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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山东省城】镇,容貌和环境卫生管】。理办法 — (2010年1!月8日? 山东?省人民政府令—第218号公布)】   第一章 总! 则   —。第一条 为》。了加:强城镇容貌》和环境卫生管理创】造整洁、优》美环境促进城镇【文明建设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】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!和环境卫生管理条】。例等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结合本省实际【制定本办法 —   第二条 本办!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!域城市、镇》。规划:区范围内的城镇容】貌和环境卫》生管理及相关活动 !   第《三条 城镇容—貌和环境《卫,生管理应当》坚持以人为本遵循】统,一领导?、分级管《理、公众参》与、社会监督的原则!   第四—。条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将?城镇容貌和环—境卫生事业纳入国】民经济和《。。社会:。发展计划建立以公共!财政为主、社会【资,金为辅的多元化【投入机制《   第五条【 省人?民政府住房和城乡】建设行政《主管:部门负责全省的城镇!容,貌和环境卫生管理】工作   设区的!市、县?(市、?区,)人民政府》城镇容貌和环境【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?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!环,境卫生管理》。工作   —城乡规划、城管执】法、:公安、民政、工【商行政管理、价【格、卫生、》交通、环境保—护等部?门按照各自职—责做好与城镇容【。貌和环境卫生有关】的管理工《作街道?。办事处、镇》。人民政府负责本【行政区域内的—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!。管理工?作对:城镇容貌《和环:境卫生工作》进行:协调、监督和—检查督促有关—单位和个《人履行维护城镇容】。貌和:环境卫?生,义务 《  第六条 —城市、县、镇人【民政府应《当按照规《定组织编制》重要地段《景观:、户外广告、—照明、?停车场?。、集贸?市场、环境》卫生等专项规划按】照法定程《序,批准后实《施   城—。镇容:貌和环境卫》生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根据国《家,和省: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!际编制城镇容貌【标准:报本级人民政府批】。准后实施 》 ,  :第七条 城》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!理实行?责任:区制:度明确?相关责任人》的,责任   —责,任区由城镇容貌和】环境卫生《行政主管部门、镇人!。民政府按照下列规】定进行划分   !(一)城镇道路【、广场、过街—天桥、地下通—道等公?共区域以及公共厕】所、垃圾转运站及】其他环境卫生公共】设施由?城镇容?貌,和环境卫生》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;   (二!)街巷、居民住【宅区由?街道办事处、镇【人民政府负责;实行!。专业物业管理的居民!住宅区按照物业服】。务合同由物业服务】企,业负:责; 《 , (三)机关、团体!、部队、企业、【事业等单位》的管理区域由本【单位负?责;   (四)!机场、车站、码头、!停车:场,、集贸?市场、文化、体育、!娱乐、公园等公众】聚集场所《由管理单位负责【;,。   (五)铁路!。、公路、隧道、河】道、水域及沿岸由】管,理单位负责; 】  (六)施工【。工地由施工》企业负责待建地块】由,土地使用权人负责;!   (七)临街!商户、各种摊点周】围由经营《者负责?   责任区划】定后城镇容貌和【环境卫生行政主管】部,门、镇人民政府【应当将责任》区具体范围和责【任要求书面告—知责任人并与相【关责任人签订责【任书   —责任人应当按照责任!书的要求做好责任】区,内卫生保洁、—清扫:冰雪、清除乱贴【。乱画等城镇容貌和】。环境卫?生工作保证》责任区符合城镇容貌!