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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《建省建设厅》关于:。规范建设工程竣工】规划条?件,核实管理的指导意】见
各【设区市规划局—
为规】范建:设,工程竣工规》划条件核《实行为加强建设工】。程规划许可后—的,监督管理保证城乡规!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城【乡规划?法,及,有关政策文件规定】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!下,。指导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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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》建设工程竣工规【划条件核实(以【下简称规划》条件核?实,下同)是指各级城】。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!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。审批内容和批—准的相关图》件为依据对》已竣工?的建设工《程进行?规划条件复》核和确认《的行政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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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建—。设工程竣工后建设】单位应委托有—资质:。的测绘单位实施竣工!测量并形成实测的竣!工总平?布置:图(含地形)和【竣工测量报告—。
: 《竣工测?。。量的内容包括—
: (一—)建:设工程平面位置、】尺,寸、高程及绿化【、停车、出入口【等主要规划》控制指标(在—竣工总平《布置图上标》明);
— (二》)建筑物的》层数、建筑高度、建!筑基底情况(长度】、进 深)、建【筑面积、建筑间距及!室内外地面标高;】
,。
(三)地!。下工程管线埋—设情况
三、!。建设工?程竣工测量》完毕后?建,。设单位向《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!设工:。程竣工规《划条:件核实申请建—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!核实必须提》交的主要材》料包:括
》 (一)建设【工程竣工规》划,。条,件核实?申请表(申请—报告);《
: (二)建】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及?批准的相关》图件;
》 (三)放样!、,核样成?果,建设:工程正负零》验收合格《单,;
? (四—)实测?的竣工总平布置图、!地下工程《管线埋设《图、:竣工测量报告(附】电子文件);—
四》、规划主管部—门收到建设》工程规划条件核实】申请后?对报送资料不齐全】的应当?在收到报《送资料之日起5个工!作日内一《次性告知申请—人需:补充的?有关:内容;对报送资料齐!全的应当《在收到报送资料之】日起2?0个工作日》进行竣工规划—条件确认《提出:规划条件核实意【。见
— ,由于特殊原》因难以在20个【工,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!本机:关负:责人批?准,可,以延长10个—。工作日并书面告【知申请人延》期的:理由
五、建!筑工程规划条—件核实?。内容包括
】 (一)平面布局!。核查建?设位置、《建筑红线、》建筑间距以》及,与周围建筑物—或构:筑物:等平:面关系是否符合规】划许可内《容;:
,
: (二)—空间布?。局,核查建筑《物层数、建筑高度】、,建,筑层:高及功?能,是否符合规划许【可内:容;
— (三)建筑【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!筑物的立面是—否与:所批准的建筑设【计,方,案图:、建筑施工图—等相符?。;
》 , (四)主要技术指!标核查建筑面积、】容积率等主要指标】是否改变;
—
《 (五)《。建设项?目配:套工程?绿化工程、停车场】 (库?。)、垃圾站、市政】公用:设,施,、地下?工程管?线等是否《按照规划许可—内容进行《 建设?;,
,
》(六)临时建设情况!用,地红线?内建筑临时设施【是否已拆除(—经,规划许可的临时建】筑按规划要求执【行):未经许?可的建?(构)筑物及—原经许可但规划【要求拆?除的:建(:构)筑物是》否已拆除
—
六、市政道路】及管线工程竣工规】划条件核实内—容包:括
(一!),道路、管《。线工程实施范围【是,否与规划许》可一致;《
《 (二)道路【中心线、道》路竖向控制节点标高!、道路标《准横断面等是否改变!。;
》 (三)道—路附属设施(含【天桥、地道》等):是否按规划》许可内容建设;
】
(四【)管线管径》、埋设深度、—。管,线中心?线、转折点和检查井!等是否与规划许【可一致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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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建设工】程经核实符合—规,划条:件的:规划主管部门—应当出?具建设工程竣工【规划:条件核实意见书;】不符合规划条件的规!划主管部门应—当,出具建设工程竣工】规划条件核实整改】意见通?知书:并可依法予以处理建!设单位整改后符合规!。定的可?再次申请《办理规划条件—核,实
?
八、经批准分期!实施的?建设工程可以—分期办理规划条件核!实,
《九、建设工程—未取得?城乡规?。划主管部门建设工】程竣工规划条件【核实意见书的建【设单:。位不得?组织竣工验收建【。设主管部门不得【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!收,备案房?地产主管部门不得】办理:房屋产权登记
】。。
十、各地可根】据本指?导意见结合当地实】际制定具《体实施办法
!。 各地在实施本指!导意见?过程:中有何问题请及【时反馈省建设厅城】。市规划处《
:二〇:〇八年十二月三十】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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