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, 济南市城市私】有房屋?管理办?法
》
1993年12月!。11:日济南?市第十一届人民【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】会议通过
》
, , 1994年—1月17日山东【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:务委:。员会第?五次会议批准
】 , , 根据1997年!3月27日济南【市第:十一届?。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十六次会议通】过、1997年4】月4日山东省第八届!。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?委员会?第二十?七次会议批准的【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?员会关于《修改:〈济南市《城市公?有房:屋管理办法》〉等十三件地方【性法规的《决,定第一次修正
】 : 根据2【002年6月2【。1,日,济南市第十》二,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第二十】六次会?议通过?、2002》。年7月27日—山东:。省,第九届?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!会议批准的》。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《会关于修改〈济南市!城市私有房屋管【理办法〉的决—定第二次修》正
第一章 【总 则
—第一条 为了—加强:。城市私有房》。屋,。管理,?保,护房屋所有人和【使,。。。用,人的合法权益—,根据?国家法律的有—关规定和国务院城市!私有房屋管》理条例及本》。省有关法《规,结合本市实际】情况,制定本办【法
【
】第二条 本办—法适:用于本市《市区城市私有房屋的!管理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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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济【南,市房产管理》局是本市《城市私有房》屋,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!,负责对本市市区】城市:私有房屋的产权产】籍实行统一管理 】
《。
区房产管理部!门负:责本:辖区内城《市私有房屋的具体管!理工作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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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第四条 城市【私,有房屋所有人依【法对房?屋享有?占有、使《。用、收益和处分【的权利,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》。侵犯;所有人不【得利用?城市私有房屋进行危!害,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!。和他人利益的活动】
》
第五【条 城市私有房屋】权属登记,应—。当使:用国家统一的—房屋权属证书房】屋权属?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!。证、房屋共有权证和!。房屋他项权证房【屋权:属,证书是私《有房屋?产权和设定他项【权,利的合法凭证 【
第《二章 房屋权属登】记
第《。六条: 城市私《有房:屋权利人(申—请人:),应当依法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】
【
房屋权—属登:记按下列程序—办,。理:
《
(一)【权利人(《申,。请人)持本办法【第八条规定的有关】证件,向《房屋:所在的区《房,产管理部门》提出房屋权属登【记,申请;
】 ,
,
(二)区房产管理!部门应?当自接到申》请之日起七日内【,对受理的申请【和有关?证,。件进行初审,并对】房屋进行现》。场勘察?;,对房屋现状与权利人!(申请人《)提:交的:有关:证件相符《的报:送市房?产管理部门复核【,对不符的退回【申请:并书面告知其退回】事由:;
】
(三)市》房产管理部门应【当自接到《报送:。资料之日起七—日内进行复》核,复?核合:格的颁发房》屋权属?证书,复核不合【格的出?具不予?颁,发房:屋权:属证书的告知书【 ,。
《
市、区—房产:管理部门《因特殊情况需逾期办!理初始登《记、变更登记、转】移登记、他项权利】登记:的,应当书面—告知:权利人(申请人)逾!期事由,但》逾期最长不》得超过七日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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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新—建房屋的,当—事人应当在房—屋竣:工后三个月内申【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!
《。
翻建、改建!、,扩建房屋《的,权利《人应当自房》屋竣工之日起—三,十日内?申请办理房屋变更】登记 《。
?
因买》卖、交换、赠与【、继承、分家析【产,、分割、合》并、裁?决等原?因致:使房屋权属发生转】移的,当事人—应当自事实发生之】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办!。理房屋转移登—记
《
《
设定房屋抵押权】、典权等《他项权利的》,权利人《应当自事《实发生?之日起三十日内申】请办理他项权—利登记
【 :
房屋被拆除【或他项?权利终?止的:,应当自事实发【生之日起三十日内】办理房?屋注销登记
!
》
第八条 申请办理!房屋权属登记的,】权利人(申》请人)应当按—下列规定《如实提交有》关证:件:: :
?
(一》)初始登《记的,提交土地证】明,文件或土地使—用权证、建》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、建设用】地规划许可》证、施工许可证和】身,份证明;
】。
?
(二?)变更登记》。的,提交房屋所有】权证、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和身】份证明;
!
(三》),转,移登记的,》提交房屋所》有权:证、身份证明及相】关,的合同、证明文件;! :
,
(—四):他,项权利登记的,【提交房屋所有权证】、身:份证明及设定—房屋抵押权、典【权等他?项权利的合同和相关!证明文件;
】。
?。
(五)注销登】记,的,:提交房屋权属证书】、身份证明》及相关?合同、证明文—件 ?
《。
?
