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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】胶东调水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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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】11月25日山东】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二十七次》会,议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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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 《总 则
】第一条? :为,了加:强胶:东调水管《。理优化配置水—资源保证调水安【全促进经济和社【会可持续发》展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水法等法—律、行政《法规结合本省—实,际制:定本条例
【 第二条 本【条例所称胶东调【水是指综合利用黄河!水、:长江水和其他—水资:源通过?调水:工程向?青岛市、烟台市、威!海市等受水地区以及!沿线其他区》域引水、蓄水—、输水、《配,水的:水资源?配置体系
— 第三条 在本!省行政区域内—从事胶东调水工【程管理、《水质:保护、水《量调配、监督保障】等,活动适?。用,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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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《条 胶东调水工】作应当坚持统筹【规划、科《学调度、保障重【点、兼顾沿线和安全!。高效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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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】省人民政府应当加】。强,对,胶东调水工作的【领导:。。,统筹解决胶东【调水工程《。。规,划建设、资金—保障、水量配置等重!大问题?保障调水工》程有效运《行
《 胶东调水》工程沿线设区的市、!县(:。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应当加强本行政【区域内调《水工程的保护—解决污染防治、土地!。使用、?电力供?应以:及工程安全保卫等方!。面的具体问题
】 第六条 【省水行?。政主管部门负责【胶东调水工作—。的监:督管理?其所属的胶东调【水机构履《行,工程:建设:、管理维护、水【。质保:护等职责《
发展—改,革、财政、国土资源!、公安、农》业、环境保护、林业!、价格?、黄河?河务等?部门应当按》照,。职责分?。工做好相关的工【。作,
第七条【 胶:。东调水工《程是由政府投资【建设的公益性、【基础性、《战略性水利工—程属于国家所有受法!律保护?
? 任何单位和—个,人对破坏《工,程、污染水质等违法!行,为都有权进行检举、!控告;有关部—门收到检举、控告】后,应当:及时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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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在胶东【调水工?作,中做出突出贡献的】单位:。和个人由人民—政府给予表彰—。或,者奖励 《
第二》。章 工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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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— 胶东调水机构】应当严格按照—国家:和省批准的规—划设计方案及—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工!程建设管理需—要,新,。。建,、,改,建,。、扩建的应》当依法履行》。相关审批手续—
《第九条 胶—东调水工程》的管理范《围包括
(】一)调水工程—依法征收、征用【的土地;
—。 (二)输水隧洞!(含支洞)》、地下输水管、暗渠!;
? :(三)使用现有【河道:作为输水渠道的其】管理范围为》。使,用,河道:的管理范围
!前款第(三)项规】定,涉及河道与输水渠】道管理职权》划分的由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另,行规定
第十!。。条, :在,。胶东调水工程管理】范围内不得从事【。下,。列,行为:
《(,一)取土、采石、】采砂、爆破、打井、!钻探、?开沟、挖洞、挖塘】、,建窑、修建坟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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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侵占、毁坏护堤!护岸林木《;,
(三—)在堤(坝)顶【等工:。程,设施上?超限行驶机动车【;
(四)】游泳、洗衣或者清洗!车辆和器具》;
(五)烧!荒,、放养牲畜;
! (六)其他—影响:调水工程运行、危害!工程安全的行为【。
第十一条 ! ,。在胶东调水工程【管理范围《。。内建设桥梁和—。。其他拦水、跨水、临!水工程建筑物、构筑!物或者铺设》。跨水工程管道、【。电缆等工《程设施?的应当经胶东—调水机构同意
【
前款所列各类!工程需要维护、检】修的:应当:事先:书面征得胶东调水】机,构同意并不得—影响调水工程正常运!行
因工【程建设需要占—用胶:东,调水工程《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!予以补?。偿
第十二条! :胶,东调水工程的保护范!围按照下《列标:准划定
【(一)沉沙池、渠道!。。、倒虹、渡槽管理】范围边缘《向外延伸一百米的区!域,;
(二)隧!洞垂直?中心线两侧水平方向!。各,二百米的区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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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地下】输水管道、》暗渠、涵洞垂—直中心线两侧水平】方向各?五十米的区域—;
? (?四)泵站、水—闸管理范围边缘【。向,外延伸?五十米的区域;
