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南水北调工】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!治条例
《(20?06年11月3【0日山东《省第:十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》委,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!通过根据2》018年1月—23日山东省第十】二届人?民代表?大会常务《委员: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!于修改?〈山东省机动—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!〉等十四件》。地方性法《。规的:决定修正《)
目 《 录
第一章 【 总则?
第二章《 规:划与水质监》控,
第三章 污染防治!
第一节 》 ,一般规定
》第二节 《。 城市污水和垃圾污!染防:治
第三《节 ?。工业污染防》治
第四节 — ,。面源污染和其他污染!防治
第四》章 生态修复与】保护
第五章 法!律,责任
第六章 】附则
第《一章 总《则
第一条 为】加强南水北调—工,程沿线区域的水污】染,防治保证调水水【质保护和改善生态】环境促进《经济:、,社会与环境协调【发展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污染防?治法等法律、法【规结合本《省实际?制定本条例
—第二条 本条【。例所称南水北—调工程沿《线区域(《以下简称沿》线区:域)是指《本省所辖向南水北】调工程输水水系汇】水的区域
— 在沿?线区域内《实施:水污染防《。治和进?行相关监督管理活】动的:应,当遵守本条例
】 第三条《 沿线区域的—水污染防治工作应】当遵循预防为主【、防治结《合、全面规划、综合!治理的方针坚持【污,染治理、水》资源循环利用、【生态修?复与保护并》举的原则
》第,四条 沿《线区域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环《境保:护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内水污染【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!。;发展改革、经济】贸易、建设、交通、!水利、农业、—渔业、林业》、旅游等部门依据各!自职责做好有关【。的水污染防治和监】督管:理,工作
南四湖】、东平?湖、沂沭《河流域环境保护管】理机构应当依—据省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的规定—负责相应《范围:内水:。污染:防治的监督管理【
第五条 沿线区】域,。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将水污染防》治工作纳入当—地国民经济和—社,会发展计划》制定有利于水—污染防治的政策加大!资金投入调整产业】结构发展循环经【济研究、《推广和使用先进技】术提高?水污染防治》水平
第六条 省人!。民政府?应当建立沿线区【域水污染防治扶【持与生态补偿机制
!。第二章 规划与【水质:监控
第七条 省人!。民政府应当》组织编制沿线—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!划水污染防》治,规划应当包括水环】境状况?、污染现状及原因分!析、水环境》容,量及:排污总量控制—方案、污染》防治措施、主—要治污项目与投资】概算、分阶段实【施目标及保障措施】等内容
水污】染,防治:要求发生变化—的应当及时调整或】者修改水污染—防,治规:划
第八《条, 设?。区的:市,人民政?府应当依据水—污染防治规》划制定并组织—实施本行政区域的】水污染防治计—划
《省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!。门应当依据水污染防!治规划制定并组织】实施有关《产业结构调整—、城市污《水和垃圾处理设【。施建设、污水资源化!、面:源,污染控制、生态修】。复与保护等专项【规划
第《九条 省发展—改革、经济贸易、农!业、渔业、林业、】旅游等?部门应当会同—省环境保护行—。政主管部门根据水】污染防?治规划制定下列名录!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!公布执行
(一!。。)优先或者鼓励发展!。的产业名《录;:
: (:二)禁止和限制【开发建设的产业名录!;
: (三)》禁止和限制使用【的污染严重的农【业,投入品?名录;
(四】。)培:育湿:地、草地、林地等生!。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名!录
设区的市】、县(市、区)人】。民政府应当依据前款!规定的?名录制定具体的调整!。方案和措《施
第十《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应当确保本行政【区域内的水体水质达!。到,国家和省规定的【水环境质量标—准
调水期内】输水干线《的水体水质应当【达到国家地表—水环境质量标准【的三类?标准
第十一—条 省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《门应当组织建—。设全省?环境监测监控—系统
在—输水干线途经的设区!的市行政区域交界处!、,主,要河:流入湖?口、:重点保护河段应当】设立:水质自动监测—装置监测《数据作为评价考【核水体断面水质状】况,的依据
重点排!污单:位应当?安装水污染物—排放:自动监测设备—并与环?境保护行《政主管?部门:。的监控设备》联网重?点排污单位应当保证!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!测设:。备,正常运行不得篡改】、伪造监测数据 !