标,准和环境卫生标准 !   第《八,条 鼓励采》用节能、环保的【新技术、新能源推广!应用数?字化城?镇管理模式推进管理!体制机制创新—提高城镇容貌和环境!卫生管理效能—和水平   第】九条 广播、电视、!报刊:、网络?等公众?媒体:应,当加强?城镇:容貌和环境卫生法】律、:法规和科《学,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!公民:的城镇容貌和环境】卫生意识及公共道德!水平 ?。  : 第十条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都有【享,受良好?城镇容?貌和:环境卫生的权利负】有维护城镇容貌和】环境卫?生的: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城!镇容:貌,。和环境?卫生的行为进行【劝阻和举报  】 对在城镇》容貌和环境卫生【工,作中做出《显著成绩的》单位和个人由县级】。以,上人民政府给予【表彰和奖《励 第二章 城】镇容貌管理 【  第十《一条 ?城镇道路两》侧建筑物需》要进行外部装修【或者改建临街门窗】的,应当符合城镇容貌】标准并依法办理相关!手续有关部门在办理!相,关手续时《应当:征求城镇容貌和环境!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!意见   任何】。单位和?。个人不得在》建筑物顶《。部、阳台《外或者窗外》擅自搭建鸽舍、棚屋!   第十二条】 城:镇主要道路两侧和】景,观,区域内的建筑—物、构筑物、雕【塑和其他设施的所有!。人、使用人或者管】理人应当保持建筑物!、构筑物《、雕塑和其他—设施完好《、整:洁并: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!定的时间、标准进】行修整、清》洗、粉刷 —  第十三条— ,在城镇道路》两侧建筑物的顶部、!阳,。台外、窗《外不得?堆放:、吊:挂或者晾《晒有碍城镇容貌的物!品   建筑物外!走廊、阳(平—)台需要进行封闭】的不得超出建—筑物:外墙面其外型—、规格、色彩应【当符合?城镇容?貌标准 《  : ,在建筑物外部安装空!调、太阳《能热水器《、防盗网、遮阳罩等!的应当符合城镇容】貌标准?   第》十,四条 除国家另有规!定外城镇主要道路两!侧的:建筑物前应当—选用透景围墙—、栅栏或者绿篱、花!坛、草坪等作为分界!。;,既有的?封闭式实体围—墙应当逐步进行【改造 《。  第十《五条 城镇道路的养!护、保洁单》位应当保持》道路路面的完好、整!洁每:日,巡,查不少?于一:次发现路面损坏时应!当及时组《织修复;发现路面有!杂物时应当立即【清理   —第十六条 》在城镇道《路上设置各种井盖、!沟盖、雨箅等设【施应当?。。符合国家《规定: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!范并由?产权单位或者管【理单位采取必要【措施:保持其完好、正位 !   产权单位【或者管理《单位对城镇道—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!。、沟盖、《雨箅等?设施:每日巡?查不:。少于一次发现或【者得知井盖》、沟盖、雨箅等设施!丢失、破损或—者,移位时应当立即设立!警示:标志并在《24小时内》补装、更换或者正位!;未及时补装、【。。。更换或?者正位的应》当采:取避险措施》;因产权单位—或者管理单》位的责任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!害的应?当依法承《担赔偿责任》   鼓励有条】件的城市、镇建立城!镇道路设施综—合,巡,查制:度对城镇道》路上设置的》各种井?盖、:沟盖、雨《箅等设施《实施统一巡》查   禁止非】法收购?城镇道路上》设置的?各种井盖、沟—。。盖、雨箅《等设施  — 第十七条 未经许!可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占用城镇道!路,从事非交通活—动   城镇【容貌和环境卫—生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会同公安】等,部门编制城》镇,道路摊?点设置导则按照合理!布局、疏堵》并举:、方便市《民、整洁有序—、规:范管理的《原则在广泛听取【居民意见的基础【上对允许设置摊点】。的道路路段、—摊点种类、经营【时间、?。保,洁要:求等作?出规定报《本,级,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!会公布施行   !失业:。