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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山东省》城镇容?貌,和环境卫《生管: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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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2010年1【月8:日 山东省人—民政:府令第?218号《公布)
》 第一章 总【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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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— 为了加强城—镇容貌?和环境卫生》。管理:创造整洁《、,优美环?境促进城镇文—明建:。。设提高居民生活【。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!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管理条例等法律、】法规规定结合本省】实际制?定本:办法
《 第二《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!省,行政区域城市、镇规!划区:范围内的城镇容貌】和,。环境卫生管理—及相关活《动
第—三条 ?城镇容?貌和环?境卫生管理应当坚】持以人为本遵循统一!领导:、分级?管理、公众参与、社!。。会监督的原则—
第》。四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应《当将城镇容貌—和环境?卫生事业纳》入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计划【建立以?公,共,财,政为主、《社会资金《为,。辅的多元化》投入机制
第!五条:。 省人民政府住房】和城乡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全省《的城镇容貌和—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】
设区—的市、县《(市、区《),人民政府《城镇容貌和环境卫】生行政主《。管部:门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:的城镇容貌和环境】卫生管理工》。作
城—乡规:划,、,城管:执法、公《安、民政《、,工商行?政管理?。、价格、卫生、交】通、环境保护—等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做好与—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!。有关的管理工作街道!办事处?、镇人民政府负【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!镇容: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!作对城镇容貌和环境!卫生工作进行协【调、: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!单位和个《人履行维护城镇容貌!和环:境卫生?义,务
第六【条 城市、县、镇人!民,政府:应当按照规》定组:织编制重《要地段景观、—户外广?告、照明、》停,。车,场、集贸市》场、:环境卫生等专项【规划按?照法:定程序批准后实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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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《镇容貌和环境卫【。生行政主《管部:门应:当根据国《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!本地实际《。编,。。制城镇容貌标准报】。本级人民政府—批准后实施》
《第七条 《城镇容貌和环境【卫生管理实》行责任区制度明【确相关责《任人的责《。任
责任区由!城镇容貌和环境卫】生行:。政主:。管部门、镇人民【政府按照《。下列规定进行—划分
(一)!城镇道路、广场、过!街天桥、地下通【道等公共区域以及公!共厕所?、垃圾转运站及其】他环境卫《生,公共:设施由?。。城镇:容貌和环《境卫生行政》主管:部门负责;
!(二)街巷、居【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!处、镇人民政府【负责;实行专业【物业管?理的居民住》宅区按?照物:业服务合《同,由物业服务企业负】责;:。
《(三)机关、—团体、部队、企业、!事,。业等单位的管理【区域由本单位负责】;
《 ,(四)机场、车站、!。码头、停车》场,、,。集贸市场、文化、体!育、娱乐、》公园等公众聚集【场所由管理》单位负责;
!。(五)铁路、公路、!隧道、河道》、水:域及沿岸由管理单位!负责;
