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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山东省城镇控制性!详细规划管理—办法 》 (?2,002年10—月8:日,山东省人《民,政府令第1》44号发布200】。3年1月1日起施行!;20?10年11月2【。9日山东省》人民政?府令第228号修改!。后公布施行)—。 —第一条? 为了科学合理地!制定:城镇控制性详细【规划保证城乡规【划的有效实》施促:进城市健康有序【的发展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,法等法?律法规的规定结【合本省实际制定【本办法 【 第二条 ! 本:省行政区域》内城市、镇控制性】详细规划的》编制、审批和实施适!用本办法 》 》 : 第三条 本【办法所称城》镇控:。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!城市、镇总体—规划或者《分区:规划为依据为—控制建设用地性质、!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!对城:镇建设用《地和空间布》局的各?项控制指标及其他】规划要求作出的规】划 【。 : 第四条 城【。。市、镇?人民政府应当根据】城市、镇《总体规划的要求【组织编制《城镇控制性详细【规划 》     —城乡规划工作经【费应当纳《。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!保,证城镇?控制:性详细规划的编制】。和城乡规《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!展 — 第五条【 控制性详细规】划应当覆盖》城市、镇总》体规划确定的—规,划建设用地城市、镇!的中心地区、—旧,城改造地《区、:近期发展《地区、储备土—地、下一年》度建设用地和拟出让!的用:地以及其《他重要控制区域应当!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!规划 《。 ? , 第六条 【 省城乡《规划行政主》管部:门负责全省》控制性详细规—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!。管理工作 】     城市、】县人民?政府:城乡规划《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。政区:域内控制性详细规】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!管理工作《 : , 》 第七?条 省城》乡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!控制性?。详细规划《的编制规《范指导和规范—全省控制《性详细规划的—编制工作 】 , , 第八条 控!制性详细《规划应当按照规划设!计单:位具体编《制城乡规《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审:查并征?求公众意《见城市规划委员会审!议城市或者县—人民政府审批、公布!、备案的程序—进行 — , 第九条 】 城乡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》通过方案征集等方】式择:优确定具备相—应,资质的规划设—计单位承担控—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!编制工?作 ? 【第十条 控制性】详细规划编制应【当根据城《市总体规划或者【分区规划的要求综】合考虑?自然环?境、人文因素、公众!意愿:和社会经济发展的】需要并符合提高【城市环境质量、生活!。质量:和景观艺术水平的总!。体发展要求 【 , 第【十一条 控制【性详细规《划的具体编制—单位完成编制工作】后应:当将:控制性详细规划草】案报:城乡规?划行政?主管部门审查— 》 ,  : 城乡规划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对控制性详细【规划草案《初审后应当将草案】。的主要?内容和?图纸:广泛征求公众—。意见  】   征求公众意见!的时:间、地点《和,公众提交意见—的期限、方式应当】在当地主要新闻媒】体上公布 —   》  征?求,公众意见的时间一般!不少:于30天 》。。。 — 第十二》条 ?公众可以在规—定的时间、地—点查阅规划》草案的文本就控【制性:详细规划草》案向城乡规划行政】。主管部?门提出意《见,并载明提出意见的理!由和联系方式 【 《 : 第十三条— 城乡规划行政】主,管部门应当组—织收集、整理和【研究公众意见—必要时可《以通过召开座—谈,会、听?证会等方式进行【论证: ?。 :  :  城乡规划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组:织控制?性详细规划编制【单位参考公众意【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!草,。案进行修改 】 : , ,  :控,制性详细规划草案】修改:完成后?由城: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!审议并附具城乡规】划行政主管部—门,的审查意见、公众意!见以及?对公众意《见的处理《情况 ? 》 第十四条 !实,行城:乡规划委员》会制度城乡规划委员!。会,由公务员、专家学者!和公众代表组成 ! , ,     》城乡规划委员会【委员由城市、县人】民政:府聘任其中》。非,公务员委员应—多于公务《。员委员主任委员【。和副主?任委员由城市—、,。县,人民政?府主要负《责人:从委员中指》定 【 第《十五条 城乡规】划,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!