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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—节,约能源条《例 ? 2:009年7月24】日山东省《第十一届《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十二次会》议通过 第》一章 总则》 第一条《。为了推?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!高能源利用效率【保护和改《善环境促进经—济社会全面协—调可持续发展根【。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节约能源法和】有关法律、行政【法规结合本省实【际制定?。。本条例 《    第二条本!条例所称能源是【指煤炭、石》油、天然气、生【物质能和电力、热力!以及其他直接或者】通过加工、转 【换而取得《有用能?的各种资源 【  本?条例所?。称节约能源(以下简!。。称节能)《是指加强《用能管?理采取技术》上,可行:、经济上合理以及环!境和社会 可以承】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!。到消费的各个环节】降低消耗《、减少损失》和,。污染物?排放、?制止浪?费有效、合》理地利用能源 】。   第三—。条 在本《省,行政区?域,内开发、利用能源以!及从:事节能?。相关管理活动应【当遵守本条例 】   第四条【节能:工作应当实施节约】与开发并举、—把节约放《在首:位的能源发展战【略坚持统筹规划、】政府引导、市— 场调节、技术推】进、全社会参与的】。原则 ?    第五条县!级,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!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、年度计—划并每?年向: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!者其常务委员会【报告节?能工作    !第六条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。当制定并实施全民节!能行动方案》将节能知识》。纳,入国民教育和—培训体系开展多【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!教育:普及节能科学—知识增强全社会节】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】的生产和消费方式 !   ? 第七条 县级】以,上人民?政府管理节能工作】的部门?。(以:下称:节能行政《主管部?门)主?管本行政区域—内的节能监督管【理工作 《   省、》设区的市节能监【。察机构依《照本条例规定—具体实施日常的节】。能监:察工作   工】业、建筑、交通运输!和公共机构等—是,重点:节能领域《县级:以,上人民政府有—关部门在各》自职:责范围内负责—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!接受:同级节能行政—主管部门的指—导   》。 第八条任何【单位:和,个人都应当依法【履行节能义务有【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!。为  《 新闻媒体应当【加强节能法律、法规!和政策的宣传发挥】舆论监督作用— ,。  :  第九条—县级以?上人民?政,府,对在新能源开发、】节能管理、节能【。科学:技术研究和推—广应用中取得显著】成绩以?。及检举严重》浪费能?源,行为的单《位和个人给予表彰】和奖励 第二—章, 节能管理 第【。。十条: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应当根据上一级【人民政府编制的【节能中?长期: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!计划结?合,本地实?际组织?编制和实施本行政】区域:的节能中长》期专项?规划:和年度节能计划 !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有关】。部门应当会同同级】节能行政主管—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!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!和年度?节能计划编制本领】域的节能《规划和年度节能计】划报本级人》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!   《第十一条节》能中:长,期专项规《。。。划和年度节能计【。划应当包括用能【现状、节能》目标:、重点环节、实【施,主体和保《障措施等内容 】   第十二条】实行节能《目标责?任,制和节能考》核评:。价制度? , ,  省和设区的【市人民?政府应当《根据本行政区域节】能,中长期专项规划【和,年度节能计划向下】一级人民政府下【达节能指标 —。 ,  县?级,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!年向上一级》人民政府报告节能】目标:责任的?履行情?况 :   省和设区【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!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!