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福建省建—设厅关于规范建【设工程竣《工规划条件核实管】理,的指导意见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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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》区市:规划局
》 为规范建】设工程竣工规划【条件核?实行:为加强建《设工程规划》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!证城乡规《划的有效实施—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城乡规划】法,及有关政策文件【。规定结合我》省实际提出以—下指导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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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一,。、建设工《程竣工规划》条,件,核实(以下简称规划!。条件核实下同)是】指各级城乡规划【主管: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审批内容和】批准的相关图件为】依,据对已竣工的建设】工程进行规划条件】复核和确认的行政】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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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建《。设工程?竣工后建《设单位应《委托有?资质的测绘单位【实施竣工测》量并形成实测—的竣工总平布置图】(含地形)》和竣工测量报告
! ? 竣工测量的内容包!括
?。 (》一)建设《工,程平:。面位置、《尺寸、高程》。及绿化、停车—、出入口《等主要规划》。控制指?标(在竣工》总,平布置图上标—明);
【 :(二)建筑物的【层,数、建筑高度、建】筑基底情况》(长度、进 深)、!建,筑面积?、建筑间距》及室内?外地:面标:高;
】(三)地下工程管】。线埋设情况》
三、建设】工程竣工测量—完毕后建《设单位向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申—请建设工《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!申请建设《工程:竣工规划条件核实】必须提交的主要材料!包括
】(一)建设工程【竣工:规,划条件核实申—请表(申请报告)】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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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 (二)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《及批准的相关图件;!
(三】)放样、《核,样成果?建设工程正负零验】收合格单;
】 (四》)实测的竣》工总平布《置图、地《下工程管线埋设图】、竣工测量报告【(附电子文件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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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规划主【管部门收到建设工】程规划条件核—实申请后对报—送资料不齐全—的应当在收到报送资!料之日?起5个工作》日内:一,次性告知申》请人需补《充的有关内容—;对报送资料齐【全的应当在收到报】送资:料之日起20—个工作日进行—竣工规划条件确认提!出规划条件核实【意见
】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!20个工作日内【作,出决定?。的经本机《关负责?人批:准可以延长10个】工作: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!延期的理由
】。
五、?建筑工?程规划条件》核实内容《包括:
《 (一)平—面布:局,核查建设位置、建筑!红线、建筑间距【以及与周《围,建筑物或构筑物【等平面关系是—否,符合规划许可内容】;,
(【二):空间布?局核查建筑物层【。数、建筑《高度、?建筑层高及功—能是否符合》规划许可内容;
! : (三《)建筑立面核查建】筑物或构筑》物的立面是》否与所批准》的建筑?设计方案图》、建筑施工图等【相符:;
? 《。(四)主要》技术指标核查建【筑面积、容积率等】主要指?标是否改变;
! (五)建设】项目配套工程—绿化工程、停—车,场 (库)、垃圾站!。、市:政公用设施、—地下工程管线等【是否按照规》划许:。可,内容进行 建—设;
(!六)临时建设—。情况用地红线内【。建筑:临时设施是否已拆】除(经规划》许可的临《时,建筑按规《划要求执行》)未经许可的建【(构)?筑物:及原经许可但规划】。要求:。拆除的?建(构)筑物是【否已拆除
六!、市政?道,路及管线《工程竣工规划条【件核实?内容包括
! (一)道路、管】线工程实施范围【是否:与规划许可一—。致;
【 (二)道》路中心?线、道路《。竖向控制节点标【高,。、道路?标准:横断面等是》否改变;
— 《(三)?道路附属设施(含天!桥、地?道等)是否按规划许!可内容建设》。;
(四!)管线管径、埋【设深度、管线中心线!。、转折?点和检查井等是否】与规:划许:可一致;
七!、建设工程经核实符!合规划条件的规【划主管部门应—当出具建设工程竣工!规划条件核实意【见书;不符》。合规划条件的规【划主管部门应当出】具建设?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!实整改意《见通知书并可依法予!以处理?建设单位《整改后符合规—定的可再次申请【办理规划条》。件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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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八、经批准》分期实施的建设工】程,可,以分期办理规划【条件:核实
九【、建设工程》。未取得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建设工】程竣工规《划条:。件核实意见》书的建设单》位不得组织竣—工验收建设主管部】门不得办理建设工】程竣:工,验收备案房》地产主管部》门不得办理房—屋产权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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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《、各地可根》据本指?导意见结合》当地实?际,制定具体实施办【法
》 各地《在实施本指导意见】过程中有《何问题请及时反馈】。省建:设厅城?市规:划处
二〇〇八】年十二月三十一【。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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