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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南《水北调工程沿线区】。域水污染防》治条例 《(2006年1【1月30《。日山:东省第十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】通过根据2》018年1》月23日山东省第】十二: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?委员会第三》。十五:次会议关于修改【〈山东省机动车【排气污染防治条【例〉等十四件地方】性法规的决定修正】) 目?  录 第一章  !总则 第《二章 规划与—水质监控 第三章 !污染防治 第一【节  一般规定 第!二节  城市污水和!垃圾污染防》治 第?三,。节  工业污染【防,治 第四节 —。 面源污染》和其他污染》防治 第四章 【 生态修《。复与保护 第五章】  法律责任— 第六章  附则】 第一章 总则 】第一:条  为加强南水北!调工:程沿线?区域的水污染防【治,保证调?水水质保护和—改善生态环》境促进?经济、社《会与环境协调—发展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!。治法等法律、法规】结合本省实际—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!  本条《。例所称南水》北调工程沿线—区域(?以下简称《沿,线,区,。域)是指《本省所辖向南水北】调工程输水》水系汇?水的区域 》  在沿线区域【内实施水污染—防治和进行相关监】督管理活动的—应当遵守本》条例   第三条】 沿:线区域的水污染防】治工作应《当,遵循预防为主、防】治,结合、?全面规划、综合治理!的方针坚持污—染治理、水资源【循环利用、》生态修复《与保护并举的原则】 ,第四条 沿线区【域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本,行政区域内水—。污染:防治:的统一监督管理【;发展改革、经济】贸,易,、建设、交通、水】利、:农,业、:。渔,业、:林业:、,旅游等部《门依据各《自职:责做好有关的水【污染:防治和监督》管理:工作   南四湖、!东平湖?、沂沭河流域—环,境保护管理机构应】当依据省《。环境: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的规?定负:责,相应范围内》水,污染防治《。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! 沿:。线区域?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?应当将?水污染防治工作【纳入当地国民经济】和社会发《展,计划:制,定有利于水》污染防治《的政策?加大资金《。投入:调整产?业结:构发展循环经济研究!、推广?和使用先《进技:术提高水污染防治】水平 第《六条 省人民—政府应当建立沿线区!。域水污染防治扶【持与生态补偿机制 !第二章 规划与水质!监控 第《七条 ?省人民政府》应,当组:织编制沿线区域【的水污染防治—。规划水污染防治规】划应当?包括水?环境状?况、污染现状及原】因,分析:、水环境容量及排污!总量控制方案、污】染防治措施、主【要治污项目》与投资概算、分阶】。段实施目标及保障】措施等内容   水!污染防治要求发生变!化的应当及》。时调整或者修—改水污染防治规划】 第八条  设【区的市人民政府应】当依据水污染防【治规划制定并组【织,实施:本行政区域的—水污:染防治计划   省!环境:保护:行政:主管部门和其—他部门?应当依?据水污染防治—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!有,关产业结《构调整、城市污【水和:垃圾处理设施—。建设、?污水:。资源化、面源污染控!制、生态修》复与保?护等专项规》划 第九条》 ,。省发展改革、经【济贸易?。、农业、渔》业、林业、》旅,游等部门应》当会同省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。门根据水污染—防治规划制》定下:列名:录报省人民政—府批准后《公布执?行   (一)优先!或者鼓励《发展的产业名—录;   (二)禁!止和限制开发—。建设的产业名录【;   《(三)禁止》。和限:制,使用的污染严重的农!业投入?品名录;  —。 (:四)培育湿地、草地!。、林地?。等生态?修复与保护项目名录!   设区的市、】县(市?、区:)人民政府》应当依据《前款规定的名录制】定具体的调整方案和!措施 第十条  】县级:以,上人民政府应当确保!本行政区域》。内的水体水》质,达,到国:家和:省,。规,定的:水环境?。质量标准   【调水期内输水干线的!水体水质《应当达到国家地表水!环境质?量标准的三类—标,准 第?十一条  省—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组织建设全》省环境?监测监控《系统 ?  在输水干—线途经的设》区,。的市行政区域交界处!、主要河流入湖口、!重点保护河段应当】设立水质自》动监测装《置,监测数据作为评【价考核水体断面【水,质状况的依据  】 重点?排污单位应当安【装水污染物排—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!