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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温州市规划局】建设工程批》后管理制度(—。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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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温州】市规划局建》设,工,程批后管理制度(试!。行)的通知
直属!。各分局、《机关各处(室)
! :为了加强建设工【程批后管理落实【规划:许可决定规范规【划执法行为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》城乡规划法、浙【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!浙江省?城,镇建设工程竣—工规:划核:。实管:理办法等规定—我局制定了温州【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批!后,管理制度(试—。行)现印发给—你们望各单位密切】配合共同做好建设】工,程,批,后监管工作》。在执行过程中—发现问题的及时报市!局法:制,监督处
特此!通知
二〇】一二年?三,月三十一日
【 第一条 》 为了?加强建设工程批【后管理落实规划【许可决定规范—规划执法行》为根: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城乡】规,划法、浙江省城【乡规划?条例:。和浙江?省城镇?建设:。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!理办法等《规定制定本内—部工作制度
第】二条 ? 规:划行政许可作出后】本局对被许可人【从,事行政?许,可事项?的,活动进行如下监管】
(》。一) 《 对被许可【人从事行政许可事】项的:。活动:进行跟踪监》督检查;
(!二):。 监督【被申请人在建—设工程?施工前依法放线;】
(三) 】 在建设工】程施工前依法—验线;
【(四)对《城管执法局处—。理批后违法建设【案件提出规划审查意!见;
》 (五)其他必要的!、合法的监管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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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条 建设工程规】划,行政许可《经办处(科)室负责!对被许可人从事规划!行政许可事项的活】动采:取如下监管措—施
》(一)督促》被许可人在规划行政!。许可有效期内—实施规划行政许可】;
(二【)在建设工》程规划?许可证件上》明,确标明未《经放:线、验线不》得进:行施工;
— (三《)在送?达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件的同时向有关!测绘单位开具放【线联系单督促被许】可人依?法放线?;,
(四)在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【决定送达当事人之】日起二天内制作【建,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件复制件、建设】。工程:规划:许可证?件所附施工图、【所附文件或不—予许可决定二份【一份移交建设工程】所在地?规,划所供其进》。行批后跟踪监管【;一份移《。交城:管执法局办事窗口】供其防控违法建设】
(》五)及时整》。理装:订已作出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资料自【作出:许可决定之》日起十日内将档案完!整移交资料室
【。
第四条 建设】工程应当委托有【相应:资质的测绘单位【放线:市局测?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管!理处:应当监督放线单位做!好如下放线工作
! (一)应当【依据规划部门—出具的放线通知单和!审定的建筑施—工图对建筑》工程:实施:测量定位;》
(二—)比对实放坐标与】原规划许《可审定坐标的异同制!作放线比较分析表;!
(》三):实放坐标与原规划】许可审定坐标的差】异超过?规定标准的》应,报,原规划许可处(【科)室处理后方可继!续为建设工程定位】
《(四)向《市局:测绘与?地理信息行》业,管,。理处提交放线回单并!附放线比较分析表】并复制一份交当地】规划所备查
第五!。条 建设工—程验线?由市局测《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管!。理处负?责但规划分局审批的!建设工程验》线由规划分局负责验!线应当遵照如下【要求进行
— (一《)验线应《在建设工程》基础竣工并》确定主体工程—轴线位置后进行【;
(二【)应在建设单位书面!申请后5日内—组,织,。。人员实施建设工程基!。础验线测《量;
(【三)应?。。当查验建设单位【的放:线资料严格根据【测,。绘,规程:进,行验线测《。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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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》)验线人员要—实地测量建设—工程的外廓坐标是】。否与规划许可—一致测绘结》果符合建《设,工,程规划许可证件的】规定:的发给验线合格证】测绘结果不》符合: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!的不发给验线合格证!
(五)验】线应:当,制作验线报告并复】制一份交当地—规划分局备查
! ,(六)验线结—果不符合《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《件的规定的》应移送当地》规划所处理》
第六条 — 建设工程所在地规!划所自接到建—设工程?规划许可《有,关材料之日起至建设!工程竣工规划验收】完,毕之日止应对被许可!人从事建设工程规划!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!进行全程监管
!。 (一) !制定建设工》程批后监管计划【;
(二【) : : 指派专》人负责批后监管【。;
(—三)通知被许可人在!取得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之日—起十五?日内:在建设现场将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件的内!容以及建设》工程规划许》可证:件所附的总平—面图、主立面图挂牌!公示;
(四!)在验线时应派管理!。人员员赴现场察【看在测绘人员的协助!下了解建设项目在建!。设现:场的实际布局、位置!;
(五【)根据建设工程批后!监,管计划对建设的【施工情况进行定期】、不定期检查;
】
(六)—发现:违反规?划许可证件规定的违!法建设行为的应当】责令建设单位和个】人限期整改;建设单!位和个?人逾期不整改的【移送城管执》法局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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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—建,立建设工程批后监管!档案依?法提供?查阅
第七—条 ?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档!案应包括下列—材料
(一】) 建【设工程规《划许:可有关材料;—
(二—) 建设】工程放线、验线【材料:;
(三【) 《 对施工情—况定期、《不,定期检?查记:录;:
: (四) 【 , 纠正违法建设行!为的有关材》料;:
: (?五): 批后违法!建设:移送城管执》法局查?处材料?;
第八条 【 市局审批的建设】工,程竣工后建设工程所!在地规划所应当将】建设工程批后监管】。档案移?交,。市,局,。。法制监督处并留存复!制件:。一份
第九—。条, 规?划管理人员对—规划行政许可事项】实施监管不得—妨碍被?许可人正《常的: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!取或者?收受被许可人的【财物不得谋》取,其他利益
第十】条 ?本工作制度自—发布之日起试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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