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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》省节约能《源条例 —2,009年7月2【4日山东省第十【一届人民代表大【会,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!会议通过《 第一章 总则 】第一:条为了推动》全社会节《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!效率保护和改—善环境促进经济社】会全面协《调可持续发展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。国节约能源法和有】。关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结合本省》实,际制定本条例 】   第二条本条!例所称能源是指【。煤炭:、,石油、天然气、生物!质能和?电力、热力以及其他!直,接或者通过加—工、转 换而—取得:有用能的各种资【源   本条例】所称节?约能源(《以下简?称,节能)是指加强用能!管理采取技术上【。可行、经济上—合理以及环》境和社会 可以承】受的措施从能源【生产到消费的—各个环节降》低消耗、减少损【失和污染物排—放、制止《浪费有效、合理地利!用能源 》   第》三条 在本省行政】区域内开发、利用】能源以?及从事节能相关管】理,活动应当遵守本【条例 ?  :  第《四条节能工作应当】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!、,把节:约,放在首位的能源发】展战略坚持统—筹规划、《政府引导、市— 场调节、》技术推进、》全社会参《与的原则   】 :第五:条县: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《将节能?工作纳入国民—经济:和社会发展规划【、年度计划并—每,年向本级人民—代表大会或者其常】。。务委员会报》告节:能工作 《    第—六条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应当制定并实施全】民节能行动》方案将节能知—识纳入国《民教育和《培训体系开展—。多种:形式的节能宣传【和教育普《。及,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!社会节能意》识,提倡节约型》的生产和消》费方:式    第七!条 县级以》上,人,民政府?。管理节能工》作的:部门(以下称节能】行政主管部门—)主管本行政区域】内的节能《。监督管理工作 】  省、设区的市】节能:监察机?构依照本条例—规定具体实施—。日常的节能监察工作!   工业—、建筑、交通—。。运输:和,公共机构等》是重点节能领域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有关部门在各】。自职责范围内—负,责节能监督管理【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!行政主管《部门的指导 【  : 第八条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应,当依法履行节能义】务有权?检举浪?费能:源的行?为, :  新闻媒体—应当:加强节能《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】的宣传发《挥舆:论监:督作用    !。。。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!。政府对?在新能源《开发、节能管理【、节能科学技术研】究和推广应用中取】得显著成绩以及检举!严,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!位和个人给予表彰】和奖励 第二—章 节能《管,理 :第十条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根据上】一级:人民政府编制的【节能中长期专项【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!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!制和:实施:本行:政区域的《节能:中,长期专项规划和年】度节能计划》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有关?部门应当会同—同,级节能行政》主管部门根据本行】政区域节能中长期】专项规?划和年度节》能计划编制》本领域?的节能?。规划:和年度节能计划报】本级人民政》。府批准后实施—  :  第《十一条?节能中长期专项【规划:和年度?。节能计划应当包括用!能现状、节能目标】、,重点:环节、?实施主体和》保障措施等内容【 ,    第—十二条实行节能目标!责任制和《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!  : 省和设区》的市人?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!政区域节《能中长期专项—规划:和年度?节能计划向下—一级人民政府下达节!能指标   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每年—向上一?