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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—节约能源条》例 2009】年7:月24日山东省第】十一届?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《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!一章: 总:则 :第一条为了推—动全社会《节约:能源提高能源—。利,用效率保护和改善】环境促?进经济社会全—面协调?可持续发展根—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节约?能源法和有关法【律、行政法规结合本!。省实际制定本条【例,    第【二,。条本条例《所称能?源是指煤《炭、石油、》。。。天,然气、生《物质能和电力、【热力以?及其他直接或者【通过加工、转— 换而取得有用【能的各种资源 】  本条例所称节】约能源(《以下简?称,节能)是《。。指,加强:用能管理采》取技术上可》行、经济上》合理以及《环境和社《会 可以承受—的措施从能源生【产到消费的》各,个环:节降:。低消耗、减少损失】和,污染物排放、制止浪!。费有效、合理地利】用,能,源    — 第三?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!内开发、利用—。能,源,以及从?事节能相关管理活】动应当遵守》本条例   【 第四条节能工作!应当实施《节,约与:开发并举、把节约放!在首位的能》源发展战略》坚持统筹规》划、政府引导、【市 场调节、技【术推进、全社会参与!的原则    】 第五条县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》将节能工作纳入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、?年度计划《。并每年向本级—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!常务委员会报告节】能工作 》   第六条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制定并实】施全民节能》行动方?案将:节能知?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!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!的节能?宣传:和教育普及节能科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】节能意识提倡—节,约型的?生产和消费》方式:  ?  第《七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管理?节能:工作的部《门(以下《称节:。能行政主《管部门)主》管,。本行政区域》内的节能监督—管理工?作 ?  省、设区—的市节能监察机构依!照本:条例规定《具体实施《。日常的节能监察工作! :。  工业、建筑【、交通运输和公共】机构等?是,。重点节能《领域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有关《部门在各自职责范】围内负?责节:能监督管理》。工作并接受同级节】。能行政?主管部门的》指导 ?  :  : 第:八条:任何:单位和个人都应【当依法履行节—能义务有权》。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!。   新闻—媒体应当加》。强,节能法律、法规【和政策的宣》传发挥舆论监督作】用    第】九条县?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对在新能源》开,发、节能管理、【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!推,广,应用中取得显著成绩!以及检?举严重?。浪费能源行》为的单位和》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! 第二章 节能管】理 第十《条县级以上》人,民政府应《当根据?上一级人民政府编】制的节?能中长期专》项规划?和年:度节能计划结合本】地,实际组?织编:制和实?施本:行政区域的》节,能中:长期专项规》划和年度节能—。计划 县》级以上?人民政府有关—部门应当会》同同级节能行—政主管部门根—据本行政区》域节能中长期专项规!。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编!制,本领域?的节: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!划报本级人民政【府批准?。后实:施   《 第十一条节能中!长期专项规划和【年度节能《计,划应当包括用能现状!、节能目标、重【点环节、实施—。主,体和保障措》施等内容《  ?  第《十二:条实行?。节能目标责任制【和节能考核评价制】度   省和【设,区的市人民政—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!域节能中《长,期专项规划和年度】。。节能计划向下一级人!民政府?下达节能指》标, ,。。   县级以—上人民?。政府:应当每年向上—一级人民政府报告】。节能目标责任—的履行情《况 ?  省和设区—的市人民政府—应当将节能目标【。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!