第十二条 — 水体断面水质【劣于本条例第十【条规定标准的当地人!民政府应当立即查明!原因采?取相应?。的减:。少污:染物排放等措施保证!水质尽快《恢复
》因污染严重造成本行!政区:域的水?体断面?。。水质明?显劣于本《条例第十条》规定标准的应当停止!。该地对新增水—。污染:物排放总量和可能有!重大水环境影响的建!设项目环境影—响评价?文件的审批停止审批!的期限由省环境保】护行政主管》部门:根据该地《水体断面《水质的改善情况【确定
第十三条 】 实:行水环?境质:量信息?。。。公开制度
环】。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!公布水环境质—量,状况和重点排污【单位的排污情—况,
第:三章 污染防治
】第一节 一般规】定
:第十四?条,。 :实行沿?线区域分级保护制】。度
根据—南水北调工程调水水!质的要求将沿线【区域划分为三级【保护区核心保护区、!重点保护区》和一:般保护区
【核心保护区是指输水!干,线,大堤或者设计洪水】位淹没线以内的区域!
重点保—护,区是:指核:。心保护区向外延伸十!五公:里,的,汇水区?域
一般保护区!是指除核心保—护区和重点》保护区以外》的其他汇《水,区域:
第十五条 实行水!。污,。染物排?放总量控制制度沿】线区:域内主要水污染物的!排放总量、需要削减!的,排污量以及削减时】。限应当符合水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!。
超过水污染物!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!由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负责组织削减】已有污染源的排污】总量:;在未?完成削减排污—总量前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《门不得审批新—增水污染物排放【总,量和可能《有重大水环境影响的!建设项目
第十【六条 沿线区—域内的水污染物【排放:应,当按照山东省南【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!综合:排放:。标准:执,行
排放水污】染物超?过,前款规定标》准、超?过污染物排放量控制!指标或者对调—水水质产生明—。显影:响的: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环【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责《令,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!产、:停产整治《;情节严重的报经】有批准权的》人,民,政府批准《责令停业、关闭
第!十七条 沿线【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应!当结:。合本:地实际合理规划建设!再生水截蓄导用、】人工湿地水质—净,化等工程《并配套?制定和实施防污【调控方案保证调水水!质
:第十八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府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!关部门制《定水污?染事故?应急预案《报同级人《民政:府批准后实施
【 重?点排污单位应当制定!突发环境事》件预警?和应急预案并—报当地环境保护【、,公安、水利、渔【业、安全监》督等部门备》案
发生事故或!者其他突《发性事件造成—或者可能造成水【污染:事故的应《当立即启动应急【预案采取相应—的,减,轻或者?消除危害等应急处置!。措施防止水》污染物进《入水体并按照规【定,向事故发生地—。的县级以上》人民政?府或者环《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报告:
第二节 城市污!。水和:垃圾:污染防治
》第十九条 县【级以:。上人民?政府应当按照—水污染防治和保证】。调水:水质:的要:求组织建设城镇污水!管网、污水》处理厂和垃圾集中】处理:设,施并加?强对设?施运营的监督管理
! 城市旧城区改造!和新区开发中的污水!管网应当按照雨污】分流和污水》资源化的《要求进行规划—。建设:;已建区《域应当逐《步对现?有污水管网进行【改造:或,者建设截污》管,网实行雨《污分流
第二十条 ! 城镇?污水管网覆盖—范围内?产生的污水应—当全部?排入城镇《污水管网;排污单位!应当对产《生,。的污水进《行预:处理达标后方可排】入城镇污水管网
】 未纳入城—。镇污水?管网:覆盖范围内的—排,污单位必须对产【生的污?水进行?处理并?做到达标《排放
第二十—一条 污水处理】厂应当保《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!运行因设施改造或】者技术检修等原因确!需停止运行的必【须启动应急预案并】向,。当地建设和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:报告应急预案—应当提前《报设区的市》建设和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批》准并报省建设和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:
