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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关于:加强合肥地》区火电厂粉》煤灰管理工作暂【行规定?
》第一条 为了—加强对合肥地区火电!厂粉煤灰的管理【工作有?效地:保护社会环》境搞好粉煤灰—的综合利用化—害为利节《约能:源特制定本暂行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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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本?。暂行规定《适用于对合肥地区火!电厂:粉,煤灰的产出、排【放、使用、储存、】采掘、运《。输全过程的各单位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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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成立合肥!地区火电厂》粉煤灰统一管理领导!小组及办公室各灰塘!所在地设《立灰塘管理小组【实,行对合肥地》区火电厂的》粉,煤灰统一管理计划】分配定向《供应组织《专营严禁其他单【位和:个人经营销售—和倒买倒卖粉煤灰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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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】建立:粉煤灰综《合利用?开发基金其》基金来源由各用灰】单位按用灰》数量以?每吨0.7》元标准向粉煤—灰统一管理办—公,室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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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【。粉煤灰综合利用【开发基金的用—途,为
— 》一、扶持粉煤灰【综,合利用的《科研项目、新产品开!发以及粉煤灰的【推广应用
! 二—、奖励粉《煤灰综合利用成【绩突出?的单位和《个,人
》 》 ,三、支付粉煤灰统一!。管理办公室和—。灰,塘管理?小,组,的聘用人员》工资和办公劳保费】用 粉煤《灰,。综合利用《开发基金的管—理,使,。用必须?按预算外资金管理】规定办理并接—受财政、审计部门】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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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》 ,从,灰塘取灰的》单位:除,缴纳粉煤《灰综合利用》开发基?金外再按每吨—。2 元的标准向【。灰,塘管理小组》支付:劳务费由灰》塘管理小组负责粉煤!灰的挖掘及装车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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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条 合肥地》。。区火:电厂应?根,据,粉 煤灰统一—管理办公《室,核定的计划》。向用灰单《位供灰各用灰单位应!按,核定的计划取—灰不得擅自减少用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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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合】肥地区火电厂应对】其管辖范《围内的?储灰、输灰、排水设!。。施负责保《养,和维:修并使粉煤灰的【排放、储存、输送符!合环境?保护要?求 各运灰、用灰】单位在运输》。、使用粉《。煤灰的过程中也不】得发生?二次污?染否则由责任—单位:自行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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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【 市环保部》。门对合肥地区火电厂!。和各用灰《单位粉煤灰污染【环境情况《依法进行严格监督检!查,及时处理污染—事,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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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十条 《各建筑设计单—位在:设,计中应优先选用【粉煤灰生产》的建材?制,品,凡设计单位已明确】选用粉煤灰》。建材制品《的,建,设单位和《施工单位均不得【。擅自:改变其具体监督检查!由,市建筑?管理处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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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 对粉煤灰制品的!生产企业和粉煤灰运!输单位给《予以下优《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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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!、对以粉《煤灰为主要原—料的建?材制:品凡掺灰量》(按产品重量—。计下同?),在,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生!产企业在一九九【零,年底以前可免征增值!税其中对利用—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!产的废渣砖凡掺【灰量在百分之三十(!含,百分之?。。三十)以上的生【产企业可在一九九】二,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!上述产品免税期满】后纳税仍《有困难的按程序【报经批准后》可继续减免增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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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二、对以粉煤灰】为主要原料的建材制!。品生产?企,业可在一九九零年】底以前免征所—得税免税期满后纳】税仍有困难的按【程序报经批准后【可,继续减免所得税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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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三、对—以粉煤灰为》。。原,料的建材《制品:生产企业按规定纳税!后发生亏损纳税确】有困难的《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可!给予适当《减,免增值税照顾—
【 四、》凡用贷款购》置的粉煤灰》专用:车,辆的运输单位在还贷!期,间按程序报经批准】后可:免缴车辆使用税【 五、粉煤灰专用车!辆应采?用密闭?型并喷涂“粉—煤灰:运输专用”标志经交!通管理部门审核标准!后可免缴养路—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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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二条 《对粉煤灰综合利【用的科研《项目科研主》管单位应《优先安排科研经费粉!。煤灰统一管理—办公室可《予以适当资金—扶持对粉煤灰综【。合,利,用技:术开发和推》广应用作出》。突出贡献的单—位和人员《粉煤灰统一管—理办公室和有关【单位:可给:。予适当奖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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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条 粉煤》。灰统一管理办公室】和灰塘管理》小组:及其工作《人,员必须严守职责【廉,洁奉公办事公—开接受监督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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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,条, 本:暂,行规定自发》。布之日?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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