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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建—设,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暂!行办法 !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!行,。政执法层级》监督暂行办法的【通知 《 ? 各设区市建设【局、规划局、城管(!。公用)局、园林局】、房管局《、住房公积金管理】中心各扩权县—(市)建设部门 】     !现将河北省建—设,行政:执法层级监督—。暂行办?法印发给你们—。请,。认真贯彻执行 【 二〇〇】六年一月二》十日: ? 第一》条,  为规范建—。。设行政执法行为加】强建设?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!作促:进,建设行政执法—部,门依:法行政根据》有关法?律、法规和河北【省,。行政执法和行政【执法监督规定、河北!省规范性文》件备案规定的规定结!合我: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!本办法 — 第《二条  全省建设系!统的建?设行政执法层级【监督工作适用—本办法 》 , 第三条—  本办法所称【建设行?政执:法层:级监督是指上—级建设行政执法部】。门对下?级,。建设行政执》法部门?及,其依法被《委托单位的》行政执法活动的【监督: —     本办【法所称建设行政执】法部门?是指省、设区市和】县(市)人》民政府规划、建设】、城管(公用—)、园?林、房管等》主管部门 】 第四条  各级!建,设行政执法》部门的法制》机构在本《部门领导《下负责对本》系统:。下级行政《执法部门《的行:政执法监督工—作日常工作可—以委托?具有相应职能的建设!行政执法机构—依照本办法》具体实施 》。 《 第五条 各—级建设行《。政执法部门的法制】机构或?各级建?设行政执法部门委】托的执法机构在【履行建设《行政执法层级—监督职?能时:应当:重点对下《。级建设行《。政执法部门及其依法!被委托单位是否【履行职责其行政执】法行:为是否规范、合【理、合法等情况进】行,监督检查《 :   —  各级建》设行政执法部—门,。的法制机构或各级】建设行政执》法部门?委托的?执法机构层级—监督的主要》内容 【。 ,    (一)【行政执法主》体资格和行政—执法人员资格情【况,。; 《 ,  ?   (《二)抽象行政—行为和具体行—政行为的合法性、】适,当性:情况; 】     (—三)其他依法应当】监督的?内,容 — 第六?。条 :各级建设行政—执法部门《职能科(处、室【)在履行建设行政】。执法层?级监督职能时应当重!点对下?级建设行政执法部】门及其依法》被,委托单位宣传—。。、贯彻、落实相关法!律法规情《况配套制度的建【立健全情况》以及:对行:政相对人《违法行?。为的查?处,等情况进《行监督检查 !     —各级建?设行政执法部门职能!科(处、《室)层?级监督的主》要内容? ,   【  :(一)城市》建,设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的实施和《履行法?定职责情况; 【 :。   》  (二)制度建】设、实施情况—;  】   (三)持证】上岗、?亮,证,执法情况; 】     【(四:)行政执《法人员资《格情况; 【    — (五?)宣传?、贯彻、落实相关建!设法律、法规及规章!情,况; 【 ,    (六)【对行政相对人违法】行为:的,查处:情况; 《 :     【(,七)其它应当—依法监督的内容 】 : 第七》条  各级建—设行政?执法部门应当加强】法制机构《建设配备必要—的人员?、设:备提供必要的工【作条件 》 第八条 】各级:建设行政执法部门】委托的执法机构应】当配备相《应的行政执法—监,督检查?人员使其与所承担】。的行政?执法层级《。监督工作相适应【 》 第九条 上级【建,设行政执法部门【对下级建设行政执】。法部门行政执—法活动的监督—检查可以采取—不,定,。。期的抽样《检查、抽点》检查或?采取定期检查、定】点检查或《者定行业《、,。。定部门?检查等方《式进行必要时可以采!取暗访等方式—进行监督检》查 【第十条  各级建】设行政执法部门【及其行政执法监督检!查,人员履行监》督职责时有》权就:被监督事项进行【调查、查询》调阅行政执》法案卷和《其他有关材料—;对违法执法的行政!执法:人员有权当场—责令其停止违法【行政行为或者—督促其履《行法定职责》 —    被调查的】行政执法《部门:及其行政执法人员】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!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!料 【第十一条 》 建设?