级人民政府》报告节能目标责任】的履行?情,况 : ,  省?和,设区的市人》。民政府应当将节【能,目标: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!对下一级人民—政,府及其?负责人?年度考?核评价的内容—    第【。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鼓》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产!。。业加快推行清洁生产!对高耗能《行业进行调整改造未!完成节能目标或者】未完成落后产—能淘汰任务的—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按!。照项目管理权限实】行高耗能行业项【目区域限批》或者企业限批 【   ?省节能行政主—管,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!门根据?国家:产业政?策制定本《省有利?于节能的产业—目录报省《人民政府批》准后向社会公—。。布 第》十四条省《标准化主管部门可以!根据本省实际会同】省,节,能,行政主?管部门和其他有【关部门制定》严,。于强制性国》家标:准、行业标准的地】方节能标准并按规】定程序报《经批准   省】建设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可以制定地方!建筑节能标准—并,按规定向国》家有:关部门备案 —    》第十五条新建—、改:建、扩建工业固定资!产投资?项目:建设单位应当—按照国家规定—进行节?能评估并按项—目管理权限报节能行!政主管部门审查有下!列情形?之一的工业》固定:资产投?资项目不《得审查?通过: :  (一)使用【国家:和省明令《淘汰的生产工艺、】。用能设备的; 【。   (二)用能设!。备不符合强制性能源!效率标?准的; 《   (三》)产品不符》合单位产品能—耗限额标《。准的;   【(四:)不符合国家和省规!定的其他《节能要求的   !节能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:自收到节能评估报】告之日起《二十日内出》具节能审查文件未经!节能评估审查或者】经审查未通过—的工:业固定资产投资【项目:。有关投资主管部门】不得批?准,、核准或《者备案;建设单位不!得开工建设 — ,  工业固定—资产投资项》目建成后《应当:经节能验收》未经节能《验收或者验收不【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!、使用   【其他:领域固定资产—投,资项目?的节能评估和审查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执行 ?  :。  第十六—条,。省,节能行?政主管部门应—当会同有关部—门,根据国家《有关规定和本省【经济:发展:水平制定本省—限期淘汰的用能【产品、设备》和生产工艺目录【报省人民政府批【准后向?社会公布《   生产、进口!和销售?。的用能产品、设备】。。应当符合《强制性能源效—率标准禁止》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国!家和:省明令淘汰或者不符!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!准的用能产品、设备!;禁止使《用国家?和省明令《。淘汰的用《能设:备、生产工艺 】   第十—七条 ?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!。位产品能耗限—额标准超过》单位产品能耗—限额标准用能的由】节能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》。期治理 》   第十八条对!主要:耗能行业的单—位产品能耗》实行预?。警,调控制度   省!。节,能,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有:关部:门根:据产业发《。展水平制定主要【耗能:行,业单位产品》能耗预?。警,控制线超出预警【控制线?的生产单《位应当在规定的期】限内采取措施降【低能耗;逾期仍超】出预警控《制线:的可以对《。生产单位采取调【控措施具体办法【由省人民政府制【定,    第十九!条生产?、进:口列入国家能源效】率标识管理》产,品目录的用能产【品应:当按照规《定标:注能源?效率标识《   禁止—伪造、冒用能源【效率标识或者利【用能源效《率标识?进行虚假宣传 】   第二—十条经依《法认证的节》能产品可以在—产品或者其包—装,物上:使用:节能产品认证标【志   禁止使用!伪造:的节:能产品认证》标志或者《冒用节能产品认【证标志    !第二十一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!部门应当会同节能】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其他有关部门建立】健全能源统计制度】完善能源《统计指标体》系和监测体系改进和!规范:能源统计《方法确?保能:源统计数据真—实、完整《。   省人—民政府统计部门应】当,会同节?能行政主管》部门定?期公布设区的—市,以及主要耗》能行:业、重点《用能单位的能源【消费、节能情况等信!息 :    第二【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采取—措施培育节能—服务产业鼓励节能服!