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建—设行政执法层级监】督暂行办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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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关于印发河北省【建设行政《执法层级监督暂【行办:。法,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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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【。。。市建设局、规—划局、城管(公用)!局、园林局、房管】局、:住房: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扩!权县:(市)建《设部:门
! 现将河》北省建设行政执法层!级监督暂《。行办法?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!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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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六年一月!二十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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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条 为《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!。为加强?建设行政执法层【级监督?工作:促进建设行》政执法?部门依法《行政根据有关法律】、法规和河北省【。行政执法和》行政执法监督—规定、河《北省规?范性文件备案规定】的,。规定结合我省建设】系,统实:际制定本办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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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【 :全省建设系统的建设!行政执法层》级,监督工作适用—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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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《条 本办法所称】建设: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是!指,上级建设行政执法部!门,对下级建设行政【执法部门及其—。。依法被委托单—位的行政执法活动的!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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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本办法所称【。建设:行政:执法部门是指省【、设区?市和县(市)人【民政府规划》。、建设、城管—(公用)、》。园林、房管等—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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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。四条 各级建设行!。政执法部门的法【制机:构在本部《门领导下负责—对,本系统下级行政执法!部,门的行政《执,法监督工《作日常工作可—以,委托具有相应职能的!建设行政执法机构依!照本办法具体实【施
第】。五条 各《级建设行《政执法?部,门,的法制机构或各【级建设行政执法部】门委托的执》法机构?在,履,行建设行政执法层级!监督职能时应当【重点对下级建设行政!执法部门及》。其依法被委托—单位是否履》行职责其行政执法行!为是否?规范、?合,理、合?法等情况进行—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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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各级建《设行政执《法部门的法制—机,构或各级建设行政】执法部门委托的执法!机构:层级监督的主要【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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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行政执法主!体资格和行》政执法人员》资格情况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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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抽象行【。政行为和具》体行政行《为的合法性》。、,适当性?情况;?
】 (三《)其他依法应当【监督的?内,容
【第六:条 各级建设—行政执法部门—职能科?(,处、室)在履行【建设行政执法层级监!督职:能时应当重点对下级!建设行政执》法,。部门及其《依法被委托单位【。宣传、?贯彻、落实相关【法律:法规:情况配套制》度的建立健》全情:况,以及对行政》相对人违《法行:为的:查处等情况进行监】督检查
! 《各级建设行》政执法部《门职能科《(处、室)层级监】督的主要内容—
! (一)城市建设】法律:。。、法规、规章的【实施和履行法定【职责情况;》
! (二?)制度建设、实施情!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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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:)持证上《岗、亮证执法—情况;
《。
》 ,。 (四》),行政执法人员资格】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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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(五:)宣传、贯》。彻、落实相关建【设法律、法规—及规章情况》。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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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六:)对:行政相对人违法【行为的查处情况;】
— : , (七)其》它应当依法》监督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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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条 》各级建设行政执法】。部门应当《加强法制机构建设】配备必要的人员【、设备提供必—要的工?作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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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,条 各级建设—行政执法部门—委托的执《。法机构应当配备相应!的行政执法》监督检?查,人员使其与》所,承担的行政执法层】级,监督:工作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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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】上级建?设行政?执法部?门对下级建设行政执!法部门?行政:执法活动的监督【检查可以采取—不定期的抽样检【查、抽点检查或【采取定期检查、定点!检查或?者定行业、定部门】检查等方式进行必】要时可以《采取暗访等方式【进行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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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— , 各级?建设行政执法—部门:及其行政执法—监,督检查?人,员履行?监督职责时有—权就被监督事—项进行调查、查【询调阅行政执—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!料;对违《法执法?。的行政执法人—。员有权当场责令其停!止违法行政行为或】者督促其履行法定职!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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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被调查的行政执!法部:门及其行政》执法人?员,应当予以《配合并如实反映情况!。提,供,有关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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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!建设行政执法监【。督检查?人,员进行行政执法监督!检查时必须》两人以?上,。并,出示行政执法证【件
