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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 济南市机—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!例 》 2:009年7月—21日济《南市第十四》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第十四次会】议,。通过 20】09年?。9月25《日山:东省第十一》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十三【次会:议批准 第—一,章总则 》第,一条为防治机动【车排气污《染保:护和改善大气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】根据中?华人民共《和国: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!律、法规的有—关规定?结合本市实际制【。定本条例 【 : 第二条—本市行?政区:域,内的机动车排气污】染防治适用本条例】 , ,    【 本条例所》称机动车《是指以汽油》。、柴油或者其他可】燃,物质作?为燃料以《动力装置《驱动或?者牵引的《汽,车,和摩托车 ! , 第三《条市、县(市、【区)环境保护行【政管理部门(以下】称环保部门)—负责本行政区—内机动车排气污【染,防治的统一监督管】理工作 》。    公!安、交通《、工商、质监等行政!管理部门应当按【照各:自职责对机动—车排气?污染防治《。实施监督《管理 】 第?四条市、《县(市)人民政府】应当建?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!治工:作协调机制 — :。 《 第五?。条市、县(市)【。人,民政府?应当将机《动,车排气污染防治【纳入:环境保护规划—;优先发《展公共交通改善【道路:交通环境;鼓励、】推广使用低》污染环保车型和【。清洁车用能源 】 第六】条市、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应当】对在机动车排气【污染防治工作—中做出显《著成绩?或者突出贡献的单位!和个:人给予奖励 【第二章一般》规定 第》七条机动车》向大气排放》污染物不得超—过国家、省》规定的?排放:标准超过排放—标,准的不?得上路行驶 ! ? 第八?条,办,理注册登记的机动】车应当符合国家【道路机动车》辆生产企《业及产?品公告的产》品目录;不》符合产?品目:录的公安机关—交通管理《部门不?予,办理注册登记—手续国家另有规【定的从?其规:定 ? :   —外,地转入本市的机动车!。应当符合本市—机动车同类》车型:。注册登记现行的排】放标准并进》行排气污染检测;不!符合排放《标准或者排》气污染检测》不合格的《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部门不—予办理?机动车转入手续 】 《 第九条在用机!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!用,人不:得拆除、闲置、更改!。。机,动车曲轴箱强制通风!、尾气净《化和燃油蒸发等机动!车排气污染控—制装置保证机动车污!。染控制装置》。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】并按照有关规—定进行机动车排气污!染定期检测 !。 《第十条驾驶机动【车应当按照操作规】程操作?防止:因违规操作造成污染!物排放超过规定【标准 —。 , 第十一条超过!污染物排《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!其所:有人或者使用人【应当到具有一、二类!汽车维修经营—资,质的企业进行—维修经维修》后,仍,超过排放《标准且无法》修复:的机动车《所有人应当》。到公安机《关交通管理部—门办理注销登记 ! 《 第十二条生产、!销售车?用燃料应当》符合:国家产?品质量标准 ! 第十—三,条任: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制造、销】售或:。者进:。口污染物排放超【过规定标准的机【动,车, 》 : 第十?四条环保部门应当根!据国家?、省:有关:规,定建立机动车排气】污染监控《和预警系统合—理规:划建设机《动,车污染物《排放监测《站、点定期向—本级人民政府提【交监测报《告及时向社》会公布有关监测【信息 《 《 :第十五条市人—民政:府,可以根据《大气污染防治需要采!取限制?机动车通行区域【、通:行时:间的交通管》制措施交《通管:制措施应当》向社会?公告: 第三章 排气污!染,检测 第十六条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】使用人应当按照【有关规定到从—事机:动车排气《。污染检测的机—构进行机动车排【气污染检《。测 ? 》 第十七《条,从事机动车排气【污,染检:测,。的机构(以下称【检,测机构)《应当依法取得—省质监?部门的计量认证和省!环保部门的委托 ! 第【十八:条检测机构应当遵守!下列:规定 《   《 《(一)检测计量器具!应当符合国》家规定的标准并【经过法定计量—检定机构《周期检定合格;【 ,    】 ,(二)按照国家、省!规定的排气污染【检测方法、技术规范!和排放标准进—。行检测?并当场向《机动车?所,有,人或者使用人如实出!具检测?报告; —   ?。 : :(三)按照》有关部?门核准的《收费项目和标准收】取,检测费; 》    】 ,(四)建《立与环保部》门机动车排气污染网!络监控系统》对接的检测数据信】息传输?系统即时传输检测数!据等信息并建立机动!。车排气污染》检测档案; !    《 : (五)在经营场】所的醒目《位置悬挂计量认【证书、委托》证,明文件?公示检测方》法,、标准?和,收费项目、标准【; ? , ,   (【六)不?得从事?机动车排气污染【维,修,业务; 》    — (七)法律【、法规、《规章规定的其他事】项 : 【第十九条检测机构未!按照本?条例规定进》行检测的其检测报】告,无效 】。 第二十条【市环保部门应当及】时向社会公布—检测:。机构:名录:。 , 第四章《 环:保,标志管理 【 第:二,十一条在本》市登记的机动—车除低速载货汽【车、三轮汽车、摩】托车:外实行环保合格【标志:管理制度具体实【施时间?、方法和步骤由【市环保部门会同公】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制定—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后公布实施 【 :    — 环保合《格,标志分为《绿色环保合格标志】和黄色环保合—格,标志 — 第二十二条!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!车按照国家》规定免于《安全技?术,检验的不须进—行机动车排》气污染检测》环保部门直接核【发绿色环保合格【标志 】 , 第二?十三条排气污—染检:测合格的对》符,合国I?标准(含《)以:上的汽油车和—国III标》准(:含)以?上,的柴油车核发—绿色环保合格标【志;对其他符—合出厂时排放标【准的机?动车核发黄色环保合!格标志 》。 第二】十四条?在用:机动车未取得环【保合格?标,。志的不?得上路行驶 ! 第二十五】条环保部门核发机动!车环保合格标志不】得,收取费?用 】 第二十六条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伪】造、变造或者使【用伪:造、变造的机—动车环保《合格:标志 ? :。 : 第二》十七条市、县(市、!区)人民政府应当】按照有关规定对【具有黄色《环保合格标志的机】动车提?。前报废并《换购:。