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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 建筑间【距及退?界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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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1条】 住?宅建筑间距应—以满足日《。照要求为基础综【合考虑?采光、通风、消防】、防灾、管》线埋设、视觉卫【生和城市《设计等要求确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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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》。2条 住宅建【筑间距按日照标准控!制时须?满足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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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依】据,沧州市城乡规划局】日照分析技术—暂行:规定进行日》照分析?日照标准应》满足大寒日日—照,不低于2小时旧【区改建的项目内新】建住宅日照》标准可酌情》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!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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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【。、住宅建筑正面间距!在满足日照分析标】准的前提下考虑视觉!卫生因素最小正向】间距不宜小》于2:0米
! 3《、中:、高层居《住建筑平行》布置:时,最小正面间距按表一!执,行
表】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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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4、多层住宅侧面!间距:不宜小于6m;高】层与各种层数—住宅侧面间距—不宜小于13m【;,多层、中高层和高层!住,宅与侧面有窗的【各种层数住宅之间】应考虑视觉卫生因】素侧面间距不宜【小于20《。米
第】4.0?3条 非住宅建】筑最小间距应满足】消防、防灾、管【线埋:设、空间《环,境和城市《设计等要求确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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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4.?04条 住—宅建筑与非住宅【。建筑间?距应满足下列—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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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被】遮挡建筑为住宅建】。筑,按住:宅,建筑间?距规定?执行
】 2、—被遮挡?建筑为非居住—建筑按非住宅建【筑最小间距规定执】。行,同时要考虑视觉卫】。生因素
!。。第4.05》。条 特《。殊建筑的《间,距应符合下列规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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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【儿所、幼儿》园,。的生活用房应—保证:冬至日满窗日照【的,有效时间不》少于3小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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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(!含中专及职高—等)、中、》。。小学教学《楼南向教室和医【院、疗?养院半数《以上病房、疗养室冬!。至日日照《不低于2小时—须满足日照要—求的:建筑当下部作为商】店、管理办公—、,停车、架空层等【功能使用时其受影面!可包括下部高—度
! 新建《建筑与上述建筑之间!的最小间距不得低】于住宅建《筑的最小间距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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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】6条 ? 建筑间距应—考虑自然《地坪:高差影响因素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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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!7条 《建筑退?让地界的距离应符合!。下列规定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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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1、多《层、中高层和—高,层建筑正《向退让?地界的?距离不?小,。于日照间距标准【的1/2且不小【于1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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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!、,多层建筑山墙—退,地界不得小于—3米;中高层和【高层建筑山》墙退地界不》小,于9:米居室侧面开—窗时:。山墙退地界》不得:小于1?0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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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【.08条《 :。因周边现状建筑自身!退地:界不足的新规划【的相邻建筑在满足日!照、消?防、退地界等相关】要求的前《提,下与该建筑之—间的最小间距—不足时根《据实际情况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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