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!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!价的内容 》  :。  第十三条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鼓励发?展节能?环保:型产业加快推行清洁!生产对高耗能—行业进行调整—改造未完成节能【目标或者未完—成落后产《能淘:汰任:务的投?资主管部门》。。应当按照项》目,管理权限实行高耗能!行,。业项目区域》限,批或者企《业限:批 ?  省节能行政主管!。部门应当《会同有关部》门根据国家产—业政策制定本省有】。利于:节能的产业目—。录报省人民政府【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! 第十四条省【标,准化主管《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实!际会同省节能行政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!部门制?定严于?强制性?国家标准、》行业标准的地方节】能标准并按规定程序!报经批?准 ?  :省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可以制定地方建】筑节能标《准,并按规定向国家有】。关部门备案 —    第—十五条新建》、改建?。、扩建工业固定资】产投资项《目建:设,单位应当按照国家】。规定进?行节能评估》并按项目《管理权限报节能【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,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】项目不得审查通过 !   (《一):使用国家《和,省明:令淘汰的生产—工,艺、用能《设备:的;   (二】)用能设备不符合】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!的,;   》(三)产品不符合】单位产品能耗—限额标准的; 【 ,  (四)不符合国!家,和,省规定的其他—节能要求的 【  节能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自【收到节能评估报告之!日起二十日》内,出具节能审查文【件未经节能评估【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!过的工业固定资【产,投资项目有关—投资:主管:部门不得批准、核】准或者备案;建设】单位不得开》工建设   工】业,固定资产投资项【目建成后应当—经节:能验收未《经节能验收或—者验:收不:合格的不得投入生】产、使用《   其他领域固!。。定资产投资项目【的节能评估和审查】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执行 》   第十六条】省节能行《政主:。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!部门根据国家有【关规定和《本省经济发展水平】制,定本省限期淘汰【的用能产品》、设:备和生产工艺—目录报省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向社会公布】   生》产,。、进口?。和销售的《用,能,产品、设备应—当符:合强:制性:能源效率标准禁【止生产、进口、销售!国家和省明令—淘汰或者《不符合强制性能【源效率标准》的用能产品、设【备;禁止使用国家和!省明令淘《汰的用?能设备、生产工【艺,。 ,    《 第:十七条 生产单位】应当执行单位产【。品能:耗限额标准超—。过单位产品》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!由节能行政主—管部门责《令限期治理 —。    第十【八条:对主要耗能》行业的单位产品能】耗实行预警调控【制度 《  省节能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有关部门《根据:产业发展水平制【定主要耗能行—业单位产品能耗预】警控制线超出预警】控制线的《生,产单位应《当在规定的期限内】采取措?施降低能耗;逾期仍!。超出预警控制线的】可以:对生产单位采取调控!措施:。具体办法由》省人民政府制定【  ?  第十九条【生产、进口列入【国家能?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!目录的用能产品【应当:按,照规定标注能源【效率标识   禁!止伪造?、冒用能源》效率标识《或者利用能》源效率标识进行虚】假宣传 》。   ? 第二?十条经依法认证【的节能产品可—以在产?品或者其《包装物上使用节【能,产品认证标志—   禁止使用伪!造的节能产品认证】。标志或者冒用—节能产品认》证标志   【 第二十一条 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!部门应当会》同节能行政主—管部门和《其他有关《部门建立健全能【源,统计制度完善—能源:统计指?标体系和监》测体系改进》和规范能源统计【方法确保能》源统计数据》。真实、完整 【  省人民政府统计!部门应当会同节能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定期公布设区的【市,以及主要耗能行业、!重点:。用,能单:位的能源消费、【节能情况《等,信,息 ?   第二—十二条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!