员或主任委》员委:。托副主任委员—召集有?三分之?二,以上委员出席且【非公务员《委,员多于公务员委【员的情况下始得举】行 《 : : 第十六条 【 城乡规划委员会】审议控制《性,。详细规划草案时应】当采取无记名投票】的方式进行表决【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!。议意见必须经—参加会议的》三分之二以上的委】员通过审议》意见由主任委员【或主:任委员委托召集会议!的,副主任委员签—署 《 第十】七条 控》制性详细规划草案】经城乡规划委员【会审议?后由城乡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报本》级城:。市、县?人民:政府审批并附具城】乡,。规划委员会的审议】意见  】。   城乡规—。。划委员会的审议【意见应当《作,为本级人民》政府审批[城市【]控制性详细规划】的决策?依,据 —    未经城乡规!划委员会审议的城】市、县人民政—府不得审批 】 第【十八条 《 ,。控制性详细规划【应当经城市、县人】民,政府常?务会议或全体—会议讨论决定讨【论通过的由城—市、县人民政府公】布实施 【   ?  控制性详细规】划讨论通过后3【0日内城市、县人】民政:府应:当,在当地主要》新闻媒体上公告【公告的?内容应包《括该:。控制性详《细规划的具》体范围?、实施时间》。、查询方式》以及城市、县—。人民政?府认为需要》公告的其他内—容 【 : 第十九条 控】制性详细规划经批】准公布后报城市【、,镇总体规划的审【批机关备《案其中经国务院【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!城市报省人》民政府备案》 ? 第二】十条 控制性【详细规划一》经批准非经》法定程?。。序不得变更;—但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应当按照本办【法规定?的审批程序》进行调整 !。    (一—),城,市总体规划发生【变化对控制性详细规!划控:制,。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!生较大影《响的:;   】  (二)设—立重大项目对—。控制性详细》。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!。与布局产生较大影响!的; 【   ?。。 (三)在实施【城市建?设中发现控》制性详细规划有明显!错误确有必要修改的!; 》    《 (四?)法律、法规规【。。定的其?他情形 》 : 》第二:十一:条 控制性详【细规划应当作为【。城镇规?划建设管《理的依据《在城市?、镇规划区内—进行:土地利用和开—发建设?的应当符《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!要求: ? , ,。    进行—城镇国有土地—使用:。权出让?。、转让的城乡规划行!。政主管部门》应当根据控制—性详细规划提出【。出让、转让地块【的规划条《件及附图作为制【定土地出让、转【。让方案的依》据    ! 未取得或违反【城乡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提,出的:规划条件及附图【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。部门不得核发建设】用地规划许可证 】 】第二十二条 — ,城乡规划《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对控】制性详细规划—。的实施进行监—督检查?。 ?   《  上级城乡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发现【下级城乡规划行政主!管部:门在实施控制性详】细规划过程中的行政!行为明显不当—的,应当:责令下级城乡规【划,行政主?管部门予以改正【   【  上级城》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认为必?要时可以《查处下级城乡规划行!。政主:管部门管辖的违【法案件 ! 第二》十三条 》任何单位和》个人都有检》举,和控告违反控制【性详细?规,划行为的权利都有遵!守控制?性详细规划的义【务 城乡规!划行政?主管部?门受理违反》。控,制,性详细规划行—为的检举和》控告后应当在15个!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! , 《。。。 ?第二十四条 城市!。、县人?民政:府有:下列行为之一的其】审批、?调整的控制性—详细规?划无效?由负责备案》审查的人《民政府责令改正 】  》  : (一)违反本办法!规定的程序审批、调!整控制性详细规划】的,; —    (二)未】按本办法《规定进行控制性详】细规划备案的; !   》 ,。 (三)控制—性详细规《。划违反城《市,、镇总体规划的【。 : 第】。二十五条 》 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违》反控制性详细规划批!准建设的其审批行】为无效由本级—人民政府予以撤【销;造成建设—单,位损失的由有过【错的行?政机关负责赔偿【 , 》 : 第二十六条 国!家工作人《员违反本《办法规定《玩忽:职守、?滥用职权、徇—私,舞弊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【;,尚不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行政责任《   【  行政责任追【究办法?由省城乡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会同省监《察,部门制定报省—人民政府批准—后施行 ! 第二十七【。条 ?本办法自《200?3年1月1日—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