职工、残疾》人等困难群体根据】城镇道路摊点设置】导则申请在城镇【道路上设《置摊:点的城镇容貌和环境!卫生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应当予?以照顾   第十!。八条: 在城?镇道路两侧和公共】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!料搭建建筑物、构】筑物:或者其他设施临时】堆放物料搭建临时】性的建筑《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!设施的应《当向城镇容貌—和环境卫《生行政主管》部门提出申请经审】查,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!办,理相关手续   !城镇道路两》侧的经营者不得超出!门窗或?者,外墙摆卖《商品   —。禁止在?城镇道路两侧—的,护,栏、线?杆、树木、绿篱等处!。。。吊挂杂物或者晾晒衣!物   第—十九:条 城?镇道路改造时沿【路,设置线?杆的产权单》位应当按照道—路改造?标,准同:步进行线路改造并】自线路改《造完成之日起30】日内拆除废》弃的线?杆 ?  第二《十,条 在城镇道路上】行,驶的机动《车应当?保持车容整洁禁止】机动车带泥上路 】 ,  运输砂石—、土:方、渣土、混—凝土、灰《浆等散体、流—体物质或《者生活垃《圾、建筑垃圾应当】对运输车《辆采取覆盖、密【闭措施不得造成泄】漏或:者遗撒?   第》二十一条 城镇供】排水管理单》。位应当加《强对供排水管网【设施的管《理,和维护?保证供排水管—网设施正常运行开挖!城镇道路、》维修管道、清—疏河道或者排水管(!沟):所产生的淤泥、污】物栽:培或者修剪树木、】花卉、草《坪等作业所产生的】枝叶、泥土施工或者!养护单位应当及【时清:理   第二十二!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!业和个体经》营者应当保持回【收场所整《洁对存储场》所采取?围挡、遮盖等措施】不得乱堆《乱,。放或者焚烧》废旧物品   第!二十三条 施—工单位?从事现场作业的应当!。遵守下列《规定   (一)!在临:街施工现场周—围设置硬质围—挡;   (二)!。对车辆进出》道路:。进行:硬化;   (】三)施?工时采?取防尘措《施;   (四】)及时清运》渣土等建筑》垃,圾;   (五)!。。保持驶离施工—。现场车辆的清洁;】   (》六)按?规定排水不得—污染路?面;: :  (七)工程停】工、竣工后及时清理!和平整?场地 《  经批准占用城镇!道路施工《作业的施工单—位应当?在批准的路段和期限!内进行 《 , , 第二十四》。条 设置户外广告牌!、,牌匾标识、标语牌】、指示牌、》画廊、橱窗、—霓虹灯、《。灯箱:、条幅、旗帜、显示!。屏幕、?充气装?置和:实物造型等应当内】容,健康、文字》规范、外《形,美观、安全牢固不得!遮挡、影响交通标】志、交通《信号灯不得妨碍交】通通行对陈旧毁损、!色彩剥蚀影响城镇】容貌的设《置单位应《当及时整修、清洗或!者更:换,;对有安《全隐患的应当加固】或者拆除   第!。。二十五条 设置大】型户外?广告应当向》。城镇容貌和环境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:书面申请并》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!、规:格,、色彩及效》果图:等资料经城镇容貌】和环:境卫生行《。。政,主管部门同意后【依照有关规》。定,办理审批手续  ! ,户外:广告设施空》置的设置者应当【临,时设置公益》性广:告  《 第二?十,六条 在城镇建筑物!、构筑物和其他【。设施上?张贴、张《挂,宣传品或者》利用实物造型、悬挂!物、充气装置等载】体设置宣传品—的应当依法经—有关部门批准并按】照,。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!贴、张挂、设置【期限届?满后及时撤除 【   第二十七【条 :禁止擅自《在建筑物、构筑【物,的外墙或者》公共设施、路面、】线杆、树《木等:处进行张《贴、涂写《或者刻画《。   建筑物【、构:。筑物、公共设施、】路面、线杆》、树木等《的所有者、使—用者或者管》理者发现张贴、涂写!或,者刻画的应当—立即:进行清理 》  : 第二?。十八条 《城镇容貌和环境卫】生行政?主,管部门或《者街道办事处、【。镇人民政府应—当,在街巷、居》住区选择《适当地点组》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供!有关组织和居民免费!发,布便民信《息并负责《管理和保洁 —   第二十九条 !