育,。节能服务产》业鼓励节能服—务机:构,发展支?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!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!技术:培训提?供,节能信?息、节能示范等【公益性?节能服务和节—能咨询、设计、【评,估、:检测、审计、认证】等服务节能服—务机构提《供上述服《务应:当依法出《具相关文《件并:对,其真:实,性负责   节】能,。服务机构应当—配备节能专业人才】健全管理制度—依法接?受节:能行政?主管部门的》指导和监督  】  第二十三条鼓!励行业?协会在行业节能【规划、节能标准的】。制定和?实施、节能技—术推广、能源消费】统计、节《能宣传培训和—信息咨询等》方面发?挥作用 第—三章 ?合理使用能源 【 第二十四》条 用?能,单位应当建立节【能目标责任制定期】开,展节能教育和培【训加强能源计量【、统计、《利,用,状况分析等基础【工作推行先进的节】能技术和信息—化管理?模式合理使》用能源   【 第二十五—。条 电网企业—应,当加强电网建设【、改造?和电能保《。护加强需求侧—管理优?化资源配置实施【有序用电降》低线损?和配电损失减少无】功损耗?提高电?能,。利用效率   电!。网企业应当》按照节能发电调【度管理的有关—规定:安排清洁、》高效:和符合规定的—热电联产、利用余】热余压发电的—机组以及其他符【合,资,源,综合利用规定的发】电机组与电网并【网发电运行上—网电价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执行—    第二】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建!设单位、设计单【位、施工单位和【监理:单位应当遵守建筑】。节,能,标准 ?   建设单位、】设计单?位和施工单位不【得在建筑活动—中使用?列入国家《和,省禁止使用目录的技!术、工艺《、材料?和设备 》  监理《单位发现施工—单位不按照》建筑节?能标准施工的应当】要,求施工单位》予以改正《;施工单《位,拒不改正的监—理单位应当及—时报告建设》单位:。和有关?行政主管部门 】 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加:强对既?有,建筑的?。节能:。改造按照国》家和省有关规定制】定改造规划和—计划并组织实—施    【第二:十七条?。对具备?可再:生,能源利?用条件的《新建、改建和扩【建建筑工《程建设单位应当【优先选择可再—生能:源,用于采暖、制冷【、,照明和?热水:供,应等:;设计单《位应当按照有—关,可,再生能?源利用?的标准进《行,设计   建【设可再生能源—利用设施应当与【建筑主体工程同步】设计、同步施工【、同步?验收 《   ? 第二十《八条交通运输企业】应当提高运输组【织,化程度和《。集约化水平遵守老旧!交通运输工具的【报废、更新制—度提高能源》利,用效率   交通!运输企业《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!车,船燃料消耗》量限值标《准;不?符合燃?料消耗量限》值,标准的车船不得用】。于营运    !第二十九条公—共机:构应当厉行节—约,杜绝浪费带头使【用节能产品、设备】加强能源消费计量】和监测管理实行能】源消耗定额管—理并自觉《接受社会监督 【    《 第三十条》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!购列入国家和省节】能产品、《设备政府采购名【录中的产《品、设备不》得采购国家和省明】令,淘汰的用能》产品、设备 —   省人民政府】政府采购《监,督管理?部门应?。当会同有关部门完】善,节能产品、》设备政府采购名录】优先将取得节能产】品认证证书》的产:品、设?备列入政府采购名】录    第三!十一条 省节能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:根据年?。度,能源利用状况—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!位名单 》  下列用》能单位为重点用能】单位   (一】)年综合能源—消费总?量一:万吨标准煤以上【的,用能单位;》   (二)国】务院有关部门—或者省节能》行政主管部》门指定的《年综合能源消费总】量五千吨以上不【满一万?吨,标准煤的用能—单位    【 第三十《二条重点用》能,单位应当依法设立】能源管理《岗位聘任能源管理】负,责人并报节能行政主!管部:门和其他有关—部门备案 —  能源管理人员】和,重大用能设备操作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】的,。节能专业《知识:和技能  —。  ?第三十三条重—点用能单《位应:当每年向《下,达,节能指标《的节能行政》主管部门报送上【。。年度:。。的能源利用状—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!包括:能源消费《。情况、能源利用效】率、节能目标完成情!况和节能效益分析、!节,能措施等内容 【    《 第三十四条能【源生产经营单—位不得无偿或者【低于市场价格—向本单位职工提供】能源不得对本单位】。职工按能源消—。费量给予补贴 】  任何单位不【得对能源消费—。实行包费制 —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!步 第三十》五条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!技术研究开发—作为政府科技投【入的重点领域支持建!