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株?洲市制止和拆—除,违法建设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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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!市人:民政府关于印发株】洲市制止和拆除【违,法,建设规定的》通知
《各县市区人民—政府市?政府各局委》办,、各直属机》构
? : 株洲市》。制,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规!定已经市人》民政府同意》现印发给你们—请遵照执行
】。 2008年12】月29日
第一条!为制止和拆除违法建!。设维护用地建设【的正常秩序》保证城乡《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!。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土:地管理法、中华人】民,共和:。国城乡规划法等【法律:法规规章的规—定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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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株》洲市城市四区—行政区域范围内【违法:占,地及违法《建设:的制止和《查处:适用本?规定
第三条【各区:人民政府《作为本行政区域内】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!主,体负:责本行政区》域内违法建设—的,认定、组织拆除以】及防范和制》。止违法建设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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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条市规划、国土部!门作为全市拆除【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!单位凡需要下达拆除!违法建设法律文书】的分别由市规划和】市国:。。土行政主《管,部门:预先批次授权—各区人民政府以授】权主体?资格:。单位的名义对—违法建设进行认【定并下达拆除违法】建设的决定其中对】城市建成区范围内】。的,。违法建设以规划【行政:主管部门的》名义下达认》定和拆除违法建设】的法律文书;对城市!建成区范围以—外的违法建设以【。国,土行政主管部—门的名?义下达认定》和拆除?违法建设的》法律文书《
:第五条?市水利、《公路部门应依据各】自的职责参照市规划!、国土的管》理模式积极协—助各区?人民政府做好拆除】违法建设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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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市财政部门!要做好?依,法拆除?违,法建设专项经—费保障工作每年【从土地出让金和城】。市建设配套费—中核拨区政府拆【违经费
》第七:条市规划《部门要对城》市建成区《范围内市国土—部门要对城市建【成区范围以外—分别建立拆除违法】建设的监督》和考核?机,制
第《八条违法建设—当事人应《自行拆除违法—建设并?。对违:法建设的后》果承:担责任违法建—。。设当:事人是单位或—组织的其主管部【门负有督促违法建设!。当事人拆除违—法建设的责任—区人: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!及乡镇政府、街【道办事处应监督【违,。法建设?当事人自行》拆除违法建设违法】建设的当事人拒不自!行拆除的按本规【定组织强制拆除
!第九条?城市各区人民—政,府是违法建设—强制拆除责任—主体各区城市—。建设和管《理委员会办公室【具体组织实施制止】。和拆除违《法建设工作市城管】执,法、国?土、:规划、建设、公【安、交通、电力、市!政公用、工商、【房产、广电等—部门:应积极参与和大力】。协助:
第十条违法【建设建筑物内的物品!违法建?设当事人应》。在收到限期》拆除违?法建设决定书—后在规定的》时间内移挪他—处拒不履行者—在强制拆《除,时有关职能部门可将!。物品:暂时移挪他处封存保!留,并通知当事人在1】0日内领《取
第十一条被】实施:强制拆除的违法建】设当事人应承担拆除!违法建设的人工【。费用拒不支付拆【除人工费用的依法予!以,。追偿
第十—二条强制拆》除已经建造》好的违法建设一般】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!施
【(一)?受理立案《有关职?能部:门或其他《单位和组《织履行职责中发现的!社会:组织、公《民举报的上级批转】。查处的及其他渠道】获取的违法建设嫌疑!均由各区城》市建设和管理—。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立!案
》 (?二)查勘《。核实案?件受理后负责查处】机构(各区城市建设!和管理委员会办公】室)应派《两名以上执》法人员现《场查勘通过查证、询!问,、丈量、拍照等查】清该:建(构)筑物的建设!情况:并调档取证于3日内!予以认定或》否定
【 (三)告知—限期拆除将限期拆除!违法建设《决定:书送达当事人—当事人应在》收到限期拆除违法】。建设决定书后10日!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!违法建设当事—人拒绝签《收限期拆除》违法建设决》。定书的可《以采取留《置送达
【。 (四)》公示社会《在送达限《。期拆除违法建设决】定书后应当》在违:法建:设及其周围张贴拆除!公告也可以在媒体】上公示
】 (五)告知—强制拆除违法—建,设当:事人:拒不履行限》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!的,违法建?设所在地的区人民】。政府函告电力、市政!公用、公安、工商】等部门协《助强制拆除并告知违!。法建设?当事人实行强—制拆除的日期
】相关部门接到协【助强制拆《除的函告后》2日内对该违法建】设实施停电、停水、!停气并?采取:收缴房屋租赁治安许!可证责令变》更住所或注销营【业执照等《措施:强制拆除的时限为限!期,拆,除期满?。后1:0日:内
