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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 ,。 ? 《 山东《。省城镇临时建设、临!时用地?规划管理办法 ! (1994年1!0,月13日鲁政发【[199《4]11《。。5,号发布1994年】12月1日起施行】;2010年—11月2《9日山东省人民政】府令第22》8号修改后公布施行!) 第《一条 为加—强对城镇临时—建设、?临时用地的》规,划管理保证城乡【规划的顺利实—施,根据:中华:人民共?和国城乡规划法【(以下简称城—乡规:划法)等《法,律、法规《规定结合我省实【际情况制定》。本办法 》 — 第二条 【本办法所称》临时:建设是?。指经城乡规划—行政主?管部门批准临时【搭建:、临时使《用并限?。期拆除的建筑物、】构筑物、《棚厦、管线》及其他设施临时用】地是指建设工程【施,工堆料、堆》物或其他情》况需:要,临时使用并按—期收:回的土地 》 》 《第三条 《 凡在本省城市、镇!。。规划区内需要临时用!地、进行临时建设】的均应当遵守本办法! 】 第四条 各】级城乡?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的城镇临时建设!和临时用地规划管】理工作 《 !第五条 任何单】位或者?个人在城市》、镇规划《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应!当征得有关部—门同意后向城—。乡规划?行政主管《。部门提?出申请经审查—批准核发临时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!照批准的内容进行】建设 》 :     任何单】位或者个人在城【市、:镇规划区《内临时使《用,土地应当向城乡规】划行政主管部—门提出申请经—审查批准核》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后《方可到有关》部门办理手续 【 【 , 第六条 临【时用地确需占用耕】地的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,向财政部《门缴纳耕地占用税】 : 第!七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《在领取临时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—、临: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后3?。个,月内未进行建设【或使用土地的其规划!许可证和用地—批准文件自行失【效 《 第八!条 临《时建设、临》时用地?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!年,确,需延期使用的应当】在使用期满30日前!向城: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和《有,关,部门申请办理延期】使用手?续 【。 《第九:条 临时建设【、临时用地使用期满!后使:用单:位和个?人应当在30日【内,自行拆除、清场并到!原批准?机关办理相应手【续 【。 ? 第:十条 临时建设】、临时用地》如遇国家建》设,需要使用单位和个】人,应当及时拆除、退】地 】 第十》一条 临》。时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不得作为房屋】确权:的,依据 】 第十二条 !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!地不:得买卖、交》换、出租、转让【。赠,与或者?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!在临: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!久性:的建筑物、》构,筑物及其他》设施 》。 第】十三:条 : 未按照批准内【容进行临时》建设:或者临?时建设?逾期不拆除的由城】乡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:拆除可以并》处临时建设工程造】价一倍以下的罚款逾!期不拆除的所在【地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政府【可以责成有关部【门采取强制拆除等】措施或者申请人民】法院强制执》行临时用地逾期不】退出的按《城乡:规划:对违法用地》的,有关规定处理— ? ?。 《第十四条 在【城市、镇规划区内未!取得临时用地规划许!可证而取得临时用地!。批准文件《、占用土地的其【批准文件无效占用】的,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责令退》回 《 , ? ?。第十五条 》。 本办?法具体应用中的【问题由省住房—城乡:建设行?政主管?部门负责解释 】 《 第?十六条 本—办,法自1994年【12月1《。日起施行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