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扬尘污染防】治管理规定》
, 第一条 【为,防治扬尘污染—改善空气环境质【量保障人民群—众身体?健康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!律、法规结合—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!
第二条 !本规定适用于本市】行政区域《内,扬,尘污染的防治—与管理活动
【 第三条 市】人民政府统一领【导,本市扬尘《污染防治《管,理工作
《 县》(市)?、区:人民政府负》责本: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!治管理工作
— 市环境【保护:。行政主管部门(【以下简称市环保部】门)具体负责全市】扬,尘污染防治工—作的监督管理—
建设、市容环卫、!市政公用、园林绿化!、交:。通、国土《资,源,、公安、城市管【理行政执法等—有,关管理部门》 依照各自职责和!市人民政府的分工】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!治工:作
—第四条 市》环保部?门,。应当会同有关—部门制定扬尘污染】防治实施方案报【市人民政府批准【后组:织,实施
— 第五条《 市环?保部门?应当建立扬尘污染】环境监测网》络,。加,强对扬尘《污,。染的监测监控定期公!布扬尘?污,染状况的环》境信息
第!六,条 环?保部门在审批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】评价:文件时应当一并【。审查建?设项目的扬》尘污染防治方案
! 第七条—。 ,招标:单位在对有》可能产生扬尘污染】的项目?进行招标《时应当要求投标【单位提?交项:目的扬?尘污染防治方案
! 建设单位【在签订施工承发包】合同时应当明确【施工单位在施工和】运输物料《、渣土过《程中的?扬尘污染防治责【任并将所需经费列】。入工程预算
! 第八条 市—容环卫?主管部门核》发建:筑垃圾?运输车辆准运证【件时应?。当要求?申请人提交》防治扬尘污》染的方案
!。第九:条 行政管理—部门:在进行扬尘污—染执法检查时被检】查单位或《者,个人应当积极—配合如实提供有关】资料不得《拒绝或者阻挠检查】。
》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有权对产—生扬尘污染的行为】进,行举:报
相关】。行政:管理部门应当—接,受公:。众,。。对扬: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!并根据职《责分:工及时处理 各级】人民政府对在扬【尘污染防治工—作中取得显著成绩】的单:位和个人应当予【以表彰奖励 第十】一条 ?工程施工应当符合】下列:防治要求
【 (一)施工工地!周围应当设置—连,续、密闭的围挡在】本市主要路段、【市容景观道路—、生:活密:集区以?及机场、车站—、广场等区域的施工!工地边界应设置高】度2.5米》以上的围《。挡其他区域》围挡高度不得低【于1.8《米,;
? (二)施工】期间应当对工地建筑!结构脚手架外—侧,设置密目防尘网【(不低?于2000目/【100平方厘—米)或?防尘布?;
《 , (三)施工工地内!车行道路应当采取】硬化:等降尘措施》裸露地面应当铺设】礁渣:、细:石或其?。他功能相当的材【。料或者采取覆—盖防尘布或防尘网、!植被绿化等措施;】。
? :(,四,)开挖、运输和填筑!土方等施工作业【时应当辅以洒水压】尘等措施;遇到四级!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!。。。止土方施《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!盖防尘网;》
(五)】。施,工过程中使用易【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!应当采取密闭—存,储、设置《围挡或堆砌围墙【、采用防尘》布,苫盖或者其他防【尘措施?;,
(六)施!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!垃圾:应当及时清运未能及!时清:运的应当《采取有?效,防尘:措施;
》 ?。(七)施工期间必须!在物料?、渣土、《垃圾运输车辆的出】口,内侧设置洗车平【台确保车《辆干净、《整洁工地出口处铺装!。道路上可《见粘:带泥土不得超过10!米并应当《及,时清扫冲洗;