— (六?)施工?工地由施工企—业负责待建地块由】土地使用权人—负责;
— (七)临街商户】、各: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!负责
《。。 责?任区划定后城镇容】貌和环?境卫生行政》主管部门、镇—。人民政府应当将【责,任,区具体范《围和:责任要?求书面告知责任人】并与相关《责任人?签订:责任书
责任!人应当按《照,责任书的要求—做好:责任区内《卫生保?洁、清扫《冰雪、清除乱贴【乱画:等城镇?容貌和?环境卫生工作保【证责任区符合城镇】容貌:标准和环境卫—生标准
第】八条 鼓《励采用?节能、环保的—新技术、新能—源推广应用》数字化?城镇管理《模式推进管》理体制机制创新提】高城镇容《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效!。能和水?。平,
: 第九条 —广播、?电视、报《刊、网?络等公?众媒体应当加强城】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法!律、法规《和科学知识的宣传】教育提高公民的城】镇容貌?和环境卫生意—识及公?共道德水《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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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任—何单位和《个人都?有,享受良好城镇—容貌和环境卫—生的权利《负,有维护城镇容—貌,和环境?卫生的义务并有权对!损害城镇《容貌和环《境卫生的《行为:进,行,。劝阻和举报》
对在城镇】容貌:和环境卫生》工作中做出显—著成绩?的单:位和个人由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给予表彰和奖励
!第二章 城镇容【貌,管理
《 , 第十一条 —城镇道?路两侧建筑物需要】进行外部装修—。或者改建临街—门窗的应当符合城镇!容貌标准并依法办】理相:关手续有关部—门,在办理相《关手续时应当征求城!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!政主管部《门的意?见,
任》何单:位和个?人不得在建筑—物顶部、《阳台外?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!舍、棚屋
【 第十二条 城【镇主要道《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!的建筑物、构筑【物、:雕塑和其他设施的】。所有人、使用人或者!管理人应当保持建】筑物、构筑物、【。雕塑和其他》设施完好、整—洁,并按照当地》人,民政府规定的时【间、标准进》行修整、清洗—、粉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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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:条 :在城镇?道路两侧建筑物的】顶部:、阳台外、窗外不】得,堆放、吊《挂或:。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!的物品
建】筑物外?走,。廊,。、阳(平)台需要】进,行封闭的不》得,超出:建筑物外《墙面其外型、规格】、色彩应《当符合城《镇容貌标准
【 , 在建筑物外部安装!空调、太阳能热水】器、防盗网、遮【阳罩等的应》当符合城镇》容貌:标准:
第十—四条 除《国家另?有规定外城》镇,主要道路两侧的建】筑物前?应当选用透》景围墙、栅栏或者绿!篱、花坛、草—坪等作为分界;【既有的封闭式实【体围墙?。应当逐步进行—改造
》 第十五条 城【镇,道路的养护、—保洁:。单位应当保持道路】路面的完《好、整?洁每日巡查不少于】一,次发现路面损坏时应!当及时组织》修复;发《现路:面有杂?物时应?。当立即清理
!第十六条《 在城镇道路—上设置各种井—盖、:。沟盖、雨箅等设【施应当符合国家规】定的质量标准—和技术规《范并:由产权单位或者【管理单位采取—必要措?施,保持其?完好、?。正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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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权单位或】者管理单位对城镇道!路,上设置的各种井盖】、沟盖、雨箅等设施!。每日巡查不少于【一次发现或者得知井!盖、沟盖、雨箅等】设施丢失、破损或】者,移位时应当立即【设立:警示标?志并在24小时【内补装?、更换或者》正位;未及时补装、!更换或者正位的应】当采取避《险,措施;因产权单位或!者管理单《位的责?任造成?他人:人身财产损》害,的应当依法承担【赔偿责任
【 ,。鼓励:。有条件的《。城市、镇建立城【镇道路设施综—合巡查制度对城【镇道路上设》置的各种井》。盖、沟盖、雨箅等】设施实施统一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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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》非法收购城镇道【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!、沟盖?、雨箅等设施
