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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山东省节《约能源条例 2!009年7月2【4日:山东省第《十一: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?。第十:。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!章 总则 第—一条为了推》动全社会节约能【源提高能源利—。用效:率保护和改善—环境促进经济社【会全面协调可持续】发展根据中华—。人民共和国》节约:能,源法和有《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】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本条例】    》 第二条本条例所】称能:。源是指煤炭、石【油、天然气、生【物,质能和电力、热【力以及?其他直接《或者通?过加工、《转 换而取》得,有用能的各》种资:源,   《本条例?所称节约《能源(?以下简称节》能)是指加强—用能管理采取—技术上可行》、经:济上合理以及环【境和社会 可—以,承,受的措施从能—。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!环节:降低消耗、减少【损失:和污染物排放—、制止浪费有—效、合理地利用能】。源  《  : 第三条 在本省】行,政区域?内开发、《利,用能源以及从事节】。。能相关管理活动应当!遵守本条例   ! 第四条》节能工作应当实施节!约与开发《。并举:、把节约放在—首位的能《源发展战《略坚持统筹规划、政!府引导、《市 场调节、—技术:推进、全社会参【与的:原则 《   ? 第五条《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》应当将节《能工作纳入》国民经?。。济和社会发展—规划、年《度计:划,并,每年向本级人民代】表大会或者其—。常,务委员会报告—节能工作 》。    第六【条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!。全,民节能?。行动方案将节能知识!纳入国民教育—和培训体系》开展多种《形,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!普及节能科学知【识增强全《社会节能意识—提倡节约《型的生产《和消费?方式:    第七】条 县?级以上?人民政府管理节能】工作的?部门(?以下称?节,能行政主管部门)】主管本行政》区,。域内的节能监督【管理工作《   省》、设区的市节能【监察机构《依照本条例》规定具?体实:施日常?。的节能监《察,工作   工业、!建,筑,、交通?运输和公《。共机构等是重—点节能领域县—级以:上人民?政,府有关?部门在?。各自职责范围—内负责节能监督管】。理工作并接受同级】节,能,行政主管《部门的?指导 ?    》第八:条任何单位和—个,人都应当依法履行】节,能,义务有权检举浪费】能源的行为  】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!节能: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】的宣:传,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!    第九【条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对在新能源开】发、节能管》理、节能科学技【术研究和《推广:应,用中取?得显著?成绩以及检举严重】浪费能源《行为:的单位和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! 第二?章 节能管理— 第十条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根据上一》级,人民政府编制的【节能中长期专项规】划和年度节能计【划结合本《地,实际组织《编制和?实施本行《政,区,域的节能《中长期专项规—。划,和年度?节能:计划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有关》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节!能行政?。主管部?门根据本行政区域】。节能中长期专项【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!编制本领《域的节能规划和年】度节能计划报—本级人民政》府批:准后实施《    》第十一条节能中长】。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!能,。计划应当包括—用能现状、节能目标!、重点环节、实施】主体和保障措施【等内:容,   《 第十二条实【行节:能目:标责任制和》节,能考核评价制度【。   省和设区】的市:。人民政?。府应当根据本行【政区域节能中—长,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!能计划向《下一级人民政府【下达节能指标—   县级以上人!。民,政,府,应当每年《。向上一级人民政府】报告节能目标责任】的履行情况   !省和设区《的市:人,民政府应当将—节能目标责任—的履行情况作为对下!一级人民政府及【其,负责人?年度考核评》价的内容  【 , 第十三》条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鼓励发展节能—环保型产业加快推行!