环境: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的监控设《备联网?。重点排污单》位应当保证水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!设备正常运行—不得篡改、伪造监测!数据   》第十二条  水体】断面水质劣》于本条例第十条规】定标准的当地人民】政府应当立即查明原!因采取相应》的减少污染》物排放等措施保证水!质尽:快恢复? ,  因污染严重造】成本行政《区域的水体断面水质!明显劣于本条例第】十条规定标》准的应当停止该地】。对新增水《污染:物排放总量和可【能,有重大水环境—。影响的建设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:的审批停《止审批的期限—由省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根据:该地水体断面水质的!改善情况确定 第十!三条  实行—水环境质量》信息公开制度   !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应:当定期?向社会公布水环【境质量状况和重点】排污单?位的排污情况— ,。。第三章? ,。污染防治 第一【节  一般规定 第!十四:条  实行沿—线区域分级保护【制度   根据【南水北调工程调水水!质的要求将沿线【区域划?。分为三?。级保护?区核心保护区、重】点保护?区和一般保护区 】  核心保护区是指!输水干线《大堤或?者设:计洪水位淹》没线以内的区域  ! 重点保护区是【指,核心保护区》向外延伸十五公里的!汇水区域   【一般保护区是指除核!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!区以外的《其他汇水区域 第】十五条 实行水污】染物排?放总量控制》制度沿线区》域内主要水污染物的!。排放:总量:、需要削减的排污】量以及削减时—限应:当符合水污》染,防治规划的要求  ! 超过水污染—物排放总《量控制指《标的:由县:级,以上人民政》。府负责组织削减已有!污染源的《排污总量;在未完】成,削,。减排污总量前环境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!得审批新增水污染物!排放总量和可能【有重大水环境影响】的建:设项目 《第十六条 沿线【区域内的水污染物】排放:应当按?照山东省南水北调】沿线水污染物—综合:排放标准《执行   排—放水:污染物?超过前款规定—标,准、超过污染物排放!量控制指标》或者对?调水水质产生明【显影响的由县—级以上?人民:政府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?。部门责令改正或【者责令限制生产【、停产整治;情节】严重:的报经?有批准权的人民政】府批准责令停业【、关闭 《第十七条  沿【线区域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结合本》地实际合理规划建】设再生水截蓄—导,用、人工湿地水质】净化等?工程并配套》制定和?实施防污调》控方案?保证:调水水质《 第十八条》 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环境: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:应,当会同有《关部门制定水污染事!故应急预案报—同级人?民政府批准后实【施   重》点排污单位》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!件预警和《应急预案并报当地】环境保护、》公安、水利、渔业、!安全监督等部门备】案   发》生事故或者其—他突发性事件—。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!污,染事故的应当立即】启动:应急预案采取相应】的减轻或者消除危害!等应:。急处置措施防止水】污染:物进:入水体并按照规定向!。。事故:发生地的《县级以?上人: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】 第二节《  城市污水和垃】圾污染防治 —第十:九条  《。县级以上《。人民政府《应当按?照水污染防治和保证!调水水质的要求组】织建设?城,镇污水?管网、污《水处理厂《和垃圾集中处理设】施并加强对设—。施运营的《监督管?理   城市旧城区!改造:和新区?。开发中?的污水管网应当【按照雨?污分流和《污水资源《化的要?求进行规划建设【;已建区域应当【逐步对现有》。污水管网进》行改造或者》建设截污管网实行】雨污分流 第二【十条  《城,镇污水管网覆—盖范围内《产生的?污水应?当全部排入》城镇污水管网;排污!单位应当对产生【的污水进行预处【。理达标后方》可排入城镇污—水管网   未纳入!城镇污?水,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排!污单位?必须对产生的污水进!行处理?并做到达标排放【 第二十一条 【 污水处理厂—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!施正常运行因设施改!造或者技术检—修,等原因确需》停止运行的》必须启?