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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建设【行政执法层级—监督暂行办法 ! 关于印发河北!省建设行政》执法层级监》督暂行办法》。的通知 》 ? 各设区市建设局】、规划局、城管(公!用)局、园》林局、房管局、【住房公?积金管理中心各扩】。。权县(市)》建设部门 】    》 现将?河北省建设行政【执,法层级?监,。督暂: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!认真贯彻执行 ! 二〇〇六年一!月二:十日 《 ? ,第一条  为规范建!设行政执法行为加强!建设行政《执法层?级监督工《作促进建设行政执】法,部门依法行政—根据有?。。关法律、《法规: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和!行,政,执法监?督规定、河北省【规范性文《件备:案规定的《规定结合我省建设系!统实际制定本办法】 —第二条 《 全省建《设系:统,的建设行政执—法层级?监督工作适》用本办法《 : 第三—条  本《办法所称建设行政执!法层级监督是—指上级建设行—。。政执法部《门对下级建设—行政执?。法部:门及其依法被—委托单位的行政【执法活?动的监督 】      【本办法所称建—设行政执《。。法部门是指省、【设区市和县(市)人!民,政府规划、建设、】城管(公用)、园林!。、房管等主》。管部门 !。第四条 《 各级建设行—政执:法部门的法》制机构在本》部,门领导下负》责对本系统下—级行政执法部门【的行政执《法监督工作日常【工作可以委托具【有相应职能》的建设行政执法【机构依?照本办法具体实【施 — 第五条 各级建设!行政: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!或各级建设行—。政执法部《门委:托的执法机构在履行!建设行政《执法层级监督职能】时应当重点对下级】建设行政执法—。部门及其《依法被委《托单位是否履行【职责其?行政执法行》为是否规范、—合理、合《法,等情况进行监督【检查 — :。    各级建【设行政执法》部门:的法制机构或各级建!设行政执《法部门?委托的执《法机:构层级?监督的主要》内容 【。   ?  (?一,)行政执法主体资格!和行政执法人—员,资格情?况; —     (二)!抽象行政行为和【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!性、适?。当性:情况:; —   ?  (三《)其:他依法应当监—督的内容 【 第六条— 各级?建设行政执法部门】职能科(处、室)在!履行建设行政执法层!。级监督职能》时应当?重点对下《级建设行政执法【部门及其依法被委】托单位宣传、贯【彻、落实相关—法律法规情况配套制!度,的建立健全》情况以及《对行政相对》人违法行为的—查处:等情况进行》。。监督检查 —     各!级建设行政执法部门!职,能,科(处、室)层【级监督的主要内容 !    】 (一?。)城市?建设法律、法规【。、规章?的实施和履行法定职!责情况; 【。     (】二)制?度建设、《。。实施情况;》 ? :。 ,    (三)持】证上岗、亮证执法情!况; 》  《 ,  (四)》行政:执法:。人员资格情况; !     】(五)?宣传、贯彻》、落实相关》建设法律、法规及】规章情况;》  【   ?(六:),对行:政相对人《违法行为的查处情】况; 》  《 ,  (七)其—。它应当依法》监督的内《容 — 第七条  各级】建,设行政执法部—。门应当加强法制机】构建设配备必要【的人员、设备—提,供,必要的工作条件【。 第八条! 各级建设行政【执,法部门委《托的执法机构应【当配备相应的行政】执,法监督检查》人员使其与所承【。。担的行政执法层级】监督工作相适应 ! ? ,。第九条 上级建设行!。政执法部门对下级建!设行:政执法部门行政【执法活动的监—督检查?。可以:采取不定期的抽样检!查、抽点《检查或采取定期检查!、定点检查或者【定,行业:。、定部?门,检查等方式》。进行必?。要时可?以采取暗访等方【式进行监督检查 ! 第十条  !各级建设行政—执法部门及其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】人员:履行监督职责—时有权就被监督【事项进行调查、【查询调阅行政执【法案卷和其他—有,关,材料;对违》法执法?的行政?执法人员《有,权,当场责令其停止违】法行政?行,为或者督促其履行】法定职责 —     】被调查的行政执法部!门及其行政》执法人员应当予【以配合并如实反映】。