行政执法监督—检查人员进行行政】执法:监督检查《时必须两人以上并】出示行政执法证【件 第】十二:。条 各级《建设行政《执法:部门应当严格执【行河北省规范性文】件备:。案规定和省建设厅】的有:关规定建立健全规】范性文?件备案制度》并认真地落实 【 》。第十三条 上级建】设行政执法部门对下!级行政?执法部门《。备案:的规范性文件—应当有备必审、有】错必纠 【 第?十四条  设区市】和县(市)人民【政府:建,。设行政执《法部门实行委托行】政执法的应》当报上一级建—设行政执法部门备案!。 《 , 第十五条 — 各级建设行政执法!部门作出属于听证】范,围即较大数额—罚款、责令停产停业!、吊:销许可证和资质证】书等重大具体行政】行为:的,应当自作出具—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!0日内报《上一级?建,设行政执法部门备】案 第】十六条  各—级建设行《政执法?部门应当在每年的6!月15日前》和12月15日前】分别向上一级建【设,行政执?法部门报告》。半,年和全年的》。行政执法《情况行政执法情【况报告的内容应【当包括法律》、法:。规、规章施行后制定!的配套措施和贯彻】落实所做《的工作、取》得的成效、存在的问!题及改进《。建议等 》 ,。 第《十七条?  各级建设行政】执,法部门?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!法投诉、举报制【度并公布投诉—、举报电《。话按照有《关规定受《理投诉或举》报案件 【 第十八条 【 对建设行政—执法层级监督中【发,现,的,问题应当按照下【列规定处理 】     (一!)具体建设行政【行为违法的由上级】建设行政执法部门】。法制机构通知其限】。。期纠正;逾期不【纠,。正的报?。请建设行政执法【部门批?准后予以《变更或者撤销—; 《。。 , :    (二—)违法委《托行政?执法的由上级建【设行政执法部门通】知其:限期纠正;逾期【不纠正的建议当地人!民政府?予以撤销; ! :    (》三)违法《。设立:建设行政执》法机构的由上级建设!行政执法部门通知其!停止建设行政—执法活?动并建?议当:地人民政《府,予以撤销; —。 ? :    《(四)不履行法【定,职责的上级建—设行政执法部门【应当责令其限—。期履行;《逾期仍不《履行:法定职责的应建议有!关部门对直接负【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。予,行政处分《;构:成犯:罪的:依,法追究刑《事,责任 ?   【  (五)发现规范!性文件与《。法律:、,法规、规章抵触或】超越法定权限的建设!行政执法《部门法制机》构应通知制》定机关限期改正并】制作规范性》文件限期纠正通知】书;逾期不纠正【。的报请建设行政执】。法部门批准后予【以变更或撤消并制作!规范性文件撤消(变!更)决定书 !    》 被变?更或者?。撤,销的具体建设行【。。政行为?涉及:。公民、?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!物的应当责令作【出具体建设》行政行?为的:建,设,行政执法部门退【还或者赔偿相应的价!款, : : 第十九》条  上级建—设行政执《法,部门法制《。机构通知下级建【设,行政执?法部门限期纠正违】法具体?行,政行为的应当—制,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!。书;上级建设行政执!法部门?依,法变更?或者撤销下级建设】行政:执法部门违法具体】行政行为的应当制作!行政执法监》督决定书《   】  行政执》法监督通知书或【者行: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由!制作机关《。直,接送达被监》督的建设《行政:执法部门被监督的】建设行政执法—部门应?当自收到《行政执法监督通知】书或行政执法监督决!定,书之日起《15日内《或者限期纠正—。届,满,之日起15日内【书面报告执行—情况     ! 第二十条  !各级建?设行:政执法部门应当【对在建设行》政执法监督工—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!单位:和个:人给予表《彰,或者奖励 】 第二十一条 】。 建设行政》执法部门及其—工作人员和》建设行政执法监督】人,员存在河北省—行政执法和行政执】法监督规定第三十】。六条:、第三十七条、【第三十八《。条所列行为和情【况之一的由上级【建设行政《执法部门依照—其规定予《以处理? 《 , 第二十二条 【 依:照河北省行政—执法和行政执法【监,督规定给予行—。政处:分的按?照管理权限由监察】、人事?部门或者当》事人所在《。单位作出《决定 — 第?二十三条  —本规定自2006年!3,月,1日起?施行  !。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