情况作为对》下一级?人民:政府及其负责人年】度考核评价的内容 !   ? , 第十三条县级【以上: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!展节:能环保型产业加【快推:行,清洁生产对高—耗能行业进行调【。整改造未完成节能】目标或?者未完成落后产【能淘汰任务的投资】主管部门应当按【照,项,目管:理权限实行高耗能行!业项目?区域限批或者企【。业限批   【省节能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应当?会同有关部》门根据?国家产业政策制【定本省有利》于节能?的产业目录报省人民!政府批准《后向社会《公布: 第十四条省】标准化主《管部门可以根据本】省实:际会同?省节能行政主管【部门和其他有—关部门制定》严于强?制性国家《标准、?行,。业标准的地方节【能,。标准并按规》。定程序报经批准 !  省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可以制定地》。方建:筑节能?标准并按规定向【国家有关部门备【案    第】十,五条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工业固定资产!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!当按照?国家规定进》行节能评估并按项目!管理权限报节能【行政:。主管部门审查—有下列情形之—一,的工业固《定资产?投资项目《不得审查通过— :  (一《)使用国家和—省明令淘汰的—生产工艺、》用能设备的; 【   (二)用能】设备不符合》。强制性能源》效率:标准的?;   (—三)产品不符合单】位产品能耗》限额标准的;  ! (四)不符合国】家和省规《定的其他节能—要求的 《   节《能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自收到节》能评估报告之日起】二十日内《出具节能审查文【件未经节能》评估审?查或者?经审:查未:通,过的工业固定—资产投资项目—。有关投?资,主管:部门不得批准—、核准或者备案;建!。设单位不《得开:。工建设  — 工业固《定资产投资项—目,。建成后应当经—节能验?。收未经节能验收【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!得,投入生产《、使用   其他!领域固定资产投【资,项目的节能评估【和审:查按照国家》有,关规定执行 【  :。 第十六条—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会同有关部【门根:据国家有关规定和】本省经济发》展水平制定本省【限期淘汰的用能【产品、设《。备和生产工》艺目录报《省,。人,民政府?批准后?向社会公布 【  生产、进口和销!售的:用能产?品、设备应当符【合强制性《能源效率标准—禁止生?产、进?。口、销售国家和省明!令淘汰或者不—符合强制性》能源:效率标准的》用能产品、设备【;禁止使用》国家和省明令淘【汰的用能设备—、生产?工艺    【 第十七条 生产】单位应当执行单【位产:。品能耗限《额,标准超过单位产品】能耗限额《标准用能的由—。节能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! ,    《 第十八条对主【。要耗能行业的—单位产品能耗实行】预警调控制》度,   省节能行政!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《有关部门根据产业】。发展水平制定主要耗!能行业单位产品能】。耗预警控制线—超出预警控》制线的?生产单位应》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采!取措施降低能—耗;逾期仍超出预】警控:制线的可以对生产单!位采取?调控:措施具?体办法由省人民政】府制定    !第十九条生产、【。进口列?入国家能源效率【标识管?理产品目录的用【能产品应当按照【规定标注能源效【率标识   禁止!伪造、冒用能源效】率,标识:或者利用能源效率】标识进?行虚:假宣传 《。    》第二十?条经依法认证的节】能产品可以在产【品,或者其包装物上【。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!志   》禁止使用伪》造的节能产》。品认证?标志或者冒用—节,能产:品认证标志   ! 第二十一条【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《府统计?部门应当会》。同节: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其!他有关部门建—立健全能《源统计?制度完善能源统【计指标体系和监【测体系改进》。和规范能源》统计:方法确保能源—。统计数据真实、完整! ,   省人》民政:府统计?部门应当会同节能】行政主管部门定期】公布:设,区的市以及主—要耗能行业》、重: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!费、节能情况等信息!    第二】十二条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应当【采取措施培育节能服!务产业鼓励节能【。服务:机构发展支》持节能服务机构开】展节能知识》宣传和?节能技术培训—提,供节能信息、节【。能示范等公》益性节能服》。务和节能咨询、设计!、,评估、?检测、审计、认【证,等服:务,节能服务《机构提供上述服【务应当依法出具相】。