? 《(六)现场》强制:拆除区?人民:政府负责组》织实施违法》建设强制拆》除公安机关》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其!他有关机关》必须各负其责提供】相应的支持和—。。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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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七)【向违:法建设当事人发出承!担拆除费用的书面通!知结案归档》并告知?有关职能《部门
第十三条对!正在建设的》。违法建设按下列【程序予以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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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一经!发现或接到举报【。负责查?处机构?(各:区城:市,建设和管理委—员会办?公室)必须立即【赶到现场查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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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确》认是:违法建设的》必须立即查封—施工现场建筑工具】、,建筑材料责令施工】单,位或:。业主在?当日开?始自行拆除并通知供!电,、供水、供气部门】予以协助《电力、市政公—用部门应《于当日停止该在建】违法建设工程的水】电气供?。应
【(三)建设单位【接到:责令拆除通知的【当天仍未开始拆除】的,所在区人民政府必须!。从第二天开始组织】实,施强:。制拆除
第十【四条:对重大?违法建设的强制拆】除区:人民政府应》当拟订现场强制拆除!。工作方案内容—包括
— (一)强制【。拆除工作《。的组织?单位现场负责—人及有关人员分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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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违法建设行为事实以!及强制拆除的违法建!设,的结构、面》积、层次《及周围地形等资【料保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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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)—强,制拆:除,工,作,的配合单位及任务】分工
《 (四—),拆除队伍、机械【设备:、技:术要点、人员安全措!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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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(:五)其?他有关事项
第】十五条强制拆除【现场执?。行步骤
!(一:)确定?安全警戒范围清场】查看:水、电、燃气、【电讯等切断》情况
》。 ?(二:)作现场拆除执行】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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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移挪》违法建设物内物品】并进行登记》双方签字当》事人拒签的邀请【公证机关公》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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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拆除队伍【。进场拆除违法建设】。
? (五)清【。理建筑垃圾
】 (《六)恢复土地原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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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对违法】建,设的:当事人以及违法审批!或参与、纵容违【法建设的公职人员有!关,职能部门应根据情】节轻重提请》纪检:、监:察等部门对违法建设!当事人及其相关【责任人给《。予党纪、政》纪处分;《构成犯?罪的移交司法机【关追:。究刑事责任
】 违法建设】当事人?有下列行《为之一?。的除:依法追究《相关责任外相关部】门暂停办《理该:当事人新的建设项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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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一)暴力—抗,拒拆违执法》;
《 (二)拒不】支付强制拆除人工费!用
第十七条区人!民政府?制止和拆除违法建】设工:作纳入政《绩考核内容考核细则!另行制订;对于【制止:和拆除违法建—。设,工作中的失职行为】。根据:情节轻重依法依规】追究行政《直至刑事《责任
第十八条对!违法建设的设计、】施工、监《理单位由有关职【能部门依据有关【。。规定予以《处罚;不《积极主动拆除其所】建违:法建设的施工单【位可:取消:其在株从业资格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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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对违法】建设的认定、组织拆!。除、防范和制—。止以及监督》、考:核等工作出现—重大失误的》应当追究有关单【位,责任取消年度—行政执?法工作等评先资格并!根据管理权限对主要!负责人和《直,接责任人给予—行政处分
—第二十条本》规定自2《00:9,年元月?1日起实施株洲市】违法建设查处暂行】办法(株政发〔20!0,7〕10《号)同时废》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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