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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山:东省:城镇临时建设、临时!用地规?划,管,理,办,法,
(1【994年10月13!日鲁政发[1—9,94]1《15号发《布1994年12】月1:日起:施行;2010年1!1月29日山东省人!民政府令第》228号修改后【公,布施行)
第一条! 为加强对城【。镇临时建《设、临时用》地的规划《管,。。理保证城《乡规划的顺利实施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乡规划法(以】下简称城乡规划法】。。)等法律、法规规】定,结合我?省实际情况制定【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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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条? 本办法所称临时!建设是?指经城乡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批准临时】搭建、临时使用【并限期拆除》的建筑物、》构筑:物、棚?厦、管线及》。其他设施临时用地是!指建设工程施—。工堆料、堆物或【其他情况需要—临时使用并按—。期收回的土地—
】 :第三条? 凡在本》省城市、镇》规划区内需要临时用!地,、,。进行临时建设的【均,应当遵守本办法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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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。。四条 各级城【乡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?负责本行《政区域内的》城,镇临时建《设和临?时用地规划管理【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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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条 任何单位!或,者个人在城》市、镇规划区内【进行临时建设应【当征得?有关部门同》。意后向城乡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:申请经审查批准核】发临时建设》工程规划《许可证并《按照批准《的内:容进行建设》
! 任何单《位或:者个人在城市、镇规!划区内临时使用【土地应当向城乡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!请经审查批准—核,发临时?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后:方可到有关部门【。办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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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! , 临时用《地确:需占用耕地的应当】按照有关规定向财政!部门缴?纳耕地占《用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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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任何单位和】。。个人在领取临—时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、临时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《证,后3个月内未进行建!设或使用《土地的其规划—许可证和用地批【准,文件:自,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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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【 临时建》设、临时用》地使用期限不得【超过两年确需延【期使:用的应当在》使用:期满30日前向【城市规?划,行政主管部》门和有关部门申请】办理延期使》用手续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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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【。 临?时建设?、临时用地使—用期满后使》用单位和个人应当】在30日内自—行拆除、清》场并:到原批准《机关办理相》应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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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临【时建设?、临时用地如遇【国家建设需要使【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!时,拆,除、退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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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一条 《临时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【不得作为房屋确权的!依据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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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! , 临时建设》和临时用《地,不得买卖、交换、】出租、转让》。赠与或者擅自改变其!使用性质在临—。时,。。用地上不得建设【。永久:性的建筑物》、构筑物及其他【设施 《
【 第十三条 【未按照批准》。内容进行临时—建设或?者临时建设逾期【不拆除的由城乡规划!行政:。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拆除:可以并处临时建【设工程造价》一倍以下《的,罚款逾期不拆—除的所在《地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府可以责成有】关部门采取强制【拆除等措施或者【申请人?。民法院强制执行临时!用地逾期不退—出的按城乡》规划对违法用—地的有?关,规定:处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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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【 :在城市、镇规—划区内未取》得临时用地规划【许可证而取得临时】。用地批准文》件、占用土地的其】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!土地由县《级以上?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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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十五条 本办法】具体应用中的—。问题由省住房城乡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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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! 本办法自19【94年12月—1日: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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