关文:。件并:对其真实《性负责   【节能服务机构应当配!备节能专业人才健全!管理:制度依法接受—节能行政主》管部门的指导—和监督   【 第二《十三条?。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!节能规划、节—能标准的制定—。和,实施、节能技—术,推广、能《源消:费统计、节能宣【传培训和信息—。咨询等方《面发挥作用》 第三章 合【理使:用能:源 第《二十四条《 用能单位应—当建立节《能,目标:责任制定《期开展节能教育和】。培训:加强能源计量、统】计、利用《状况:分析等基《础工作推行先进的】节能技术《和,信息:化管理模式》合理使用能源 】   第二—十五条 电网—企业应当《。加强电网建》设、改造和电能保护!加强需求侧管—理,优化资源配置实施】有序用电降》低线损和配电—损失减少无功损耗】提高电?能利用?效率:   电网企业应!当按照节能发电【调度管理的有—关规定安排清洁、】高效和?符,合规:。定的热?电联:。产、利用余热余压发!电的机?组以及其他符合【资源综合利用—规定的?发电:机,组与电?网并网发电》运行上网电价按照】。国家有关规》定执行    】 ,第二十六条建—筑工程?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!位、施工单》位和监理单位—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!准,   建设单位】、设: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!得在建筑活动中【使用列入《国家和省《禁止:使用目录的技—术、工艺《、材料和设》。备   监理【单位发现施》工单位不按照建筑节!能标:准施工?的应:当,要求施?工单位予以改正【;施工单位拒不改正!的监理单位应当及】时报告?建设单位和有关行】政,主管部门  【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应当加—强对既有建筑的节】能改:造按照国《家和省有关规定【制定改?造规划和计划并组】。织,实施    【 第二十七条对具】备可再生能源利用】条件的新建、改建】和扩建建筑工程建设!单位应当优先—选,择可再?。生能源用于采暖【、制冷?、,照明和热《水供应等;设计单位!应当按照有关可【再生能源《利用:的标:准,。进行设计   】建,设可再生能》源利用设施应当【与建筑主体工程【同步设计、同—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】 ,。  :  第《二十八条交通—运输企业应当提高运!。输组织化程》度和集?约化水?平遵守老旧》交通运输工具的报】废、更?新制度提高能—源利用效率   !交通运输企业应当】执行国家《规定的车《船燃料消耗》量,限值标准;不符合】燃料消耗量》。限值标准的》。车船不得用于—营运    第!二十九?条公共机构应—当厉行?节,。约杜:绝浪费带头使用节】能产品、设备加强能!源消费?计量和监测管理实】行能源?消耗定额管理—并自:觉接受?社会监督《  ?。  第三十—条公共机《构应当优先采购列】入国家?和省节能产品、设】备政府?采,购名:录中:的产品、《设备不得采购国家和!省明令淘汰的—用能产品、设备 !  省人民政—府政府?。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!当会同有关部门【完善节能产品、设】。备,政府采购名》录优先将取》得节能产《品认证证书的产【品、设备列入—政府采购名录  !。  第三十一【条 :省节能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《根据:。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定!期公布重点用—能单位名单  】 下列用能单—位为重点《用能单?位,   (一)年】综合能源消费总【量一万吨标准煤【以上的用能单位;】  ? (二)《国,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!节能行政主管—部门:指定的年综合—能源消费总》量五:千吨以上不满一万】吨,标准煤的用能单位】  ?  第三十—二条:重点用?。能单位应当》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!位聘任能源管理【负责人并《报节能?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!有关部门备案 【   能源管理【人,员和重?大用能?设备操作《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!节能专?业知识和技能 【    第三十】三条重点用》能单位应《当每:年向下达节能指标】的,节,。能,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!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!报,告能源利用状况包】括能源消费情况【、能源利《用效率、节能目标完!成情:。。况和节?能效益分析、节【。能措施等《内容    第!三十四条《能源生产《经,营单位不《得无偿或者低于市场!价格:。向本单?位职工提供》能源不?。得对本单位职工按】能,源消费量给予补贴 !   任《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!费实行?包费制 第四章 节!