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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水污!染防治?条例 ?
2》。000年10月2】。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!会,第十:七次会议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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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!。
第一条 为防】治水污染保护和改】善生活?环,境与生态环境保障】人体健康保证—水资源的《有效:利用:促,进经济和社会的可】持续:发展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水污染防治》法等法律、》法规的有《关规定结合本—省实际制定本条【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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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条!例适用于本》省行:政区:域内的河流》、湖泊、水库、【。运河、渠道等地表】水体和?地下水体的污—染防: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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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海洋污染防治按国家!有关:法,律、法规的规定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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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!本行政区域内—的,水环境质《量负:责必须将《水环:境保护工作》纳入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计划根据》。经,济和: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!加水:。污染防治的投入合理!规划:城乡建设和工业布局!制定水?污染防?治规划采取措施使】地表水环境》质量按功能区—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!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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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条 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》门(以下简称环境】保护:部门)对《本行政区域内的【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!监,督管理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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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交【。通,部,门,。的航政机关对船舶污!染,实施监督管理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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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水利、卫生、国!土资源、建》设、农业行政管理】部门及主要》河流、湖泊的水资】源保护?机,构应当根据各—自的:。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!门对水污染》。防治实施监督—管理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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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一】切单位?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!。境的义务《并有权对污染损【害水环境的单位和个!。人进行检举》或控告 《
【。因水污染危害—直接:受到:损失的单位和个【人有权要求致—害,者排除危害和—赔偿损?失 ?
第二章 监】督管理
! 第六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根据上级人民政】府批:准的流?域水污染综合治理】规划的要求》和,本地的实际》情况组织制定本【行政区?域,内的水污染综合【治理实施方案并采】取经济?、技术?政,策措施保证》水污染综合治理【。目标的?实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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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七条 各级人】民,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!域内的地表水环境功!。。能区:。的水质量《负责县?。级以上环境》保护部门《应当会同水》利等:。有关部?门划:分水环?境功:能,区报同级《人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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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级人【民政府批《准的水环境功能【区必须符合上—级人民政府批准【的水环境功》。能区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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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省环?境保护部门》负责组织对省—界和跨设区的—市行:政区域的地》表水体出境断面【。。水环境?质量的监测》;市环?境保护部门负责【对本行政区域—。内跨县的《。地表水体出境断面水!环境质?量的监测;县级环】境保护部门负责【对本行政区内的【地表水?体水:环境质量的监—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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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上环—境保:护部门应当定期发】布本:行,政区域内的水环【境,。状况公报每季—度发布?本,行政区 域内的【水污染源污染—物,排,放,达标情?况的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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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! 向水体直接或者】间接排放污染物【的,单位和个人(以【下简称排污》单位)其污染物【。。排放必须达》到,国家或?者省规定的标准 !。
第!十条 省《辖淮河流《域和海河流域应当】执行国务院》批准:的,。省界水体《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!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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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 排污单位必须】按照国家和省—的有:关规定向所》在地环境保护—部门: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!;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和:技术改造项目(【以下简称建》设项目)自》 竣工验《收合:格之日起十》五,日内提交排污—申报登记表 —
申报!登记的?排污事项《有,重大改变的应当【在,改变前向原申报【登记:的机关变更》申,报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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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部!门应当?在三十日内对排污】单位:。申报登记的排污【事,项进行严格的审核】排污单位《不 得拒报或者谎报!有关排污事项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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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【 省:环境保护部门应当】会同省水利和有关】经济综?合管理?部门制定全省—。水污染?物排放总量控制计】。划报省人民》政,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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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。三条 设区的市和】县级人?民政府应当根据【上级人民政府批【。准的:水污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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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染物排?放总量控《制计划结《合本:行,政区域内水污染【。防治的实际情况组】织制定?本行政?区域内的排》污总量?控制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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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污染物排!放总:量控制实《施方案应当确定【需要削减排》污量的单位》、每个排污单位【重点污染 物的【种类及排放总量控制!指标需要削减的排污!量以:及削减的时限要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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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,四条 排污单—。位必须按《照环境保护部门核】发,的排污许可证—或者临 时排污许可!证规定的污染物排】放,种类、数量、浓【度和:排,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!水污染物 —
】第十五条《 排:污单位必须按—。照国家和《省的有关《规定:缴纳排?污费或者超标准【排污费并负责治理】
排!污费和超标》准排污费《必须按照国》家,和省的?有关规定管》理,和使用不得挪作他】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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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条 环境—保,护部: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!境影响报《告书:时应当将污 染物排!放控制?在该建?设项目所在县级行】。。政区域的排》污总量控制指标内排!污,总量控制指标—已, 满的县级行政【区新建?、扩建项目的—必须由县级人民【。政,府,负责组织《削减已?。有污染?源的排污总量—报省环境保护部门审!。核后方可《按照建设项》目环境保护管—理程序报批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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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建设《。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!施必须与《主体工程《同时设计《、,同时施工《、同时?投产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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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: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!。收,应当与主体工程【竣工验收同时—。进行需进行试—。。生产的其配》套,建 :设的水污染》防治设施必须—与主体?工程同时投入试【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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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》设单位应当自建设】项目投?入试生产之日—起三个月内向审【批该项目的环境【保护部门申请水【 污染防《治设:施竣工?验收未经环》。境保护部门验—。收或者?经验收不合格的【该,建设项目不得投【入 生产或者使用 !
