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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 山东省】胶东调水条例 】。。 , 20《11:年11?月25日山东省【第,十,一届人民《。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十七次会议通—过 第一章 总! 则 》  第一条 为了!加强:胶东调水管理优化】配置水资源保证【调水: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!。可持续发展》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水法等法】律,。。、行政法《规,结合本省实际—制定本条例 —   第《。二条 本条—例所称胶东调—水是指综合利—用黄河水、》。长江水和《其,他水资源通过调水】工程向青岛市、【烟台市、《威海市等受水地区以!及沿线其他区域引】水、蓄?水、输水、配水的水!资源配置体系  ! 第三条 在本省!行政区域内从事【胶东调水工程管【理,、水质保护、—水,。量调配、监督—保障等活动适用本】条例 《 , 第四条 胶【。东调水工作应—当坚:持统筹?规划、科学调—度、保障《重点、兼顾沿—线和安?全高效的原则  ! 第五?条 省人民政【府应当加强对胶【东调:。水,工作:的,领导,统筹》解决胶东调水工程规!划建设、资金保障】。。、水量配《置等重?大问题保障调水工程!有效运行 》   胶东调水【工程沿线设区的市】、县(市、》。区)人民政府应【。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!调水工程的保护【。解,决污染防《治,、土地?使用、电《力供应以及工—程安全保卫等—。方面的具体问—题   第六条 !。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胶东调》。水工作的监督管理】其所属的胶》东调水?机构履行《工程建?设、管理维护—。、,水质保护等职责 】   发《展,改革、财政、—国土资源、公安【、农业、环境保【护、林业、价格、】黄河河务等》部门应当按照—职责分工做好相关】的工作 》。  第七条 胶东调!水工程是由政府【。投,资建设的公》益,性、基础《性、战略性水利工程!属于国家所有受法】律保护 《  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对破坏》工,程、污染水质等违】法行为都有权进【行检举、控》告;有关《部门收到检》举、控告后》。。。应当及时调》查处理  — 对:在胶东调水工作中】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!和个人由人民政府】给予:。表彰:或者:奖励  《 第二章》。。 工程管》理,   第八条 !胶,东调:。水机构?应当严格《按照国家和省—批准的规划》设计方案《及技术规范组织实】。施工程?建,。设管:理需要新《。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应!当,依法履?行相关审批手续 !  第九条 — 胶:东调水工程》的管理范围包括【   (一)【调,水工程依法》征,收、征用的土—地;   (二】)输水隧洞(—。含支洞?)、地下输水—管、暗渠《;   (三)】使用现有河道作为输!水渠道的其管—理,。范围为使用河道【的管理范《。围   前款第】(三)项规定涉及】河道与输水渠道管理!职,。权划分的由省水行政!主管部门另》。行规定   第】十,条, 在?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!围内不得从事下【列行为?   (》一)取?。土、采?石、采砂、爆破【。、打井?、钻探?、开沟、挖洞、【挖塘、建《窑、修建坟墓; 】   (二》。)侵:。占、:毁坏:护,堤护:岸林木; —  (三)在堤(】坝)顶等工程设施】上超限行驶机动车;!   (》四,),游泳、洗衣或者【清洗车辆和器具;】   (五)烧】荒,、放养?牲畜; 》 , (六)其他—影,响调水工程运行【。、危害?工程安全的行—为   第十一条! 在胶东》调水工程《管,理范围内建设桥【梁和:其他拦水《、跨水、《临水工程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或者铺设跨】水工程管道、电缆】等工程设施的应当经!胶,东调水机构同—。意  《 前款所列各—类工程需《要维护、《检,修的应当事先—书面征?得胶东调水》机构同意并》不得影响调》水,工程:正常运行《   《因,工程建?设需:要占用胶东调水工】程设施的《建设:单,位应当予《以补偿   【第十:二条 ? 胶东调水工程【的保护范围按照【下列标准划定  ! (一)沉沙池、渠!道、倒虹、渡槽管理!范围:边,缘向外延伸一百米】。的区:域;  》 (二?)隧洞垂直》中心:。线两侧水平方—。向各二百米的区域;!   (》三)地下输》水管道、暗渠、涵洞!垂直中心线两侧水平!。方向各五十米—的区域;《   (四—),泵站、水闸管—理范围?边缘向外延伸五十米!的区域;   (!五)调蓄工程管理】范,。围边缘?向外延伸三百米的区!域; ?   (六》)穿越河道》的输水?。工程中心《线向河?道,上游延伸五》百米、下游延伸一千!