【 《(八)进出》工地的物料、渣【。土、垃圾运》输车辆应当采用密】。闭,车斗确无密闭车斗】的,装载:高度最高点》不得:超过车辆槽帮—上沿40厘米两【侧边缘应当低—于槽帮上《缘10厘米车斗应】用苫布覆盖苫布【边缘至少要遮住槽】。帮上沿以下15厘】米;
? 《(九)?从建筑上层清运易】散性:物料、渣土或者废】弃物的应《当采取密闭方式不得!。凌空抛掷、扬撒
】 : 第十二条— 管线与道路—工程施工除符—合本规定第十一条】规定外?还应当符《合,下列:要求
?。。 (》一)施工机械在实施!挖土:、装:土、:堆土、路面切割、】破碎等作业时应当】。采取洒水等措—施防:止扬尘污染;
【 (二—)使:用风钻?挖掘地面或者—清扫施工现场—时应当辅以洒—水,等降尘措施;—
(三)】。对已回?填后:的沟槽应当》。采,取洒水、覆盖等降】。尘措施
《 第十—三条 拆除房—屋或者其他建—筑物、构筑物时除】符合:本规定第十一条规】定外施?工单位还应当—对拆除物采取洒水或!者喷淋等降尘—措施
— ,。第,十四条 园林绿化工!程除符合本规定第十!。一条规?定外还应《当符合下列要—求
(【一)树穴《。、绿化带种植完【成后:。树,穴和绿化带回—填土应当低于—边沿:。。10厘米以上树【坑应当覆盖卵—。石、挡板、草—。皮等;
】。(二)绿《地内各?。类管线敷设工—程竣工后应》当自竣工之日起5日!内恢复原貌不—。得留:裸露地?面;
— (三)绿化产生的!垃圾应当及时清除】
? 第?十五条 堆场—、,露天仓库应》当符合下列规定
! (一)—对于:粉煤灰、煤炭—、建筑材料、生【产原料等物料要利用!仓库、储藏罐、【封闭或半封》闭堆场或苫》布覆盖等《形式进行《。堆放:避免起尘和风蚀起】尘;:
?。 (?二)对临时堆放【的易产生扬尘的渣】土堆、废渣》等废弃物要采用【防尘网和防尘—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!淋、固化处理设置高!于废:。弃物:堆的:围挡、防风网、【挡风屏?等防止造成扬尘污染!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!物,要,在废:弃物堆表面及四周】种植植物减少风【蚀起尘;
》 , (三)对物】。料堆或?者,废弃物堆进行—装,。卸作业时应当采【取洒水或喷淋稳【定剂等抑《尘措施?。 第十六条 道路】保洁和?。养,护应当符合下列规定!
: (一)城【市主要道《路实行湿式清扫夜】间使用高压》清洗:车对道路进行全覆】。盖式清洗《冲,刷,;
(【。二)采用人》工方:式清扫的应当符【合本市市容环—境卫生作业规范;
! 《(三)?清挖雨污《井时对?挖出的污泥应当及】时,清运;?
《 (四)破损路面】应当及时《采取防?尘,措施并及时修—复,
第十七条! 运:输易产生扬》。。尘污:染物料?的车辆必须密封、】覆盖不得超》量,装,载不得沿途泄漏、遗!撒
从事渣!土和垃圾运输的单位!应当依法取得准【运手续并按照公安、!。市容:环卫:主管部?门批准的线》路、时间、装卸【地点运输和》倾倒
第】十八条 违反本规】定第十?一条、第十》。二条、第《十三条规《定未按要求采取【扬尘污?染防治措施》。的由城市管理行政】执法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!罚,款
第【十九条? 违反本规定—第十四条规定—绿化和养护作业单】位未:按,要求采取扬尘污染】防治:措施的?由城市管理行政【执法部门责令其限】期改正?并,处5000元以下】罚款:
》第,二十条 违反—本规定第十五—条,规定堆场、露天【仓库未按要求—采取:扬尘污?。染防治措《施的由环保部门责】令其限?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!下,罚款;造成严重后】果的处2万元以上5!万元以下罚款
! 第二十》一条 违反本规定】第十六条、第十【七条规定环境卫生】清扫保洁单位和运输!车辆:未按要求采取扬【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!。城市:管理:行政执法部》门,责令其限期》改正并处《500?0元以下《罚款
— ,第二十?二条 相关行政机关!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!守、滥用职权—、徇私?舞弊:的依法追究行政责】任;构 成犯罪的】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》
? :第二十三条 本规】定自2009年1月!1日起?施行200》2年8月8日济南市!人民政府《发布的济南市防【治扬:尘污染?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!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