第九条 委托【他人办理房》。屋权:属登记的,》除按本办法第八【条规定提交有—关证件外,》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!受托:人身份证明
】
:
第—十条 城市私—有房屋转移、变更】时,:该房屋占用范围内】的土地使用》权随之转移、变更房!屋权利人除按本【。办法有关规定办【理房屋所有》权转移、变更登【记,手续外,还应—当凭转?移、变更《后的房屋所有权证】书向同级人》民政:府土地管理部门申】请,办理土地《使,用权转移、变—更登记手续》
《
第十】一条: 证:件不全或房》屋所有?权不清的城市私【有房屋,暂缓办理房!屋权属登记手续,待!条件具备后》再,予办理
—
,
违法建【筑的城市私有房屋】,不得办《理房:屋权属?登记手续
!。
:
,
第十二条 城市!私有房屋《权,属证书不得涂改【和伪造权《属证书遗失或毁坏,!。。权利:人应当向原》发,证机关申请补—发或换?证
【
第十三【条 拆迁城》市私有房屋》,拆迁?人应当于房屋拆【迁后三十日内到市】房产:。管,理部门办理房屋【注销登记手续 【
第三章 【买 卖《
第?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!。之,一的城市私有—房屋:不得买?卖:
】
(一)无】。房屋所有权证的【;
(二!)房屋所有权有纠】纷的;
!
(三)共有房】屋未经?其他共有人书—面同意的《;
《
?
,
(四)违法—建筑的; —
(五】)法律、行政—法规:规定禁止《买卖的其他情形 !
第!十五:条 买卖《城市私有房屋,卖方!应当向市人民—政府规定的》部门如实申报—成,交,价格 ?
》
《。第十六条 城市私】有房屋所有人出卖共!有房屋,在》同等条件下,共【有人有优《先购买权
!
出租人出卖在!租房屋?,应当提前三—个月书面《通知:承租人?在同等条《件下,?承租人有优先购【买权: :
第四章》 租 《赁
第十七条 】租赁城市《私有房屋,出租人和!承租人应当》签订书面租》赁合同,并自合同】签订:之日:起三:十日内持房屋—所有:权证、?租赁合同和双方当事!。人的身?份证:明到房屋所在地【的,。区,房产管?理部门登记》备案
》 :
】 ,第十八条 城—市私:有房: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!,不得出租:
!
(一)无房】屋所有权证的;【 ,
—
(二)房》屋所有权有纠纷的】;
《
(三)共!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!人,书面同意的;—
—
(四)经—鉴定房?屋,有危险?的; ? ,。
(五)!法,律,、行政法《。规规: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!
—
第十九条【 城市私《有,。。房屋出?租人应当按租赁【合同约?定将出租的房—屋交承租人使用;】承租人?应当按合同约定【交纳租?金 : ,
,。
—
第二十条 出租】人应当按照租赁合】同的约定履行维修房!屋义务
—
承租人】应当爱?。护,租用的房屋及其附属!设施,未经出租人】同意,不得擅自【改变房?。屋现状?及其附属设施— :
【
第二十一》条 城市私有房【。屋在租赁期内—所有权?发生转移的,新的房!屋所有权人应当继续!履行原租《赁合同;《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!亡,其?共同居住人需—要继续租用的,【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!
!
第二十《二条 承《租人与他《。人互换房屋使用【。权,应当事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】。同意换房时,出租】人与新?的承租人另行签订租!赁合同,原租—赁合同?同时终止
】。。第,五章 法律》责任
第二—十三条 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!。,由市房《产管理部门按下列规!定给予处罚:
! ,
《 (?一)以虚报、—瞒报有关证》件等:非法手段取得房屋】权属证书的,收【回其房屋权属证书】或者公告其》房屋权属证书作废】
—(二)涂《改、伪造房屋—。权属证书的,其证】。书无效,可以对【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!下罚款
!
:(,三)租赁城市—私有房屋未登记备】案的,?责令限期《补,办手续?,逾期不补》办的,按出》租房屋使《用面积每平方米处以!。五元罚款
】
第二】十,四条 实《施行政?处罚应?当,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行政处罚《法的:规定:执行 《
【
第二十五条 当事!人对处罚决定—不服的,可以—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】或者:提起行政诉》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提起行—。政诉讼,又不履【行处罚决定》的,由?。。作出处罚决》定的:机关申?请,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】
》
第—二十六条 因房【屋产权的确认、买】卖、租?赁、交换、继承【、赠与?、抵押、出典、【承典、使用、维修】及其他?原因发生纠纷的【,当事?人可依法向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】或向人民法院起【诉 :
【
第二十七条 】妨碍房产管理—工,作人员执《。行公:务的,由公安机关】依照中?华人民共和国治安】。管理处?。罚条例的规》定处罚;构成犯【。罪,的,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。 ,
【
第:二,十八条 房产管理部!门违反本办法规【定,,当:事人:有权向?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!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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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管理部】门工作人员玩忽职】守、滥?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的,由其所在单位!或上级主《管部门给《予行政处《分;给当事人造成损!失的,由《房产管理《部门承担赔偿—责任;构成犯罪的,!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?
第六章 —附 则
—第二:十九:。条 县(市)—城,镇私有房屋的管理可!以参照本办法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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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本办!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!一九八六年》。十月十二日济南市人!民政府公布》的,济南:市城镇私有房产【管理实?施细则?同,时废止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