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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!城镇临?时建设、临时—用地规划管理办法】 ,。
(》1,994?年10月13日鲁政!。发[19《94]115号发】布,199?4,年12月1》日起:施,行;20《。10年11月29】。日山东省人民—政府令第2》28:号修改后公布—施行)
》第一条 为—加强对城镇》临时建设《、临时?用地的?规划管理《保证城乡规》划的顺利实》施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城乡规划法(以!下,简称:城乡规划法)等法律!、法:规,。规定结合我省实【。际情况?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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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。条 ?本办法所称临—时建设是《指经城乡规》划行政主《管,部门批?准临时搭建、临时使!用并限?期拆除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、?棚厦、管线及其他设!施临时用《地是指建设工程【施工堆料、》堆物或其他情—。况需要临《时使用并按》期收回的土地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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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三条 凡在本省城!市、镇规划》区内需要临时用【地、进行临时—。建设的均应当遵守本!办法 《
】第四条 各级【城乡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:政区域内的城镇临】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!划管理工作 【
第!五条 《任何:单位或者个人在城】市、镇规划区—内进:行临时建设应当征得!。有关部门同意后【向城乡?规划行政主》。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!查批准核发临时建设!工程规?。划许可证并按照【批准的内容进—行建设 》
》。 任何单—位或者个《人在:。城市、镇规划区内临!。时使用土地》应当:向城乡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提出》申请经审查批—准核发临时建设【用地规?划许可证《后,方可到有关部—门办理手《。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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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六条: 临时《用地确需占用耕地】的应当按《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!门缴纳?耕地占用税 —
!第七条 》任何:单位和?个人在领取临—时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、临!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后3个月内未进】行建设或使用—土地:的其规?划许可证和用地批】准文件自行失效 !
】第八条 临时建】设、临?时用地使用期—限不得超《过两:年确需?延期:使用的应当在—使用期满30日【前向城市规》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和有关部门—申请:办理延期使用手续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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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》条 临时建设、临!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使!用单位和《个人应?当在30日内—自,行,拆除、清场并到【原批准机关办—理相应?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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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条 》。临时建设《、临时用地如—遇国家建《设需要使用单位和】个人应当及》。时拆:除、退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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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一条 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】。许可证不得作—为房屋确权的依【。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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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第十二条 临时建!设和临时用地不得】买卖、交《。。换、出?。租、转让赠与—或者擅自改》变其使?。用性质在临时用地】。上不得建设》永久性的建筑物、】构筑:物及其他设施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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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,条 : 未:。按照批准内容进行】临时建设或》者临时建设逾—期不拆除《的由城乡《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!。以并处临《时建设工程造—价一倍?以,下的罚款逾》期,不拆除的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】方,。人民政府可以—责,成有关部门》采取强制《拆除等措施或者申请!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临!时,用地逾期不退出的】按城乡规划对违法】用地的有关规定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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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四条 在城市、】镇规划区内未取得临!时用地规划许—可证而取得临时【用地批准文》件、占用《土地的?其批准文件无效占用!的土地由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!退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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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五:条 本办法具【体应用中《的问:。题由:省住房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?部,门负责解释 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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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《条 本办》法自1994年【12:月1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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