情况提供有关—资料 第!十一条  建—设行:政执:法监督检查人员【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!查时必须两人—以,。上并:出示行政执法证【件 :。 《。 第十二条 各级】建设行政执法部【门应当严格执行【河,北省规范性文—件备:案规定和省建设厅的!有关规定建》立健全?规范性文件备案【制,度并认真地落实 ! 第十三条】 上级建设行政执】法部门对下级—行政执法部门备案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有!备必审、有错—必,纠 【第十四条 》 设区市和县(市)!人民:政府建设行政—执法部?门实行委托行政【执法的应当报上一级!。建设行政执法—部门备案 — 第十五条】  各级建设行【政执:法部门作出属于【。听证范围即较大【。数额罚款、责—令停产?停业、吊《。。销许可证和资质证】书等重大具》体行政行为》。的应当自作出具体】行政行?为之日起《30日?内报上一级建设行】政执法部门》备案 第!十六条  各—级建设行政》执法部门应当在每年!的6月1《5,日前和12月1【5日前分别向上一级!建设:行政执法部门报告】半年和全年的行政】执法情况行政执【法情况报告的内容应!当包括?法律、法规、—。规章施行后制定【的配套措施和贯彻】落实所做的工作、】取得:的成效?、存在的问题—及改进建议等 【 《。 第十七条  【各,级建设?行政执法部门应当】建立健全行政—执法投诉、举—报制:度并公布投诉、【举报电?话按照有关规定受】理投诉或举》报,案,件 : 第十八】条  对建设行政】执法层级《监,督,中发:现,的问题应当按—照,下列规?定处理 【     —(一)具体》建设行政《行为违法的》由上:级建:设行政执法部门法制!机,构通知其限期纠正】;逾期不纠正的【。报请建设《。行政执法部门—批准:后予以变更或—者撤销; !     》(二)违法》委,托行政执法的由上级!建设行政执》法部门通知》。其限期?纠正;逾期不纠正】的建议当地》人民政府予以—撤销:;   ! , (三)违法设立建!。。设行政执法机构的由!。上级建设行政执【法,。部门通知其停—止建设行政执—法活动并建议当地人!民政府?予以撤销;》  【   (《四)不?履行法定《职责的上级建设行政!执法部门应》当责:。令其限期履行—;逾:期仍不履行法定职】。责的应建议有关部门!对直接负《责的: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?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》。任 ?     (!五)发现规范—性,文件与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抵触或超【越法定权限》的建设行政执法部】门法制机《构应通知制定机关限!期改:。正并:制作规范性文件限期!纠正通知《。书;逾期不纠—正的报请建设—行政执法部门—批,准后予?以变更或撤消并制】作规:范性文件撤消(变更!),决定书?    ! 被变更或者撤【销的具体建设行政行!为涉及?。公民、法《人或者其他组织财物!的应当责令作出【。具体建?设行政行为的建设】行政执法部门退【还或者赔偿相应【的价款 》 第》十九条  上级【建设行政执法部门】法制机构通知下级】建设行政执法部门】限期纠正违法具体行!政,行为的?应当制作行政执法】监督通知书;—上级建设行政—执法部?门依:法变更或《者撤销下级建设【行政执法部》门违法具体行政【行为的应当制—。作行政执《法监督决定书 【   【  行政执法监督通!。知书或者行政执法监!督决定书由制作【。机关直接送》达被监督的建设行】政,执法:部门被监督的建设行!政执法部门应当自】收,到行政执法》监督通知书或—。行政执?法,监,督,决定书之日起—15日内或者限期】纠正届?满之日起15日【内书面报告执—行情:况   《  第二!十条  各》级建设行政执—法,部门应当对在—建设:行政执法监督工作】中作出突出成绩【的单位和个人给【予表彰或者奖励【 第二十!。一条  建设行政】执法部门及其—工作人员和》建设行政执法监【督人员存《在河北省行政—执法和行《政,执法监督规定第三十!。六条、第三》十七条、《第三十八条》所列行为和情况之】一的:。由上级建设行政执法!部门依照其规—定予:以处:理 《 第二十—二条  依》照河:北省行政《。执法和?行政执法监》督规:定给予行政处分的】按照管理权限由监】察、:人事部?。门或者?当事人所在》单,。位作出决定 】 , :第,二十三条 》 本规定自200】。6年:3月1日起》施行 【。 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