环境!保护部门自收—到水污染防治设施竣!工验收申请》。之日起三《十日内完成验收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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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建】设项目的环境—影响评价和水污染防!治设施的设计、【。建设 必《须通过公开招标的】方式确定由具有相】应,资质的单位承担 】
第》三,章 防?治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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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九条 ?县级以上人民政【。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!加强水?污染防治《科学技术的研究与】开发鼓励环》境保护?产业的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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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条 禁止!新建化学制浆—造纸:、酿:造,。、印染、染料、电】镀、制革、选金、】炼油、农药、炼【硫、炼?汞、以及其》他严重污染》水环境的小型—企业;已建成的由】县级:以,上人民政府责令其】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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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控—制新建、扩建—、改建化学》制浆造?纸、酿造大》中型企业;确需建】。设的必须报》省环境?保护部门《。同,意后方可按》规定的管理程序报】批;未经省环—境保护部门同—意的有关项目审批】部,门不得办理手续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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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二十一条《 超过国家》或者省规定的—。水,污染排放《标准:或污染物排》放,总量控制指标—的必须限期治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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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:业事业单位的限【期治:理由县级以上—人,民政府按《照管:理权限决定个—体工商户的限期【治理由?所在地的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或》其委托的环境保护】部门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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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二十二条 被责令限!期,治理的?单位:必,须向作出限》期,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!的环境保护部—门提交治理》计划定期报告治【理进度并按》期完:成治理任务环境保】护部门?应当对?限期治理的》项目进行检查—和验收 》
】第二十?三条:。 排污单《位必须?保证水污染防治【设施的?正,常使用禁止偷排【。 ,超标准废《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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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》。擅自:拆除或?者闲置水污染防【治设施确有必要【拆除或者闲置—的必须?报所在地环境保护 !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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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—量控制实施方案【确定的削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】。单位必须《。按,照,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!的规定设置 —排污口并安装污【。染源自动监控装置 !
!第二十?四条:。 ,省和设区的市—环境保?护部门?应当加强省内入海】河流的监督管理控制!本行政?区出境?断,面,的排污总量保证入海!河流水质符合排污】总量:。控制的?指标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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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五条 ?采用氧化《塘,处理污?水的单位应当采取措!。施防:止污染地下水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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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!府应:当采取措《施限制?含磷洗涤用》品的生产和销—售,淘汰含?磷洗:涤用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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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七条 使》用农药、化肥应【当符:合国家有关使用规定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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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输【、存贮农药和—处置过期《失效农药必须—加强:管理防?止造成水污染
第!四章 生活饮用【水源的保护
第】二十八条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应—当组:。织环:保、水?利、国土资》源、卫?生、建设等有关部】门根据国家饮用【水源保护的技—术要求?提出城市生活—饮用水地表水源保】。护区:方案报?省人民政府批准【跨行政区域保护区的!划定由有关设区的】市或者?。。县级人民政府协商提!。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!政府批准;协商不成!的由省?环境保?。。护部门?会同省水利、国【土资源、卫生、【建设部?门提出划定方—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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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二十九条《 生活饮用水地表】水,源保护区分为一、】二级保护《区在生?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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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用水地表—。水体取水口附近划】定一定范《围的水域和陆域【作为一级保护—区在一?。级保护?区外划定《一,。定范围的水域和陆】域作为二级保—护区:
—各级保护区应当有】明显的地《理界限?设置永?。久,性的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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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。十条 生活饮—用水地表水源一级】保护区内《的,水质适用国家地表】水,环境质量标准II类!标准;二级保护区的!水,质适用国《家地: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】II:I类标准 —
第!三十一条 》生活:饮用水?地表水源保护—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!政府:应当指导农民—合理使用农》药,、化:肥、:植物生?。长调节剂等推广生物!防治病虫害技术【发展生态农》业防:。止对生活《饮,用水源的污染 】
第!三十二条 在生活】饮用水地《表水:源,。一级、二级保—护,。区和生活饮用水【地下源保护区—内的单位和个人除】遵守国家《水污染防治法律、】法规的有关规定【外还必须遵守下【列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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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禁止建【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!贮存:、处:置设施、场所或者生!活垃圾填埋场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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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禁止在地表!。水源一?级保持区内放养禽畜!、网箱围网养殖 !
