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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制】止和:拆除违法建设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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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人民政!。府关于印发株洲市】制止和拆除违—法建设?规定的通《知
各县市区【人民政府市政—府各局委办、各直】属机:构,
《 :株洲市制止》和拆除违法建—设规定已经市人【民政府同意》现印发?给你们请遵照执行】
20—0,8,年12月《29:日
?第一条为制止和【拆,除违:法建设维护用地【建设的正常秩序【保证城乡建设—。的健康?发展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、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规?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!。的规:定,。制定本规《。定
第二条株【洲市城市四区行政区!域范围内违》法占地及违》法建设的制止和查处!适用本规定
第三!条各:区人民政府作为本】行政区域内拆除违法!建设的责《任主体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违法建】设的认定、》组织拆除以及—防范和?制止违法建》设等:工作
《第四条市规划、国土!。部门作为全市—。。拆除违法《建设的执法》主体单位凡需要下】达拆除违《法建设法律文—书的分?别由市规划和—市国土行政》主,管部门预先批—次授权各《区人民政《府以授?权主:体资格单位的—名义对?违法建设进行认【定并下达《拆除违法建设的【决,定其中对城市建成】区,范,围,内的违法建设—以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《的名义下达认定和拆!除违法建设的—。法律文?书;对?城市建成区范—围以外的违法建设】。。。以国土行政》主管部门的名—义下达认定》和拆:除违法建设的法律文!书
第五》条,市,水,。利、公?路部门应依据—各,自,的职责参照市—规划、国土的管理】模式积极协助各区人!民政:府做:好拆除?违法建设的工—作
第六条市【财,政部门要做好依法】拆除违法建设—专项经费保障工作每!。年从:。土地出让金和城【市建设配《套,费中核拨区》政府拆?违经:费
第七条市规】划部:门要对城市建成区】范围内市国土部门要!对城市建成区—。。范围以外分》别建立拆《除,违法:建设的监督》和考核机制
第八!条违法建设当事【人应自行拆》除违法建设并对【违法建设的后—果承担责任违法【建设当事人是—单位或?组织的其主管部门】负有督促违》法建设当事人—拆除违法建》。设的责任《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!部,门及乡?镇政府、街道—办,事,处应监督违法建【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!法建设违法建设【的当事人拒》。不自:行拆除的按本—规定组?织强制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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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九条城市各区—人民政府是违法【建设强制《拆除责?任,主体各区《城市建设《。和管理委员会办【公室具?体组织实施制止和】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市!城管执法《、国土?、规划、建设—、公安?、交通、电力、市政!公用:、,工商、房产、广电】等,部门应积极参与和】大力协助
第十条!违,法建设建筑物内【的物品违法建设当事!。。人应在收到限期【拆除违法《建,设决定?书后在规定的—时间内移挪》他处拒不履行者在】强制拆除时有关职】能,部门可将物品—暂时:移挪他处《封存保留并通—知当事?人在10日内领取】
第十一条被实】施强:制拆除的违法建设】当事人应《承担拆除《违法建设的人工费】用拒不支付拆除【人工费?用的依法《予以:追偿
第十二条】强,制拆除已经建造好】的违法建设一般应】按下:列程序组织实—施,
《 (一《)受:理立案?有,关职能部门》或其:他单位和组织履行】职责中发《现的社会组织、公】民,举报的?上级批转查处的及其!他渠道获取的违【法,建设嫌疑均由各【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!员,会办公室受理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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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查!勘核实案件》受理后负责》查,。。处机构(各区城【市,建设和管理委员会】办公室)《。。应派两名以上执法人!员现场查勘通过查证!、,询问、丈量、拍照等!查清:。该建(构《)筑物的建设—情况并调档取—证于3日内》予以认定或否—。。定