能技术进步》 第三十五》条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将节能技术研究】。开发作为政府科【技投入?。的重点领《域支持建设产学研】。相结合的重点节能技!术研发体系支持节】能,技术应用《研究和重点行业【共性、?。关键节能技术研【。发组织推广能源节】约、替代和循环利】用的先进适用—技术促进节》能技术创新》与成果转化 【   第》三十六条 省节【能行:政主管部门》应,。当会同科技等有关】部门制定《并公布节能技术、】节能设备、》节能产品的推广【目录引导用》能,单位和个人使—用先进的节》能,技术、节能设—备和节能产》品   》节能行?政主:管部门应当会—同有关部门组织【实施:重,大节能科研项目、节!能示范项目、—重点节能工程  !  第三十—七条鼓励企业—采用新技术、新【工,艺、新?设备:、,新材料进行》节能技术改造 】  鼓励和支持企】业、科研机构—。、,高等院?校等:单位和个人研究开】。发新能源、可再生】能源和清洁能源形】。成具有自《主知识产权的—开发:成,。果,多渠道开展》国际、国内节能信息!。。和技术交《流 :   ? 第三十八条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:按照因地制宜、多】能互补、综》合,利用、讲求效益的】原则加强《。农业和?农村节能工作增加】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!术、节能产》品,推广应用的资金投】入  《 鼓励、支持农村】可,再生能?。源建设推广》应用沼气《。等生物质《能和风能、太—阳,能、:水能以及其他可【再生:能源利用技》术推广省柴节煤灶】淘汰、?更新高?耗能农业机械—和渔:业船舶 》。。第五章 激》励措施 第三—十九条省、设区的市!人民政府应》当设立节《能专项?资金县(《市,、区)人民》政府可以根据财力状!况设立节能专—项资金 《  : 节能专项资金主】要,用于:以下方面   】(一)节《能技术、产品的【示范和推广; 【  : (二)《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!升,级,;  《 (三)重》点节能工《程的实施;》   (四)节能!宣传、培训; 】  (?五)支持《开展合同能源管【理和节能自愿—协议;  —。 (六)节能表彰、!奖励;   (七!)人民政府确定【。的支持节《能工作的其》他用:途,    第四】十条 ?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!规定:。通过财政补贴、价】格调控、落实税收】优惠政策等方式鼓】励和:支持下列节能活动】。   (一—)推广、使用节能】照明器?具等节能产品和新能!源车辆;  【 (二)生产、使用!高效节能的电—动机、锅炉、—窑,炉、风?。机、泵类《等,用能设备《和,生产工艺;  】 (三)《。采用热电联产、【余热余压利用、【洁净煤以及先进的】用能监测和控制【。等技术?;,   (四—),开发利用《生,。物质能、《风,能、太阳能、水能、!地热能和海》。洋能:等可再生能源—;   (五)在!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!。筑工程和既有建筑】节能改造中使用节能!建,筑材料、节能技【术和产品; 【  (六)对生产】、生活中产生的【废弃物进行综合【利用;   (七!)节能服务机构按照!市场机?制参与企业节能【技术改造和》。用能:管理;   (八!)国家和省确定【。的其他节能活动【 ,    第四十】一,条 县级以》。上人民政府应当引】导各类金融机构对节!能项目提《供信贷支持》对符合条《件的节能技术研究】开发:、节能产《。品生产以及节—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!供优惠贷款  】 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应当采取—措施:引导社会资金加大】对节能技《术研究开发》和,技术改造的投—入    — 第四十二》条 省人民政府对】能源消?费,实行有利《于节能的价》格和:收费政策引导用能】单位:和个人节能 —   实《。行峰谷分时电价、可!中断负荷电价制度】鼓励电力《用户:合理调?。整用电负荷 【  对钢铁、有色金!属、建材、化工【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!的,企业按?照淘汰?、限制、允》许和鼓?励类实行差》别电价?政策 ? 第六章 监—督检查? 第四十《三,条节能?行政主管部》门和:其他:有关部门《应当按照各自—职责:加强:对节能法《律法:规、节能《标准执行情》况和节?能专项资金、财【政补贴使用情况的】监督检查依》。法查处违《法用能?行为   — 第四十四条节能!行政主管部门—和其他有关部门【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!采取下列措施 】  (一)查阅、复!印,或者摘录与监督【检查事项有》关的文件、财务账】。。目等资料;》   (二)【要求用能《单位就监督检查事】。。项所涉及的问—题,作出解释和说—明;  》 (三)《根据需要对有关产】品、设备、资料、场!景等进行录像、【拍照:;   》(四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措施: ,    第四十五!条节能行政主管【部门:应当对能源利用【状况报告内容明【显不:实或者节《能管理制《度不健全《、节能措施》不落实、能源—利用效率低》的,重点用?能单位组织实施用能!设备能源效》率检测?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!