务机构发展支持节】能服务机构》开展节能知识—。宣传和节能技术【。。培训提供节能信【息、节能《示范等公益性节【能服务和节能咨询、!设计、评估、检测、!。审计、认证》等服:务节能服务》机构提供上述—服务:应当依法《出具相关《文件并对《其真:实性负责  【 ,节能服务机》构应当?配备节能专业—人才健全管》理制度依法接受【节能行政《主管部门《的指导和监督—    》 第二十三条—鼓励行业协会—在行业节《。能规划、节能标准】的制定?和实:施、节能《技术推广、》能源:消费统?计、节能宣传—培训:和信息?咨,询等方面发挥作【用 第三章 【。合理使用能源— :第二:十四条 用》能单位应当》建立节能目标责任】制定期开《展节能教《育和培训《加强能?源计量、统》计、利用状况分析等!基础工作推行先进的!节能:技术和?信息化管《理模式?合理使用能源 】   第二十五】条 电网《企业应当加强电【网建设、改造和电能!保,护加强需求侧管理优!化资源配置实施有】。序用电?降低线损和》配电:。损失减少无》功损耗提高电能利】。用效率?   电网企业】应当按?照节:能,发,电调度管理》的有关规定安—排清洁、《高效和符合规定的热!电联产、利用余热余!压发电的机组以及其!他符合资源》综合:利,用规:定的发电机组与电】网并网发电运行上网!电价按?照国家有关规定执】行 :   ? 第二十六条【建,筑工程?的建设单位、—设计单位、》施工单位和》监理单位应当遵守】建,筑节能?标准   建设】单位、设计单—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!建筑活动中》使用列?入国家和省禁止使用!目,录的:技术、工艺、材【料和设?备   监理单】位发现?施工单位不按照建筑!节能: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!施工:单位予以改正;【施,工单:位拒不改《。正,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!报告建设单位和【。有,关,行政主管部门  !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对既有建筑的!节能改造按照国【家和:省有关规定》。制定:改造规划和计—划并组织实施 【    第二【十七条?对具备可再生能【源利用条件的—新建、改建》和扩建建筑》工程建设《单位应当优先选择可!再生能源用于采【暖、制冷、照明和热!水供应?等;设计《单位应当按照有关】可再生?能源利用的标—准进行设计 【  :建设可再生能—源利用设施应—当,与建筑主体》工程:同步设计、同步【施工:、同步验收  】 , 第?。。二十八?条,交通运输企业应【当提高运输组—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!平遵守老《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!废、更新制度提【高能源?利用效率 —  交通《运输企?。业应当?执行:国家规定的》。车船燃料消耗量限】值标准;不》符,合燃料消耗》量限:值标准的《车船不得用》于营运 《  :  第《二十九条公》共机构应《当厉行节约杜绝浪】费带头使《用,节能产?品、设备加强能源】消费计量《和监测管理实行【能源消耗定额—管理并自觉接受【社会监督   】 第三十条公共机!构应当优先采—购列入国家和省节能!产品、设备政府采购!。名录:中的产品、设备不】得采购国《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!能产品、设》备   省—人民政府政府采购】监督管?理部门应当会同【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产!品、设备政》。府采购名录优先【将,取得:节能产品认证证【书的产品、设备列入!政府采购《名录:    》 ,第三:。十一: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《根据年度能源利用】状况:。定期公布重》点用能单《位名单  — 下列?用能单?位为重?点用能单位》   (一)【年综合能源》。消费总量一万吨标】。准,煤以上的《用能单?位; ?   ?。(二)国务》院有关部门》。。或者:省节能行政主管【部门指?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!总量五千吨以上不满!一万吨标准煤的用】能单:。。位    【第三十二条重—点用能?单,位应当依法》设立能源管理岗位】聘任能源管理—负责人?并报节能行政主【管部门和其他—。有关部门《备案 ?   能《源管理人员》。和重大用能设备操】作人员应当具—备相应的节能专业】知识和技能》   《 第?三十三条重点—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!下达节能指》标,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!。报送上年《度的能?源利用状况报告【能源利用状》况包括能《源消费情况、能源利!。用效率、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】和节:能效益分析、节能】措施等内《容    — 第三十四条—能源生产经营单【位不得无偿或者低于!市场价格向本单位职!工提供能源不—得对本单位职工按】能源:消费量给予补贴 】   任何单位不】得,对能:源消费?