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第六章 更】正登记和异议登记】
《第七十五条 —房屋登记簿记—。载的权利人、利【害关系人《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!的事:项有错误的可—。以申请?更正登记
】
第七—十六条 房屋登记簿!记载的?。权利人?申,请更:正,登记的应《当,提交下?列,。材,料
》。
(一)申请【书;
《 :
(二)身份【证明或者单位负责人!证明、?单位资格证明;【
《
,
(三)证明房【屋登:记簿记载确有—错误的人民法—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!效的法律《文书或者《行,政,机关依法出具—的,证明材料
】
房屋《登记机构应当依据人!民法院或者仲—裁委员会生效—的法律文书或—者行政?机关依?法出:具的证明《材料予以更正并向权!利人换发房屋—所有权证、房屋他项!权证或者登记证明】
《第,七十七条 利害关】系人申请更正—登记的应当提交下】列材料?
:
(一)申请!书;
】(二)身份证—明或者单位负责人】证明、单位资—格证明;《
》
(三)证明—房屋登记簿记载确】。有错误的证明材料
!
《
利害?关系:人提交?的证明材料》为人民法院》。或者仲?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!文书的?房,屋登记机构应—当予以更正并书【面通知房屋》登记簿记载的—权利人
】
利害关《系人:提交其他证明—材料并经房》屋登:记簿: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!意更正的房屋登记机!构应当予以更—正;房?屋登记簿记载的权】。利,人不同意更正的利】害关系人可以—申请异?议登记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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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条— 房屋登记》机,构应当自受理—申请:之日起十个》工作日内将》申请更正《事项记载于房屋登】记簿并向权利人【换,发房屋所有权证、】房屋: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!明
—。 对申?请,异议登记的》房屋登记机构—应当:自受理?申请之?日起一个工作—日,内将申请异议事【。项,。记载于房屋登—记簿
第【七十:九条 异议登记【后申请?。人在:异议:登记之日起》十五日内《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!
第八十【条 异议登记【。期,间房屋登《记簿记载《的权利人处》。分房屋申请》登记的房屋登记【机构应?当暂:缓办理
!权利人?处分其房屋权利申请!登记:房屋:登记机构《受理后尚《未将申请《登记事项记》载于房?屋登记?簿,。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!登,记的房屋登记机构】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!申请并?书面通知权利人
】
第八十一【条 异议登记期【间异议登记》申请人起诉人民法院!不予受理《或者:依,法驳:回其诉讼请求的【权利:。人可以持登记—申请:、身份?证明或者单》位负:责人证?明和单位《资格证、相应的【证明文件申请注销异!议登记
【第,八十二条 异议登记!失效后原《申请人?以同一?理由就同一事项再】次,提出异议登》记的房?屋登记机构不—。予,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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