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建筑!物,的高:度和景观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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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》01条 建筑【物的高度及建筑景】观应符合《本章:的规定并《同时符合日照、建筑!间距、消《防等方面的要求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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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—2条 不允许建设!顶,层退台的《住宅新建多层住【宅宜采用坡顶屋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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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6.03《条 飞机场、【气,象,台,、,电台和其他》无线电通讯》。设施建设须经城乡】。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以!上有净空《高,。度限制的设施周【围及其技术》影,。响范围?。内的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建筑物其!控制:。高度:应符合有《关,净空高?。度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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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—4条: 在文物保护【单位周围《的建设控制》地带:内新建?、改建建筑物—其控:制高度应符合文物】保护:的有关规定》的要求
!。第6.05条 】在重要国家机关、涉!密机关、军》事禁区和军事管理】区等机关《、单位和涉及国家】安全的重要》设施周边进行建设】的应当?符合有?关规:定要:求
第6!.,06条 城市道路!。两侧的建《筑高度应符合—总体城市设计、【抗,震防灾等相关规【划对建筑高度—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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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【城市东西《向主干道《布置:的住宅楼其》高度不宜超过5【0米(1《6层)面宽不宜【超过6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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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7条 ! ,城市:道路:两侧的建筑形式应当!符合: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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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建筑】群体要形成活泼有】变化的?天,际线:协调而?丰富:的街道立面结—合建:筑功能?、交通、绿》化等需要灵活布置】以利变化街道空【间丰富?城,市景:观
【 ?。 (二)沿城—。。市主、次干道不得】设置垃圾转运—站、:箱式变?压器、锅炉房、【烟囱等有碍市容景观!的附属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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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沿街建筑立—面原则上不设置空调!室外机确需设置的】应当结合建筑立面】统一隐蔽《处理;屋顶》设,。置水箱、太阳能热水!器、机房冷却塔必】须进行建筑》形,式处:理,不,得直接外露并与【。建筑立面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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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)新建建筑物应充】分考虑广告》、标:牌设置的位置、【。形式、夜景灯光【照明等并应在设计方!案图纸中准确标识建!筑物竣工后》不得增?设
! :在,已有建筑物设置【广告:的不得破坏原有建】筑造型不《得产生?视觉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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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6.08条 修建!围墙应当符合以【下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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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?。影,。剧院、体育设施、】图书馆、宾馆、【饭店等对社会公【众开放?的公共建筑临街原则!。上不得修建围—。墙应以花台、绿化】带等建筑小品—作为隔离带或—隔离:墙;确需修》建围墙的应设—计成透空型高度不】得超过?。1.6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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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?医院:、大中专院校、【中,小,学、幼儿园、—托儿所、居住区以】及风景区等需修【建,围墙:的应:当设计?成透空型高度不得超!过1.6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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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《)仓:库、电厂《、水厂、部队营【房、宗教场所以【及,畜,禽饲养?场等有特殊》要,求的可以修》建封闭式围墙但应退!出人行便《道,并进:行,美化处理原则—上高度不得超过2】。.2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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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建,设工地可以》利用原有围墙—作为临时围墙也【。可以:设置围墙或》者围挡但应退出人】行便道并进》行美:化处理在使用期【结束时应《无偿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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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6.09条— 住宅建筑景观应!当符合?以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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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,)新建住宅建筑应】当成:片规划形成居住小区!或者居住组》团避免零星插—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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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同一住宅】建,筑群体的风格—、造型、色》彩应当协调统一在】此基础上从造型、色!彩、细部、小品【等方面?谋求单幢住宅—建筑的标识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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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1!0条 沿街—建筑室外装修应当】符合以下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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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造!型、尺度、色彩、】材料符合城》市街景要《求
! (二)》不得:增设突?。出建:筑红线的立柱—、台阶
! (三)高层!建筑消防登高—面,。上不得做悬挑—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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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四)不得增加【使用面积屋顶装修不!得违反有关间距【、景观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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