实行包费《制 第四章》 节能技《术进步 第三十五条!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应—当将节?能技术研究开发作为!政府科技投入—的重点领域支持建】设产学研《相结合的重点节能技!术研发体《系支持节能技术应用!研究和?重点行?业,共性:、关键节能》技术研发组织推【广能源?节约、替代和循环】利用的先进适用【技术促进节》能技术创新与成【。果转化    】 第三?十六条 省节—能,行政主管部》门应:当会同科技》等有:。关部门制《定并公布节能—技术、节《能设备、《节能产品的》推广目录引》导用能单位》。和个人使用先进【的节能?。技术、节能》设备和节能产品【   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会同有关部门【组织实施重大—节能科研项》目、节能《示范项目、重点节能!工程  》  第三十七条】鼓励企业采用新技】术、:新工艺?、新设备、新材【。料进行?节能技术《改造 ?  : 鼓励?和支:持企业、科研机构、!高等院校等单位和个!人研究开发新—能源、可再生—能源和清洁能源【。形成: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】的开发成果多渠道】开展国际、国内节能!信息:和技术交流 —    《 ,第三十八条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应—当按照因《地制宜、多能互补】、综合利用、—讲,求效:益的原则《加强农业和》农村节能工作增加】对,农,业和农村节能技【术、节能《产,品推广应用》的资金投《。入   鼓—励、支?持农村可再生能源】建设推广应》用沼气?。等生物质能和风能、!太阳能、水》能,以,及其他可再生能【源利用技术推广省】柴节煤灶淘》汰、更新高》耗能农业机械和渔】业船舶 第—五章: 激励措施 第【。三十九条《省、设区的》市人:。民政府应《当设立?节能专项资金县【(市、区《)人民政府》可以:根据财力状况设【立节能专项资金【  ? 节能专项》资,。金,主要用?于以下?方面:   《(一)节能技术、产!品,的示范和推广; !。  (二)节能【技术改造和技术【升级;?   (三—)重点?节,能工:程的实施《;   》。(四)节能》宣传、培《训;:  ? ,(五)支持》开展合同能》源管理和《节能:自愿协?议; 《  (六《)节能?表彰、?奖励; 》  (七)人—民政府?确定的支持节能工作!的其他用《途    — 第四十《条 省人《民政: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!财政补贴、价格【调控、落实税—收优惠?政策等方式鼓励和】支,持,下列节能《活动:   (一)推】广、使用《节能照明器具—等节能产品和—新能源车辆; 】。 , (二)生产、【使用高效节能的电】动机、锅《炉、窑炉、风机、】泵类等用能设—备和生产工艺—; ?  (三《。。)采用热电联—产、余热余压利用】、洁净?。煤以及先进的用能】监测和控制》。等,技术;?   (》四)开发《利,用生物质能、—风能:、,太阳能、水能、地】热,能和海洋能》等可再生能源; 】   (五)—在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建筑工程和既有建】筑节能?改造中使用节能【建筑材料、节能【技术和产品; 【。   (六)—对生产、生活—中产:生的废弃《物,进行综?合利用;   】(七)节能》服务机?构,按照:市场机制参与企业节!能技术改造和用能】管理;  — (八)《国家和省确》定的其他《节能活动  【  第四》十一:条 :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当引导各【类金融机构》对节能项目提供【信贷支持对》符合条?件,的节能技术研究开】发、节能产》品生产以及节—能技:术,改造等项目》提供优惠《贷款  》 ,。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采取措施引导社会】资金加大对节能【技术研究开发和技】术改造的投入 【    第四十】二条 省人民—政府对能源消费实行!。有利于节《能的价?格和收费政策引导】用能单位和个人节能! :  实行峰》谷分时电价、可【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!励电力用户合理调】整用电负荷 —   对钢铁、【有色金属、建—材、化工和其他主要!耗能行业的企—业按照淘汰、—限制、允许和鼓【励类实行《。差别电价政策 】第六章? 监: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!节能行?政主管?部门和其《他有关部门应—当按照?各自职责加》强对节能法律法规】。、节能标准执行【。情况和节能》专项资?金、财政补贴使【用情况的监》督检查依法查—处违法用能行—。为   》 第四十四条节】能行政主《管部门和其他—有关部门实》施监督?检查时可以采—取下列措施  】 ,。。(一)?查阅、复印或者【摘录与监督检查事】项有关的文件—、财务账目等资【料; 《  (二)要求用能!单位就监《督检查事项》所涉及的问》题,作出:解,释和说明;  】 (三)根据需要】对有关产品、—。设备、资料》、场景等进行录像、!拍,照,;   (四【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:措施 《   第四十【五条节?能行政主管部门应】。当对能源利用状【况报告内容明显不】实,或者节能管》理制度不健全、【节能措施不落—实、能源利用效率低!