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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《 建筑物》的高度和景》观控: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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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1【条 建筑物的【高度:。及,建筑景观应符合本】章的规定并同—时符合日照、—建筑:间距、?消防等方面的要求】
第6】.02条 不允】许,建设顶?层退台的住宅新【建多层住宅宜采用坡!顶屋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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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6.03条— , 飞机场、气—象台、电台》。和其他无线》电通讯设施建—设须经城乡规划行】政,。主管部门批准—在以上?有净空高度限制的】设施周围及》其技术影响范围【内的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建】。筑物其控制》高度应符合》有关净空高度—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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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》。.04条 》 在: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!建设控制《地带内新建、改建建!筑物其控制高度【应符合文物保—护的有关规》定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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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5条 】 在重要国家—机关:。、,涉,密机关、《军事禁区和》军事管理区等机关、!单位和涉及》国家安全的重—要设施周边进—。行建设的应当符合有!关规:定,要求
】第6.06》条 城市道路【两侧的建《。筑高度应符合总【体城市设计、抗震防!灾等相关规》划对建筑高度—。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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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沿:城市东西向主干道】布置的住《宅楼其?。高度不宜《超过50米(16层!)面宽不宜超过60!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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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6.07条 【 城市道路两侧的】建,。筑形式应当符—合,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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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建》筑群:体要形成活泼有【变化:的,天,际线协调而丰富的街!道,立面结合建筑功能】、,交通、绿化等—需要灵活布置—以利变化《。街道空?间丰富城市景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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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沿—城市主、次》。干道不?得设置垃圾》转运站、箱》式变压器、锅炉房】、烟囱等有碍市容】景观:。。的附属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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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:三)沿街建》筑立面原则》上不设置空调室外】机确需设置的应当结!合建筑立面统—一隐:蔽处理;《屋顶设置水箱、太】阳能热水器》、机房冷却塔必【须进行?建筑形式处理不得直!接外露并与建筑【立面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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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新【建建筑物应》。充分考虑广告—、标牌设置的位置】、形式、夜景灯光照!明等:并应在?设计方案图纸中【准确标识建》筑物竣?。工后不得增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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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在已有建筑物设置】广告的不得破坏原有!建筑:造型不得产》生视觉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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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8条! 修?建围墙应《当符合以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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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影剧院【。、体:。育设施、图书—馆、宾馆、饭店等】对,社会公?。众开:放的公共建》筑临街原则上不得】。修建围墙《应以花台、绿—化带:等建筑小《品作:。为隔离带或隔离墙】;确需?。修建围墙的应设【计成透空型高—度不得超《过1.6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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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(二)医院、—大中专?院校、?。中,小学、幼儿园、【。托儿所、居住区以及!。风景区?。等需修建围墙的【应当:设计成透空型—高度不得超过1.】6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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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仓库、电!厂、水厂、部队营】房、宗教场所以及】畜禽饲养场等有特殊!要求的可以修—建封闭式《围,墙但应?。退出人行便》道并进行美化处【理原:则上高度不》得超过2.》2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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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建设工!地可以利用原有【围墙作为临时围【墙也可以设置围墙】或者围挡《但应退出人行便【道并进?行美化?处理在使用期—结束:。时应:无偿拆?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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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9—条, :住,宅建筑景观》应,当符合以下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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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新建住宅建】筑应:当成片规划形成【。居,住小区?或者居住组团—避免零星《插建
】 ? (二)《同一: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!、,造型、色彩应—。当协:调统一在此》基础上从造》型、:色彩、?细部、?小品等方面谋求单幢!。住宅建筑《的标识性
】
第6.》。10条 《 沿街建筑室外装修!应当符合以下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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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一)造型、尺度、】色彩、材料符合城】市街景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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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不—得,增设突出建筑红线的!。立柱、台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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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高层建筑消防登】高面上?不得做悬挑装修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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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》),。不得增加使》用面积屋《顶装修?不得违反有关间【距、景观的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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