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!建设和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!预案应当提前报设】区的市建设》和环: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批《准并报省建设和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!案   《污水处理《。厂不得超标排—放污水?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!污水应当达到—山东省南水北调【沿线水?污染物综《合,排放:标准的要求 —第二十二条》。  污水处理厂【应当进行脱》氮除磷处理配—套建设再生》水利用和污泥处【理、:处置设施   污水!处理厂?应当安?装进、出水水质自】动,监测装置并》与全省环境监测【监控系?统,联网 第《二十三条 》 城市生《活垃圾以及其他垃圾!的处理应当通过垃】圾集:中处理设施进—。行可以进行》资源化处理的应当予!以分类拣选和回收利!用;属?于有:毒,有害:物质的应当由—具备:相应资质《的单位进行无害化】处置 第三节  】工业污染防治 【第二十四条  设置!排污口、扩大排污】口,或者改变排污口【位置的应当》。符合水体水质—标准和污染物排【放总:量控制及《削减幅度的要求不】符合要?求的: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!  核心保护—区内不得设置排污】口;原有的排—污口应当于调—水前拆除   【。重点保护《区,内应当严格限—制设置排污口 【第二十五条  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:和,其,他部门应当严格执行!。禁止与限制开发建设!的产业名录》并优先安《排无污染或》者污染轻的项—目 : , 沿线?区域:内不得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:污染严?重的项目《建,。设其他项目的应当符!合,污染物排放》总量控制以及削减】幅度的要求》;不符合的环境保】。护行政主管部门【不得:批准其环境影响评】价文:件 第?二十六条  核心保!护区内除建设必【要的水利、供水、】航运和保护》水源的项目外—不得新?建、改建《、扩建其他直接向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】项目;原有的直接】向水体排《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当!于调水前拆》除或者迁移》 第:二十七条 》 ,重点:保护区内不能做【到,稳定达标排放—的污染严重的企业】或者生产线应当【。依法予以关》闭、搬?迁或者?停,止运行 第二十八条!  能够做到达【标,排放但仍对调—水水质?产生明显影响的造】纸,、酒精、化》工、淀?粉、印染《等生产企业应—。。当对:其,排,放的废水实施资【源化处理 》第二:。十九条  》煤炭、矿山》、冶炼等用水—。。量,大且易于回收使【用,。的企业应当建设【相应的截蓄回用设施!实现水?资源的循环利用  !  :      第四!节,  面源污染—和其他污染防治【 第三十条 —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?向水体排放、—倾,倒生活污水、—垃圾、油类》、酸液、碱液和【。剧毒废渣《废液等有毒有—害物质  》 禁止?在核心保护区或者河!。流两:岸堆放、存》贮固体废《弃,物,和其他污染物—露,天,。堆放、储存》煤炭、石灰等—易污染水体》的物质?。的应当采取必要的】防止:。污染水体的》。措施 第三十一条 ! 在沿线《区域内禁止使用【高毒、高残留的农药!并遵守?下列规定   (一!)在一般《保护区?。内应当?逐步减少《农药、化《肥等农业《投入品使用量; (!二):在重点保护区—内限制使用农—药、化肥等》。农业投入品》;,   (《三)在核心保—护区:。内禁止使用》农,药、:化肥等农业投—入品: ,  县级以上—。人民政?。府应当制定》具体的政策》和措施推广使—。用,有机肥和高效—、低:毒,、低残留、易降解】的农药推行》精,确施:肥、配方施》。肥等科?学,施肥技术鼓励使【用生物农药和采用病!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!第三十二条  在】核心保护《区内禁止从事规模】化畜禽养《殖;在其他区域内】从事规模化养殖的】应当建设配套的【污染:防治设施并保—证污染防治设施正】常,运行   对畜禽】粪便、农《。作物秸秆、农用地膜!等农业生产残—留,。物应当进《行无害化处理和资】源化利用 第三十三!条  实行南四湖】、东平?湖湖区功能区划【制度和人工养殖【总量控制制度   !根据:湖区的功能分—区和:环境:。承载能?力将湖面划分—。为禁止养《殖区、天然》捕捞区、人工—。养殖区以及水生植】物栽:培区 ?  人工《养殖区内应当—合理:确定养殖规模—、品种和密度鼓【励推广使用污染【物,产生量少和自—然水体?养殖:技,术限:量,。。发,。展并逐步取消人【工投饵性鱼类网箱】、网围等养》殖,。方式并?不得使用违禁药【物   人工养殖】区,应当建?立必要的隔》离设施?。。防,止养:殖污染其他》水域在人工》养殖:。区,以外的其他人工养殖!设施:。。应当依法清除  】。 第三十四条  核!。心保护区内》。