! (五)》。调蓄工程《管理范围边缘向外】延伸三百《米的区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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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》)穿越?河,道的输水工程中心】线向河?道上:。游延伸五百米—、下游延伸一—千米的区域
!第,十三条 《 在胶东调水工【程保护范围》内不:得从事?下列行为
— (?一)建造、设—立生产、加工、储】存和销售易燃、易】爆、剧?毒或:者放: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!的场所、仓库—。;
(二)在!地下输水管》道、暗渠保护范围】内盖房、筑坟、超限!行,驶机动车或者—在地下输水》管道:、暗渠中心》线两侧?各十五米的区域【内种植深根》。植物;
— (三)在穿—越河道的输水工【程保护范围内拦【河筑坝、采》砂、淘金等;—
《(四)采石、爆破】、打井、钻探等【影,响调水工《程,运,行和危害调水—工程安全的活动【
:。 第十四条 在!胶东调水工程保护范!围以外五百米—之,内,。实施爆破、采矿【。的应当事先通知胶东!调水机构并采取安】全,防护:措施确保调水工【。程安全
第】十五条 胶东【调水机构进》行,工程:抢修抢险可》以使用相《邻土地或者设—施进:行作:业但:应,当及时告《知该土地《或者设施的所有权】。人或者使用权人;需!要采伐林木的可以】。先行采伐《但应当在《工程抢修抢险作业】完成之日起三十日】内将采伐林木的情】况报告当地》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并!依法补办相关手【续;给他人》造成损失的应当依】法予:以补偿
—。 ,第十六条 —胶东调?水工程沿线》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《加强宣传教育—工作增强沿线—群众:的安全意识;—胶东调水《机构应当在调水工程!管理范围边界设立界!桩、界碑等保—护标志?在调:水工程经过的路口、!村庄等重要地段设】置安全?警示:标志:在泵站、调蓄—工程等重要部位设置!必要的防护设施
! 禁止任何单【位和个人移》动、覆盖、》涂改、损毁标—志物或者破坏—。防护设施《。
第》十,七条 ?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从《事下列损害》胶东调水《工程的?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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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侵占】、,损毁:工程设施《和水位观测、通信、!照明、输变电—等其他设施;
! (二)在专—用输电线路》上搭接线路;—
(三)损害!调水工程的其他行】为
第《三章 水质保护】
《第十八条 —胶东调?水水质应当不低于】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!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!。
黄河河务主!管,部门:和其他有《关部门?应当采取措施确【保胶东?调水工程取》水口区域的水质【符合前款《规定的要《求;发现水质不符合!规定要求的应当立】即通知?胶东调水机》构停止取水
【 第十《九条 胶东调【水机构应当加强水质!保护工作建立—。健,全水质监《测制度和《监,测,体系定?期对水质进行检测】并,。将检测结果向—用水地区人》民政府通《报
? 胶东调水机构发!现水质低于规定标准!。。时,应当立》即停止取水或者及】时采取弃水、—。冲刷渠道等有效措】施并:通报环境保》护、黄河河务等有】关部门和单》位
《 第二十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门应】。当加强对排污行为的!监督:管理对造成调水水质!污染的单位应当【依法责令其停止【排污或者限期治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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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胶东《调水工程《使用现有《河道作为输水—渠道的省人民政【府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和水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应?当制定该河》道限制排污总—量的意见《和,。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方!案并组织实施,确保!调水水?质安:全
第二十】一条: 胶东调水—工程沿线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农业行政】主,管,部门应当采取—措施加强农》业,面源污?染,的综:合整:治防止水质污染【
《第二十二《条, 胶东调水—工,程沿线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林【业行政?。。主管部门《和水: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组织开展】植树造林、建设保】护湿地?。等工作涵《养水源改善》生态环境
第!。二十三条 》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》从事:下列污染《胶,东调:水水质?。的行:为
? (一《)在调水工程上【设置排污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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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直接或者间接向水】体排:放,、倾倒污水、废【水,等液体污染物以及】垃圾、废渣》等固体污染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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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在调水工程管理!和保护范围内堆【放、存贮垃圾、【废渣等污染物—;
(四)】在调水?工程管理和保护【范围内设立造—纸、印?染、电镀、洗煤【等污染严重的企业】;
(五)】其他污染水》质的行为《
第四章 【水量调?配
《 第二十四条 胶!东调水机构应当按照!省人民政府确定的】。水量分配方案科学】编制和组织实—施,调水:计划优化调》度调水资源
【 胶?东调水机构在保障】向受水地区调水的】前,提下应当积极向工程!沿线高氟区和—用,水困难?区提供生活、—生产、生《态用水为农》业提供农田》灌溉用水拓宽供【水功能提高》供水效益
— ,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!人擅自引水、提水】或者从事其他破【坏正:常调水秩序的活动】
? 第二?十五条 受—水地区人民政府或者!授权部门应》。当按照省《。。人民政府确》定的水量《分配方?案与胶东调水—机构签?订供用水协议并结】合当地实《际合理调整取—用水方式充分利用调!水,资源逐步《恢,。复和改善水生态环境!
