
总 计
】
?
《
《。
建筑《工程
?
!。
》
装饰工程
】
—
】
安装
工程—
,
给水
—
,
【
《
排水
】
?
!
电气
】。
【
—
采暖
】
!
通风
!
】
《
…(其它)—
】
,。 ,
,
小计】。
【
》
总包【小,计
!
—
建设
—单位
专《业
分?包
工程
】门窗或幕墙
—
!
:
?
电?梯
?
!
》
消防报《警
【
?
—
弱电《。
,
,
,
】
…【(其它)
》
!
》
:小计
【
—
:
注安装—工程及建设单位【专业分包工程中的各!分部工?程,分,类可按工《。程实:
际结算情况填入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