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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》。。省城镇控制性—详细:。规,划,管,理办法? ,
(2002!年,10月8日山东省人!民政府令第144】号发布200—3年1月1》日起施行;201】0,年11月29—日山东省人》民政府令第2—28号修改》后公布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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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条 为了—科学:。合理地?制定城镇控制—性详细规《划保证城乡规划【的有效实施》促,进城市健康有序的发!展根: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划—法等法律法》规的规定结合本【。省实际制定本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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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 本省行》政区域?内城市、镇控制【性详细?规,划的编制、审—批和实施适用本办】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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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本办法《所称城?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是!指以城市、》镇总体规划或者【。分区规划为依据【为控制建《设用地性质、使用】强度和空《间环境对《。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!布局的各项控—制指标及其他规划要!求作出的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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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 》 城市、镇人民政】府,应,当,。根据:城市、镇总》体规划的要求组【织编:。制城镇控制》性详细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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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城乡】。规划工作经费应【当纳入?政府公共财政—预算保证城镇控制性!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城!。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正!。常开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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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 控【制性详细规划—应,当覆盖城市、镇【总体规划确》定的规划建设—用地城市、镇的【中心地区《、旧城改造地区、】近期发?展地:区、储备土地、下】一年:度建:设用:地和拟出《让的用地《以及:其他重要控制—区域:应,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!细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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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条 : 省城?乡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负责全省控制性详】。细规划的组》织实施和监督管理】工作
! 城市、县人民政!府城乡规划行政【。。主管:。。部门负?责本行政《区域:内控制?性,详细规划的具体实】施和监督管理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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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条 省《城乡规划行政—主管:部门应当制》定控制性详细规划】的编:制规范指导和规范】全省控制性详细【规划的编制工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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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》 控制性详细【规划应当按照规划】设计单?位具体编制城乡规划!行政主?管部门审查》并征:求公众?意,见城:市规划委员》会审议城市或者县人!民政府审批、公【布、备案的程—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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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九条 城乡规【划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通过方案征集等】方式择优《确定具备《相应:资质的?规,划设计单位承担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】具体:编制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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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控!制性详细规划编制】应,当根据城市总体规】划或者分《区规划的要》求综合考虑自然环】境、人文因素、公】众意愿?和,社会经济《。发展的需《。要并符合提高城市环!境质量、生活质量和!景观艺术《水,平的:总体:发,展要求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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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?一条 控》。制性详细规划的【具体编制单》位完成编制工—作后应当将控制性详!细规划草案报城乡规!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审?查
【 城乡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对控】制性:详细规划草案初审后!应当将草案》的主要内容》和图纸?广泛征求公众—意见 ?
?。 : ?征求:公众:意见的时间、—。地点:和公众提交》意见的期限》、方式应《当在当地主要新闻】媒体上公布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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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!公众意见的时间一】般,不少于30天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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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,二条 公众可以在!规定的时间、地【点查:阅,规划草案的》文本就控制性详细规!划草案?向城乡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》。提出意见并载明【提出意见的理由和联!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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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十三条 城—乡规划行政》主管部?。门应当组织收集、整!理和研究公众意【见必要时可以通过召!开座谈会、听证【会等:方式进行论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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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城乡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组织控《制性详细规划—编制:单位参考公众意见】对,控,制性详细《规,。划草案进行修—改