污水》处理厂不《得,超标:排放污水污水处理】厂处理?后的污水应》当达:到,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!水污: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!要求:
第二十二条 【 污水处理厂—应当进行脱》氮除磷处理》配套:。建设再生水利用【和污泥处《理、处置设施—
污水处理厂】应当安装进、出水水!质自动监《。测装置并与全—省环:境监测监控》系统联网
第二【十三条 城市【生活垃?圾以及其他》垃,圾,的处理?应当:通过垃圾集中处【理设施进行可以进行!资源化处理的—应当:予以分类拣》。。选和回收《利用;属于有—。毒有害物质的应当】由具备相应资质【。的单位进《行无:害化处置
第三节 !。 工业污染防治
】第二十四条 设】置排污口、扩—大排:污口或者改变排污】口位置的应当符合】水体水质标准—和污:染物排放总量—控制及削《减幅:度的要求不符合要求!的有关部《门,不得批准
》 :核心:保护区内不得设置】排污口?;原有?的排污口应》当于调水前拆除
】 重点保护—区内应当严格限【制设置排《污口
第二十五【条 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和其他【部门应当《严格执行禁》止与限?制开发建《设的产业《名录并优《先安:排无:污染或者污染轻【的项目
沿线区!域内不得新建、改】建,。、扩建污染严重的项!目建设其他项目的】应当符合污》染物排放总量控制】以及削减幅》度的:要求;不符合的环】境保护?行政主管《部门不得批准其【环境影响评价—文件
第二十六条 ! 核心保护区—内除建设必》。要,的水利、供水、航】运和保护水源的【。项目外不得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其他直接!向水体排放污染物】的,。项目;原有的直【接向水体排》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当!于调水前拆除或者】迁移
?第二十七条》 重?点保护区内不能做到!稳,定达标?排放的污染严—重的企业或者生产线!应,当依法予以关闭、搬!迁或者停止运行
第!二十八条 》 ,能够做到《达标排放但仍对调水!水质产生明显影【响的造纸、酒精【、化工、淀》粉、印染等生产【企业应当对其排放的!废水:实,施资源化处理
第】二,十九条 煤炭、】矿山、?。。冶炼等用水量大【且易于回《收,。使用:的企业应当建设相应!的截蓄回用设施实现!水资源的循环利用】 《 —
第四节 面【源污:染和其他污染防治】。。
第三十条 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向】水体排放《、倾倒生活污水【、垃圾、《油类、酸液、碱液】和剧毒废《渣废液?等,有毒有害物质
【。 禁止在核—心,保护区或者河流【两,。岸堆放、存贮固体】废弃:物和其他污》染物:露天堆放、储—存煤炭、石灰等易】污染水体的物质的应!当采取?必,要的防止《。污染:。水体的措施
第【三十一条《。 ,。 在沿线区域内禁止!使用高?毒、高?残留的农药》并遵守下列》规定:
?(,一)在一般保护区内!应当逐?步减:少农药?、化肥等农业投入】品,使用量?;
(二)》在重点保护区内限制!。使用农?药、化肥等农业投】入品;
《。 (三)在核心保!护,区内禁止使》。用农药、化肥等【农,业投入?品
《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!定具体的《。政策和措施推广使】用有机肥和高效【、低毒、低残留【、易:降解的农药推—行精确?施肥、配方施肥等科!学施肥技《术鼓励使用生物农药!和采用病虫害—。综合防治技术
第】三十二条 —在核心保护区内禁止!从事规模化畜禽养】殖;在其《他区域内从事规模】化养殖的《应当建设配套的【污染防?治设施并保证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】运行
《 对:。畜禽粪便、》农作物秸《秆,、农用地膜等农【业生产残留》。物应当?进行无害化处理和】资源化利用
第【三十三?条 实行》南四湖、东平湖湖】区功能区划制—度和人?。工养殖总量控制制】度
根据湖区的!功,能分区?。和环境承载能—力将湖面《划分为禁止养殖区】、天:然捕捞区、人工养殖!区以及水生》植物栽培区
【 ,。人工养殖《区内应当合理确定养!殖规模?、品种和《密度:鼓,励推广使用污染物】产生量少和自然【水体养殖技术限【量发展?并逐步取消》人工投饵性鱼类【。网箱、网围等养殖方!式并不得使》用违禁?药物
》人,工,养殖区应当建立【必要的隔离》设施防止养殖—污染其他水域在【人,工,养殖区?。以外的其他人—工养殖设施应当依法!清除
第三十】四条 核心保护区!内不得?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【直接:向输水干《线排:污的饭?店、旅馆《或,者,其,他旅:游、娱乐设施;【已建成的应当限【期治:理;经治理后—仍不符合要》求的:依法予以拆迁或者关!闭
