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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山东》省城镇临时建设、临!时用地规划》管理办法 !(199《4年:10月13日—鲁政发?[19?94]115号发布!1994年12【月,1日起施行;201!0年11《月29日山》。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!28号修改》后公布施《行) 第一—条 为加强对城】镇临时建设、—临时用地的规划【管理保证城乡规【划,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法(以《下简:称城乡规划法)【等,法律、法规规定结】合,我省实际情况制【。。定本办法 】 ? ?第二条 《 本办法所》称临时建设是指经城!乡规划行政》主管:。部门批准《临时:搭建、临时》。使用并限期拆—除的:建筑物、《构筑物?、棚:。厦、管线及其他设施!临,时用地是指建设【工程施工堆料、堆】物或其他《情况需?要,临,时使用并按》期收回的土地 【 !。第三:条 ?凡在本省《城,市、镇规划》区,。。内需要临时用地、】。进行临时《建设的均应当遵【守本办法 — 【 第四?条 ?各级城乡规划—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的《城镇临时建设和临时!用地规划管理工【作, 】。 第五条》 任何单位或者个!人,在城市、《镇规划区内进行临】时建设应当征得有关!部门同意后》。向城乡规《。划,行政主管部门—提出申请《经审查批准核发【临时:建设工?程,规,划许可证并按照批】准的内容进行—。建,设 【    任何单位或!者个人在城市、镇】规划区内临》时,。使用土地应》。当向城乡规》划行:政主管部门》。。提出:申请经审查批准核】发临时建设用—。地,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到!有关部门办理—手续: — : 第六条 【临,时用地确需占用【耕地的应《。当按照有关规定【向财政部门》缴纳:耕,。地占用?税, , — : 第七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《人在领取临》时建设?工程规划许》可证、临时建设用地!。规划许?可证后3个月—内未进行建设或使用!土地的其规》划许可证和》。用地批准文件自【行失效 【 《 第八条 临】时,建设、临时用地【。使用期?限不得?超过两年确需—延期使用《的应当?在使用期满30日前!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和?。有关部门申请—办,理延期使用手—。续 】 : 第九条 》。 临时建设、临时用!地,使用:期满后使用单—位和个人应当在【。30日内《自行拆除、》清,场并到原批》准机关办理》相应手续《 — 《。第十条 《 临时建设》、临时用地如遇国】家建设需《要使用单位和个人】应,。当及时拆除、—退地 ! 第十一—条 ?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不得作为房】屋确权的依》据 : 《 , ? 第十二条 临时!建设和临时用地不得!买卖、交《换、出租《、转让赠与或—者擅:自,改变其使用性质在】临,时用地?上不得建《设永久性的建筑物、!构筑物及《其,他,设施: 《 第十三!条 未按照批【准内容进行临—时建设或者临时建】设逾期不拆除的由城!乡规划行《政主: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!可以并处《。临时建设工程—造价一倍以下的【罚款逾期不》拆除的?。所在地?县级:以上地方人》。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!。部门:采,取强制拆除等措【施或者?申请人民法院强制】执行临?时用地逾期》不退出的按城乡【规划对违法用地的有!关规定处理 】 【第十四条 》。 在:城市、镇规划—区内未取《得临时用地》。规划许可《证,而取得临时》用地:批准:文件、占用》。土地的其批》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!地由县级《以上人民政》府责:令退回 —。 : 《 第十五条 — 本办法具》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!住房城乡建》。设,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,解释 《 : 第十六条】 :本办法自《。199?4年12月1日起】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