不得新建《、改建、《扩建直接向输—水干线?排污的饭店、旅馆或!者其他旅游、—娱,乐设施?;已:建成的应当》限期治理;经治理】后仍不符合》要求的?依法予以拆》迁或:者关闭? ,第三十五条  进入!。输水干线的》机动船舶应》当配备相应的防【。止污染的设备和油污!、垃圾、污水等【污染物集中》收集、存储》设,施,并制定?船舶污染事故应【急预案   在【港口、码头》、船:闸,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!应当设?置与其吞吐能力【或,者通行能力》相适应?的,。船舶油污、》污水、?垃圾等污《染物接收与处理设】施、设备《污染物接收与处【理设施、设》备的建设由港口、码!头、船闸的经营单位!。负责 运输、储存危!险化学品《的按照国务院危【险化学?品安全管理条—例有关规定执—行 第三《十,。六条:  实行河道底泥清!淤疏浚制度  【。 河道底泥对调水水!质,产生较大《影响: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!及时组织《有关部门清淤疏【浚   《  :    《      【第四章  》生态修复与》保护 ?第三十七条 —。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加?强沿线区域的生【态环境保护对已【经遭受污染或—者破坏的重要生【态功能保《护区及时进行—修复   设区【。的市、县(市、【区)人民《政府:和省人民政府有关】。部门应当根据生【态省:建设规划《、水污染防治规【。划和生态修》复与保护专》项规划的《要求:制定并组织》实施生态修复与【。保护的具体措施 第!三十八条  在【河,流源头?区、重要水源涵【。养区、野生动植【物重点繁育》区、水土保》持重点保护区、重要!渔业资?源保护?区等对?。维护生态平衡—和生:态环境?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!。区域应当规划建立相!应的自然保》护区和生态功—能保护区 在自然】保护:区和生态功能保护】区内禁止采砂 第】。三十九条  实行】湿,地修复和保护制度在!南四湖、东》平,湖的入湖口、生态】功能保护区以及【其他重要《区域应当规划修复】和建设相应》范围的湿地县级【。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》制定优?惠政策逐步》退耕还湿、退田【还湖、退池还湖  !。 对现有《的天然湿地和已建成!的人工湿地应当采】取措施?。予以:重点保护 》 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在湿》地和核?心保护区内从事造田!、圩田、筑田、挖】池养鱼等《破坏湿地的行为 】。第四十条  在南四!湖、东平《湖以及其他》库区和水《域内:应当规划培》植一定区域》的水生植物带—开展具有净化水质】功能的水草和—贝类的移植与—增殖建立鱼藻间养、!鱼贝混养和水—生植物?共生:。的,水体生?态系统 第四十一】条  ?推,行生态农业建设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采取具体措施合理】调整:农业生产结》。构并:规,划建设一定规模的无!公害农产品、绿【色食:品,、有机?食品生产基地—和生态农业示范区】 第四十二条  在!输水:干线和沿线区域【主要汇水河》流两侧应当规划建】设一定?。宽度的护岸林—带 第四《十三:条 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《制定:具体:有效的政策和措施】提高废物的》资源化与无害—化利用水《平减少废物排放实现!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高!效利用 第五—章 法律责任 【第,四十四条 违—反本条例《规定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《按照下列规定进行】处罚;?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《责,任   (一)重】点排污单位》未按:照规定安《装水污染物排放【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!规,定与环境《。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的监控》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!监测设备正常运行】。的,责令限期改正—处二万元以上—二十万?元以下的罚款;【逾,期不:改,。。正的责令停》产整治;   (】。二)重点排污—单位篡改、伪造监测!数据的责《令改正或者责—令限制生产、停【产整治并处十万元】以,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!款;情节严重的报经!有批准?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!令,停业、关闭;   !(三)重《点排:污,单位和进入输水干线!的机动船舶未按照规!定制定?突发环境事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】的责令改正;情节】严重的处二万元【以上: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!。  : (四)排污单位】未按照规定进—行预处理《将超:标污水排入城镇污水!管网的责令改正或者!责令限制生产、停】产整治并处》十万元以《上一百万元》。以下的罚款;情节】严,重的报经有批准【权,的人:民政:府批准责令停—业、:关闭;   (【五)污水处理厂【不运行或者不正常运!行污水处理设施导致!超,标,排,放污:水的:责令改正处十万元】以,上,一百万元以下—的罚款;情节严【重的报经有批—准权:的人民?政府批准《责,。令停:。业、关闭;   (!六)在核心保护区】内从事规模》化畜禽养殖的责令改!。正;:逾期不改正的处三】万元以上十万元【以下的罚款》并报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责令拆除或者关【闭 :第四十五《条  违反本条例规!定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?由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或—者其他依法行使【监督:管理职责《的部门?按,照下列规定》进行处罚;》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 【 , (一)在》核心保护区或者河流!两岸堆放、存—贮固体废弃物和其】。他污染物《的,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!期采取治《理措施消《除污:染处二万元以—上二十万元》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!采取治理《措,施的:环境保护行政—。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!治理:能力的单位》代为治理《所,需费用由违》法,者承担; 》  (二)在核心保!护区或者河流两【岸露:天堆放、储存煤炭、!石灰等易污染水体】的物质?。未按规定采取必【要的防止污染—水体的措施的—责令改正可以处一】万元:以上:三,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  : ,(三)在《沿线区域内使—用高毒、高残留的】农药的?责令改正并处—一千元?以上:五,千元以下的罚款【;,   ?(四)在《核,心保护区内使—用化肥等农》业投入?品的责令改》。正,并,处五百元以》上一千元《以下:的罚款; 》(五:)在人工养殖区【内使用违《禁药物的《给予警?告责令停止使用没】收其药物可以并处】一万元以《上五:万元:以下的罚款; 【(六)进入输水干线!的机动?船舶:未配:备、设?置污染物接收与处理!设施、设备的责【。令限:期改正处二千元【以上:二万元以《。下的罚?款;逾期不改正的责!令船舶临时停—。航; (七)—。港口、码头、—。船闸等?船舶:集,中停泊区域未配备、!设置污染物接收与】处理设施、设备的】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处一万】元以:上三万元以下罚款;! ,(八)在湿地或者核!心保护区内从事造】田、圩田、》筑田、挖池养鱼等破!坏湿地?行为的责令改正【处三千元以上一【万,元以下的罚款;【情节严?。重的处一万元以上】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!四十:六条  《违,反本条例《其他:规定的由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门或【者其:他部门依据有—关法律、法规—进行处罚;构—成,。犯罪的?依法追究《刑,事责任   第四十!七条: 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、环境保护行政】主,管部门和其》他,部门及其工作人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对直: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人员依】法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:究刑事?责,任   (一—)未按规《定编制相关规划【、实施?计划、名录或—者水污染《事,故应急预案的;  ! (二?)未:按规定组织建设环境!监测监控系统的;】  : (三?)未:。按规定要求建设城】镇,污,。水管网、污水处理】厂、垃圾集中处【理设:施和其?他水污染《防治工程及设施并监!督其正常运》转的;   (四】)未按?规定采取相应的污】染防治措施致使本行!政区域?内水体断面水质【状况明显劣于本条例!第十条规定标准【。的;  《 (五)违》规批准建设》项目环境《影响评价文件—的,; :  (六)未按规定!要求组织制定和实】施,生态修复与保护相关!措施的;   (七!)其他失职、—渎职行为并造成严】重后果的   第六!章 附则 》第,四十:八条: 本条例自2007!年1:月1日?起施行1994年】1月17日省八【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!会议通?过的山东省》南四湖流域》水污:染防治条例》。同时废?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