设产学研相结合【的重点节能技术【研发体系《支,持节:能技术应用研究【和重点行业》共,性、关键《节能技术研发组【织推:广能源节《。约、替代《和循环利用》的先进适用技—术促进节能技术创】新与成果转化 】 ,。  第三》。十,六条 省节能行政主!管部门?应,当会同科技等有关】。部门制?定并:公布节能技术、节能!设备、节能》产品的推广目录引导!用能单位《和个人使用先进的节!能技术、节能设备】和节:能产品 》  节能行》政,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《有关部门组织—实,施重大节《能,。科研:项目、节《能示范项目、重点】节能工程   】。 第三《十七条鼓励企业【采用新?技术、新工艺、【新设备、新材—料进行节能》技术改造  【。 鼓励和支持企业、!科研机构《、高等院校等单位】和,个人研究开发新【能源、可再生—能源和清《洁能源形成》具有自主《知识产权的开—发成果多《渠道:开展国?。际、国内节》能,信息和?。技术交流《 : ,  第三十—八条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应当按照《因地制宜、多能互补!。、综:合,利用:、,讲求效益的原则【加强农业和农村节】能工作增《加,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!术、节能产品—推广应用《的资金?投入   鼓【励、支持农村—可再生能源》建设推广应用沼【气等生物质能和风】能、太?阳能、水能》以及其他可再生【能源利用《技,术推:广省柴?节煤灶淘汰、—。更新高耗能》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! 第?五章 激励措施 】第三十?九条省、设区—的市人民政府应当】设立节能专》项资:金县(?市,、区)人《民政府可以根据【财力状况《设立节能专项资金】   节能专项】资金主要用》于以下方《面   (一)节!能技术、产品的【示范和推广; 【   (二》)节能技术》改造和技术升级;】   (三)【重,点节能工程的实施;! ,   (四)—。节能宣传、培训; !   (五)支持开!展合同能源》管理和节能自愿【协议;?   (》六)节能表彰、奖】励,; ?  (七)人民【政府确定《的,支持节?能工:作的其他用》途  《  第四十—。条 省人民政府按照!有关规定通过—财政补贴、》价格调控、落实【税收优惠《政策等方式鼓励和支!持下:列节能活动   !(一)?推广、使《用,节,能照明器具等节【能产品和新能—源车辆;   (!二):生产、?使用:高效节能的电动机】、锅炉、窑炉、风机!、,泵类:等用能设备和生产工!艺; 《 , ,(三:)采用热电》联,产、余?热余压?利用、?洁净煤以及》先进的用能监测和】控制:等技术;   (!四)开发《利,用生物质《能、风能、太—阳能、水《能、地热《能,和海洋能《等可再生能源; !  :。(五)在新建、改】建、:扩,建建筑工程和既有】建筑:节能改造中》使用节能建筑—材料、节能技术和产!品;   —(六)对生产—、,生活中产生的—废弃:物进行综合利—用;   (【七)节能服务机【。。构按照市场机制参】与企业节能》技术改造和用能管】理; ?   (八)国家和!省确定的其他节【能活:动    【第四:十一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,当引导各类》金融机构对》节能项目提供信贷支!持,对符合条《件的节?。能技术研究》。开发、节能产品生】产以及节能技术改】造等项目提供优惠】贷款   —县级以?上人民?政府应当采》取,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加!大对节能技术—研究开发和技—术,改造的?投,入    — ,第四十二《条 :省人民?政府对能源消—费实行有利》于节:。能的:价格和收《费,政策引导用》能单位和个人节【能, :  实行《峰谷分时电价、【可中断负《。。荷电价制度鼓励【。电力用户合理—调整用电负荷—   《对钢铁、有色—金属、建材》、化工?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!。。的企:业按照?淘汰:、限制、允许和鼓励!。。类实行差别电—价政策 第六章 !监督检查 》第四十三条》节能行政主管部【门和其他有》关部:门应:当按照各自职责【加强对节能法律法】。规、节能标准—执行:情况和节能专项资金!、财政补贴使—用情:况,的监督检查依法查】。处违法用能行为【    —第四十四条节能行政!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!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!可以采取下列措施】 ,  : (一?)查阅、复印或者】摘,录与监督《检,查事:项有关的《文,件、财务账》目等资料《;  《 (二)要求用能单!位就监督《检查事项《所涉及的《问题作出解释和【说明;   (】三)根据需》要对有关产品—、设备、资料—、,场景等进《行录像、拍照; !  :(四)法《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措施:   《 第四十五条【。节能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对能—源利用状况》报告内?容明显不实或者节】能管理?制度不健全》、节能?措施不落实、能源】利用效?率低的重点用能【单位组织实施用能】。设备能源效率检测】责令实施能源审【计并根据调查、检测!、审计情况提—出书:面整:改,。要求限?期,整改 《 ,  第四十六条节!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其!