第二十六】条 胶《东调:水工程?供水水费《包括基本水费和【计量水费由受水【地区:设区的市《人民:政府统一缴纳具体】。缴纳办法由》省,财,政行政主《管部门会同省—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制定:
第》二十七条 年基】本,水费:的,数,额由省人民政府核】定计量水费根—据实际?用水量与核定的计量!水价计收在》核定年基本水费和】计量水价时应当【征求:受水地?区人民政府的意【见
《 计:量水价按照不—同受水地区分别核定!具体价?格由省?价格行?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水!。行政主管部门核【定并根?据实际?情况:适时调整《
《第二十八条》 胶东调水工【程沿线抗旱以及其】他应急调水》或,者因防汛、排涝【等使:用,调,水工程的受益—。地区人民《政府应?当按照补偿成本的原!则支付费《用,
第二十【九,条 胶《东调水机构按照【核,定的水价收取的水费!属于政府非税收【入实行收支两条线】制,度全部纳入》财,政,管理收取《的水费应当用于工】程管理、《运行、?维护以及水质保护】与技术开《。。发等不得挪作他用】
第五章 【监,。督保:障,
第》三十条? :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加强水政监察队伍!。建设建立健全—监督管理制度—对违反本条例—的,行为依法进行查处】
第三十【一条 ? 胶东调水》。。工程沿?线设区的市、—县(市、区》。)人民政府应当【采取:措,施加强调水工程【配套设施建》设组织有关部门及】时查处破坏工程设施!、扰乱?调水:秩序、污染水质及其!他危害调水安全的行!为
《 受水地区》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胶!东调水调《蓄工程?下游河道的》防洪:治理保障调》蓄,工程泄水畅》通
因调【水工:程修建?的跨河、《跨,渠,交通桥、生》。产桥和高压输变电】线路等非《水利工程设》施由所在《地,设区的市《人民:政府:明确管理主》体制定具《体,办,法实:施管理?
