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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! :山东省水污染—防治条例 》 20—00年1《0月26《日,省九:届人大常委会第十】七次会议通过 】 第一章 总 则】 第一条 —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!改善:生活环境与生态【环,境保障?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!。。的有:。效利用?促进经济和社—。会的可持续发展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水污染防治法等法】律、法规的有关【规定结?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!。例 《 , ,  》 —第二条 本条例【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!内的河?。流,、湖泊、水库、【运河、渠《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!水体的污染防—治    【海洋污?。染防治按国家有关法!律、法规的规定执】行 《    第三!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对本行政区域【内,的水环?境质量负责必须将水!环境保护工》作纳入国民经—济和社会《发展计?划根据经《济和社会《发展情况逐年增加水!污染防治的投入【合理:规划城乡建设和【工,业,布局制定水》污染防治规划—采取措施使地表水环!境质量按功能—区达到国家和省规定!。的标:准    】 第四条— 县级以《。上人民政府》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(以下简【称环境保《护部门)《对,本行政区《域内的水《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!督管:理  — ,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交】通部门的航政机【关对船舶污染实【施监督?管理 》 ,   ?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水利:、卫生、国土资源】、建设、《农,业行政管理》部门:及主要河流、湖泊的!水资源保护机—构应当根据各自的职!责协同环《境保:护,部门对水污》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!  》  第—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!人都有保《护水环境的义—务并有权对污染【损害水?环,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!检举或控告 】    》因水污染危》害直接受到损失的】单位:和个人?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!危害和?赔偿损失 》。 , ?第二章 监督管理】  ?  ? 第六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上级人民》政府批准的流域水】。污染综合治理规【划的要?求和本地的实际情况!组织制定本行政【区域内的水污染综合!治理:。实施方?。案并采取《经济、技术政—策措施保证》。水污染综合治理目标!的实现 —    — 第七条 !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对本行【政区:域内的地表水环境功!能,区的水质量负责【县,级以上环《境保护部门》应当会同水利—等有关?部门划分水环—境功能区报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】 :   《 , 下:级人民政《府批准的水》环境功能区必须符】合上级人民政府批】准的水环境功能区的!要求 ?    — 第:八,条 省?环境保护部》门负责?组织对省界和跨设区!的市行政区域—的地表水体出境【断面水环境质量的监!测;市?环境保护部门负【责对本行政》。区域内跨县的—地表水体出境—断面水环境质量的】监测;?县级环境《保护部门负》责对本行政区—内的地表水体—水环境质量》的监测 》   《 , 县级以上环境保】护部门应当定—期,。发,布本行政区》域内的水环境状【况公报每季度发布本!行政区? 域内的水污染源】污染物排放》达标情况的公报【    】 , 第九条 向—水体直接或者—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!位和个人(以—下简称排污》单位)其《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!国,家或者省规定—的标准  】  第—十条 省《辖淮河流《域和海河《流域应当执行—国务院批准的省界水!体适用的水环境【质量标准 》    !第十一条《 排污单《位必:须按照国家》和省的有关规—定向所在地环境【保护部门提交排【污申报登记表;新建!