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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—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批!后,管理制?度(:。试行)
《
关于印【发温州市规划—局建设工《程批后管《理制:。度(试行《)的通知
直属各!分局:、机关各处(室)】
为了加【强建设工程》批后管理落实规划】许可决定规范规划执!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:国城:乡,规划法、浙江—省城乡?规划条例和》浙江省城镇建—设工:程,竣工:规划核实管理—。办法等规定我局【。制定了温州市规【划,局,。。建设工程《批后管理《制度(试行)—现印发?。给你:们望各单位密—切配合共《同做好建设工程批后!监管工作在执行过】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!报市局法《。制监督处
【 特此通知
—
二〇一二【年三月三十一日
】
:第一条 为—了加强建设工程【批后管理落实规划许!。可决定规《范规:划,执法行为根据—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城乡规划法、浙江!省城乡规划》条例和浙江省—城镇建设工程—竣工规划《核实管理办法等规】定制定本内》部工作制度》
第二条》 规划行政许可】。作出后本《局对被许可人—。从事行政许可事【项的活动《进,行如下监管
】 (一) 》 :。 :对被许可人从事行】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!行跟踪监《督检查?。;
《。 (二?) : 《监督:。被申请人在》建设工程《施,工前依?。法放:线;:
,
:。 ,(三:。) 在建设!工程:。。施工前?。依法验线;
【 (四)》对城管执法局—处理批后违法—建设案件提出规【划审:。查意见;
【。 (五)其》他,必要的、合法—的监管活动
—
第:三条 建设—工程规划行》政许可?经办:处(科)室负责对】被许可人从事规【划行:政许可事项的活动采!取如下监管措施
!。 (一)督促被】许可人在规划行政】许可:有效期?内,实,。施规:划行政许可;
】 (?二)在建《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件上明确标!明未经放线、验【线不得进《。行施工;
(!三)在送达》建,设工程规划许—。可证件?的同时向《。有关测?绘单位?开具放线联系单督促!被许可人依法放【线;:
(》四)在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决定送达当】事人之日起二—天内制作建》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件复制件、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件所附!施工图、所附文【件或不予许》可决定二份一份移】交建设工程》所在地规划所供其】进行批后跟踪监【管;:一份移交城管执【法局:办事窗口供其—防控违法建》设
(五【)及时整理装订【已作出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资料自作【出许可决定之日【起十日?内将档案完整移交资!料室
《第四条? :建设工程应当委托有!相应资质的测绘单】位放:线市:。局测绘?与地理信息》行业管理处应—当监督放线单位做】好如下?放线工作
】(一)应当》依,据规:划部门出具的放线通!知单:和,审定:的建筑施工图—对建:筑工:程,实施测量定位;【
? (二)比对实放坐!标与原规《划许可审定坐标【。。的异同?制作放线比》较分析?表;
》 (三)实放坐【标与原规划许可【审定坐标的差异【超过规定标准—的应:报原规划许可处【(科)室《处理后方可继续【为,建设工程《定位:
(四)【向市:局测绘与地理—信息行业管理—处提交放线回单【并附放线《比,较分析表并复制【一份交当地规划所】备,。查
第五条 】。建设工程验线由市】局测绘?与地理信息行—业管理处负责—但规划分《局审批的建》设工程验《线由规划分局负【责验线应当》。遵照如?下要求进《行
:
(一)—验线应在建设工程】基础竣工《并,确定主体工》。程轴线位置后进【行;
》 (二)应在—建设单位书面申【请后5日内组织【。人员实?施建设工程》基,础验线测量;
】 (三)》应当查验《建设单位的放线【资料严格根据测绘规!程进行验线测绘【
(四)【验线人员要实地测量!建,设工程的外廓坐标】是否:与规划许可一—致测绘结果符合建设!工程规划《许,可,证件:的,规定的发给》验线合格证测绘结】果不符?合建: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件的规》定的不发给验线合格!证,
《(五:)验线应当》制作验线报告并复】制一份交当》地,。规划分?局备查
(六!)验线结果不符合建!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件的规定—的应移送当》地规划所《处理
第六条 】 建设工程所在地规!划所自?接到建?设工:程规划许《可有关材料之日【。起至建设《工程竣工规》划验收完毕》之日止应对被许可人!从事建设工程规【划行政许可事—项的活动进行全程】监管
》 (一) 】 制定建设工程批】后监管计划;
【
(二) 】 : 指派专人》负责批?后监:管;
?。
(三)—通知被许可人—在取得建设》工程:规划许可之》日起十五日内—在建设现场将—。。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件的内!容以:及建: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?件所附?的总平面图、主【立面图挂牌公示;
!
?(四)在验线—时应派?管理人?员员赴现《场察看?在,测绘人员的协助【下了解建设项目在】建设现场的实际【布局:、位置?;
》。。(,五)根据建设工程】批,后监管计划》对建:。设的施工情况进行定!期、:不定期检查;—
(六—)发现违《反规划许可证—件规定的违》法建设行为》的应:当责令建设》单位和个人限期整】改;建设单位和【个人逾期《不整改的移送城管执!法局处理
【 (九)建立—建设:工,程,批,后监管档案依法【提供查阅
第【七条 建设工程批!后监管档案应包括】下列材料
【 (一) 】 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有:。关材料;
【 ,(二) 】建设工程放》线、验线材料;
】
(《三) ? 对施工【情况定期、不—。定期检查记录—;
》(四:) —纠正:违法建?设行为的有》关,材,料;
?
(五》) 》。 批后?违,法建设?移,送城:管执法局查处材料】;
第八条 市!局审批的建设—工程竣工后建设工】程所在?地规划所《应当将建《设工程?。批后:监管档案移》交市局法《制监督?处并留存复制件一份!
第九条 — ,规划管理人》员对规划行政—许可事项《。实施监管不得妨【碍被许可《人,正常的生产经—营活动不得索—取或者收受被许可】人的财物不》得,谋,取其他利益》
第?十条 《本工:作,制度自发布之日起】试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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