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河北省建《设,行政执法层级监【督暂行办法》
关于印!发河北省《。建,。设行政执法层级监】督暂:行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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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?区市建设局、规划】局、:城管(公用)局、】园林局、房管局、住!房公积?金,管理中心各扩—权县:(市)?建设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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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现将—河北:省建设?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暂!行办法?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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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》〇〇六年一》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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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:条 ?为规:范,建设行政执》法,行为加强建》设行政?执法层级监督工【作促进建设行政执】法部门依《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!、,法规和河北省行政】执法和行政》执法监督规定、【河北省规范性—文件:备案规定的规定【结合我省建设系统】实际制定《本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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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, 全省建设—系,统的建设《行,政执法层级监督工】作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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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条, 本办《法所称建设行政【执法层级监督是指上!级建设行政执法部】门对下级《建设行政执法—部门:及其依?法被委托单位的行】政执法活动的监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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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!。法所:称建设行政执法部】门是指?省、设区市和县(】市)人民政府规划、!建设:、城管(公》用,)、园林、房管等主!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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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条 各—级建设行政执法部门!的法制机构在本部门!。。领,导下负责对本系统下!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!政执法监督工作日】常工作可以委托【具有相应职能—。的建设行政》执法机构依照本办】法,具体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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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条 各《级建设行政》执法部门的》法制机构或各级【建设行政执法部【门,委托的?执法:机,构在履?行建设行政执法层】级监督职能》。。时应当重点》对下级建设行政执法!部门及其依法被委】托单:位是否履《行职责其行政执【法,行为:是否规范、合—理、合法等情况进】行监督检《。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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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各级建设行政】执法部门的法制机】构或各级建设行政执!法部门委托的执【法机构层级监—。督的主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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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(一)行政执法主】体资格和行政执法】人员资格情》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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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抽!象行政行为和具【体,行政行为《的合法性、适当【性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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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三)其他依—法应当监督的内【容
第】六条 ?各,级建设行政执法部】门职能科(处—、室)?在履行建设行—政执法层级监督职】能时应当重点对【下级建设《行政执?法部门及《。其依法被委托单位宣!。传、:贯彻:、落实相关法—律法规情《况配套?制度的建立健—全,情况以?及对行?政相对人违法行为】的查处等情况进【。行监督?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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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级建设—行,政执法?。部门职能科(处【、室)层级监—督的主要内》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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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:。一)城市建设法律】、法规?、规章的实施—和履行?。法定职责《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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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制度】建设、实施》情况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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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持证上岗!、亮证执法情况;】。
! (四?)行:政执:法,人员资格情况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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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宣【传、贯彻、落实【相关建设法律、法规!及规章情《况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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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六)对—行政相对人》违法行为的查—处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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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七)其它【应,当依法监督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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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。 各级建设行—政执法部门应—当加强法《制机构建设配—备必要的人员—、设备提供必要的工!作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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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各—级建设行政执—法部门委《托的:。执法机?构应:当配备相应的—。行政执法监》督检查人员使其【。与所承担《的行政执《法层级监督工作相适!应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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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九条 上级建设【行政执法部门—。对下级建《设行政执法》部门:。。行,政执法活动的监【。督检查?可以:采取不定期的抽【样检:查、抽点检查或【采取定期检查—、定点检《查或:者定:行业、定部门—检,查等方式《进行必要《时可以采取暗—访等方式进行—监,督检查
!第十条 》各级建设行》政执法部门及其【行政执法监》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!职责时有《权就被监督事项进】行调查?、查询调阅行政【执法:。案卷:和其:。他有:关材料;对》违法执法的行—政执法人员有权【当场:责令其停止违法行政!行为或者督促其履】行法定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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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被调查的》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!政执:法人员应当予—以配合并如实—反,映情况提供》有关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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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建!。。设行政执《法监督检查》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监!督检查时必》须两人?以上并出示行政执】法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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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各级建!。设行政执《法部门?应当严格执行河北省!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!和省建设厅的—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!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并!认真地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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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上级建?设行:政,执法部门对下级行】政执法部门备案【的规:范性文件应》当有备必审、—有错必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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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十,四条 《设,区,市和:县(市)人》民政府建设行—政执法部门》。实行委?托行政执《法,的应当报上一级建设!行政执法部门—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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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 各:。级建设行政执—法部:门作出属于听证【范围即较大数额罚款!、责令停产》停业、吊销许可证】和资质证书等重大】具体行政行为—的应当自作出具体】行政行为之日起【。30日内报上一【。级建设行政执—法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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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】 各级建设行政执!法部:门应当在每年的6】月15日前和1【。2月1?5日前?分别向上一级建【设行政执《法部门报告半年和全!。年的:行政:执法情?。况行政执法》情况报?告的内容应当包【括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施行后制定】的配套措《施和贯彻《落实所做的》工作:、取得?的成效、存在的问】题及改进建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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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七条 各级—建设行?政执法部门》应,当建立健全行政【执法投?诉、举报制度并公布!投,诉、举报电》话按照有关规定受理!投诉或?举报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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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对建!设行政执《法层级监督中—发现的问题应当【按照下列规定—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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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【具体建设《行政行?为违:法的由上级建设行政!执法部门法制机构通!知其限期《纠正;逾期》不纠正的报请—建设行政执》法部门批《准,后予以变《更或者撤销;—
【 (二)违法】委托行政执法—的由上级建》。设行政执《法部门通知其限期纠!。正;逾期《不纠正的建议当地】人民政府予以撤销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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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违《。法设立建设行政执法!机构的由上》级建设行政执—法部门通《知其停止《建设行政执法活动并!建议当地人》民政:。府予以撤销》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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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四)?不履行法定职—。责的上级建设行【政执法部门应当责】令其限?期履:行;逾期仍不—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建!议,有关部门对直—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法给【。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【。。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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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发现规!范性文件与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抵触【。或超越法定权—限,的建设行政》执法部门法》。制机构应通知制定】机关:。限期改正并制—作规范性文件限【期纠正通知书;【。逾期不?纠正的报请建—设,行政执?法部门批准后予以变!更或撤?。消并制作规》范性文件撤消(变更!)决:定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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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被变更或者撤—销的具体建设行【政,行,为涉及?公民、法人或—者其他组织财—物的:。应当责令作出具体】建设行政行为—的,建,设行政执《。法部门退还或者【赔偿相应的价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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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【 上级?建设行?政执法部《门法制机构通知下级!建,设行政执法部门【限期纠正违法—具体行政行为的【应当:制,作行政?执法监督通》知书;上级建设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变!更或者?撤销下级建设行【。政执法部门违法【。具,体行政行为》的应当制作行政执法!监督决定书》
! 行政执法监督通知!书或:者行政执法》监督:决定书?由制作机关直接送】达被监督的》建,设行:。政执:法部门被《监督的建设行政【执法:部门: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!监督通知书或行政执!法监督决《定书之日起15日】内或者限期纠—正届满?之日起15》日内书面《报告执行情》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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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! 各级建设行—政执法部门应—。当,对,在建设行《政执法监督工作【中作出突出》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!予表彰或者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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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一《条 建《设行政执法》部,门及其?工作人员和建—设行政执法监—督人员存在河北省】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】法监督规《。定,。第,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!条、第三十》八条所列《行为和情况之一【。的由上级建》设行政?执,法部门依照其规定予!以,处,理
第】二十二条 依照】河北省行政执—法和:行政执?法监:督规定给予行政处】分的按照管理—。权限由监《察,、,人事:部门或者当事人【所在单位作出决定】
第二】十三条 本规定自!2006年3月【1,。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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