】。 第十七》条 未?经许可任《何单位和个》人,不得占用城镇道路从!事非交通《活动
城镇】容貌和环境》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《会同公安等》部门:编,制城镇道路摊—。点设置导则》按照:合理布局、疏堵并举!、方便市民、整【洁有序、规范—管理的原则在广泛听!取居:民意:见的基础上对允许设!置,摊,点的道路路》段、摊点种类、【经营时间、保—洁要:求,等作出?规定报本级人民【政,府批准后向社会【公布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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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职—工、残疾人等困难】群体根据城》镇道路摊点》设置导则申请在城镇!道,。。路上设置摊点的城镇!容貌和环境卫生【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予以?照顾
《 , 第十八条 在【城镇道路《两,侧和公?共场地不得》擅,自,堆放物料搭》。建建筑物、构筑物】或者其他设施临时堆!。放物料搭建临时性】的建筑?物、构?筑物:或者其他《设施的应当向城镇容!貌和环境卫生行政】主管部门提》出申请经审查同意】后方可?按照规定《办,理相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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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道路两】侧的:经,营者不得超出门窗或!者外墙?摆卖商?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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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禁止在《城镇道路两》侧的护栏、线杆【、,树木、?绿篱等处吊挂—杂物或者晾晒—衣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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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】城镇道路改造—时沿路设置》线杆的产权单位应】当按:照道路改造标—准同步进行线路【改造并自线路改【造完成?之日起30日内【拆除废弃《的线杆
第二!十条: 在城?。。镇道路上行驶的【机动车应当保持【车容整洁禁止机动】车带泥上路
!运输砂石、土—方、渣土、混—凝土、灰《浆等散体、流体【物质或者生活垃【圾、建筑《垃圾应当对运输车】辆采取覆盖》。、,密闭措?施,不,得造成泄漏或者遗】撒
》第二十一条 城【镇供排水管》理单位应当加强对】供排水管网设—施的管理和维—护保证供《排水:。管网设施正常—运行开挖城镇道【路、:维,修,管道、清疏河—道,或者排水管(—沟)所产生的淤泥】、污物栽培或者【修剪树?木、花卉《、草:坪,等作业所产生的【。枝叶、泥土施工或】者养护单位应当【及,时清理
— 第:二十二条《 再:生资源回收企业和】个体经营《者应当保持回收场】所整:洁对存储《场所采取围挡、遮盖!。等措:施不得乱堆》乱放或?者焚烧废旧》物品
第二】。十三条 施》工单:位从事现场作—业的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
(一)!在临街施《工现场周《围设置?硬质围挡;
【 (?二)对?车辆进出道》路进行硬化;
】 (三)施工【时采取防尘措施;】
(四)及】时清:运渣土等建筑—垃圾;
(】五,)保持驶《离施工现《场车辆的清洁—;
? (六《)按规定排水不【得污染路面;
【
(七)工程】停工、竣工》后及时清理和平整】场,地
经—批准占?用城镇道路施工【作业的施工》单位应当在》批,准的:路段和期限内进【行
第二【。十四条 设置户外】。广,告牌、牌《匾标识、标语牌【、指示牌、画—廊,、橱:窗、霓虹《灯、灯?箱、条幅、旗帜【、显示屏幕、—充气装置和实—物造型等应》。当内容健康》、文字?规范、外《形,美观、安全牢固【不得遮挡、》影响交通标志、交】通信号灯不得妨碍交!通通:行对陈旧毁损—、色:。彩剥:蚀影:响城镇容貌的设【置单位应当及时整修!、清洗或者更换;】对,有,安全隐患的》应当加?固或者拆除》
第二十五】条 设置大型户【外,广告应当向城—镇容貌和环境—。卫生行政《主管部?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!供广告设置的—位置:、规格、《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!经城镇容貌和环【境卫生行政主管部】门同意后依》。照有关规《。定,办理审批手续
! 户外广告设施【空置的设《置者应当临》时设置公益性广告
!