新车的给予补贴【 【 第:二十八条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】使用外地号牌—机动车的所有—人或:者使用人可》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!环保合?格标志 】 第二十九条】国家、省对实行环保!合格标志管》理的机动车种—类、标准等另有规定!的从其规定》 第五章 —监督检查 第三十!条环保部门应当建立!健全机动车排—气,污染防治监管—机,构和日常监》管制:度加强机《动,车排气污染》。防治监督检查工作】 》 第三十一【条,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公!。安、:交通等部门》建立机动车》排气污染防治—。监督管理信》息系:统,和,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】治联合处理制度 】 : ? 第三《十二条环保部门【可以在?机,。动车停放地》对在用机动车—排气:污染进?行监督抽《测监:督,。抽测不得收取费用 ! 《 :。 第三十三条环【保部门应当建—立核发环保》合格标志机动车【。。档案并?将基本信息告知公】安,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!交通部门 》。  《  ? 公安机》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!将,登记上牌机》动,车的:基本信息告知—。环保部?门 《    交通!部门:应,当将在?本市行政区域内营运!的机动车《基本信?息告知环保部—门 】 第三十四条环保部!。门应:当建立排气污—染网络监控系—统对检测《机构的检测活动【。实施:在线监管;建立检测!机构诚信档案—对,查处:的其违法行为和处】。理结果及时向省【环,保部门报告并向社】会公布? ? 第三十五!条质监部《门、工商部门应【当加强?车,用燃料生产、销【售的监督管理及【时查处生产、销售】不合格车用燃料等违!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!向社会公布 — — 第三十六条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有》权向环?保部门?举报:机动车排《。气污染?行为:环保部?。门接到举报后—应当根?据举报人提供—的线索?。及时调查处理—并将处理结果告【知举报人接受—和处理移交举报的部!门应:当为举报人保密 !第六章 《法律:责任 第三】十七条检《测机构违反本条例】第十八条第二项【规定进行检测或者】出,具虚:假检:。测报:告,的由:环保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?可以处一万元以上】五万元?以下:罚款    ! 检测机构【违,反本条例第十—八条第一项、—第四项、第五项规】定,的由环?保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:;逾:。期不改正的予以【通报 》  :。。  《 环保部门对检测】机构作出处罚—的可以?向省环保部》门,。提出撤销其从事机】动车排气污染—。检测委托的》。建议 ? ? 第三十八】条未:取得省环保部—门委托?从,事机动?车排气污染》检测:经营活动的由—环保部门责令停【止违法?。行为可以处一万元】。以,上五:万元以下罚款 【 第三!十九:条在用机动车所【有人或者使用人未按!。规定进行机动车【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的!由环保部《门按每辆机》。动车处二百元罚款】;拒绝环保部门监督!抽测或者在监督【抽测中弄虚》作假:的按每辆《机动车处五百元以上!一千元?以下罚款 】。 :。 第四十条在【用机动车《所有:人或:者使用人违反市人】民政府防治大气污染!交通管制措》施规:。定的由公安机—关交通?管理部?门按每辆机》动车处二百元罚款】 》 第《四十一条在用机【动车所有《人或者使用人—应当取得环保合格】标志而未取》得环:保合格标志上路【行驶:的由公安机关交通】管,。理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并处二百元!罚款 — ? 第:四十二条《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!伪造、变《造的机?动车环保合格—标志的由环保部门】或者公安机关交通】。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处!五百元?。以,上一千元以》下罚款 《。 ? 第四十三】条环保部门》在监督抽测中—发现在?用机动?车排气?污染超过《排放标准《的应当责令其—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!期维修?、复检暂扣机动【车环保合格标志;】逾期未通过复检上路!行驶的?由公安?机关交?通,管理部门按每辆机】动车处五百元—以上一千《元以:下罚款 【 第四十四条!本地号牌机动—车行驶时排放—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!物的:由公: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处二—百元罚?款,   —  外地号牌机【动车首次《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!驶时排放黑烟等明】显,可见污染物》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给予警—告并记录在案—;其再次《驶,入,。。本市时仍未改—正的处二百元罚款】 《 第》四十五条《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!的由有关部》门依照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的规定进【行处罚 【 第四十【六条违?反,本条:。例规定?。应当给予治安—管,理,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!照中华?人民共?和国治?安管理处罚法的【有,关规定进行》处罚;构成犯—。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任 》 第四十七!条监:督管理部门》及其工作人员违【反本: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其主【管机关依法给予【处,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?追究:刑,事责任 【   ? (一)—对检测机构》、油品?生产企业《、油品销《售企业、汽车维修企!业未履行监督管理】。职责的?; 》 ,  (二)】未按:照规定核《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!志或者核发环—保合:格标:志收:费的; 《    !(三)违反第八【条规定?办,理,机动车登记的; !   《。 :。 , ,(四)未按照本条例!规定向社会公布有】关事项的; 】。    【(五)其他滥用职权!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!弊的行为 》 ,第,七,章,。 附则 第四十八!条本条例《自公布?之,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!。制定于2005年1!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!市机动?车排放?污染防治办法同时废!止,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