清洁生产《对高耗?能行业进《。行调整?改造未完成节能目标!或者未完成落—后产:能淘汰?任务的投资主—。管,部,。门应当按照项目管理!权限:实行高耗能行业项】目区域限批或者【企业限批   】省节:能行政?主,管部门应当会同【有关部门《根据国家产业政【策,制定:本省有利于节能的】产业目录报省人民】政府批准《后向社会公布 【 第?十四条省《标准化主管》部门可以根据—本省实际《会同省?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!。其他:有关部门《制定严于《强制:性国家?标准、行业标—。准,的地方节能》标准并按规定程序】报经批准   省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可以制定》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!按规定?向国家有关》部门:备案   —。 :第十:五条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工业固定【资产投资《项目建设单位应当】按照国家规定进行】节能评估并按项【目管理权限报—节能行政主管—部门审?查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工业固定】资产投资项目不得】审查通过  【 (一)使》用国家和省明令【淘汰的生产工艺、用!能设备的;  】 (二?)用能设备不符合】强制性能源效率【标准的;   (!三)产品不符合【。单位产品能耗限额】标准的;  【 (:四)不?。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!其他节?能要求的  【 节能?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自收到节能评估】报告之日起》二十日内出具节【。能审查?文件未经《节能评估审查或者】经审查?未通过的工》业,固定:资,产投资项目有关投】资主管部门不得批】准、核准《或者备案;》建设单位不得—开工建设《  ? ,工业固定资》产投:资项目建成后应当经!节能验收未经节【能验收或者》验,收不合格的不—得投入生《产、使用 》   其他领—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!的节能评估和审查】按照国家《有,关规定执行  】  第十六条省节!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会同有关部》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!和本省经济发展水平!制定本?省限期淘《汰的用能产》品、设备和生产【工艺目录报省人【民政府批准后向社】会公布?   生产、进】口和销售的》用能产?品、设备应当符合强!制性能源《效率:标,准禁止生产》、进口、销售—。国家和省《明,令淘汰或者不符【合强制性《能源效率标准的【用能产品、设备;禁!止使:用国家和《省明令淘汰的用【能设备、生产—工艺    第!十七条 生》产单位应当》执行单位产品能【耗限额标准超过单位!产品能?耗限:额,标准用能的由节能】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!    第十】八条对?主要:耗能行业的》。单位:产品能耗实行预警调!控制度? :  省节能行政主管!部门:应当会?。同有关部《门根据?产,业发展水《平制定主要耗—能行业单位》产品能?耗预警?。控,制线超出《预警控?制线的生产单位应当!在规定的期限—。。内采取措施降低能耗!。;逾期仍超出预【警控:。制线的可以对—生产单位采取调【控措施具体》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!定    — 第十九条生—产、:。进口列入《国家能源效率标【识管理产品目—录,的用能产《品应:当按照规定》标注:能源效率标识 【   禁止》伪造:。、冒用能源效—率标识或者利用【能源:效率标识进行虚【假宣:。传    — 第二十条经依法认!证的节?能产:品可以在产品或者其!包装物上使》。。用节能产品认证【标志  》 禁止使用》伪造的节能》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!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!。 :   第》二十一条《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,统计部门应》当会同?节能行政《主管部门和其他【有关:部门建立健》全能源统计》制度:完善能?源统计指标体系和】监测体系改》进和规范能源统【计方法确保能—源统计数据真—实、完整   省!人民政?府统计部门应当【会同:节能行政主管部【门,定,期公布设《区的市以及》。主要耗能行业—、,重点用能单位—的能源?消费、节能情况等信!息  《  : 第二十二条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!。取措施培育》节能:服务产业《鼓励节能服》。务机构发《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!开展节能知识宣传】和节能技术培—训提供节能信息、】节能示范等公益性节!能服务和节能咨询】、设计、评估、检】测、审?计、认证等服务节能!服务机构提供上【述服务应当》依法:出具相关文件—并对其真实性负【。。责   节能服】务机构应《当,。配备节能专业人才】健,全管理?