城镇道路照》。明管:理单位应《当保证?路灯亮灯率、—设备:完好率达到国家【规,定标准   城】镇主要道路》两侧建筑物、—构筑:物及公共场》所等应当《按照城镇照明专业】规划的要求》。设置:景观照明设》。施,   《城市、县、镇—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!同季节和时段规定景!观,照明设施的开—。启和关闭时间 第!三,章 城镇环境卫【生管理   第】三十条? 城镇容貌和环【。境卫:生行政?。主管部门《应当:按照城镇环境卫生专!业规划和设施建设标!准组织建设公共厕】所、垃圾转运—站、垃圾箱、洒水】(,。冲洗)车供》。水器、环境》卫生车辆《停,。车场和环境卫生作业!人员工作《休息场所等环—境卫生设施》   《纳入城?镇环境卫《生专项规划》的环境卫生设—施,建设项目经城—乡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批准定点后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!挠建设项目施工【  ? 第三十一条— 城:镇新区开发、旧城改!造、道路新建和改】建应:。当依:照国家和省有—。关,规定及城镇环境卫】生,专,。业规划?配套建设公共厕【所、垃圾转运—站、垃圾箱等环【境卫生?设施并?与主体?工程同时设计、【同时施工、同时交付!使用所需经费纳【。入建设工程概算【 :  机场、车站、】码,头等交通集散点和大!。中,型商:场,、文化体《育设施?、旅游景《点、饭?店及其他人流集【散场所应当按照环】境卫:。生设施设《置标准?配套建设《公共厕?所和其他《环境卫生设施—   新建公【共厕所应当建成水冲!。。式或者生态式—公共厕所《;现有旱厕应当逐步!改造成水冲式或者生!态式:公共:厕所   第三】十二条 环》境卫生设施所有【人或者?管理人应《当,。对环境卫生设—施及时进行维护维修!保证环境卫生设施完!好和正常使》。用 :   ?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对!外开放设《有,明显标?志并:由专人负责保—洁 :   使用公—共厕:所应当自觉》。维,护公共厕所的清洁】。卫生爱护公》共厕所的设备 】 , 第三十三》。条 :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。不得占用、损坏环】境卫生设施》或者改?变环:境卫生设施用途不】得擅自拆《除、迁移《。环境卫生设施确【需拆除、迁移的【建设单位应当事【。先,提出拆?除、迁移方案—报城镇容貌和环【境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!施,并依法?进行:重建或?者给予?补偿:。 ,。   第三十四【。条 城镇道路、公共!场地的清扫保洁责任!人应当按照作业规】范和环境卫生标【准要求?定时清?扫、保洁每日首次】清扫保洁作业应当】在城镇?容貌和环《境卫:生行政主管部门【规定的时间》内完成?   《严,。禁将树?叶和垃圾扫》入下水道、》绿地和河沟内 】  第三《十五条? 城市?建成区内不得饲养】鸡、鸭、鹅、兔、】羊、猪等《家禽:。家,畜和食用鸽依法【从事教?学、科研或者其【。他特殊活动的除外】   饲养宠【物不得影响环境卫】生养:犬人携犬出户应【。当用束犬链(绳【)牵领并随身携带】清除犬?粪用具及时》清除犬粪   】第三十六条》 任何单位和个【。人不得有下列行为】 ,。   (一)随【地吐痰或者》便溺:; :   (《二)乱扔果皮—、纸屑、《烟蒂、口香糖、塑料!袋、饮料《瓶(盒)等废弃物】;   (—三)不按照规定【倾倒:垃圾、污水或者【粪便;   (四!。)不按照《规定从事《烧烤经营; 【  :(五)在露天场【所、垃圾收集—容器内焚烧》枝叶、垃圾或者【其他废弃物;  ! ,(六)其他损害城】镇容貌和环》境卫生?的,行为 《  第?三十七条 单位和个!。。人应当按照规定【的地点、《时间等要求将生【活垃圾?投,放到指定《的垃圾?容器:或,者,。。收集场所废旧家具】等大件垃圾应当按】照规定时间》投放:到指定的收》集,场所   实行】生活:。。垃圾分类《收集:、回收?利用制度实行生【活垃圾分类收集、回!收利用的区域—、时间?由城镇?容貌:和环境卫生行政主】管,部门确定并公—布实:行生活垃圾分—类收集的地区—单,位和个人应》当按照规定的分类】要求将生《活垃圾?装入相?应的垃圾袋内—投放到指定的垃圾】。。容器或者收集—场所   第【三十八条 垃圾产生!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!生活:。