米的区域 —  第十三》条 在《胶东调水工程—保,护范围内《不得:从事下列行为—   《(一)建造、设【立生产、加工—、储:存和销售《易燃、?易,爆、剧毒《或者放射《性,物品:等危险物品的—场,所、仓库《;   (二)】在,地下:输水管道《、暗渠保《护范:围内盖房、》筑坟、超《限行驶机动》车或者在地下输水】。管道、暗渠》中心线两侧各十五米!的区域内种》植深:根植物;  【 (三)在穿越河】道的输水工》程保护范围》内拦河筑坝》、采砂、淘金—等;   —(四:),。采,石,、爆破、打》井、钻探等影响调水!工程:运行和危害调水工程!安全的活动   !第十四条 在胶】东,调水工程保护范【围以:外五百米《之内实施爆破—。。、,采矿的应当事先通知!胶东:调水机构并采取安】全,防护措施确保调水工!程安全?   第十—五条: 胶东调水机【构进:行工程抢修抢—险,可以使用相邻—土地或者设施进行】作业:但应当及时告知该】土,地或者设《施的:。。所有权人或》者使:用权人;需要采伐林!木,的可以先行采—伐但应当在工程抢】修抢险作业完成之】日起三十日内将采伐!林木的?情况:报告当地县》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林?业主管部门并依【法补办相《关手续?;给他人造成损失的!。应当依法予以补【偿   》第十:六条:。 :胶东调水工程沿【线,各级人?民政府应《当加强宣《传教育?工,作增强沿线群众【。的,安全意识《;胶东调水机构应当!在调水工程管理范围!。边界设?立界桩、界》碑等保护标志在调】水工程?经过的?。路,口、村庄等重—要地:段,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】在泵站、调》蓄,工程等重《要部位设《置必要的防》护设施   【禁止:任何:单位和个人移—动、覆?盖、涂改《、损毁标《志物或?者破坏防护》。。设施   第十】七条 《任何:单位和?个人不得《从事下列《损害胶东调水工程的!行为   (【一,)侵占、损毁工【程设施和水位观测、!通信、照明、输变电!等其他设施;  !。 ,(二)在专用输电线!路上:搭接线路; —   (三)损害】调,水工程的其他行【为 : 第三章 》 水质?保,护   第—十八:条 胶东调—水水质应当不低于】。国家规定的》地表水环境质量Ⅲ】类水质?标准   黄河河!务主管?部,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!当采取措施确保【胶东调?。水工:程取水口区域—的水:质符合前款规定【的要求;发现水质】不符合?规定要?求的应当立》即,通知胶东调》水机:构停止取水 —   第十九—条 胶东调水机】构应:当加强水质》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水!质监测制度和监测体!系,定期对水质进行检】测,并将检?测结果向用水地区人!民,政府:通,报   》胶东调水机构发现水!质低于规定标准【。时,应当立即停止取!水或者及《时采取?弃水、冲刷渠道【等有效措施并通报环!境,保护、黄河河务等有!关部门和单位 【   第《二十条 县级以】上人民?政府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应:当加强对排污行【为的监督管理对造】成,调水水质《污染的单位应—当依法责令其停【止,。排污或者限期—治理 《  胶东调水工程使!用现有河道作为输水!渠道的省人民政【府,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和水【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制定?该河道限制排污总】量,的意见和控制—污染物排放的方案】并组织?实施,确保调水水】质安全   第二!十,一条 胶东—调水:工程沿线《县级:以上人民政》府农业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采】取措施加强农—业面源?污染的?综合整治防止水质污!染, :。  第二十二条 !胶东调水工程沿线】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林业行政主管部】门和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组织开展植树!造林、?建设保护湿地等【工,作涵养水源改善【。生态环境   第!二十三条 任何】单位和?个人不得从事—下列污染胶东调水水!质的行为 》   ?(一)在《调水工程上》设,置排污口;  】 (二)直》接或者?间接向水体排放、倾!倒污水、废》。。水等液体污染物以】及垃:圾、废渣等固体污】染物;  —。 (三)在调水工】程,管理和保护范围【内,堆放、存《。。贮垃圾、废渣等污】染物;   (】四,)在调水工程管【理和:保护范围内》设立造纸、》印染、电镀》。、洗煤等《污染严重的企业;】   (五—)其他污染水质【的行为 第四【章 水量调配 】。  : 第二?十四条 胶东调水!机构应?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确!定的水?量分配方案科学编制!和组织实施调水计】划优化调度调水资源!   《胶东调水机构在保】。障,向受水地区调水的前!提下应当积极向【。工程:沿线高氟《区和用水困难—区提:供生活、生产、【生态用水为农业提】供,农田灌?