制度依法接受节能行!政主管部门的—指导和监督 【   第二十【三条鼓励行业—。协会在行业节能【规划、节能标准的】制,定和:实施、?节,能技:术推广、能源消费】统计、节能宣—。传培训和信息咨【询等:方面发?挥作用 《 ,第三章 合理使用】能源 第二十四条! ,用能: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!标责任制定》期开展节《。能教育和《培训加强能源计量、!统计、利用》状况分析等基础工】作推行先《进的节能技术—和信:息化:。管理:模式:合,理使用能源  】  ?。第二:十五条 电》网企业应当加强【电,网,建设、?改造和?电能保护加强需【求侧管理优》化资源配置实—施,。有序用电降低—线损和配电》损失减少无》功损耗提高电—能利用效《率 ?  电网企业应当】按照节能发电调【度管:理的有关规定安排】清洁:、高效和符合规【定的:热电联产《、利用余热余压发】电的机组以及其【。。他符合?资源综?合利用规定》的发电机组与电网】并网发电运行上网电!价按照国家有—关规:定执行? :   第二—。十,六条建筑工程的建设!单,位、设?计单位、施》工单位和监》理单位应当遵—守建筑节能》标准   —建设单位、设计单】位和施工单位不得】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!入国家和省禁—止使用目录的技术】、工艺、《材料和?设备   监理单!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!照建筑节能标—准施工的应》当要求施工单—位予以改正;施【工单位拒不》改正的?监理单位应当及【时报告建设》单位和有关行政【主管部门 — 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应当《加,。强对:既有建筑的节—。能改造按照国家和】。省有关规《定制定改造规—划和计划并组织实】施, ,   ? :第二十七《条对具?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!。件的新建《、改建?和扩:建建筑?工程建设单位—应,当优先选《择可再生《能源用于《采暖、制冷、照明】和热水供应》。等;设计单位应当】。按照有关可再—生,能源利用的标—准进行设计  】 建设可再生能【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!筑主体工程同步设】计、同步施》工、:同步验收 》   ? 第二十八条【交通运?输企业应《当提高?运输: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!水平遵守《老旧交通运》输工具的报废、【更,新制度提高》能源:利用效率  【 交通?。运,输企业应当执—行国家?规定:的车船燃料消耗量】限值标准;不—。符,合燃料消《耗量:限值标准的》车船不得用》于营运 》   第二十九条!公,共机构应当厉行节】约,杜绝浪费带头使【。用节能产品、设备】加强能源消费计【量和监测管理实行能!。源消:耗定额管理并自觉接!受,社会监督《。    第三】十,条公共机构应当优先!采购列入国家和省】节能产品《、设备政府采—购名录中的产品、】设备:不得:。采购国家和省—明令淘汰的用能【产品、设备 【  :。省,人民政府政府—采购监?督管理部门应当会】同有关部门完—善节能产品》、设:备政府采《购名录优《先将取得节能产【品认证证书》的产品?、设:备列入政府》采,购名录?    第【三十:。一条: 省:节能:行政主管部门—应,当根据年度能源利用!状,况定期公布重点用能!单位名单 —。。  下?列,用能单位《为重点用能单位 !  (一)年综合】能源消费总》量一万吨标》准煤:以上的用能单位【;  《 (二)国务—院有关部门或者【省节能行《政,主管部门指定的年综!合能源?消费总量五》千吨以上不满—。一万吨标准煤的【用能单位   】 第三《十二条重点用—。能单位应当依法【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!。任,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!节能行政《主管部门和其—他有关部门》备案 ?   能《源管理人《员和重大《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应!当具:备相应的节能—专业知识和技—能    【第三十三《条重点用《能单位应当》每年向下达节—能指标的《节能行政主管部【门报送上年》度的:能源利用状》况报告能源》利用:状况包括能》源消费?情,况、能源利用效率】、节能目《标完成情《况,和节能效益分析、节!能措施等《内容 ?   ? 第?三十四条能源生产】。经营单位《。不得无偿或者—低于市场《价格向本《单位职?。工提供能《源不得对本单位职工!按能源?。。消费量给《予补:贴,   《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!消费实?行包费制 第四章】 节能?技术进步 第三十五!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:将节能技术研—究开发作为政府科技!投入的重《点,领域支持建设产【学,研相结?合,的,重点节能技术研【发体系支持》。节能技术应用研【究和重点行业共性】、关键节能技术【研,发组:织推:广,能源节约《、替代和循环利【用的先进适用技【术促进?。节能技术创新与成】果转化   【。 第三《十六条 省节能行政!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科》。技等有关《部门制定并公布【。节能技术、》节能设备、节能产品!的,推广目?