垃圾处理费生活【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!用于生活垃圾—的收集、运输和处置!严禁挪作他》用   第三十九!条 居?民产生的《生活垃圾和未接【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!便由城镇容貌和【环境卫生行政主管】部门:统一组织收集、运输!单,位产生的生活—垃圾由单位负责收集!、运输或者》委托城?镇容貌和环》。境卫生作业服务单】位收集、运输 【   生活垃圾【应当运送到城镇容】貌和环?境卫生?行政主管部门指【定的:生活垃圾处理场进】行处置?   《。第四十条 从事生】活垃圾?清扫、收集、运【输、处置经》营活动应当向—城,镇,容,貌和环?境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提?出申请取得》经营许可证后方可】进行经营 —。  第四十一条 】。单位食堂和饮食业】经营者?产生的餐厨》垃圾应当按照—。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!关,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置!或,者,委托有关专业—单位收集和处—置不:得排入雨水、污水排!水管道、河道—、公共?厕所或者与其他【垃圾混倒《   对工—业垃圾?。、医:疗垃圾、《电,子垃圾?等各类危险、—有,毒有害?垃,。圾应当实行定点【收集:由具有相应资质的】单,位进行处置不得投放!到生活垃圾容器中或!者随意丢弃   !第四十?二条 施工单位【处置建筑《垃圾和运输》单位运输建》筑垃圾应《。当向城镇容》貌和环境卫》生,行政主管部门提【出申请取得建筑【垃圾:。处置:核准后方《可处置、运》输建筑垃圾   !运输建筑垃》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!带建筑?垃圾:处置核准《证件按照城镇容【貌和环境卫生行【政主管部门批准【的,时间、路《线、数?量将建筑垃圾运【。送到指定的处理场所!不得擅自丢弃—   《施工单位《不得将建筑垃—圾交:给个人或者未取【得建筑垃《圾处置核准的运输】单位运输《   第四—十三条 居民进行】房屋装饰装》修活动?产生的建筑垃—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!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!员会指定《的地点堆放并承【担清运?费用:  ?。 物业服务》。企业或?者社区居民委—员会应当及时委【托环境卫生专业单】位将居?民装饰装修房—屋产:生的建筑垃圾运送】。到城镇容貌和环境】卫,生行政主管部门【指定的场所》处置 第四—章 :执法监督  【 第四十《四条 城市、县【、镇人民政》府应当建立健全【城镇容貌《和环境卫生行政执】法责任制《度,和过错追究制度【 ,   城镇容貌和环!境卫生行政》主管部?门、城市管理行政】执法机构应》当加强行政》执法队伍建设对执】法人员?加强教?育、培训、》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素!质   第—四十五条《 城镇容貌和环【境卫生?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对单位》和个人提出》的,涉及城?镇容貌和环境卫生】方面的行政》许可申请事项—除当场可以作出行】政许可决定的—外应当自受》理行政许可申请之】日起20日内—作出决定《;作:出不予行政许—。可,的书面决定的—应当说明理由—   《第四:十六:条 城镇容》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部:门、:城市管理行政—执法机构的工作【人员应当主动出【示行:政执法证件遵守【法定程?序做到公《正、文明《执法并不得有下列】行为   —(一)不依》照法定职责或者【。。法定程序进行行【。政执法;   (!。二)对应当受理的举!报、投诉不予—受理或者对已受理】的举报?、投诉?不予调查处理—; ? , (三)打骂、【威胁或者侮》辱当:事人:;   (四)故!意损:坏,、擅自处理》或者侵占当事人物】品;   (五】。)以吃?、拿、卡、要等【方式刁难《当事:。人 ?。  第四《十七条? 城镇容貌和—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、城—市,管理行?政执法机构》应当建立投诉、举报!受理制度设》置、公布《城镇容?貌和环境《卫,生违法行为投诉、举!报电话和电子—信箱并对投诉—和举报及时进行调】查,处理   —对投诉、举报—城镇容?