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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】。市制止和《拆除:违法建设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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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?洲市人民政府—关于:印发株洲市制止【和拆除违法建设【规定的?通,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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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区人—。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!办、:各直属?机构
【 ,株洲市?制止和拆除违—法建设规定已经市】人民:政府同意《现,印发给你们》请遵照?执行:
2》008年《12月2《9日
第一条为】制止:和拆除违法建—设维护?用地建?设的正?常秩序保证》城乡建设的健康发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土地管理法—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乡规—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!的规定制定本规【定
第二条—株洲市城《市四区行政区域范】围内违法占地及违】。法建设的《制止和查处适用【本规定
第三【条各区人民政府【作为本行政区域【内拆除违《法建设的《。责任主体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违法:。建,设的认?定、组织拆除以及】防范:。。和制止违法建设【等工作
第—四条市规划、国土部!门作为全市拆除违】法建设的执法主体单!位,凡需要下达拆除【违,法,建设:法律文书的分—别由市规划》。和市国土《行政主管《部门预先批》。次授权各区人—民,政府以授权》主体资格单位的名】义对违法建设进行认!定并下达拆除违法】建设:。的决定其中对城市建!成区范围内的—违法建设以规—划行政?主管部?门,的名义下《达认定和拆》除违法建《设,的,。法律文书;对—城市建成区范围以】外的违法建》设以国土行政主管部!门的名义下达—认定:和,拆除违?法建设的法律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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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市水利、】公路部门应依据各】自的职责参》照市规划、》国土:的管:理,模式积极协》助各:区人民政府做好【拆除违法建设的【工作
第六—条市财政部门要【做好依法拆除违法建!设专项经费》。保障工作每年从【土地出让金和城市】建,设配:套费中核拨区政府拆!违经费
第—七条:市规:划部门要《对城市建《成区范围内市国【土部门要对城—市建成区范》围,以外分别建立拆【除违法建设的监【督和考核机制
第!八,条,违法建设当事人应】。自行拆除违法建设】。并对违法建设的后果!承担责?。任,违法建?设当事人《是单位或《组织的其主管部门】负有督促违法建设当!。事人拆除违法建设】的责任区人民政府有!关职能?部门及乡镇政府、街!道,办事处应监督违法建!设,当事人自行》拆除违?。法建设违法建设的】当事人拒《不自行拆除》的按本规定组织强制!。。。拆除
第九—条城市各区》人民政府是违法建】设强制拆除责任【。主体各区城市建设】和管理委员会办公】室具:体组织实施制止和】拆除违法建设工作】市城管执法》、国土、规划、建设!、公安、交通、电】。力、市政公》用、工商、房产、】广电等部门》应积极参与和—大力: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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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违法建【设建筑物内的物品】违法:建设当事人应在收到!限期:拆除违法建设决【定书后在规定的【时,间内移挪《他处拒不履行者在】强,。制拆除?时有关?职能部门可将物【品暂时?。移挪他?处封存保留并通知】。当事人在《10日内领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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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,一条被实施强—制拆除的违法—建设当事《。人应承?担拆除违法》建设的人工费用拒不!支付拆?除人工费用的依法】予以追偿
—第十:二条强制拆除已经】建造好?的违法建设一般应】按下列程《序组:织,实施
【 (一)受理立【。案有关职能部门【或其他单《位和组织履》行职责中《发现:的,社会组织、公民【举报:的上级批转查处【的及:其他渠道获取的违法!建设嫌疑均由各区城!市建设和管理—。委员:会办公室受》理立:案