第二十六条 !在城镇建筑物、【构筑物?和其他设施上张贴】、张挂宣传》品或者利用》实物造型、悬挂物、!充气装置等载体【。设置宣传《品的应当依法经【。有,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!定的期限和地点【张贴、张《挂、设置期限届满】后及时撤除
【 第二十》七条 禁止擅自在】建筑物、构筑物【的外:墙或者公共设施、路!面,、线杆?。、树木等处进—行张贴、涂》写或:者刻画
— ,建筑:物、构筑物》、公共设施、—路面、线杆、—树木等?的,所有者、使》用者或?。者管:理者发现张贴、【涂写或者刻画的应当!立即进?。行清理
《
第二十八条 !城镇容貌《和环:境卫生行政主—。。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!处、镇人民政府【应,当在街巷、居住【区选择适当地点【组,织设置公《共信息栏供》有关组织和居民免】费发布?便民信息《并负责管《理和保?洁
》第二十九《条 城镇《道路照?明管理单《位应当?保证路?灯亮灯?率、设备《完好率达到国—家规定标准
!城镇主?要道路两侧建—筑,物、构筑物及公共】场,所等:应当按?照城镇照明》专业规划的要—。求设置?景观照明设施
】 城市《、县、镇人民政府应!当根据不同季—节和时段规定景观照!。明设施的开启和关】闭时:间
第三章 城】镇环:境卫生管《理
第三十条! 城镇容貌》。和环境卫《生,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按:照城镇环境卫—生专业规划和设【施建设标《准,组织:建设公?共,。厕所、垃圾转—运站、?垃圾箱、洒水—。(冲洗)车供水器、!环境卫生车辆停车】场和:环,境卫生作业人—员工作休息场所等环!境卫生设《施
纳入城】镇环境卫《生专项?规划的环《境卫:生设施建设项目【经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批准定点】后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阻》挠建设项目施工
】
第三十—一,条 城镇新》区开:发、旧城改造、道路!新建和?改建应当依照国家】和省有关规定及【城镇:环境卫生专》业规划配《套建设公共厕所、】垃圾转运《站、垃圾箱》等环境卫生》设施并与主体工程】同时设?计、同时施工—、同时交付使用【所需经?费纳入?建设工程概》算
机—场、车站、码头等交!通集散点和大中型】商场、?文化:体,育设施?、旅游景《点、饭店及》其他人流《集散场所应》当按照环境卫生【设施设置标准配【套建设公《共厕所和《其他环境卫生—设施
新建】公共厕所应当建成水!冲式或?者生态式公共厕所】;现有旱厕应—当逐步改造成水冲式!或者生?态式公共厕》所
第三十二!条 环境卫生设施所!有人或者管理—人应当对环境卫生】设施及?时,进行维护维修保证环!境卫:生设施完《好,和正常使《用
》公共厕所《应当免费对外—开,放设有明显标志【并由专?人负责保洁
】 使用公共厕所应当!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!清洁卫?生爱护公共厕—所的设备
】。第三十三《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占用、【损坏环境卫生设施】。或者改变环》境卫生设施用途不】得擅自拆除、迁【移环境卫生设—施确需?拆除、?迁移:的建设单位》应当事先提》出,拆除、?迁移方案报》城镇容?貌和:环境卫生行》。政主管部门批准后】方可:实施:并依法进行重建【或者给予补》偿
《 第三十四条 城】镇道路、公共场地的!清扫保?洁责:任人:应,当按照作业》规范和环《境卫生标准要—求定时清《。扫,、保洁每日首次清扫!保洁:作业应当在城镇【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!。主管:部门规定的时间内】完,成
严禁将】树叶和垃圾扫入【下水道、绿地—和河沟内《。
《第三:。十五条 城》市建成区内》不得饲养《。鸡、鸭、《。。鹅、兔、羊、猪【等家:禽,家,畜,和食用鸽依法从事教!。学、科研《或者其他特殊活动的!除外
《 , 饲养?宠物不?得影响?环境卫生养犬人携犬!出,户应当用束犬链(绳!)牵领并随身携带清!除犬粪用《具及时清除犬—粪,
? 第三十六条 任何!单,位和个人不得有下】列行为
(一!)随地吐《痰或者便溺;
】 , (二)乱扔果皮、!。纸屑、烟蒂、—口香糖、塑料袋、】饮,料瓶(盒)等废弃物!;
(—三)不按照规定倾倒!。垃圾、污水或—者粪:便;
(【四):不按照规定从事【烧烤经营;
!(五)在露天场所】、,垃圾收集容器内焚】烧枝叶、垃圾或【者其他废弃物—;
? (六《。。)其他?损害城镇容貌和环境!卫生的?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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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!单位和?个人:应当按照《规定:的地点?、时间等要求将生活!垃圾投放《到指定的《垃圾容器《或者:收集场?所废:旧,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!按照规?定,时间投放到指定的收!集场所