第?三十五?条 进入输—水干线的《机动船舶应》当配备相应的防【止污:染的:设备和?油污、垃圾、污水】等,污,染物集中收集、存】储设施并制定船舶】污染事故《应急:预案
在—港口:、码头、船闸—等,船,舶,集中停泊区域应【。当设置与其》吞吐能?力或者通《行能力相适应的船舶!油污、?污水、垃圾等污染物!接收与处理设—施、设备污》染物接收《与处理设施、设备的!建设由港口》、码头、船》闸的经营单位负【责
运输、储—存危:险化学品的》按照: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!。全管理条例》。。有关规?定执行
《第三十?六条 实》行河道底泥》清淤疏浚《制度
河道底泥!。对调水水质产生较】大,影响的当地人—民政府应当》及时组织有关部门】清,淤疏浚? : ! 《
,第四章 》生态修复与保—护
第三十七条 】 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加强沿线》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!对已经遭受污染或者!破,坏的重要生态功能保!护,。区,及时进行修复
!设区的市、》。。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和省人】民政府?有关:部门应当根据—生态省?建,设规划?、水污染防治规划和!生,态修复与保护专项】。规划: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!。施生态修复与—保护的具《体措施
《第三十?八条 《在,河流源头区》。、重要水源》涵养区、《野生动植物重点繁】育,区、水土保持—。重点保护《区、重要渔》业资源?保,护区:等对维护生态—。。平衡和生态环境安全!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!应当规?划建立相应的—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!能保护区
在自然】保护区?和,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禁!止采砂
第三十九】条 实行湿地修复!和,保护制度《在南四湖、东平【湖的入湖口》、,生态功能保》护区以及其他重要】。区域应当规划修【复和建设相应范【围的湿地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应当制】定,优惠政策《逐步:退耕还湿、》退田还湖、》退池还湖《
对现有的天然!湿地和已建成的人工!湿地:应当采取措施予以重!点保护
》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》。得在湿地和核心保】护区:内从事造田、—圩田、筑田、—挖池养鱼《等破坏湿地》的行为
第四十条 ! ,在南四湖、》东平湖以及其—他库区和水域—。内,应当规划培》植一定区《域的水生植物—带开展?具有净?化,。水,质,功能的水草和—贝类:的移植与增殖建立】鱼藻间养、鱼—贝混养和水生植物共!生的水体生态系统
!第四十一条 【推,行生态农业建设县】级以:。上,人民政府应当采【取具体措施合—理调整?农,业生:产结:构并规划建设一定规!。模的无公害农产品、!绿色食品、有—机食品生产基地和生!态农业示《范区
?第四十二《条 在输》水干线和沿线—区域主要汇水—河流:两侧应?当规划建《设一定宽度的护岸】林带
第四十—三条 县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制定【具体有效的政策【和措施提高》废物的资源化与无害!化利用水《平减少?废物排放实现资【源的循?。环利用和高效利用
!第五章 法律责【任
第四十四条【 违:反,。本条例规定有下列】情,形,之一: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环境?保护行?政主管?部门按照下》列规定进《行,处罚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
(!一)重点排》污单位?未,。。按照规?定安装水污》染物排放自动—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!与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》门的监控设备联网】或者未保证》监测设备《正常运行《的责令限期改正【处二万元以上二【十万元?以下的罚《款,;逾期不改》正的:责令停产整治;【
?(二)重点排—。污单位篡《改、伪造《。监测数据的》责令改?正或者责令限制生】产,、停产整《治并处十《万元以上一百—万元以下的》罚款;情节严重【的报:经有批准权的人【民政府批准》责,令停:业、关闭;》
(三)重【。点排污单位和进【入输水干线的机动】船舶未按照规定制】定突发环境事件【预警和应急预—案的责令改正;【。情节严重的》处二万元《以上:十万元以下》的罚款;
【(四)?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!进行预处理将超标污!水,排入城镇污水—管网的?责令:改正或者责令—限制生产、停产【整,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!百万元以下的罚【款,;情节严重的报经有!批,准权的人民政府【批准责令停业—、关闭?。;,