录引:导用能单位和—个人: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!、节能?设备和节能产品 】  : 节能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应当:会,同有关部门组—。织实施重大节能科】研项目、节》能示范项《目、重点节能工程】    》 第三十《七条鼓?励企业采用新技术、!新,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!料,进行节能技术—改,造   》鼓励和支持》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!等院校等单位和个】人,研究:。开发新能源、可再生!能源和清洁能源形成!具有自主知识产【权的开发成》果多渠道开展国际】、国内节能信息和技!术,交流   — 第?三十八条《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按照因地制宜【、多能互《补、:综合利用、讲求效益!的原则?加,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!作增加对农》业和农村节能技术】、节能?产,品推广应用的资【。金投:入,  ? 鼓励、支持—农村可再生》能源建设推广应【。用沼气等生物质能和!风能、太阳》。能、水能以及其他】可再生能源利用【技术推广省柴节煤】。灶淘汰、更新—高耗:能农业机械和—渔业船舶 —第五章 激励—措施 第三十九【条省、?设区的市人民政府】应当设立节能—专项资?金县(市、区—)人民政府可—以根据财力状况【设立:节能专项资金 【  : 节能专项资—金主要用于以下【。方面  》 (一)节》能技术、产品的示】范和推广;  】 (二)节能技术改!造和技术升级;【   (三)【。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!; :   (《四)节?能,宣传、培《训,; ?  :(,五)支持开展合【同能源管《理和节能自愿协议;!   (六—)节能?表彰、奖《。。励;   (七)!。人民政府确定的支】持节:能工作?的其他用《途,    第【四十条? 省人民《政府按照有关规【定通过?财政补贴、价格【调控、落实税收优】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和!支持下列节能活【动  《 (一)推广—、使:用节能照明器具等节!能产品和《新,能源车辆;》   (二)生产!、使用高《。效节能的电动机、】锅炉:。、窑炉、风机、泵】类,等用能?设备和生产工艺;】   (三)采用!热电联产、余热余】压利用、洁净煤【以,及先进的用能—监测和控制等技术】。;,   《(,四)开发利用—生物质能、》风能、太阳能、水】能、地热《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!能源; 》 , (:五)在新建、—改建:。、扩建建筑工—程和既有建筑节【能改造中《使用节能建筑材料、!节能技术和产品【; :   (六)—对生产、生活中产】生的废弃物进—行综合利《用; ?   (《七)节能服》务机构按照市场机】制参与企业节能技术!改,造和用能管》理;   (【八)国家和省确定】的其:他节能活动 【。。   第四十一条! 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引导各—类金融机构对节能】项目提供信贷支【持对符合条件的节】能技术研究开—发、节能《。产品生产以及节【能技术?。改造等?项目:提供优惠贷款 】  县级以》上人民?政府应?当采取措施引导【社会资金加大—对节能?。技术研?究开发和技术—改造的投入   ! 第四《十二条 省人—民政府对《能源消费实行有利】。于节:能的价格和收—费政策引导用—能单位和《个人节能 》  : 实行峰谷分—时电价、可中断【负,荷电价制度鼓励【电力用户合理调【整用电负荷  】 对钢铁《、有色金属、建【材、化工和》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!企业按照淘汰、限】制、:允许和鼓励类实行】差别:电价政策 第六】章 监督《检查: 第四十《三条节能行政—主管:部门: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!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!节能:法律:法规:、节能标准执—。行情况和节》能专项资金、—财政补?贴使用情况的监督检!查依法查处违—法用能行为 —    第四十四!条节能行政主—管部: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实!施监督检查时可以】采取下列《措施   —(一)查阅》、,。复印或者摘录—与监督?检查事项有》关的文件、财—务,账目等资料; 】  (?二):要求用能单位就【监督:。检查事项所涉—及的问题作出解释】和说明;   】(三)根据》需要对有关》产,品、设备《、资:料、场景等进行录】像、拍照;》   (四)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:措施 ?  : , :第四十五条》节,能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对能源—利用状况报告内容】明显不实或者节能】管理制度不健—全、节能措施不落】实、能源利用—。效率低的重点用能】单位组织实施—用能设?备,能,源效率?检测责令实施—能源:审计并根据调查【、检测?、审计情《况提:出书面?