第三—十,二条 《公安:机关应?。当加强胶东调—水工程沿《。线,区域的治《安管理依法》维护调水秩序确保工!。程安全运行
】 已:在调水工《程重要场所设—立的警?务机:构应当?加强警务人》员配备积《极预防和制止危害调!水安全?的违法行为》做,好,。调水工程设施的安】全保卫?。工作:
? 第三十三》条,。 胶东调水机构】应当根据保证工程】安全运行《、水质保《护、水?源保障?等情况?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!经省人民政府—批准后实施》
: 因环《境污: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!造成调水安》全事故的应当及【时启动应急预案
!第六章 法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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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【条 违《反本条例规定的行】为法律、行政法规】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!其规定;法》律、行政《法规:未规定行政处罚【的除本条《例另:有规定外由》省水行政《主管部门依照—本条:例的规定实》施
省水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!托胶东调水机构具】。体,。。实施行政处罚并【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!行为负责监督
! 第三十五条 【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恢:复原状?或者采?取补救措《施;逾期《不恢复原状》。。或者未采《取补救措施的按照下!列规定处罚
!。(一)在调水—工程管理《范围内?取土、开沟、挖洞、!挖塘、建窑、修【建坟墓的处五千【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!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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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在【地下输水管道、【暗,渠保护范围内盖房、!筑坟或者在地下输水!管道、暗渠中—心线两侧《各,十五米的区域内种】。植深根植物的处一】千元以上五千元【以下的罚《款;
(三)!移,动、覆盖、涂改、损!毁,。标,志物或者破坏防【护设施的《处二百元以上二【千元以下《的罚款
第三!十,。六条 《违反本条例》规定有下《。列,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并按照【下列规?定,处罚
《 , (一)《在地下输《水管道、暗渠保护】范,围内或者堤(坝)顶!等工:程设施上《超,限,行驶机动车的—处一千元以上五【千元以?下的罚?款;
(二】)在工程管理范【围内从事烧》荒、:放养牲畜等影响调水!工程运行、危害工程!安全活?动的:处二百元以上一千】元以下的罚款;
! :(三)在专用输电】线路上搭接线路【的处五千元以上一】万元以下的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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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擅自】从调水工程引水、提!。水或者从事其他【破坏正常调水—秩序活动的处五【百元以上一千元【以下的罚款》
? 第三十七条—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有》。下列行为之一的责】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!原状或者《采取补救措施并【按照:。下,列规定?处罚
?
(一》)在调水《工,程,管理范围内采石、采!砂、爆破、》打井、钻探》的处一万元》以上:五,万元以下《的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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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:二)在调水》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!采石、爆破、—打井、钻探》。等影:响调:水工程运行和—危害调?水工程安《全的:活动的?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!以下的罚《款;
《 (三)在—调水工程保护—范围内建造、—设立生产、》加工、储存》和销售易《燃、易爆、剧—毒或者放射》性物品等危》险物品的场所、仓】库,。的处三万元以上【五万元?以下的?罚,款;
》 (四)侵》占、损毁工程—设施和水位观测、】通信、照明、输【变电等其他设—施的处一《万,元,以,上五万元以下的罚】。款;
(【五)在调水工程上设!置排污口的》处五万元以上—。。十万元以下的—罚款;
》 (六)在调【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!围内设立造纸—、印染、电镀、洗】煤等污染严重的企】业并造?成,危害的处五万元【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!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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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:八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在?穿越河道的输水【工程保护范围内【从事:拦河筑坝、采—砂、淘金等行—为的由有管辖权的水!行政:主管部门责》令停止违《法行为没《收非法所得》并可处五万元—以上十万元以下的】罚款
》 第:三十九条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!擅自在胶东调—水工程管理范—围内建设桥梁和其】他拦水?、跨水、临水—工程建筑物、构筑物!或者铺设跨水工程】管道、电缆等工程设!施的责令《停止违法行》为限期补办手—续,;逾期不补办或者】补办未被批准—的责令限期拆—。除;逾期《不,拆除的予以强行【拆除所需《费用由?违法单位《或者个人负担并【可处:一万:元以上十《万元:以下:的罚:款
《 第四十条》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《在胶:东调水工程管理【范围内侵占、—。。毁,坏护堤护岸林木或】者实施?污染调水水质—行为:的由林业《、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?部门依照有》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处罚
第!四十一条 》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《构成违反《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!安机关依法》给予: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—。究,刑事责任;造—成胶东调水》工程损坏的依法【承担赔偿责任
! 第四十二条 省!水,行政主管部门及【其胶东调水机—构、胶东调水工程沿!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及其有关部门在胶东!调水工作《。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对,负有责任的主管【人,员和:其他责任人员—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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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违反调—。水,。工程调度《运行规程造成—危害的;《
(二—)供水水《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!准继续供水的;
! , (三)不按照【规定缴纳、收取水费!或者:截留挪用《的;
《 (四)》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!、发现违法行为【不予查处的;
! (五)其他—。玩忽职?守、滥用职》权、徇私舞弊行为】
第七章 附】 , 则
第【。。四十三?条 : 本:。条例自2012年5!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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