实】行生活垃圾分—。类收集?、回收利用制—。度实行生活垃圾【分,类收集、回收利【用的区域《、时间由城镇容貌和!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确》定并:公布实行生》活垃圾?。分类收集的地区【单位和?个人应当按照规【定的分类要》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!应的垃圾袋内投【放到指定《的垃圾?容器或者收集—场所
—第三十?八条 垃《圾,产生者应当》按照规定缴纳生【活垃圾处理费生活】垃圾处理《。费应当专项用于【生活垃?圾的收集、运—输和处置严禁—挪作:他用
第【。三十九条 》居民产生的》生活垃圾《和未接入污水处理】系统的粪便由城镇容!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统一组织收】集、运输单位产生的!生,活,垃圾由单位负责收集!、运输或《者委托城《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作!业服务单位收集、运!输
》生活垃圾应当运送到!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!行政主管《部门指?定的生活垃圾处【理场进行处》置
第四十】条 :从事生活垃圾清【。扫、:收集、运输、处置】经营活动应当向城镇!容貌和环《。境,。卫生行政《主管部?门提:出申请取得经营许可!证后方可进》行经营
【第四十一条 —单位食堂和》饮食业经《。营者产生《的餐厨垃圾应当按】照所在地《。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】定单独收集和处【置或者委托有—关专业单位收—集和处置不得排【入雨水?、污:水排水管道、河道、!公共厕所或者—与其:。他垃圾混倒
】 对工业垃圾、【医疗垃圾、电子垃圾!等各类危险、有毒有!害垃圾应当实行【。定点收集由具有【相应资质《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!投放到生活》垃圾容器中或—者随意丢弃》
《第,四十二条 施工【单位处置建筑垃【圾和运?输单位运输》建筑垃圾《应当向?城镇容?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,。部,门提出申请取得【建筑垃圾《处置核?准后方可处置—、,运输建?筑垃圾
— 运输建筑垃圾【的车辆应《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!处置核准证件按照】城镇容貌和环—境卫生行政》主管:部门批?。准的时间、路线、数!量,将建筑垃《圾,运送:到,指定的处《。理场所不得擅—自丢弃
施工!单位不得《将建:筑垃圾交给个人或】者未取得建筑—垃圾处置核准的运】输单位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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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 !居民进行房屋装饰】装修活动产生的建筑!垃圾应当按照—物业服?务企业或者社区【居民委员会指定【的地:。点堆放并承担清运】。费用:
物业服务】企,业或者社区居民【委员会?。应当:及时委托《环境卫生专业单位】将居民装饰装—修房屋产生的建筑】垃圾运送到城镇容貌!和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!所处置?。
:第四章 执法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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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四条 城市】、县、镇人民政【。府应:当建立健全城—镇容貌和环境卫【生行:政执法责任制—度和过错追究制【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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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城镇:。容貌和?。环境:卫,生行政主《管,。部,门、城市管理—行政:。执法机构应当加强行!。政执法队伍建设对】执法人?员加强教育、培【训、监督提高执法人!员素质
【第四十五条》 城:镇容貌和环境—。卫生:行政:主管部门对单—位和个人提》。出,的涉及?城镇容貌和》环,境卫生方面》的行政?许可申请事项除当】场可以作出》行政许可决》定的外应当自受【理,行政许可申》。请之日起20日内】作出:决定:;作出不予》。行政:许可的书面》决定的应当说明理】由
第四十六!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!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、城市《管理行政执法机构】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!出示行?政执法?证件遵守法定程序】。做到公正、》文明执法并不得有下!。列行为
(一!)不依照法定职【。。责或者法《定程序进行》行政:执法;?