的重:点用能单位组织实】施用能设备》能源:效率检测责令—实施:能,源审计并根》据调查?、检测、审》计情况?提出书面整改要求】限期整改 —   第四—十六条节能行—政主:管部:门和其他有关部门】进行节能监督检查不!得实施下列行—为   (一)】干扰监督检》查,。对,。象的合法《生产经营活动;【   (二—。)泄露监督检查【对象的商《业,秘密;   (】三)向监《督,。检查对象收取—费用或者谋》取其他非法利益 !第七章 法》律责任? 第四十七条违反!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!开工建设《未经节能《评估:审查或者《。经审查未通过—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!项目或者将未—经节能验收或者【。验,收不合格的项—目投入生产、—使用的由节》。能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停止建【设或者?停止生产、使用限期!改造;?不能改造或者逾期】不改造的项目由节】能行政主管部—门报请本级人民【政,府按照规定》的权:限责令关闭》  ?。。  第四》十八条 违反—本条:例规定使用国—家和省明令淘—汰的用能设备或者】生产工艺的由节能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。令,。停止使用没收—明,令淘汰的用能设【备;情节严重的【由节能行《政主管部《门提出意见报—。请,本级:人民政府《按照规定的》。权限责令停》业整顿或者关闭 】    《 第:四十九条 》违反本?条例规?定生:产单位超过单位【。产品能耗限》。额标准用《能情节严重经限期】治理逾期《不治理或者未—达到治理要求的【由节能行政主—管部门提出意见报】请本:级人民政府按照【规定:的权限责令》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!   ? , 第五十条违反【本条例规定从事节能!咨询、?设计、评估、检测、!审计、认证等服务】。。的,机,构提供虚假信息的】由节能?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,改正没收违法—所得并处五万元【以上十万元以下【罚款    】。第,五十一条违反—。本条例规定能—源利:用状况?报告内?容明显不实》或者节能管》理制度?不健全?、节:能措施?不落实、能》源利用效率低的重】点用能单《位无正当理》由拒不落《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!未达到要求的由节】能行:政主管部门》。处十:万元以上三十万【元以下罚款》 :。   第》五,十二条 《违反本条例规定能源!生产经?营单位有《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节能行政主管【部,门,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!元以上二十》万元:以下罚款《   (一—)无偿或者低于市】场价格向本单位职】工提供能《源的;   (】二)向本单位职工】按照能源消费量【给,予补贴?的;   (三】。)对能源消费实行】包费制的 —   第五—十三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有—。关部:。门依照有《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进行处?罚   (一)生!产、进口、销售国】家和省明令淘汰【或,者不符?合强制性《能源效率标准—。的用:能产品、设备的; !。   (《二)应?当标注能源效率标】。识而未?标,注的;   (】。三,),伪造、?冒用能源效》率,。标识或?者利:用,能源效率标识进行】虚假:宣传:。的;   (【四)使用伪》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!志或者冒用节—能,产品认证标志的【; ?  (五)建—设单位、设计—单位、施工单位或】者监理单位违反【建筑节能标准的; !   (六)—公共:机构未优《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!、设备政府》采购名录中的—产,品,、设备?或者采购国家和【省,明令淘汰的》用能:产品、设备的—。;   (七)瞒!报,、伪造、篡》改,。能源统计资料—或者编造虚假能源统!计数据的 —   第五十四】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!门和其他《有关:部门工作《人员在节《能监督?管理工作《中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—依法给予处分—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  (一)!对不符?合条件的节》能,评,。估报告予以审查【通过的;   (!二)对?未经节?能评估?审查或者经》审查未通过的—项目予以《批准、核《。准或者备案的—;   (三【)泄:露企业的商业—秘密情节严》重的; 》。。  (四《)其他滥用职—权、玩忽职守、【徇私舞弊的行为 !第八章? 附则 第五十五】条本条例自2009!年11月1日—起,施行: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