整改:要求:限期:整改  》  第四十六【条节能行政主管【部门和?其他:有关部门进行节能监!督检查不得实—施,下列行为  【 (一)干扰—监督检查对象—的合法?生产经营活动;【   (二)泄露!监,督检查对象的—商业秘密;   !(,三)向监督》检查对象收取—费用或者《谋取其他《非法利益 第【七章: 法律责任 — ,第四十七《条违反本条例规定】建设单位开工建【设未:经节能评估审查或】者经审查《未通过的《工业固定资》产投资?项目或者将未经节能!验,收或者?验收不合格的项【目投入生产、使用】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!门责:令停止?建设或者停》止生产、使用限【期改:造;不能《改造或者逾期不改】造,的项目由节能行政】主管部?门,报请本级人民—政府按照规》定的权限责令关闭】。    第四十!八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使—用,国家和省明》令淘汰的用能设备】或者生?产工艺的《由节能行政主管【部,门责令停止使用没】收明:令淘汰的用能—设备:;情节严《重的由节能》行政主?管部门提出意—见报请本级人—民政:。府按:照规定的《权限责?令停业整顿或—者关闭  —  第四十—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生产单位超过单位!产品能耗限额—标准用能情节严【重经限期治理逾期】不治理或者未达【到治:。理要求的由节—能行政主管部—门提出意见报—请本级?人,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!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!关闭    【 第五十条》违反本?条例:规,定从事节能咨询、设!计、评?估、检测、审计、】认证等服务的机【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!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改正没收》。违法所得并处—。五万元?以上十万《元以下罚款   ! :第五十一《条违反本《。条例规定《。能源利用《状况报?告内:容明显不实或者节】能管理制度不健全、!节能措施不落实【、能源?利用效率低》的重点?。用能单位无》正当理由拒不落实】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未!达到要求《的由节能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处十万元以》。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!    第【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!例,规,定能源?生产经营单位—有下列?情,形之一?的由节能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正的—处,五万元?以上二十万元以【下罚款   【(一)无偿或者【低于市场价》格向本单位职工提供!能源的;   (!二)向本单位—职工按照《能源:。消,费,量给予?补贴的;   (!三)对能《源消费实行》包费制的   】 第?五,十三条 违反—。本条:例,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,的由有关部》门依照有关》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进!行处罚  — (一)生产、进】口、销售国》家和省明令淘汰或】者不符合强制—性能源效率》标准的用能产—品、设备的;—   (二)应当!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!未,标注的;   (!三,)伪造、冒》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!利,用能:源效率标《识进行虚假宣传的;! :  (四)使用伪造!的节能?产品认证标志—。或者冒用节》能产品认证》标志:的;  》 (五)建》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】、施工?单位或?者监理?单位违反建筑—节能标准的; 【   (《六)公共《机构:未优先采《购列入节能产品、】设备:政府采购名录中的】产品、设备或—者采购国家和省明令!淘汰:的用:能产品、《设备的; 》   ?。(七)瞒报、—伪造、篡改能源【统计资料或者—编造虚?。假能:源统:计数据的《  ? , :第,。。五十四条 》节能行政主管部门】和其他有关》部门工作《人员在节能监督【管理工作中》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依法给予处分;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,责任   (一)!。对不符合条件的【节能评估报告—予以审查通过的;】 :。  (二)对未【经节:能评估审查》或者:经审查未通过—的项目予以批—。准、核准或者—备案的;《 :  (三)泄露企业!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!的;:   (》。四)其他滥用职【权、玩忽职》守、徇?私舞弊?的行为 第—。八章 附则 第五】十五条本条例自2】00:9年11月1日【起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