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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山《东省城?镇控:制性:详细规划《管理办?法 —(2002年10】月8日?山东省?人民:政府令第《14:4号发布2》003年《1月1日起施行【;2010》年11?月29日山东省人】民政府令第228号!修改后?公布施?行) 第!一条: , 为: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!镇控制性《。详细:规划保证城乡规【划的有效实》。。。施,促进城市健康—有序的发《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,城乡规?划法等法《律,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!实,际制定本《办法 【 《第二条 本省【行政:区域内城市、镇【控,制性详细规划的【编制、审批和实施适!用本办法《 , ?。。 , ? ,第三条 本办法】所,称城镇控制性—详细规划是指—以城市、《镇总:体规划或《者分:区,。规划为?依据为控制建—设用地性质、—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!对,。城,镇建设用地和空【间布局的《各项控制《指标及其他规划【要求作出的规划【 《 第—四条 城市、镇】人,民政府应当》根据城市、镇总体规!划的要求组织编【制城镇控制》性详细?规划 【    城乡规【划,工作经费应》。当纳:入政府公《。共财政预算》。保证城镇《控,制性详细规划—的编制和城乡规【。划管理?工作的正常》开展 ! 第?五条 控制性详细!规划应?当覆盖城市、—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!划建设用《。地城市、镇的—。中心地区、旧城改】造地:区、近期发展地【区、储备土》地、下一《年度建设用》地和拟出让的用【地以及其他》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!先编制控《制性详?。细规划 【 第—六条 省城—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全省《控制:性详细规划》的组织实施和监【督管理工作 】     城【市、县人民政府城】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!制性详细《规划的具体实—。。施和监督管理工作】 【 第七条》 省?城乡: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制定【控制性详细规划【的编制规《。范指导和规范—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!的编:。制工作 】 : 第八条 控制!性详细规划》应当:按照规划设计—单位具体编制城【乡规划行政》主,管部门审《查并征求公众意见城!市,规,划委员会《审议城市或者县【人民政府审》。批、公布、备案的】程序进行 — 《。 第九条— 城乡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通【过方案征集》。等方式择优确定具备!相,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!位承: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!具体编制工作 【 — 第十条 —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!制应当根据城市【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】规划的要《求综合考《虑自然?环境、?人文因素、》。公众意愿《。和社会经《济发:。展的需要并符合提】高城市环境质量、生!活质量和景观艺【术水平?的总体发展要求【。 : ? ,。 : 第十一条 【控制性详细》规划的具体》编制单位完成编制工!作后应当《将,控制性详细》规划草案《报城乡规划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!  》 ,  城乡《规划:行,政主管部门对控【制,性详细规划草案初】审后应?当将草案《的主要内容》和图纸广泛征—求,公,众意:见 : ?     征求公众!意见的时间、—地点和公众提—交意见?的期限、方式应当】在当地主要新闻媒】体,上公布 —     征求】公众意见的时间【一般不少于》30天 》 : 》。第十二条 公【。众可以?在规定的时间、【地点:查,阅规划草案的—文本:就,控制性详细》规划草案向城乡规】划行政主管》部门提出意见—。并载明?提出意见《的理由和联系—方式: 【 第十三》条 城乡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组织收集、整—理和研究公众—意见必?要时:可以通过召》开座:谈会、听证会等方式!进行论证 》 :。     城乡规!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组织控制性!详,细规划编制单位【参考公众意》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!草案:进行修?改 《    》 控制性详细规【划草案修改完成后由!城乡: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提交》城市规划《委员会?审议并附具城乡规划!行政:主管部门《的审查意见、公众意!见以及?对公众意见的处理】情况 《 — 第十?四条 实行城乡规!划委员会制度—城乡规?划委:员会由公务员—、专:家学者和公众代【表组成 —。 ,  :   城乡规—划,委员:会委员由城》市、:县人:民政府?聘任其中非公务员】委员应多于公务【。员委员主任委员【和副主任委员由城市!、县人民政府主【要负责人从》委员中指定》 !第十五条 —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!由主:。