(二)【。对应当受理的举【报,、投诉不《予受理或《者对已受《理的举报、投诉不】予调查处理;
【
, (?三)打骂、威胁或者!侮辱:当,事人;
《
(四)故【意损坏、擅自—处理或者侵占—当事人物《品;
《 :(五)以吃、拿【、卡、要等方式【刁难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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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七条 城镇容貌和!环境卫生行政主管】部门、城《市,管理行政《执法机构应》当建立投诉、—举报:受理制度设》置,、公布城镇容貌和环!境卫生违法行为投诉!、举报?电话和?电子信箱并》对投诉和举报及时进!行调查处理》。
对投诉、】举,。报城镇容貌和环境】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、城?市管理?行政执?法机构执法人员违】法,行为的接到投诉、】举,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!查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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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法—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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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。十八条 违反本【办法规?定的行为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已【作出处罚规定的【按照其规定执行【。;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未作出【处罚规?定的按?照本办法的规定执】行
》第四十九条 违【反本办法规定城【镇容貌和环境卫生】责任区的责》任人未按照》规,。定,要求做好责任区【。内卫生保洁、清【扫冰雪、《清除乱?贴乱画?等城:镇容貌和环》境卫生工作的由城】镇容貌和环境—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!。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正的给予通报【批评
第【五,十条 违《反本:。办法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城【镇容貌和环境—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!者其他有《关部门?进行劝?导、告诫《责,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》。改正的?可以按照《有关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!
: (一)超出建】筑物:外墙面?对建筑?物外走廊、阳(【平)台进行封闭或者!其外型、规格、色】彩不符合城镇—容貌标?准的;
【(二)违反城—镇容貌标准在建筑物!。外部安装空调—、,太阳:。能热:水器、?防,。盗网:、,。遮阳罩等的;
!。 ,(三:)城镇道路两—侧的经营者超—出门窗或者》。外墙摆卖商品的【;
《 (:四,)在城镇道路两侧的!护栏、线杆、树【。木、绿篱等处吊挂】杂物或者晾晒衣【物的;?。
(五—)擅自饲养鸡、【鸭、鹅、《兔,、羊、猪等家禽【家畜或者《食用鸽影响城镇【容貌:和,环境卫生的》;
(六)】养犬:人携犬出户未—及,时清除?犬粪的?;
(—七)随地吐痰、便】溺或者乱扔》。果皮、纸屑、烟【蒂,、口香糖、》塑,料袋、饮料瓶—(盒)?等废弃物的;
! (八?)不按?照规:定倾倒垃圾》、污水或《者粪便的;
【 , (九)不》按照:规定从事烧》烤经营的
第!五十一?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城?镇容貌和《环境卫生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,违法行为限期—。清理、拆除或—者采取?其他补?救措施;逾期未清理!、,拆除:或者采?取其他补《救,措施的?可以按照《下列规?定处以罚《款
《 (一)在建筑物】顶部、阳台外或者窗!。外擅自搭《建鸽舍的处》以50元以》上500元以—。下罚款;
】(二)在城镇道【路两侧建《筑物的顶部、阳【台,外、窗外《堆放、吊挂或者【晾,晒,有碍城镇《容貌的物品的处【以50元以上200!元以下罚款;—。
(三)未】及时清理路》面杂:物或者补《装、更换井盖、沟】。盖,、,雨箅等相《关设施的处以100!0元以?上2万元《以下罚款;》
(》四)未经《批准擅自在》城镇道路两侧—或,者公共?场所堆放物料—影响城镇《容貌的处以5—00元以上》5000《。元以下罚款;
】 (五)对运【。输,砂石、土方、渣土、!混凝土、灰浆—等散体、流》体物质或者生活垃】圾、建筑垃圾的车】。辆未采取覆》盖,。、密闭措施造—成泄漏或者》遗撒的按照污染道】路面积及污染—程度:处以每平方》米20元《以上50元以下【罚款但罚款总额不】得超:过3万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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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】或者个体经营—者乱堆乱放》或者焚烧废旧物品的!对单位处以》5,。00元以上500】0元以下《罚款对个人处以50!元以上?2,。00元以《下罚款?;
