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? 》 山东省城镇临时建!设、:临时用地《规划管理办法 ! , (19《94:年10?月13日鲁政发[1!994]1》15号发布199】4年12月1日【起施:行;20《10年11》月,2,9日山东省》人民政?府令第228号修改!后公布?施行) 第一条 ! 为加强对》城镇临时建设、临时!用地的规划管理保证!城乡规划的顺—利实施根据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】乡规:划法:(以下简称城乡【规,划法)等法律、【法规规定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】制定本办法 】 》 第二条》 :本办法?所称临时建设—是指:经城乡规划行—政,主,管部门批准临时【搭建、临时使—用并限期拆除的建筑!物、构?筑物:、棚:厦、管线及其他设施!临时用地是指建设】工程施工《堆,。料、堆物或其他【情况需要《临时使用并按期收回!的土地 》 】第三条 《 ,凡在本省城市—、镇规划区内需【要临时用地、进【。行临时建设的均应】当遵守本办法— — 第》四条 各级—城乡规?。划行:政,主管部?门负责?本行政区域内的城】镇临: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!划管理工作 — 《 第五条 !。 任何单位或者个】人在城?市、镇?规划:区内进行临时建【设,应,当征得有关》部门同意后向—城乡规划《行政:主,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!查批准核《发临时建《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并按照批准的内】容进行?建设 【     任—何单位或者个—人在城市、》镇规划区内临时【使,。用土地应当向—城乡规?划行政主管部—门提出申请经审【查批准核发临—时建: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!方,可到有关部》门办理手续 ! 《 第六条 — 临时用地》确需占用耕地的应】当按照有《关规定向《。财政部门缴纳耕【地占用税 — 第!。七条 ?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在领取?临时建设工》程,规划:许可证、临时建【设用:地规划许《可证:后3个月内未—进,行,建,设或使用土地的【其规划许《可证和用地批准文】。件,自行失?效 ! 第?八条 临》。。时建:设、临时《用地:使用:期限不得超》过两年确需延期使】。用,。的应当?在使用期满》30日?前向:城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!部,门申请办理延期使用!手,续 — 第九【条 临时》建设、?临时用地使用期【满后使用单位和【个人应当在30日内!自行:拆除、清场并到【原批准机关》办理相应手续—。 ! 第十?条 ?临时建设《、临时用地如遇国】家建设需要使用单】位和个人应》。当及时拆除、退地】 《 》 第十一条 临时!建,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不得:作,为房屋确权的—依据 》 , ,。 : 第十二条 】 临:时建设和临》时用地不得买卖、交!换、出租、转让【赠与或者擅》自改变?其使用?。性质在临《时用地上不》得建设永久性的建筑!物、构?筑,物及其他设施 ! 【第十三条 —未,按照批准内容—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!时建:设逾:期不:拆除的由城》乡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拆除《可以并处临时建【设工程造价》一,倍以下的《罚款逾期不》。拆除的所在地县【级以上地方》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!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!等,。措施或者申请—人民法院强》制执行?。临时用地《逾,期不退出《的,按,城乡规划对违法用】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! !第十四条《。 在城市、镇规划!区内未取得临—。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而!取得临时用地—批准文件、占用【。土地的其批》准文件无效占用【的土地由县级以上】。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】 — 第十—五条 本办法具体!应用中的问题由省】住房城乡建设行【。政主管部门负—责解:释 【 第十六条 本!办,法,自,1994《年12?月1日起施行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