溉用水拓宽供水功能!提高供水《。效益 《  禁?止,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!引水、?提水或者从事其他破!。坏正常调《水秩序的活动 【   第二》十五条 受水【。地区人民《政府或者授权部门应!当按:照省人民政府确定】的水量分配方案【与胶东调水机—构签订供《用水协议《。并结合当地实—际合理调整取用水】方式充?分利:。用调水资源》逐步恢?复和改善《水生:态环境 》  第?二十六条《 :胶东调水《工程供水水》费包括基本水费【和计量水费》由受水地区》设,。区的市人民》。政府统一《缴纳具体缴》纳办法?由,省财政?行政主管《。部门会?同省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制定》。   第二十七条! 年基本水费的】数额由省人》民政府核定计量水】费根据实际用—水量:与核定?的计量水价计收【在核定年基本水费和!计量水价时》。应当征?求受水地区人—民政:府的意见《   计量水【。价按:照,不同受?水地区?分别核定具》体价格由省价—格行政?主管部门会同省【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!并根据实际情况适】时调:整   第二十】八条 《胶东调水工程沿线】抗旱以及其他应急调!水或者因防汛、排】涝等使?用调:水工程的受益—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按!照补偿成本的原则】支付费用   】第二十?九条 胶东调水】机构:按照核定的》水价收取《的水费属《于,政府非税收入实【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全!部纳入财政管理收】取的水费应当用【于工程管理、运行、!维,护以及水质》保护:与技术开发等不【得挪作他《用 : ,。第五章 监督【保障 ? ,  第三十条 省!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加强水【政,监察队伍建》设建: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!对违反本条例的行】为依法进行查处【 :  第?三十一条 胶【东调水工《。程沿线设区的市、县!(,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!当采取措施》加,强调水工程配套设施!建设组?。织有关部门》及时查处破坏—工程设?施、扰乱调》水秩序、污染—水质及其他危害调】水安全的《行为   受【水地区人民政府应】当,。做好胶东调水—调蓄工?。程下游河道的—防洪治?理保障调蓄》工程泄水《畅通   因调水!。工程修建的跨河、跨!渠交通桥、生产【桥和高压输变电【线路等非水利工程】设施由所在地设【区的市人民政—府明确管《。理,主体制定《具体办法实》施管理?   第三十【二条 公安机关】。。应当加强胶东调【水工程沿线区域的治!安管理依法维—护,调水秩序《。确保工?程安:全运行   【已在调水工程重要】场所设立的警—务机构应当加强警务!人员配备《积极预防和制—。止危害调水安全【的违法行为做好调水!工程设?施,的安全保卫工作【   第三十三条! 胶东调》水机构应当根据保】证工程安全运行、水!质保护?、水源?保障等情况》制定相?应的应急预》案经省人民政—府批准后实施  ! 因环境污》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!造成调水安全—事故的应当》及时启动应急—预案 第六章【 法律责任 】  第三十》四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的?行为法律《。、行政法规已规定】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!;法律、《行政法规未规—定行政处罚》的除本条《例另有规定外由省】水行政主《管部门依《照本条例的规—定实:施, ,。   省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可以【。委托胶东《。调水机构具体实【。施行政处罚并对其实!施,。行政处罚的行为负】责,监督 ?   第三十五条 ! ,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有,下列行为《之一的责《令停止违《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!。采取补救措施;逾期!不恢复原状或者【。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按!照下列规定处罚【 :  (一《)在调水工程管理】范围内取土、开【沟、挖洞《、挖塘?、建窑、修》。。建坟墓的处》五千元以《上一万?元以下的罚款;【。   (二)在地!下输水管道、暗渠】保护范围《内盖房、筑坟或【者在地下《。输水管道、暗渠中】心线两?侧各十五米的区【域内种植《深根植物的处一【千元以上五千元【以下的罚款; 【 ,  (三)移—动、覆盖、涂改、】损毁标?志物或者《。破坏防护设施的处二!百元以上二千元以】下的罚款《 :  :第三十?