任委员或主任委【员,委,。托副主任委员—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!委,员出席且非公务员委!员多于公务》员,委员的情况下—始得举行《 《 : 第十六条【 城乡规划委员】。会审议控制性详细】规划草案时应当【。采取无记《名投票的方》式进行表决城乡规划!委员会?的审:议意见必须经参【加会议的三》分之二以上的—。委员:通,过审议意见由—主任委员或主任委】员,委托召集会》议的副主任》委员签署 ! : 第十七条 控!制性:。详细规划《草案经?城乡规划委》员会审?议后:由城乡规划》行政主管部》门报本级城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审批并【附具城乡规划委员会!的审议意见 】 : ,   城乡》规,划委:员会的审议意见应】当作为本级人民【政府审批[城市]控!制性详?细规划的决》策依据 】  :。  未经城乡规划委!员会审议的城—市、:县人民政府不得【审批: 】 第十八条 控】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经!城市、县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!。全体:会议讨?论决定讨论通过的由!。城市:。、县人民政府公布】实施 ? ?   ?  控制《性详细规划讨—论通过后3》0日内?城市、?县,人民政府《。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!媒体上公告》公告的内容》。应包括该控》制性详细《规划的具体范—围、:实施时间、查询方】式以及城市、—县人民政府认为需】要,公告的其他内容 】 】第十:九条 控》制性详细规划经批】准公布后报城市、】镇总体规划的审批】机关备案其中经【国务院批准城—市总体?规划的城市报省【人民政府备》案 】 第二十条 【 控制性详》细规划一经批准非经!法定程序不得变【更;但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!当按照本办法规【定的审?批程序进行调整 !  《   ?(一)城市》总,体规划发生变化对】控制性详细》规划控制《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!生较:大,影响的;《 :  《   (二)—设立重大《。项目对控制》性详细规《划控:制地块的功能与【布局产?生较大影响》的;  】。  : (三)在实施【城市建设中发现控】制性详细规划—有明显错《误确有必《要修改的; 【 ,     (四】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情?形 】。 第二十一—。条 ?控制:性详细规划应当【。作为城镇规》划,建设管理的依—据在城?市、镇规划区内进行!土地利用和》开发建设的应当【符合控制性详细【规划的要《求 《    》 进行城镇国—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!转让的城乡》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!。性详细规划提—出出让、转让地【块的规划条》件及附图作为制【定土地出《让、转?让方案的《依据 《 :     》未取得或违反城乡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提】出的规?划条件及附图的城乡!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不得—核发建设用》地规:划许可证 】 》第二十二《条 城乡规划行政!主,管部门应当对控【制性详细规划—的实:施进行监督检—查 : ?    《 上级?城乡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发现【。下级城乡规划—行政主管部》门在:实施:控,制性详细规划过程】中的:行政行为明显不当】的应当责令下—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予以改正 【     上!。级城乡规划》。。行政主管《部门:认为必要时可—以查处?下级城乡规》划行政主管部—门管辖的违》法案件 【 , , 第二十—三,条,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,都有检举《。和控告?违反:控制性详细规划行为!的权利?都有:遵,。守控:制性详细规划—的义务? : 城乡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受理违【反,。控制:性详细?规划行为的检举和控!告,后应当在15个工】作日内?予以答复《。 !第二十四《条,。 , ,城市、县人民政【府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其审批、调【整的:控制性详细规划无】效由负责备案审【查的人?。民政府责令改—正 :。  》。   (一)违反本!办法规?定的程?序审批、调整控制】性详细规《划的;  !   (二)—未按本办法规定进】行控制性详细规【划备案的; 】。    》 (三)控制性【详细规划违反城市】、,镇总体规划的 ! 第二十!。。五条 城乡规划行!政,主管部门违反控制性!详细规划批》准建设的《其审批行为无—效由本级人民政府】予以撤销《;造成建设单位【损,失的由有过错的【行政机关负责赔【。偿 ? : 》第二十六条 【国家工作人员—违反本办法》规定玩忽职守、【滥,用职权、徇》私舞: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;尚不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行政责任 【 ,     行】政,责,任追究办法由—省,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会同省监》察部门制定报省人民!。政府批准后施行【 !第,二十七条 》 本办法《自2003年1月】1日起施行 【。。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