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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济南市机动车—排气污染《防治:。条例:
200】9年7月21日【济南市第十四届【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,四次会议通过
! 200《。9年9月25—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,第十三次会议批准】
第一章》总则
第一条【为防治机《动车排气污染保【。护和改善大气环境】保障人?体健康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大气【污染防治法等—法律、法规的有【关规定?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: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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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二条本市》。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!排气污染防治适用】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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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例【所称机动车是指以汽!油、柴油或》者其他可燃物质作】。为燃料以动》力装置驱《动或者牵引的汽车】和摩托车
》。
》 第三条市、【县(市、区)—环,境保护行政管理【部门:(,以下称环保部门)负!责,本行政区内机动车排!气,污染防治的统一【监督管?理工作?
【。
公安》、交通、《工商、质《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应!。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机!动车排气污染防【治实施监督管理【
【 第四条市、县【(市)人民》。政府应?当,建立机?动车排气污染防【治工:作协调?机,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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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条市、?县(市)人》民政府?应当将机动车排气污!染,防治纳入环境保【护规划;优先发展】公共交通改善道路】交通环境;鼓励、推!广使用低污染—环,保,车型和清洁车用能源!。
第!六条市、《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机!动车排气污染—。防治工作中做出显】著成绩或《者突出贡献的单位和!个人给予奖励
【。
第二章一》般规定
第七条机!动车向大气排—放污染?物不得超过》。国,家、:省规定?的,排放标准超过排放标!准,。的不得上路行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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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办理注册登记的】机动车应当符合【国,家道路?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!产品公告《的,产品目?录;不?符合产品目》录的公?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《不予办理注册登记】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!从其规定
》
》
外地转入】本市的机动车—应当符合本市机动】车同:类车型注《册登记现《行的排放标准—并进行排气污染检测!;不符合排放标准】或者排气污染—检测不合格的公安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!予办理?机动车转入手—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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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九条在—用机动车的所有【人或者?使,用,人不得拆除、闲置】、更:。。改机动车曲轴—箱强制通风、—尾气净化和燃油【蒸发等机《动车:排气污?染控制装置》保,证机:动车污?染控制装置处—于正常?工作状?态并按照有》关规定?。进行机动车排气【污染:定期检?测
!第十条驾驶机动车】应当:。按照操?作规程操作防止因】违规:操作造成污染物【排放:超过规定标准—
》。
第十一条超过!污染物排《放标准的《在用机动车其所有人!或者使?用,人,应当到具有一—、二类汽车》维修经营资质的企】业进行维《修经维修后仍超过排!放,标准且无《法修复的机动—车所:有人: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!管,理部门?办理注销登》记
】。 ,第十二条《生产、销售》车用燃?料应当符合国—家产品质量标准
!
—第十:三条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得制【造、销?售或者进口污染【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!的机动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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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四条环保部门应当根!据国家、省有—关规定建立》机动车排气污染【监,控和预?警系统?合理规划建设机动】车污染物排放监测】站,、点定期向本级人民!政府提交监》测报:告及时向社》会,公布有关《。监测信?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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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市【人民政府可以根【据大气污染》防治需要采取限【制机动车通行区域、!通行时间的》交通管制措施交通管!制措:施应当向社会公告】
第三章 排【气污染检测
【第十六?条机动车所有—人或者使用人应当】按,照有关规定到从【。。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!测的机构进行机【动,车排气污染检测【
》
第《十七条从事机动车排!。气污染检测的机构(!以下称检测机构)应!当依法取得》省质监部门的计量认!证和省环保部—门的委托
》
—。 第十?八,。条检测机构应当【遵守下列规定
】
》
(《一,。),检测计量《器具应当符合—国家规定的标准并】经过法?定计量?检定机构《周期检定《合格;
!
《(二)按照》国家、省《。规定:的,排气污染检测方法】、技术规范和排放】标准进行检》测并当场向机动车所!有人或者使用—人如实出具检测报告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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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》按照有关部》。门核准的收费—项目:和标:准收取?检测:。费;
—
《 (四)建立与环!保部门?机动:车排气污染》网络监控系统—对,接的检测《数据信息传输—。。系统即时传输—检测:数据等信息并建立机!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档!案;
!