、扩建、改建—和技术改造项—目(以下简称建【。设,项目)自 》竣工:验收合格之日起十】。五日内提交排污【申报登记表 !。   申报登记的!排,污事项有重大改【。变的:应当在?改变前向原申报【登,记的机?关变:更申报?登,记    !环境保护部门应当】在三十?日内对排污单位【申报登记《的,排污事?项进行严格的审核】排污单位不 得【拒报或者《谎报:有关排污《事项   】 第十二【条 省环境》保护部门应当会同省!水利:和有关经济》综合管理部门—制定:全省水污染物排【放总量控制》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!准 :    — , :第十:。三条 设区的—市和县级人民—政府应?当根:据上级人民政—府,批准的?水,污 《  《  染物排放总量!控制计?。划结合?本行政区《域内水污染防治的实!际情:况组:织制定本行》政区域内的排污总】量控制实施方案 】    水污染】物排放总量控制实】施方案应当确—定,需要削?减排污量《的单位、每个排污】。单,位重:点污染 物的种类】。及排放总量控制指】。标需要削减的排污】量以及削减的时限】要,求 :    — : 第十四条 排【污单位必须按照环】。境保护部门核发【的排污许可证或者】临 时排污许可【证,规定的污《染物排?放种类?、数量、浓度和排污!总量控制指标排【放水污染《物 :    【 第十五条 排】污单位必须按照【国,家和:省的有关规定—缴纳排污《。费或者?超标:。准排污?费,并负:责治理 — , ,。  排污费和超标!准排污费必》。。须按照国家和省的】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!不得:挪作他用 — :   ? 第十六条【 环境保护部门【在审:批,建设项目环》境影响报告书—时应:。。。当将污 染物排放控!制在该建设项目所在!县级行政区域的【排污总量控制—指标内排《污总量控制指标【已 满的县级—行政区新建》、扩建项目》的必须由县级人民政!府负责组织削减已】有污:染源:的排污总量报省环境!保护部门审核后【方可按照建设项目环!境,保护管理程序报【。批    】 第十七条 】建设项目的水—污染防?治,设施必?须与主体工程—。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!、同时投产使用【  》  水污染防治设!施竣工验收应—。。当,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!同时进行需进行【试生产?的其配套建 —。设的:水污染防治设施【。必须与?主体工程《同时投入试》运行 《  ?  ?建设单位应当—自建设项目》投入试生产》。之日:起,三个:月内向审批》该项目的环境—保护部?门申请水 污染防】治设施竣工验收【未经环境保护部【门验收或者经验【。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!目不:得,投入: 生产或者使用 】    环】境,保护部门自收到【水,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!收申请之日起—三,十日内完成》。验收 —   第【十,八条 建设项—目的环境影》。响评价和水污染防治!设施的设《计、建设 》必须通过公开招【标的方式确定由具】有相应资质的单位】承担 ? ,。 第三章 【防治措?施 第《。。十九条? 县:级以上?人民:政府及其有》关部门应《当加强水《污染防治科学技【术的研究《。与开发鼓励》。环境保护产业—的发展 》    ! 》第二十条 禁—。止,新建化学制浆—。造纸、酿造》、印染、染料—、电镀、《制革、?选金、炼油、农药、!炼硫、炼汞》。、以及其他严—重污染?水环境的小型—企,业,;已建成的》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责?令其关闭《    严格】控,。制新建、扩建—、改:。建化学制浆》造,纸、酿造大中型【企,业;确需建设的必】须,报省环境保》。护部:门同:意后方?可按规定的管理程序!报批;未经省环【境保护部门同—意的有关项目审批部!门不得办理手续 】   》 第二十一条! 超过国《。。家或者省《规定的水《污染排放标准或污染!。物排放总量控制【指标的必须限—。期治理 【   企业事业单!位,。的限期治理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,按照:管理权限决》定个体工商户的限】期治理由所在—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或其:委托的?环境保护部门决定】    【 第二十—二条 被责令限期治!理的单位必须向【作出限期治》。理决定的人民—。政,府,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!。治理计划定期报【告治理进度并按期】。。完成治理《任务环境《保护:部门应?当,对限:期,治理:的项目进行》检查和验收 【  ?  第二【十三条? 排污单《位必须保证水污染防!治设施的正常使【。用禁止偷排》 ,超标准废《水  】  严禁擅自拆除!或者闲置水》污染防治设施确【有必:。要拆除或者闲置的】必须报所在地环【境保护 部》。门批准 《    总量【控制实施方案确【定的削减污染—物排放量《的单位必须按照【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!。