(五)—污水处理厂》不运:行或者不正》常运行污水》处理设?施导致超标排放污】水的责令改》正处十万元以上一】百万元以下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!报经:。有批准权的人民【政府批?准责:令停业、关闭;
】 (六《)在核心保》护区内从事规模化】畜禽:。养殖:的责令改正;—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!元,以上十万元》以下的罚款并报【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责?令拆除或者关闭
】。第四:十五条 《 ,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环境?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或者其【他依法行使监督管】理,职,责的部门按照下【列规定进行处罚【;构成?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】 (一)在核心保】护区:或者河流两岸堆放】、,存贮固体废弃物和】其他污染物的—责令:停止违法行为—限期采取治理—措施消除《污染处二万元以【上,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!;逾期不采》取治理措施的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!能力的单位代—为治理所需费—用由违法者》承担;
》 (二)在》核心保护区或者河】流两:岸露天堆《放、储存煤》炭、:。石灰等易《污,染水体?的物:质,未按规定采取必【要的防止《污染水体的措—施的:责,令改正可以》处一万元以》上三万元以》。下的罚款;
【 ,(三)在沿线—区域内?使用高毒、高残留】的农药?的责令改正》并处:一千元以上五千【元,以下的罚款;—。
?(四)?在核心?保护区内使用—化肥等农业投入【品的责?令改正?并,处五:百元以上《。一千元以下》。的,。。罚款;
(五—)在人工养殖区内】使,用,。违禁药物《的给予警告责令停】止使用没收其药【物可以并处》。一万元以上五万【元以下的罚款;
(!六)进入输》水,干线的机《动船:舶未配备、》设,置污染物《接,收与处?理设施、设备—的责令?限,期,改正处?二千元以上二万元】以下:。。的罚:款;逾期不改—正的:责令船舶临》时停航;
(—七)港口、码头、船!。闸等船舶《集中停泊区域未配备!、设置污染物接收】与处理设施》、设备的责》。令限期改正;—逾期不改正》的处一万《元以上三万元—以,。下罚款;
(八)】在湿地或者核心保护!区内从事造田、圩田!、筑田、挖池—养鱼等破坏湿地行为!的责令改正处—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下的罚款《;情节严重的处一万!。元以上三万元以【下罚款
第四—十六条 》违反本条例其他【规定的由环》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或者其他部—。门依据有《关法律、法》规进:。行,处罚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【第四十七条 —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、环境》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和其他部门及【其工作人员有下【列情:形,之,一的对?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依法】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成犯罪《。的依法追《究刑:事,责任
(一)未!按规定编制相关规】划、实施《计划、名录或者水】污染事故《应急预案的;
【 (二)》未按规定组织—建设环境监》测监控系统的—;
(三)未按!规定要求建设城【。镇污:水管网、污水处理厂!、垃:圾集中处理设施【和其他?水污染?防治工程及设施并监!督其正常运转的;
! (?四)未按规》定采取相《应的污染《。防治措?施致:使本行政区域—内,水,体断面水质》状况明显劣于本条例!第十条规定》标准的;
【(五)违规批准建】设,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!件,的;
(六)未!按规:。定要求组织制定【和实施生态》修,复与保护相关—措施的;
(七!。)其他失职、渎职】行为并造《成严重后果的—
第六章 【附,则
:第,四十八条 》本条例?。自20?07年?1月1日《起施:行1994年1月1!7日省八《届人大常《委会第?五次会议通过的【山东省南《四湖流域水》。。污染防治条例同时】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