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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福建!省建设厅关于规范】建设工程竣工—规划条件核实管【理的:指导意见 】。 各设区市规划局 !     为—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!划条件核实行为【加强建设工程—规划许?可,后,的监督管《理保证城乡》规划的有《效实:施根: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!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!。下,指,导意见 》 一、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】条件核实(》以下简称规划条【件核实下同)是指各!级,。。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以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审批内容】和批准的相关图【件为依据对已竣工的!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!件复核和确认的行】政,行为 》 二、建设工程竣工!后建设单位应委托】。有资质的测绘单位】实施竣工测量并【。形成实测的竣—。工总平布《。置图(含地形)和竣!工测量报告  】   竣工测—量的内容包括 【。     (—一)建设工》程平面位置》、尺寸、高程及【绿化、停《。车、出入口等—主要:规,。划控制指标(在【竣工总平布置—图上标明);—   《  (?二)建筑《。物的层数、建筑高】度、建筑《。基底情?。况(长度、进— 深)、建筑—面积、建筑间距及】室内外地面标高; !     (—三)地下工》。。程,。管,线埋设情况 【 , 三、?建设工?。程竣工测量完—毕后建设单》位向城?乡规划主管》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!工规划条件核实申】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!条件核?实必须提交的主要材!料包括  —。   (一》)建设工程竣工规划!。条件:核实申请表(申【请报告); —     》(二)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及批准的相!关图件;    ! (三)《放样、?。核,样,成果建设工程正负零!验收合格单; 【     》(四)实测的竣工总!平布置?图、地下工程管线埋!。设图、竣工测量报告!(,附电子文件); ! 四、规划主【管部门收到建设工】程,规划条件核实申请】后对报送资料—不齐全的《应当在收到报送资料!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!一次性告知》申请人需补》。充,的有关内容;对【报送资料《。齐全的应当》在收到报送》资料之日《起,20:个,工作:日进行竣《工规划条件确认提】出规划条件核实意】见 :     由于特】。殊原:因,难以在2《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!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!批准可?以延长10个工作日!并书面告知申请人】延期的理《。由 : 五《、建筑工《程规划?条件核实内》容包括  —。   (一)平面】布局核查建设位置、!建,筑红线、建筑间距】以及与周围建筑【物或构筑《物等平面关系—是否符合规划许可】内容;     !(二)空间布局【核查建筑《物层数、《建筑高?度、建筑层高及功能!是否符合《规划许可内容—;     (三!)建筑立面核查【建筑物?。或,构,筑物的立《面是否与《所,批,准的建筑《设,计方案图、建—筑施工图等相符【;     【(四)主要技—术指标核查建筑【面积、容积率等【。主要:指标是否改变—;,   《  (五)建设【项目配套工程绿化】。工程、停车场 (库!)、垃圾站》、市政公用》设施、地《。。下工程管线等是否】按照规划许可内【容进行 建》设;   —  :(六)临时建—设情况用地红线内】建筑临时设施—是否已拆《除(经规划许可【的临时建筑按—规划要求执行—)未经许可的建(构!)筑物及《原,经,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!的建(构)筑物【是否已拆除 — 六、》市政道路及管线工】程,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!容包括   【  :(一)道路》、,。管线:工程实施范围是否与!规划许可一致; 】     (二【。)道路中《心线、?道路竖向控制节点标!高,。、道路标《准,横断面等是否改变】;  《   (三)道【路附属设施(含天桥!、地道等《)是否按规划许可】内容建设;  】   (《四)管线管径、埋设!深度、管线中心【线、转折点》和检查井等是否【与规划许可一致【; 》七、:建设工程经核实【符合规划条件的规】划主管部门应当【出具建设《工程竣工规划—条件核实《意见书;不符合规】划条件?的规划主管》部门应当出具建设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!实整改意见通—知书并可《。依法:。予以处理建设单位整!改后:符合规定的》可再次申请办—理规划?条件核实《。 ? 八、经《批准分期实施的【建设工程可以—分,期办理规《划条件?。核实 九、建!设工程未取》得城:乡规划主管》。部门建设《工程竣工规划—条件核实意见书的】建设单位不得—。。组,织,竣工验收建》设,主管部?门不得?办理建设工程—竣工验收备案房【地产主管部门—不得办理房》屋产:权登记 十】、各地可根据本指】导意见?结合当地实际制定】具体实施《。办法     】各地在实施本指【导意见过程中有【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!建设:厅城市规划处 【。。 二:〇〇八年十》二,月三十一日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