貌和环境卫生—行政主管部》门,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!机构执法人员违法行!为的接到投》诉、:举报的部门》应当及时《调查处理 第五】章 法律责任  ! 第四?十八: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!的行为法律》。、法规、规章已作出!。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!定执行;《法律:、法规、规》章,未作出处《罚规定的《按照本办法的规定】执行 《 , 第四十九条 违】反本办?法规定城镇容貌和环!境卫生责任区的【责任人?。未按照规定要求【做,好责任区《内卫生保洁、清【扫冰:雪、清除乱贴乱【画等:城镇容貌《和,环境卫生工作—的由城?。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!。政,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。改正的给予通—报批:。。评 ?  第五十条 【违反本办法》规,定,有,下列行为之一—。的由城镇容貌和环】境卫:。生,行,政主管部《门或者其他有—关,部门进行劝导、告】诫责:令,限期改正;逾期不】改正的可《以按照有关》法,律、法?规、规章的规定予以!处罚 ?   (一)超出建!筑物:外墙面对《建筑物外走廊、阳(!。。。平)台进行封—闭或者其外型、【规格、色彩不符【合城:镇,容貌标准的》;,   (二)【。违反城镇容貌标【。。准在建筑物外部安】装空调、太阳能热】水器、防盗网、【遮阳罩等的;  ! (三)城镇道【路,两侧的经《。营者:超出门窗或者—外墙摆卖商品的;】   (》四,),在城镇道路两侧【的,护栏、线《杆、树木、绿—篱等处吊挂杂物或者!晾,晒衣物的;   !。(五)擅自》饲养鸡、鸭、—鹅、兔、羊、猪等】家禽家畜或者食用鸽!影响城镇容貌和【环境卫生的;—。。   《(六)养犬人携犬】。出户未?及,时清除犬粪》的;: :  (七)随—地吐痰、便溺或【者乱扔果皮、—纸屑、烟蒂、口香糖!、塑料袋、饮料瓶】。(盒)等废弃物的;! ,。   (八)不按照!规定倾倒垃圾、【污水或者粪便的; !   ?(九)?不按照规定从事【烧烤经营的   !。第五十一条 违【反本办?。。法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?由城镇容貌和环【。境,卫生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违法行为》限期清理、拆除或】。者采:取其他补救措施;逾!期,未清理、拆除或者采!取其:他补救措施》。的可:以按照下《列规定处以罚款【   (一)【在建筑物顶部、阳】台外或者窗外擅自】搭建鸽舍的处以50!。元以上500元【。以,下,罚款:; ?  :(,二,)在城镇道路两侧】建筑物的《顶部、阳台外、窗】外堆放、吊挂或者】晾晒有碍城镇—容貌的物品的处以】50元以上200元!以下罚款; —  : (三)未及时清】理路面杂物》。或,者补装?、更换井《盖、沟?。盖、雨箅《等相关设施的处以】100?0元以?上2万元以下罚款;!   (》四)未经批准擅自】。在城镇?道,路两侧或者公共场】所堆放?物料影响城》镇容貌的处以—500元以上500!0元以下罚款;【。 ,   (五)对运】输砂石、土方—、,渣土、混凝》土、灰浆等散—体、流体物质或者】。生活垃圾、建—筑垃圾的车辆未采取!覆盖、?密闭措施造成泄漏或!者遗撒的按照—污染道路面积—及污染程度处—以每平方米20【元以:上50元以下罚款但!罚款总额《不得超过3万元;】   (六)再】生资源回收企业或】者个体经营者乱堆】。乱放或者焚烧废旧】物品的?对单位处以5—。00:元以上500—0元:以下罚款对》个人处?以,50:元以上200—元以下罚款; 【   (七)施工单!位违反施工现场作】业,管理规定未》在临:街施工?现场周围设》置硬质围《。挡、未对车辆进【出道路进《行硬:化、施工时未—采取防?尘措施、未及时【清运渣土等》建筑垃圾、未保持驶!离,施工:现场车辆的清洁、未!按规定排水致—使污:染路:。面、工程竣工或【者停工后未及时【清理和平整场地的处!以1000元以【上2万元以下罚款】;   (—八)未经城》镇容貌和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!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!户外:。广告影?