的规定设置 排【污口并安《装污染源《自动监控装置— ,    】 第二十四条 【省和设区的市环境】保护部门应当加【强省内入海河—流的:监,督管理控制本行政区!出,境断面的排污—总量保证入》海,河流水质符》合排污总量控制的】指标 》。。    《 | 《第二十五条 —采用氧化《塘处:理污水的单》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!污染地下水 —。 :    【。第二十六条 各级】人民政府应当—采取措施限制含磷洗!涤,用品的生产和销【售淘汰含磷洗涤【。用品 《  ? , 第》二十七条《。 使:。用,农药、化《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!使用规定 】   《运输、存贮农药和处!置过期失效农—。。。药必须加强管—理防止造成》水,污染 第四章 】。生活饮用水源—的保护 第二十八!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组织环?保、水利、国土资源!、卫生、建》。设等有关部门根据】国,家饮用水《源保护的技术—要求提出城市生【活饮: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!方案:报省人民《政府批准跨行政区域!保护区的《划定由有关设区的】市,。或者县?级人民?政,府,协商提出划定—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!准,。;,协商不成的由省环境!保护部门会》同省:水利、国土》资源、卫生》。、,建设部门提出划定方!案,报省人民政》府批准 《。    【。 : 第二】十九条 生活饮用】水,地表水源保护区分】为一:、二级保护区—在生活 —。    饮用水地!表水体取水》口附近划定一—。定范围的水域和【陆域:作为一?级保护区在一—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!范围的水域和陆【域作为二级保护区 !    》各,级保护区应》当有明显的地—理界限?设,置永:。久性的?标志 ?    【。 第三十条— 生:活饮用水地表水源】一级:保护区内的水质【适用国家地表水【环境:质量标准II类【标准;二级》保护:区的水质《适用国?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!准III类标准 !    第!三十一?条 生活饮用—水地表水源保护【区所在地的乡镇人】民政府应当》指导农?民合理使用农药、】化肥、植物》生,长调节?剂,等推广生物防治【病虫害技术发—。展生态农业防—止对:生活饮用水源的【污,染 》   第三十!二条 在生活饮用】水地表水源一级、二!级保护区和生活饮用!水地下源保》护区内的单位和个人!除遵守国家水—污染防治法律、法规!的有关?规定:外还必须遵守—下列:规定  【  (《一):禁止建设工业固体】废物集?中贮存、处》置设施、《场所:或者生活垃圾—填埋场; 】   (二)【禁止在地表水源【一级保持区内放养禽!畜、网箱围》网养殖   ! 第三—十三条 生活饮【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!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!部门会同同级水【利,、国土?资源、卫生、建设等!有,关行政?主管部门根据饮【用,水地下水源所处的地!理位置、水文地质】条件 ?、供水量《、开采?方式和污《。染源的分《布提出?划定方?案,报本:级人民政府批准【 :    生!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!护,。区的:。。水质适用国家地下水!质标准II类标准 ! ,   《 :第三十四条 供水单!位,必须加强《对生活饮用》水,地表水源《和地下水源》的水 ?环境质量监》测并采?取措施?保证所?供水质符《合国:家饮用水质标准的】规,定 —  :  有关部—门应当按照各—自职:责分工加《强,对供水单《位供水质量的监督】。保,障人体健康 【第,五章 城市污水的集!中处理 第三十五!条,。。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污!。水综合治理规划【纳入:城市总体规划—有计划地组织—建设城?市污水集中处理【设施、中水利—用设施和与》其相配套的城市【排水管网 —    ! , 第三十六】条 新?建和条件允许—的已建城市》污水集中处理设【施应当同时设置污水!回收利用设》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!率    !第三十七条 —。企业事?业单位排放的废水】在排:入城市污水》集中处理《设,施之前?应当达?到国家污水排入城】市下水道水质标准;!未,达到标准的必须进】。。行预处理 ! 对含有重金属和】不易生物降解—有毒污染物》的废水必须由排污】。单位单?独,进行处理达到—标准: 后方可排放— :   —第三:。十八条 城市污水集!中处理单位应当加强!。。排,放污:水水质的检测保证】排,放,的污:水达到国《家或者?省规定?的,标,准   【 《第三十九条 —城市污水《集中处理单位按照】。国家规定收取污水】处理费?