》 (三)告知限期!拆除将限《期拆除违法》建设决定书送—达当事?人当事人应在收到】限期拆除违法建【设决定?书后10日内自【行拆除违法建—设违法建设当事人拒!绝签:收限:期拆:除违法建《设决定书《的可以采《取留置?送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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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公:示社会?在送达限期拆除【违法建设决定书后】应当在违法建设及】其周围张贴拆—除公告也《可以在媒《体上: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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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】告知强制拆》除,违法建设《。当事:人拒不履行》限期:拆,除违:法建设?决定的违法》建设:所在地的《区人民政府函告电力!。、市政公用、公安】、,工商:等部:门,协助:强制拆除并告知【违法:建设当?事人实行强制—拆除的日期
【相关部门接到协【助强制拆除的函【告后2日内对—该违法?建设:。实施停?电、停水、停气【并采取收《。缴房屋租赁治安【许可:证,责令变更住所或注】销,营业:。执照等措《施强制拆除的—时,限为限?期拆除期满后10】日内
】(六)现场强制拆】除区人?民政:。府负:责组织实施违—法建设强制拆除【公安机关负责维护】现,场秩序其《他有关机关》必须各负其责提供】相应的支《持和配合《
(七)!。向违法建《设当事人发出承担拆!除费用的书面—通知结案归》档并告知有关职能部!。门
第十三条对正!。在建设?的违法建设按下列程!序予以拆除
! (一)一—经发现或接到举报】负责查处机构—(各区城市》建设和?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】)必须立即赶到现场!查勘
】。。。。(,二)确认是违—法,建设的必须立—即查封施工现场【建筑工具、建—筑材料责令施工单位!或业主在当日开【始自行拆除并通知】。供电、?供,水、:供气部门予以—协助电?力、市政公用部门】应于当日停止该在】建违法?建,设工程的水电—气供:应
【。。(三)建《设单位接到责令拆除!通,。知的当天仍》未开始拆除》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必!。须从第二《天开始组织实施强】制拆除
》第十四条对重大违】法建设的强制拆除】区人民?政府:应当拟订《现场强?制拆:。除工作方案》内容包括
》
《 (一?)强制拆除工作【的组织单位》现,。场负责人及有关【人员分工
】 (?二)违法建设行为】事实以?及强制拆除》的,违,法建设的结构、面】积、层次《及周围地形等资料保!全,
? , :(三)强制拆除【工作的?。配合单位《。及任务分《工,
(【四):。拆除队伍、机—械设备、《技术要点《、人员安全措施
! (五—)其他有《关事项
《
第十五《条强制拆《除现:场执:。。行步: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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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:确定安?。全警戒范《。围清场查看水、【电、燃气《、电讯?等切断情况
【 (二)作现!场拆除执行记—。。录
— (三)移》挪,违,法建设物内物品【并进行登记双—。方签字当事人拒【签,的,邀请公证机关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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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拆除队伍【进场拆除违法建设】
(五)!。清理建筑垃圾—
? (六)恢复】土地:原貌
《第十:六条对违法建设【的当事人以及—违法审批或参与、】。纵容违法建设的公职!。人,员有:关职能部门应根【据情节轻重提请【纪检、监《察等部?门对违法建设当事】人及其相关责—。任人给予党纪、政纪!处分:;构成犯罪》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】。刑事:。责任
!违法:建设当事人有下列】行为之一《的除依?法,追究相关责》任外相关部门暂停】办理该当事人新的】建设项目
— 《(一)暴力抗拒拆】违执法;《
: (二)【拒不支付强制拆【。除人工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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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区人民政!府制止和《拆除:。违法建设《。工作纳?入政绩考核内容考核!细则另行制订;【。对于制?。止和拆除违》法,建设工作《中的失职行为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!规追究行政直至【刑,事责任
》第十八条对违法【。建,设的设计、施工、监!理单位由有》关职能部门依—据有关规《定予以处罚;不【积极主动拆》除其所建违法—建设的施工》单位可取消其在株】从,业资:。格
第十九条【对违法建设的认【定、组织拆除、防】范和制止以及监督】、考核等工作出现】重,大失误?的应当追《究有关单《位责任取《消年度行政执法工】作,等评:先资格?并根据管理权限对】主要负?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!予行政处分》
第二《十条本规定自20】09年元月1日起】实施:株洲:市违法建设》查处暂行办法(【株政发〔2》007〕10—号)同?。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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