根据调查、》。检测、审计情况【提出:。书面整改《要,求限期整改   !。。 第四十六条【节能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和其他有【关部门进行》节能监督检查不得实!。施下列行为  】 (一)干》扰监督检查对—。象的合法生产经【营活动; — , (二)泄露—监,督检查对象的商业】秘密;   (三!)向监督检查—对象收取费》用或者谋取其他非】法利益 第—七章: 法律责任 — 第:四十:七条违?反本条例规定建【设单位开工建设【未经节能评估审查】或者经审查》未通过的工业固定】资产:投资项目《或者将未经节能【验收或者验收不合】格的项目投》入生产、使用的由节!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停止:建设:或,者停止生产、使用限!期改造;不能—改造或者逾期不改】造的项目由节能【行政主管《部门报请本级—人民政府按照—规定的权限责令关】闭   》 :第四:十八条 《违,。反本条?例规定?使用国家和》省明令?淘汰的用能》设备或?。者生产工艺的由【节,能行:政主管部门》责令:停止使用《没收明令淘汰的【用能设备;情—节严重的由节能行政!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!请本级?人民政?府按照规定的权【限责令停业整—顿或者关闭》    第【四十九条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生产单位超过单【。位产品能耗限额标】准用:能情节?严重经限期》治理逾期不治理【或者:未达到治理要求【的由节能行》政,主管部?门提出意见报—请本级人民政—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!。令停:业整顿或者》关闭   — , 第:五,十条违反本条例规】定从:事节能咨询》、设:计、评估、检测、】审,计、认证《等服务?的机构提供虚假【信息的由节能—行,政主管部门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】所得:并,处五万元《以上十万元以下【罚款   — 第五十一条【违反本条例规定能源!利用状况报告内【容明:显不实或者》节能管理制度—不健全?、节能措施不落【实、能?源利用效率低—的重点用《。能,单位:无正当理由拒—不落实整改》要求:或者整改未达—到要求的由节—能,行政主管部门—处十万元以上—三十万元以下罚【款 ?   第五十【二条 违《反,。本条例规定能源生】产经营单位有—下列情形之一的由】节能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不改正的处五!万元以上《二十:万元以下《罚款  》 (一)无偿或【者低于市场价格向本!单位职工提供能源】的,;   (二【)向本单位职工按】照能源消费量给予补!贴的;   【(三)对《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!的    第】五十三?。条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有—。关,部门:依照有?关法律、法》。规的规定《进行处?罚   (一)生!产、进口、销售【国家和省明令淘【汰或者不符合—强制:性,能源效率标准的用】能产品?。、设备的; 【  (二)应当标】注能源效率标—识而:未标注的;》   (三)伪造!、冒用能源效率标识!或者利用《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!。假宣:传,的; 《  (四)使—用伪造?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!或,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!标志的?;   (五)建!。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!施工单位或者监【理单位违反》建筑节能标》准的:;   (六)公!。共机:构未优先《采购:。列入节能产》品、:设备:政府采购名录中【的,产品、?设备或者采》购,国家和?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!品、设备的》。;, ,   (《。七)瞒报《、伪造、篡改能【源,统计:资料或者编》造虚假能《源统计数据的  !  第五十四【。条, 节能行政主管【部门: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!人员在节能监督管】理,工作中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【依法:给予处分;构—成犯: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  (【一)对不符合条【件的节?能,评估报告予以—审,查通过?的;   (【二)对未《经节能评《估审查或者经审【查未通过的项目予】以批准、核准—或者备案《的; ?。   (三》。)泄:露企业的商》业秘密情节严—。重的;  — (:四,)其他滥《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】。、徇:私舞弊的行为 】第八章 《附则: 第五十五条本【条例自2009年】11月1日起施行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