【 控制性详【细规划草案》修改完成后由城乡规!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提交城市【规划委员会审议并】附具城乡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!、公众意见以—及,对公众意见》的处理情《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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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四?条 实行城乡规划!委员会制度城乡规划!。委员:会由公?务员、专家学者和公!众代表?组成
】 , 城乡《规划委员《会,委员由城市、—县,人民政府聘任其中非!公务员委员》应多于公务》员委员主任委—员和副?主,任,委员由城市、县人民!政府主?要负责人《。从委员?中,指定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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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】 ,城乡规划委员会会】议,由主任委员或主【任,委员委托《副,主任委员召集有【三分之?二以上委员出席【且非公?务员委员多于—公务员委员的情【。况下始?得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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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【条 城乡规—划委员会审议—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!时应当采取无记名】投,票的方式《进行:。表决城乡规划—委员会的审》议意:。见必须经参加会【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!委员:通过:审议:意见由主任委—。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召!集会议的副主任委员!签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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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】 控制?性详细规划》草案经城乡规划【委员会审《议,后由城?乡,规划行?政主:管部门?报本级城市、—县人民政府审批并附!具城乡规划委员会的!审议意?见
— 城乡—规划委员会》的,审议意见应当作为】本级人民政》府审批[《城市]?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!策依据 《
? 》未经城乡规划委【员会审议的城—市、县人民政府【不得: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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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十,八条 《控制性详细规—划应当经城市—、县人民政府常【务会议或全体会议】讨论决?定讨论?通过的由城市、县人!民政府公布实施【
《 : ?控制性?详细规划讨论通过后!。30日?内城市?、县人民政府应当】在当地主要》新闻媒体上公告公】告的内?。容应包括该》控制性?详,细规划的具体—范围、实施》时间、查询》方式以及城》。市、县人民》政府认为《需要公告的其他【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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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】。 控制性详细规划!经批准公布后报城】市、:镇总体规划》的,审批机关备》案其中经国》务院批准城》市,。总,体规划的城市报省】人民政府备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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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条 控制性详细!规划一经批准非【经法定?程序不得变更;【但有下列《。情形之?一的应当按照—本办:法规定的审批程【序进行调整
】 ? (一)城【市总体规划发生变化!对控制性详细规划】控制区域的》功能与布局》。产生较大影响的; !
? 》(二)设立》。重大项目对控—制性详细规划控制】地块的功《能与布局产生较大影!响,。的;
》 (【三)在实施城市建】设中:发,现控制性详》细规划有明显错【误确有必《要修改的;
! ? (四)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其他—情形:。
】 第二?十,一条 控制性【详细规划应当—作为城?镇规划建《设管理的依》据在城市、镇规【划区内进行土—。地利用?和开发?建设的应当符合【控制性详细规—划的要求
!。。 , 进行》城镇国有土地使【用权出让、转让的城!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应,当根据控制性—详细规?划,提,出出让、转让—地块的规划条—件及附图作为制定土!地出让、转让—方案的?依据
》 , ? 未取得或违【反城乡规划行—政主管?部门提出的规划条】件及附图的》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!规,划,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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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 城乡规划行政【。主管部?门应当对控制性详】细规划的《实施进行监督—检查 ?
】上级城?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发,现下:级城:乡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!控,制性详细规划—过程中?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!的应当责令下级城】乡规划行政》主管:部门:予以改?正
【 ?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认为必要【时可以查处下级城乡!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管辖的违法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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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:三,条 ?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都,有检:举和控告违反—控制:性详细?。规划行为的权利【都有遵守控》。制性详细规》划的:义务
城乡!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受理违反《控制性详细规划行】为的检举和控告后】应当:在15个《工作日内《予以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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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四条 》城市、县人民政府】有下列行为》。之一的?。。其审批、调整的控制!性详细规《划无效由负责备案】审查的人民》政,府责:令改正
— , : (《一)违反本办法【规定的程序审—批、调整控制性【详细规划的; 【
【 ,(二)?未,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控!制性详细规划备案的!;
— (三)控】制性详细规划违【反城:。市,。、镇总体规划—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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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条 【 城:。乡规划行政》主管:部门违反控》。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建!设的其审批行—为无效由本》级人民政府予—以撤:销;:造成建?设单:位损失的《由有过?错的行政机关负责赔!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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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【条, 国家工作人员】违反本?。办法规定《。玩忽职守、滥—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构成犯》。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!尚不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行—政责任
【 》行政责任追究—办法:由省城乡《规划:行,政主管?部门会同省》监察部?门制:定报省?人民政府批准—后施行 《
第!二十七条 》 本办法自200】。3年1月1日起施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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