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关于加强合肥地!区火电厂《。粉煤灰管理工作暂】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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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!合肥地?区火:电厂粉煤灰的—管理工作《有效:地保护?社会环境搞好—粉煤灰的综合利【用化害为利》节约能源《特制定本暂行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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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本暂【。行规定适《用于对?合肥地区火》电厂粉煤《灰的产出、排放、使!用,、储存、采》掘、运输全过—。程的:各,。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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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条 成《立合肥地《区火电厂粉》煤,灰统一管理》领导小组《及,办公室各《灰塘所在地设立灰】塘管理小《组实行对合》肥地区火电厂的粉】。。煤灰统一管理计划分!配定向供《应组织专营严—禁其他?单位:和个人经营销售和倒!买倒卖粉煤灰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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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?条, 建立粉《煤灰综合利用开发】基金其基金来源由】各用灰单位》按用灰数量》以,每,吨0:.7元标准向粉【煤灰:。。。统一管?。理办:公室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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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五条 粉煤灰】综,。合利用开《发基金的用途为【
》 一—、扶持粉煤灰综【合利用的科研项目】、新产品开发以及粉!煤灰的推《广应用
】。 《 二、奖励粉煤【灰综合利用成绩【突出的单位和—个人
》 三】、支付粉煤灰—统一管?理办:。公室和灰塘管理【。小组的聘用人员工】资和办?公劳:保费用? 粉煤灰综合利用开!。发基金的管理使用必!须按:预算:外资金?管理:规定办理并接受【财政、?审计部门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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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条 从灰塘》取灰的单《位除缴纳《粉煤灰综合利用开】发基金外再按每【吨2: 元的标准向灰塘管!理小组支付劳—务费由灰塘管—理小组?负责粉煤灰的—挖掘:及装:车
】 第七条 合【肥地区火电》。厂应根?据粉 煤《灰统一管理办公室】核定:的计划?向用灰?单位供灰各用灰单】位应按核定的计划】取灰不得擅》自减少用量 —
】。第八条 《合肥地区火电厂应对!其管:辖范围内的储—灰、输灰、排水设】施,负责保养和维修并使!粉煤灰的排放、【储,存、输送符合环境保!护要求 各运灰、】用灰单位在运输、】使用粉煤灰的—过程中也不得—。发生二?次污染否则由责【任单位自行治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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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市环保【部门:对合肥地《区火电厂和各用灰单!。位粉煤灰污染环【境情:。况依法进行严—。格监:督检查及时处—理,污染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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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条 各建》筑设计?单位在设计中—应优先选用粉煤【灰生产的建材制【品凡设计单位已明确!选用粉?煤灰建材制品—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!位均不得擅》自改变其具体—监督:检查由市《。建筑管理处负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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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十一条 》对粉:煤灰制品的生—产,企业和粉煤灰运输单!位给予以下优惠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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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一,、对以粉煤灰为【。主要原料的》建材制品凡掺灰【量(按产品重量计下!同):在百分?之八十以上的生【产企业在一九九【。零年:。底以:。前,可免征增值》税其中对利用粉【煤,。灰为主要《原料生产《的废渣砖凡掺灰量】在百分?之三十(含百分之三!十)以上的生产【企,业可在一九九二年底!以前:免征增值税上述【产品免税期满后纳税!仍有困难的按—程序报经批准后可】继续减免增》值
《 : 》二,、对以粉煤》灰为主要原》料的建材制品生产】企业可?在一九九《零年底以前》免征:所得税免税期满后纳!税仍有困难》的按程序报经批准后!可继续减免》所得税
! ?。 三、对以粉煤灰为!。原料:的建材制品生产【企业按规定纳税后】发生亏损纳税—确有困难的按—程序报经批准后可给!予适当减免增值【税照:顾,
! 四、凡用贷款【购置的粉《煤灰专用《车辆的运《输单位在还贷期间】按程序报经批准后】可免缴车辆使—用税 五《、粉:煤灰专用车辆—应,。采用密闭型并喷涂“!粉煤:灰,运输专用”标志经交!通管:理,部门审核《标准:后可免?缴养路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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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二条 对粉煤【灰综合?利用的科研项—目科研?主管单位应优先安】排科研经费》粉煤灰统一》管理办公室可予【以适当资金》扶持:对粉煤灰《综合利用技术开【发和推广应用作出】突出贡献的》。单,位和人员粉煤—灰统一?管理办公室和有关单!位可给予适当奖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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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,条 粉煤灰统一管】理办公室和》灰塘管理小》组及其工作人—员必须严守职责【廉洁奉公办事—公开接受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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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四条 本暂—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!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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