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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山东省城镇临—时建设、临时用【地规划管理办—法
(1】99:4年10月13日】鲁政发[1994]!115?号发布1《994年《12:月1日?起施行?;2010年1【1月29《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!第22?8号修改《后公布施《行)
《第一:条 :。 为加强对城镇【临时建?设、临?时用地?的规划管理保证城乡!规划的顺利实—施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城?乡规:划法(以下简称城乡!规,划法)?等法律、《法,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!情况制定本办法 】
【。 :第二条 《 本办法所》称临:时,建设是指经》城乡:规划行政《主管:部门批准临时—搭建、临时使—用并限期拆除的建筑!物、构筑物、棚厦】、管线及其他设【施临时?用地是指建设—工程施工堆料、堆】物或其他情》况需要临时使用并按!期收回的土》。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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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第三条 《 ,凡在本?。省城市、镇规划区】内需要临《时用地、进行—临时建设的均—应当遵?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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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各级《城乡规划《行,政主管部门负责【。本行政区《域内的城《镇临:时建设和临时用【地规:。划管理工《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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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五条 任何单位】或者:。个人在城市、—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!建设应当《征得:有关部门同意后【向城乡?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申请《经审查?批准:。核发:临时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并】按照批准的》内容:进行建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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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任何单位》或,者个:人在城?市、镇规划区内【临时使?用土地应当向城【乡规:划行:政主管部门》。提出申请经审查【批准核发《临时建?设用地?规划许可证后方可】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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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。。第六条 临—。时用地确需》占用耕地的应—当按照有关》规定向财政》部门缴纳耕地占用】。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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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条 任《何单位和《个人在领取临—。时建设工程》规划许?可证、临时建—设用地规划许—可,证后3个月内未进】行,建设:或使用土地的其【规,划许可证和》用地批准文件—自行:失效:
】 第八条 临】时建:设、临时用》。地使:用期限不得超过【两年确需延期—使用的应当在使【用,期满30日前向【城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和有关部【。门,申请办理延期使【用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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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:临时建设、临时用】地使用期满》。后使用单位和个【人应当在3》0日内自行拆除、】清场:并到原批准机关办】理相应手《续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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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】 临时?建设、临时》用,地如遇国家建设【需要使用《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!拆除、?退地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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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临时建—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不得作为房】屋确权的《依,据,。。 :
— 第十《二条 ? 临时建设和—临时用地不得买卖】。、交换、出租—、转让赠与或者【擅自改变其使用性】质在临时《用地上?不得建设《永久性?。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】及其他?设,施
! 第?十三:条 未按照批准内!容进行临《时建设或者临时建】设逾期不拆》除的由城乡规—划行政主《管部:门责令限期拆—除可以?。并处临时建设工【程造价?一,倍,以下的罚《款逾期?。不拆除的所在地县级!以上:地方人民政府—可以责成有关部【门,采取强制《拆除等措施或者申】。请人民法《院强制?执行临时《。。。用,地逾期不退出的【按城乡规划对违法】用地的?有,关规定处理 —
【。 第?十四条 在城市】。、镇规?划区内未取得临【时用地规划许可【证而取得临时用地批!准文:件,、占用土地》的其批准文》件无效?占用:的土地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责令退回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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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!问题由省《住,房,城乡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解—释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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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— 本?办法自1994【年1:2月1日起施行【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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