第】十二条 《各,级建设行政执—法部门?。应,当严格执行河北【省,规范性文件备案【规定:和省建?设厅的有《关规定建立健—。。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!度并认真地落—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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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》条 上级《建设:行政执法《部门对下级》。行政:执法部门备案的规】范性文件应当有备必!审、:有错必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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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四:条 设区市和【县(市)《人民政府建设行【政执法部门实行委托!。行政执法的应当【报上一级建设—。。行政执法《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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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五条 各—级建设行政执法部门!作出属于听》证范围即较大数额】罚款、责令》停产停业《、吊销许《可证和资《质证书等重大—具体:行政行为的》应当自作出具体行政!行为之日起》30日内报上—。一,级,建设行政《执法部门备》案,
第十六!条 各级建—设行政执法部门应当!在每年的6月15日!前,。和,。12月15》日前分别向》。上一级建设行政【执法:部,门报告?半年:和全年?的,行政执法情况行【政执:。法情况报告的内【容,应当:包,括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施行后制定》。的配套措施》和贯彻落实所做的】工作、取得的成效、!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!议等
第!。十七条 《。。 各级建设行—政执法部门应当【建立健全行》政执:法投诉、《举报制度并公布投诉!。、举:报电话按照有关规】定受理投诉或—举报案?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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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【条 对建设行政】。执法层级监督中【发现的?问,题,应当按照《下列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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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《具,体建设行《政行为违法的—由上级建设行—。政执法部门法制【机构:通知其限期纠—正;:逾期:不纠正的报请—建设行?政,。执法部门批》准后予以变更或者】。撤销;
! : (?二,)违法委托行—政执法的由上级建】。设行政执法部门通】知其:限期纠正;逾—期不纠正的建议当】地人民?政府予以撤销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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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三)违法设—。。。立建设?行政执法《机构:。的由上?级建设行政执法【部,门通知其《停止:建设行政执法活【动并建议当》地人民?政府予以撤销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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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【不履行法《定职责的上级建【设行政?执法部门《应当责令其》限期履行;》逾期仍不履行法【定职责的应建议【有,关部门?对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;构成犯—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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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发》现规范性文件与【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抵触或!超越法定《权限的建设》行政执?法部门法制机构应】通,知制定机关限期【改正:并制:作规范性文件限期纠!正,通知书;逾》期不纠?正的报请建设行政】执法部门批准后【予以变更或撤—消并制作《规范性文件撤消【(变更)决定—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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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】变更或者撤销的具体!建设行?政行为涉及》公民、法人》或者其他《。组织财物《的应当?。责令作出具体建设】行政行为的建设行】。政执:法部门退还或者赔】偿相应的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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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!上级:建设行政执法部【门法制机构通—知下级建设行政执法!部门限期纠正违法】具,体行政?行为的应《当制作?行政执?法监督通知书;【上级建设《行政执?法,部门依法变更或【者撤销下级建设行】政执:法部门?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!。。应当制作行政执法】监督决?定,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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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行政:。执法监?督通知书或》者,。行政执法监督决【定书由制作机—关,直接送达被监督的建!。设行政执法》部门被监督的建设行!政执法部门应当自】收到行政执法监督通!。知,。书或:。。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!之,日起15日内或者限!期纠正届满之日【起15日内书面报】告执行情况 】
第二!十条 各级建设】行政执?法部门?应当对在《建设行政执法—。监督工作中作出突出!成绩的?单,位和个人给予表彰】或者: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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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— 建设行政—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!员和建设行政执【法监督人员存在河】北省行政执法和【行政执?法,。监督规定第三十六条!、第三十七条—、第:三十八条所列行为】和情况?之一的由上级建设】行政:执法部门依照其规定!予以处?理
【第二:十二:条 依照河北省】行政执法和行政执】法监督规定给予行】政处分的按照—管理权限由监—察、人事部门或者】当事人所在单位作出!决定
】第二十三条 — 本规定自2006!年3月?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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