污,水处理费必须—用于城市污水集【中处:理设: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!截留和挪作他用 !第,六章 法《律,责任: 第四十条 违】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!行,为之一的由环境保】护部门或者交通部】门的航政机关责【令,改正并根据其具【体情节给予》警告或?者处以?罚款  【。   (一)拒报或!谎报有关《污染物排《放,申报登记事》项的:未按规?定设置排污口或者重!。点排污单位》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!控装置的《处以一万《。元以下罚款》;, ,。。 :。  :  : (二)未按—照国家和省的—有关规定缴纳排【污费或者超标—准排污费的除追【缴排污?费或者?。超标准排污费及【滞纳金外处以应当】缴纳数额百分—之五:十以下的罚款; 】 《    (三)未】按照排污许可—证或:者临时排污许可【证的规?定排放污染物的处】以五万?元,以下的?罚款情?节严重的并可以【吊销排污许》可证或者临时—排污许?可证 ?  ?  》。第四十一条 —建,设项目的水污染防】治设施未建》成或者未达到国【家和省规 》定的要求即投—入生产或者使—用的由批准该—建设项目环》境,影响报告书》(表)的环境保护】部门责令停止生【产或者使用可以【处以十万元以—下罚款? 《   第四】十二条 《新建严重污染水【环境的小《型企业或者未经省】环境保护《部门同?意建设属《于严格控制的项目】的,责令其停止建—。设或者关闭建设【项目的?停止建?设或者生产和—使用由负责》审批该项目环—境影响报告书—的环境?保护部门决定;责】令关闭由县级—以,上人民政府按—照,规定的权限决定 】    !第四十三条 经【限期治理逾》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!务的由作出限期【。治理决定的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!部门除责令》。限量:排放:污染物?按照国?家,规定征?收两倍以上的—超标准排《污费外并可处以二十!万元以下罚款—;情节严重的由【作出限期治理决【定,的,人,民,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!。闭责令中央》直,接管:。辖的企?。业事业单《位停业或者》关闭的按有关规定】报批    ! 第《四十四条 排—。污单位偷排超标准】废水的由有管辖权】的人民?政府责?令停产?整顿 ? : ,   《。 第四十五—条 对造成水—污染事故《。的,单位由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环境保护部【门或者其他》。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!门按照?直接损失《的百分之二十计【算,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!二十:万元;造成重大经济!损失的按照直—接损失的百》分三十计算罚款【但最高不得超过一百!万元;?对造成水污》染事故负有直接责任!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由其】所在单位或者上【级主管机关给予行】政处分;对造成重】大水污染事故导【致公私财产重大损】失,或,者人身伤亡》的严重后《果的依法追究刑事】。责任:    ! 第四?十,六条 在生活饮用】水地表水源一—级,、二级保《护区和生《活饮用水地》下,水源保?。护区内?建设工业固》体废物集中贮存、处!置设:施、场所或者—生活垃?圾填埋场的由县级以!。上人:民政府环境保护【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!的罚款;对违反【本规:。定造:成水:污染:事故负有直接责【任,的,人员由其所在—单位或者其上—级,主管机关给予—行,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任 《  ?  在地》表水源一《级保护区内放养【禽畜、?网箱围?网养:殖的由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环境保护部】门,责令限期改正 】。。 :   —第,四,十七条?。 违:反,本条例?规定截留《或者:挪用排污费、超标准!排污费及污水处【理费的对有关责任】人员由其所在单【位或者其上级—主管机关给》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【   ? , 第《四十八条 环境保护!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!权、玩忽职守、【。徇私舞弊《的由其?所在单位或者—上级:主,管机关给予》行政处?分;情节严》重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?  ? , 地?。方,人民:政府负责人滥用职】权干预环境保—护部门依《法行政的《由其:上级主?管机关追究》相应的?责任 《 : 第七章 附 则】 第四十》九条 本条例自【2,000年《12月?1日: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