(七【)施工单位》违反施工现场作【业管理规《定未在临街施工现场!周围设?置硬质围挡》、未对车《辆进出道路进行硬】化、施工时未采取】防尘措施、未及【时清运渣《。。土等建?。筑垃圾、未》保持驶?离施工现场》车,。。辆的清洁、未按规】定排:水致使污染路面、】工程竣工或》者停工?后未及时清理—和平整场地的处【以1:000元以上2【万元以下罚款—;
(八)】未,经城镇容貌和—环境:卫,生行政主管部门【同意擅自设置大【型户:外广告?影,响城镇容貌的处【以,2000元以上【2万元以下罚款【;
(九)未!经城镇容貌和环【境,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在城镇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】施上张贴《、张挂?宣传:品或者利用实物【造型、悬挂物、【充气装置《等载体设置宣—传品影响《。城镇容貌的处以20!0元以上500【0元以下罚》款,。;
(—十)擅自在建筑物】、构筑?。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!施、路面、线杆【、树木等处进—行张贴?、涂写、刻画的处】以100元以上10!00:元以下罚款;—逾期未清《。除或者拒不》接受处理的》可书面通知》通信企业暂停其在】张贴、涂《写、刻画中标明的通!信号:码的使用《;
(十一)!在露天场所、垃圾】收集容器《内焚烧枝叶、—垃,圾或:者其:他废弃?物的处?以,。50元以上20【0,元,以下罚?。。。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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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十二条? 违反本《。。办法规定不》符合城镇容貌标准、!环境卫生《标准的?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!镇,容貌:和环境卫生行政主】管,部门会同城乡规划】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有关单—位和:个人限期改造—或者拆?除,;逾期未《改造或者未》拆,除的经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批准【由城镇容貌和环境】卫生行?政,主管部门或》者城乡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?组织强制拆除并【可,处以1000元以上!3万元以下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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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十三条 违—反本办法规定—损坏城?镇容貌和环境卫【生设施的当事人应当!恢复原状《。;造成损失的应当】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。
? 非法收购井盖、】沟盖、?雨箅等设施的由【公安部门《按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予以处罚;构成犯!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阻?碍城镇容《貌和: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、》城市:管理行政执法机构】的,工作人员依法执【行公务的《由公安部门依—法处:罚;:构,成,犯罪的依法追—。究刑事责任
!第五十?四条 在《实,。行相对集中行政【处罚权的城市、县】、镇本办法规定的】。行政处?罚,。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!机构按照国务院或】者,省人民政府确定的】职责实施
【。。 第五十《五条 城镇容貌和环!境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、城《市,管理:行政执?法机构?的工:作人员在城镇容貌】。和环境卫生管理【工作:中,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!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— (?一)不依照法—定职责?或者法定程序进行】行政执法的》;
(二)对!应当受理的举报【。、投诉不予受理【或者对已受理—的举报、投》诉不予?调查处理《的,;,
:。 , (三)打骂、威胁!或者侮?辱当事人的;
】 (四)故意【损坏、?擅自处理或者—侵占当事人物品的;!。
(》五)以吃、拿、卡】、要等方式刁难当事!人的;
— (六)其他玩忽】职守、滥用》职,权,、徇私舞弊的行【为
?。第,六章: 附 则《
《第五:十六条 本》办法自201—0年3月1日起【施行19《95年5月》2日山东省》人,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!实施:〈城市市容和环境】卫生管理条例—〉办法?(鲁政发〔199】5〕49号》)同: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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