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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《 九江市—建设工?程劳动?保险费管《理,办法(试《行) — 各:县(市、《区):人民政府庐山—管,理局九江《、共青开发区管【委会:市,政府各部门市—直有关单位   !   九江市建设工!程劳动保《险费管理办法已经】200?5,年4月30日—市人:民,政,府第:15次常务会议【审议通过现印发【给你们请认真—贯彻执行 》 :二OO五《年六月八日   ! ,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!建筑企?业职工依法享有【社会保险和劳—。动,福利的权《益进一步完善—社会保障体系规【范建筑市场竞争秩】序维护社会稳定根】据国家有关规定【结合:我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, , 第二条《 凡在九江市城【市规划区进行—新建、?改,建、扩建、技—改、:装修等建设工程项目!的建设?单位和建《设工程施《工企业(以下—简称建筑企业—。)均适用本办法 !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建设工程劳动保险】费,是,建设:工程:费用(?工程造价《)项目组成中的【社会保障费和劳动】保险费部分》主要用于建筑企业】向社保机《构缴:纳社会?。保险费和支付给职】工的有关政策—性劳保补《贴,费用 第》四条 九江市建设】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劳保费的统一!管理:。其所属的劳保费管】理机:构具体负责劳—保费的日常管—理工作 第五条】。 建设工程劳—动保险费(以下简】称“劳保费”)从】建设项目工程费用(!。工程造价)中预【先按规定比例提取】劳保费计提标准按江!。西省:建筑安装工程费用】定额的规《定测算为建》设工程总造价的2】.5%    】  劳保费计—。提标准?应根据建设》。工,程投资额、社会保险!费种费率《、,工程:造价:、物价水平等情况】适,时进行调《。整调整时由市建【。。设、财政、》物,价等部门提》出方案?报市政?府批准 第六条 !劳,保费由建设单位【在建设工《。程项:目报建后办理工程招!。标或承?发包手续《前直:接,向劳:保费管?理,机构预缴;建设【工程项目竣工后按】实际工程造价结【清劳保?费     【 劳保费计提—后仍列入工程总造】价在办理工程结算】时由建设单位—按工程类别》。和国家、省》现行工程预算劳【保费费率《。从支付给建筑单【位的:工程款?中扣除 第—七条 建《设工程项《目投:资额在一千万元【以内(含一千万元】)的:应,一,次性缴清劳保费;】投资额在《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!元以:下(含二千万元)】的可分两《次缴纳;投资额在二!千万:元以上的可分三【次缴纳分《期缴:纳劳保费的首—次预缴不得少—。于应:。缴总额的50%且建!。设单位应当与—劳,保费管理机构—签订分?期缴纳劳保费—的合同 第八条 !劳保费管理机构预】收的劳保费》按6:4的比例分】为基本部分和—调剂部分《 ,      基本】。部分按规定拨—付给建筑企》。业用于支《付社会保险和各【项劳:保,费,用;调剂部分用于】离,退休人?员较多?。、负担较重的—。建筑企业《调,剂使:用 第九条 【劳保费管理机构拨】付劳保费的建—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!条件  》    (》一)在本市规划【区内承建工程项目的!;  《   ? (二)具》有合:法资质的;  】    (三—)参加本市》和,。外,埠(含港、澳、台及!境外)社会保险统】筹并有?合法确认手续—的;      !(四)管《理制度?和财务制《度健全的 第十条! 劳保?费管理机构应及时与!社,保机构联《系督促建《筑企业缴纳》社会:保险费?      市劳!保费管理《机构拨付劳保—费时建筑企业应当提!供向社保机》构缴纳社会保—险费的证明和支【付给职工政策性【劳保补贴费用的【凭证  》    建》筑企业?不按规定及时缴【纳社会保险费的【由劳保费管理机构】根据其承建项—目工程造价中的社】保费用按《规定:比例直接向社保经】办,机构缴纳 第十一!条, 建筑企业》。对劳保费管》理机构?。拨付的?社会保险费和其他】劳,保费应分别单—独建帐专款》专用 ?      —劳保费管理机构【应当对?拨,付给建筑《企业:的劳保费的使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】查, 第十二条 劳】保费管理机构提取】劳,保费:应当使用财政—部,门统一印《制的专用票据—。资金纳?入财政专《户,。实行收?。支两条线管理  !。  :  劳保费管—理机构按《劳保费总额的3%提!取管理服《务费并按规定建立】健全核算、使用、】报告等各《项,管,理制度? 第十三条— 市财政、物价、审!。计,、劳:动和社会保障、【监察:等部门按照各自【的职责对劳保费提取!、拨:付、使用、管—理进行监督、检查和!指导 第十四条 !劳保:。费是建?。设,工程造价中》列支的?用于:建筑:企业职工《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!。的费用任《何单:位和个?人均不得减免 第!十五条? 建设单位不按规】定缴纳劳保》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!。 第?十六条? 建筑企业虚报、冒!领劳:。保费:。不按规定为职工【缴纳社会保》险费和支付其他【劳保费用《挤占、挪用、—截留劳保《费的由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:改正 第》十七条 建设行【。政主管部《门及劳保费》。管,理机构工作人员【不按规定及》时拨付劳保费挤占】、挪用、截留劳【保费的由有》关部门?追,究其行政责任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?。。 第十八条 【市建:设局:可以根?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!则 : 第十九条 —各县(?市、:区)可以参照本办法!执行 第》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!布之日起《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