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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!五章 奖励与法律】责任 》。 第三十《条 有下列先—。进事迹之一的单【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!政府或者水》行政主管部门给予】精神鼓励或者物质】奖励     ! (一)模范—遵守河道《及,水工程?管理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和?本办:法保护、管理河【道及:水工程成绩》显著:的;    】  (二《),。在防:汛抢险斗争中—保护:。国家:和人民?财产免遭重大—损失的;   !   ?。(三)向《危害河道《。及水工程的违—法行为作斗争—保护河道及水工程】有功的;《。    —。  (四)》。。。保护:水资源执行计划用水!节约用?水降低工农业—生产:成本:成绩:。显著的; 》。   《  : (五?)植树、种草、【防治水土流》失成绩显著》。的; 《      (六】)钻:研工程?管理科学技术有重大!革新:或,创造发明的》;   —   (七)积极】开展多种生产经营】厉行节约努力减【轻,国家和人《民负:担成绩显著的— , 第三十一条【 违反?。。本办法规定的单【。位和个人按有关法】律、法规《的规定予以处罚 】 第三十二条 水!行,政主管部《门以及水工》程管理单位及—其工作人《员,。。,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本级人民政府【、上级?水行政主管部—门,。或者所在单》位责令改《正情节?严重:的对直?接负责的主》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—责,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: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   —  (一)未建【立管理?制度或者未按管理制!。度做好?。水,工,程,管理和?维护的; —。    《  (二)不服从防!汛抗旱和水资源调】度的; 《   《   (三)—发现破坏水工程的】。违,法行为不及时—制止的; 》 :     》(四)发《现水工程安全隐患】不及时采取措施【或者报告《的;   【 ,  (五)不—。按规定使《用经营收益》的; ?      (】六)其?他不履?行,水工程管理职责行】为 《第三十?三条 阻挠、殴打依!法执行任务》的河:道,及水工?程管理人员的给【予批评教育或—行政处分;》对应当给予治—安管理处罚的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治安管理处》罚,条例有关规定处罚】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第三十】四条: 各级?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和河道《及,。。水工程管理人员必须!严格执行《河道及水《工程管理有关—法,律法:规规章对利用职【权,营私舞弊、玩忽【职守情?节严重的对》单位主管人员—和有:关责:任人员给予》。行政处分;触犯【刑,法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,  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