他有关部门进行节能!。监督:。检查不得实施下列行!为 ?  (一)》干扰监督检查对象】的合法生产经营【活动; 《。   (二)—。泄,露监督检《查对象的商业秘【密;:   (三)向监!督检查?对象收?取,费用或者谋》取其他非法》利益: 第七章 法律责!任 : 第四十七》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!设单:位开工建《。设未:经节能评估审查或】者经审?查未通过的工—业固定?资产投资项》目或者?将未经节能验收【或者验收《不合格的项》目投入生产、使用的!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停止建》设或者停止》生产、使用限—期,。改造;不能改—造或者逾期不—改造的项目由节能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报请本级人民政】府按照规定》的权限责令关闭 】   ? 第四十》。。八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使用国家和】省明令淘汰的—用能设备或者—生产:工艺的?由节能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停止使用【没收明令淘汰的【用能设备;》情,节,严重的由节能行政主!管,部门提出意见报请】本级人民政府按照】规,定的权限责》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!    —第四:。十九条 违》反本:条例规定生》产单位超过单—位产品能《耗限额标《准用能?情节严重经》限期:治理逾期不治理或】者未达到治》理要求?。的由节能行政—主管部门提出意见】报请本?级人民政府按照【规,定的权限责令停【业整顿或者关闭 !   《第五十条《违反本条例》规定从事节》能咨询、设计、评估!、检测、《审计、认证等服务的!机构提供虚假—信息的由节能—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改正没收》违法所?得并处五万元以【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 ?   ?。 第五十一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】能源利用《状况报告《内,容明:显不:实或者节能》管理制度不》健,全、:。节能措施不落实、】能源利用效率低的】重点用能单位无正】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!要求或?者整改未达到—。要求的由节能行【政主管部门处十万元!以上三十万元—。以下罚款《    —第五十二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《定能:源生:产经营单位》有下列?情形:之一的由《节能:。行政主?管部门?责令限期改》正;:逾期:不改:。正的处?五万元?以上二十万元—以下罚款 —  (一)无偿或】者低于市场价格向】本单位职工提供【能源的?;  《。 (:二)向本单》位,。职工按照能源消费】量给予补贴的; !  (三)对能【源消费?实行包费制的 【    第五十三!条 :。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有关部门依》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进行【处罚 《  (一)生—产、进口、销售【国家和省《明令淘汰或者不符】合强制性能》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!品、:设备的; —  (二)应当标】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!。标注的; 》   (三》)伪造、冒用能源效!。率标:。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!标,。识进行虚假》宣传的?;   (四【)使用伪造的节能产!品认证标《志或:者冒用节能产品【认证标?志的; 》  (五)建设【单,位,、,设计:单位、施工单—位或者监理单—位违反建筑节—能标准的《。;,   (六)【公,共,机构未优先采购【列入:节,能产品、《设备政?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!、设备或者》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!汰的用能产品—、设备的;》   (七)【瞒报、伪造、篡改能!源统:。计资料或《者编造?虚假能?源统:计数据的   】 ,。 第五十四条 节】能行政主管部门和】其他有关《部门工?作人:员在节?能监督管理工—作中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依法给】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?究刑事?责任:   (一)对不!符合条件的节—能评:估报告予以审查通】过的;?  ?。 (二)对未经节】能评估审查》或者经审查未—通过的?项目:予以批?准、核准或者—备,。案的;  — (三)泄露企业】的商业秘密情节严】。。重的;   (四!)其他?滥用职权、玩忽【。职,守、徇私舞》弊的行为 第八】章 附?则 第五十五条【本条例自2》009年《11月1日起—施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