六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责令停止】。违法:行为并按照下列【规,定处罚  — (一)《。在,地下输水《管道、暗渠保护范围!内或者堤(坝—)顶等工程设施上】超限行驶机动车的处!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!下的罚款; —   ?(二)在工程管理范!围内从事烧荒、【放养牲畜等影—响调水工《程运行、《危,害,。工程:安全活动的处二【百,元以上一千》元以下的罚》款,; ?  (三)在专【用,输电线路上搭接线路!的处:五千元以上》一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   —。(四:),擅自从调《水工程引《水、提?水或者从事其他破】坏正:。常调水秩序活动的处!五百元以上一千元】以下的罚款  】 第:三十七条 —。违反本条《例规定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责】。令停止违法行—为恢复原状或者采】取补救措施并按照】下列:规定处罚《   (一—)在:调水工程管》理范围内采石、采砂!、爆破、打井—。、钻探的处一—。万元以上五》万元以?下的罚款; —   ?(二)?在调水工程保护范围!内从事采石、爆【破、打井、钻探【等影:响调水工程运行和危!害调水工程安全【的活:动的处一万元—以上三万元以—下的罚款;  】 (三)在调水【工程保护范围—内建造、设立生【产、加工《、储存?和销售易燃》、,易爆、剧毒或者【放,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!的场所、仓库—的处三万元以上五】万,元以下的罚款; 】   (四)侵占、!损毁工程设》。施和:水位观测、通信【、照明?、输变电等其他设施!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!元以下的罚款;【 ,   (五》),在调:水工程?上设置排污口的处】五,。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   !(六)在《调水工程管理和保】护范:围内设立造纸、印染!、电镀、洗》煤等污?染严重的企》业并造成《危害的处五》万元以上《十万元?以下的罚款 —。   第三十—八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在?穿越河?道的输水工程保【护范围内从事拦河筑!坝、采砂、淘金等行!为的由?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!并可处五万》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!罚款: :  第三十九条【 违反本条例规】。定擅自在胶东调水工!程管理范围内建设】桥梁和其他拦水、跨!水、临水工程建【。筑物、构筑物—或者铺设跨水—工程管道《、电缆等工程设施的!责,令停止违法行为限】期补办手《续;逾期《不补办?或者补办《未被批准《的责令限《期拆除?。;逾期不《拆除的?。予以强行拆除所需】费用由违法》单位或者个》人负担并可处一万元!以上十?万元以下《的罚款  — ,第四十?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在胶—东调水工《程管理范《围内侵占、毁坏护】堤,护岸林木或者实施污!染调水水质行为的由!林业、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【依照:。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处罚 》   第《四十一?条 违反本—。条例规定构》成违反治安管理【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!法给予治安管—理处罚?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造成胶东调水工程损!坏的依法《承担:。赔偿:责,任   第四十】二条 省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及其胶【东,调水机构、胶东【。调水工程沿线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及:其有关部门》在胶东?调水工?作中有下列行为【。。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!。。主管人员和其—他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处?分,;构成?犯罪的依《。法追:究刑事责任 —   (一》)违反调水工程调度!运行规程造成危【害的;  — (二)供水水质不!符合国家《规定标准继》续供水的《;,。  ? (三)不按—照规定?缴纳、收取水费【或者截留《挪用:的,;   》(四)?不履行监督检—查职责、发现—违法行为不予查【处的;   (五!)其他玩《忽,职守、滥《用职权、徇》私舞弊行为 第】七章 附 【则  《 第四?十,三条 本》条例自?20:12年5月1—日起施行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