(五)在经!。营场所的《醒目位置《悬,挂计量认证书、委托!证明:文件公示检测方法】、标准?和收费项目、标准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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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:六)不得从事机【动,车排:气污染维《修业务?;
】
: (七)法》律、法规、规—章规定的其他事项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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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九条检《测机构未《按,照本条例规定—进行检测的其检测报!告无:效,
【 :第二:十条市?环保部门应当及时】向社会公布》检测机构《名录
《第四章 环保—标志管理《
第二十一】条在本市登记的【机动:车除低?速载: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!摩托车外实行环保合!格标志管理制度具】体实:施时间、方法和步骤!由,市环保部门会同【公安机关《交通:。管,理部门制定报市人】民政府批准后公【布实施
》 , :
? 环保合》格,。标志分为绿色环保合!格标志和《黄色环保合格标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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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】条办理注册登记的】机动车?按照国家规》定,免于安全技术检【验的:。不须:进,行机动车排》气,污染检测环保部【门直接核发绿色【环保合?。格标志
! 第二十三条排】。气污染?检测合格的对—符合国I标准—(含)以上的汽【油车和国III标】准(含)《以,上的柴油车》核发:。绿色:环保合?格标志;《对,其他符合《出厂时?。排放标准的机动【车,核发黄?色环保合格》标志
】。 第二十四—条在用机动》车未取得环保合格标!。志的不得《上路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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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《十五条环《保部门核发机动【车,环,保合格标《。志不得收取费用
! :
第二十六条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。伪造、变造或者使】用,。伪造、?变造的?机动车?环保合?格标志
【
第》二十七条《市、县(《市、区)人》。民,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对具有《黄色环保合格—标志的机动车提前报!废,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!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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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八条在本市—行政区域内使—用外:地号牌机动车的所】有人:或,者使用?人可:以在本市申领机动】车,环保合格标》志
【 第二十九条国】。。家、:省对实行环保合【格标志管理的机动】车种类?、标准等另有—规定的从其规定
!。第,。。五章 监督》检查
第》三十:条环保?部门应当建立健全】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!监管机构和日常【监,管制度?加强机动车排气【污,染防治监《。督检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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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一条环《保部门应《当会同公《。安、交通《等部门建立机—动车排气污染—防治监?。督管理信息系统和】机动车排气》。污染防治联合—处理制度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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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二条环保—部门可以在》。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!。。机动车排气污—。染进行监督抽测【监督抽测不得—收取费?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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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三条环—保部门应《当建立核发环保【合格标?志机动车档案并【将基本信息》告知公安机》关交通管《理,部门和交通部—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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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,。公安机关交通管【理部门?。应当将登记上—牌机动车《的,。基本:信息告知环》保部门?
】 交通《部门应?当将在本市行政区】域内:营运的机动车—。基本:信,。息告知?环保:部门
【
第三》十四:条,环保部门《应当建立《排气污?染网络监控》。系统对检测》机构的检测活动实】施在线监管;—建立检测机构诚信档!。。案对查处的其—违法行?为和处理《结果及?时向省环《保部门报告并向社】会公布?
【 ,。第三:十五条?。质监部门《、工商部门应当【加强车用燃料生产】、,销售的监督管理【及时查处《生产、销售》不合格车用》燃料等?违法:行为并将查处结【果向社会公布—
第!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!个人有?权向:环保部门举》报机动车排气污【染行为环保部门接】到举:报后应当根据—举报人提《供的线索及时调查处!理并将处理结果【告知举报人接—受和处理移交举报】的部门?应当为?举报人保密
【第,。六,。章 法?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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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七条检测机构违【反本条例第十八条】第二项规定》进行检测《或者出具虚》假检:。测报告的由环保【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可以处一》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!。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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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检?测机构违《反,本条例第《。十八条第一项、第】四,项、第五《项规定的由环保部门!。责令:限期改正;逾期【不改:正,的予以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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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—部门对检测机构【。作出处罚的》可以向省环保部门】提出撤销其从事机】动车排?气污染检测委托的】。建,议
】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!省环保部门委托从事!机动车?排气污染《检测经?营活:动的由环保》部门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可以处—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!下罚款
! , 第三十《九条在用机》动车: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!按规定进《行机:动车排气污染定【。期检测的由环保部】门,按,每辆机动车处二百元!罚,款;拒绝环保部门监!督抽测或者在监督抽!测中弄虚作假的【按每辆机《。动车:处五百?元以上一千元以下】。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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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条在用机》动车所有人或者使】用人违反《市人民政府防治【大气污染《交通管制措施规定的!由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按—每辆机动车处—二百元罚款》。
— 第四十一条在用!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!用人应当取得—环保:合,格标志而未取得环保!合格标志上路行驶】的由公安机关交【通管理部《门责令?限期改正《并处二?百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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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二—条伪造、变造—或者使用伪造—、变:造的机动《车环:保合格标志的—由环保?部门或者公安机关】交通管?理部门?予以:收缴处五《百元:以上一千元》以下: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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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三条环】。保部门在《监,督抽测中发现—。在用机动车排气【。污染超过《排放标准的应当责】令,其所:有人或者《。使用人限期维修、复!检暂:扣机动?车环保合格标志;逾!。期未通过《复,检上路行驶的由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按每辆机动—。车处: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!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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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四条本地号—牌机:动车:行驶时排放黑烟等】。明显可见《污染物的由公安【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处二百《。元罚款
— 《 外地?号牌机动车首次在】本市行政区域内行】驶时:排放黑烟等明—显可见污染物的由公!安机关?交通管?理,部门给予警告并记录!在案;其再》次,。驶入:。本,市时仍未改正的处】二,百元罚款《。
第!四十五条违》反本条例其他规【定的由有关》部门依照有关法律、!法规的?规定进行《处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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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六条违反本条】例规定应当给予治安!管理处罚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!华人民共和国治【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!。规定进?行处罚?;构成?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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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七条—。监督管理部门及【其工作人员违反【本条例规《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其主管】机关依?法给予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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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:)对检测机》构、油品生产企【业,、油品销售企业【。、汽车维修企—业未履行监督管【理,职责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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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【。未按照规《定核发机《动车:。环保合格标志或者核!发环保合格标志收】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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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(三)违反第—八条规定办》理机动车登》记的;?
! (四)《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!社会公布有关事项】的;
【。。
(五)】其他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》的行为
第—七章 附则
第四!十八条?本条例自公布—之日:起施:行市人民《政府制?定于200》5年1月1》。。日起实施的济—南市机动车排放污染!防治办?法同时废《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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