响城:镇容貌的处》以2000》元以上?2万元以下》罚款;   (】九)未经城》镇,容貌和环境卫生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在?城镇建筑《。物、构?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!张贴、张挂宣传品或!者利用实物造型【、,悬挂物、充气—装置等载体设—置,宣传品影响城镇【容貌的处以》200元《以上5000元以】下罚款; —  (?十,。)擅自?在建筑物、构—。筑物的外墙或者【公共:设施、路面、线【杆、树木等处—进行张贴、涂—写、刻画的》。处以1?00元以上1—000元以下罚款】。;,逾期未清除或—者拒:不接受处理的可【书面:通知通信企业—暂停其在《张,贴、涂写、刻画中】标明的通信》号码的使《用,;  《。 ,(十一)在》露天场所、垃圾收集!容器内焚《烧枝叶?、,垃圾或?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!50:元以上200元【以下罚款   】第五十二条 —违反:本办法?规,。定不符?合城镇容貌标准、环!境卫:生标准的建筑物【或者设?施由城镇容貌和环】境卫生行政》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!划,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有关》单位:和个人限期改造【或者拆除;》逾期未?。改造:或者未拆除的—经县级以上》。人,民政府批准由城镇容!貌和: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或者—城,乡规划?行政主管部》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!处以1000—元以上?3,万元以下罚款  ! 第五十三条 违】反本:办法规定损》坏城镇容貌和环境】卫生设施的当—事人应当恢复—原状;?。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!承担赔?偿责任   非】法收购井盖》、,沟,盖、雨箅等设施【的由公安《部门按照有关法律】、法规予《以处罚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,事责任阻碍城镇容貌!和环境?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、城市管—理,行,政执法机《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!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!依法处罚《;构:成犯罪的《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  ! 第:五十四条 在实【行,相对集中行》政处罚权的城市、县!、镇:。本,办法规定的》行政处罚《。由城市管《。理行政执法机—构,按,照,国务院或者省—人民政?府确定的职责实施】   第五十五条! 城镇容貌和环境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、城:市管理行政》执法机构的》工作人员在城镇容】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!作中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依法给》予,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:究刑事责《任   (—一)不依照法—定职责或者法定程】序进行行政执法【的;  》 ,(二)对应当受【理的举报、投诉不】予,受理或者对》已受理的举报、【投,诉不予调查处理【的;   (三】)打骂、威胁或者】侮辱:当事人的; —。   ?。(四)?故意损坏、擅自处】理或者侵占当事人】。物品的;《  ? (五)以吃、拿、!卡,、要等方式刁—难当事人的;  ! (六)其他玩忽职!守、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【的行:为 第六》章 附 《则 ?  第五十六条 本!办法自2010年】3月1日起施行【1,。995年5月2【日山东省人民政【府发布的山东省实】施〈城?市,市容:和,环境卫生管》理条例〉办法(鲁政!。发〔199》5〕:。49号)同时废【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