】第三十三条 生活】饮用水地《。下水源保护》区由县级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】会同同?级水利、国土资【源、:卫生、建设等有关行!政主管?部,门根据饮用》水地下水源》所处的地《理位置、水》文,地质条件 、供水量!、开采方式和污【染,源,的分布提出划—定,方案报本级人—民政府批准 【
生!活饮用水地下水源】保护区的《水质:。适用:国家:。地下水质标准II】类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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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四?条 :供水单?位必须加强对生活饮!用水地表水源和【地,下水源的水》 环境质量监测并采!取措施保证所供水】。质符合国《。家饮用?水质标准《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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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:关部门应当按照各】自职责分工加强【对,供水:单位供水《质量的监督保障人】体健康
》第五章 城市污水的!集中处理
第三十!五条 县级》以,上人民政府应当【将,污,水综合治理规—划纳入城市总体【。规,划有计划地组织建】设城市污水集—中处理设施、中水】利用设?施和与其相配套的城!市,排,水管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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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六条 新】。建和条件允许的【已,建城市污水集中处】。理,设,施应当同时设置【污,水回收利用设施提高!水的重?复利用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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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!条 企业事业单位】排放的废水在—排入城?市污:水集中处理设施【之前应当达到国家污!水排入城市下水【道水:质标准?;未:。达到标准的必须【进行预?处理 《
对含有重】金属和不易生物降解!。有毒污染物的—废水:。必,须由排污单位单独】进行处理达到标【。准 后方可排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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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八条 城《。市污水集中处理单】位,应当加强《排放污水水质的检】测保证排放的污水】达到国家或》者省:规定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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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。十九条 城市污【水集中处理单位【按照国家规》定收取污水处理【费污水处理》。费,必须用于城市—污水集中处理—设施的?建设和运行不得【。截留:和,挪作他用
第【六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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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违反本!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:一的由?环境保护部门—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!机关责?令改:正并根据《。其具体情节给—予警告或者处以罚】款
》 (一)拒报!或谎报有关》污,染,物排放申报登—记事项的《未按规?定设置排污》口,或者:。重点排污单位未【安装污?染源自?动,监控装?置的处以一万元以】下罚款;
】 ? ,。(二)未按照—国家和省《的有关规定》缴纳排污费或—者超标?准排污费的除追缴】排污费或《者超标?准排:污费及滞《纳金外处《以应:当,缴纳数额百分之【五十以下的罚款【;
》 (三)未!按照排污许可—证或者临时排—污许可证《的规:定排放污染物的处】以五万元以下—的罚:款情节严重》的并可?以吊销排污》许,可证或者临时排污】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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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【条 建设《项目:的,水污染防治设—施未建成《或者未?达到国家和省—规 定的要求即投】入,生产或者使用的由】批准该建设项目【环境影响报》告书(表)》的环:境保护部门》责令停?止生产或者使用【可以处以十万元以】下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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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二条 新建【严重污染水环境【的小型企业或者【未经:省,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建!设属:于严:格控制的《项目的责令其—停止建?设,或者关闭建》设项目的停止—建设或者《生产和使用由—负责审批该项目环境!影响报告《书的:环境保护部门决定;!责令关闭由》县,。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!规定的权限决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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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【 ,经限期治理逾期【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!的由作出限期—。治理决定的县级【以上人民《政府的?环境保?护部门?除责令?限量排放《污染物按照国—家规定征收两—倍以:上的超?标准排污《费外并可处以二十万!元以下罚款;—。情节严重的由—作出限期治理决【定的人民《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!闭责令中央直—接,管辖的企业》事业单位停业或【者关闭的按有关【规定报批 》 ,
第!四,十四条 《排污单?位偷排超标准废水】的由有管《辖权的人民》政府责令停》产整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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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!条 对?造成水污染》事,故的单位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环》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!行使监督管》理权的部门按照直】接损失的百》分之:。二十计算《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!二,十万元;《造成重?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!接损失的百分三十计!算罚款但最高不得】超,过一百万元;对【造成水污染》事故负有直接责任】的,主管人 《员和:其,他直接?责任人?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!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!政处分;《对造成重大水污【。染事故?导致:公私:。财,产重:。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!的严:重后果?的,依法追究刑》事,责任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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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》条 在生《活饮用水地》表水源一级、—二级保护区和生【活饮:用水地下水源保【护区内建设工业【固体废物集中贮存、!处置设施《、场:所或者生活垃圾【填,埋场的由《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环?境保护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并【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!;对违反本规定造】成水:。污染事故负有直接】责任的人员由其所】在单位或者其—。上级主管机关给【予行政?处分;构成》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。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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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地表水源一级保【护区内放《养禽畜?、网箱围网养殖的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环境保护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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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七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截《留或者挪用排污费】、超标准《排污费及污》水处理费的对有关责!任人员由其》所在单位或者其上】级主:管机关给予》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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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八条《 环境?保,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!职权、玩忽职—守、: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!单位或者上级主【管机关给予行政【处,分;情节严重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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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人民政府【负责人滥用职权【干预:。环,境,保护:部门依法行政的【由其上级主》管机关追《。究相应的责任 】
: 第七章 附 【则,
第四十九条 】本条例自200【0年12月1日起】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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