— (二)查勘核【实案件受理后负责查!处机构(各区城市】建设和管理委员会】办公:室)应派两名—。以上执法人员现场查!。勘通:过查证、询问、丈】量、拍照等查—清该建(构)筑物】的建设情况并调【档取证于3日内予以!认,定或否定《
:。 (三)告知!限期拆除将限期拆】除违:法建设决定书送达】当事人当事人—应在收到限》期拆除违法》建设决定书后1【0日:内自:行拆:除违法建设》违法建设当事人拒】绝签收限期拆除违法!建设决定《书的可以采取留置送!达
(】四,)公示社会在送达】限期: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!后应当?在违法?建,设及其周围》张贴拆除《公,告也可?以,。在媒体上《公示
—。 (五)》告知强?制拆除违法建设当】事人拒不履》行,限期:拆除:违法建设决定—的违法建设所在地】的区人民政府函【告电力、市政—公用、公安、工【商等部门协助—强制拆除并告知违法!建设当事人实—行强制拆《除的日期
相【关,。部门接到协》。。助强制拆除的—函告后2《。日内:对该:违法建?设实:施停电、停水—、停:气并采取收缴房屋】租赁治安许可—证责令变《更住所?或注销营业执—照等措施强》制拆除的《时限为限期拆除【期满后10日内
! (六—)现场强制》拆,除区人民政》府负责组织实—施违法?建设强制拆除公安】机关负责《维护现场秩》序其他有关机关必须!各负其责《提供相应的支持和】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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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七)向违法【建设当事《人发出承《担拆除费用的书面】通知结案归档并告知!有关职能部门
】第十三条《对正:在建设的违》法建设按下列程序】予,以,拆除
— (一)一经发现!或接到举报负责查处!机构(?各区城市《建,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!室)必须《立即赶到现场查勘
!。
(二)】确认是违法建设【的必须立《即查封施工现场建】筑工具、建筑材料】责令:施,工单位或《业主在当《日开始自行》拆除并通《知供电、供水、供】气部门予以协助电力!、,市政公用部门应于当!日停止该在建违法】建设工程的水电气供!应
【(,三)建设单位接到】。责令拆除通知的【当,天仍未开始拆—除的所在区人民政】府必须从第》。二,天开始组《织实:施,强制拆除
—第十四条对》重大违法建设—的强制拆除》区人民政府应当【拟订现场《强,制拆除工作方案内容!包,。。括
《 (一)—强制拆除工作的【组织单位现场负【。责人及有关人员【分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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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,二,)违法?。建设行为事实以及强!。制拆除的违》法建设的结构、【。面积、?层次:。及周围地形等资料保!全,
? (三)强【制拆除?工作:的配合单位》及,任务分工《
(【四)拆除队伍、【机械设备、技术要点!、人员安全措施
】
(五)其!他有关?事项
第》十五条强制拆除现场!。执行步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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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确【定安全警戒范围清场!查,。看水、?电、燃气《、电讯等切断情【况
》 :(二)作现场拆【除,执行记录
— (三)移】挪违法建设物内物品!并,进行:登记双?方签字当事人拒签的!邀请公证《机关公证
【 : (:。四)拆?除队伍?进场拆?除违:法建设
!(五)清理建筑【垃圾
(!六)恢复土地原貌】
第十六条对违法!建设的当事人以及】。违法审?。。批或参?与、纵容《违法建设的公职人员!有关职能部》门应根据情节轻重提!请纪检、监察等部】门对违法建设当【事人及其相关—责,任,人给予党纪、政纪】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移,交,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!任
— 违法建设当【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除依法追》究相关责任外相关部!门暂停办理该当【事人新的建设—项目
(!一):暴力抗拒拆违执【法;
】(二:)拒不支付强制拆除!人,工费用
第十七】条区人民政府制【止和拆除违法—建,设,。工作纳入政》绩考核内《容,考核:细则另?行制:订;对于制止和【拆除:违法:建设工?。作中的失职行—为根据情节轻重依】法依规追究行政直】至刑事?。责,任
第十八条【。对违法?建设的设计、—施工、监《理单位由有关—职能部门依据有【关,规定予以处罚—;不积极主动拆除】其所建违《法建设?的施工?单,位可取消其在株【从业资格
第十九!条,对违法建《设,的认定、组织—拆除、防范和—制止:以及监督、考—核等工作出现重大失!误的应?当追究有关单位【责任取消年度行政】执法工作等评—先资:格并根据《。管理权限对主要负】责人和直接责任【人给予行政处—分
第二十条本】。规定自2009年】元月1?。日起实施株洲市违】法建设?查,处暂行办法(—株政发〔《200?7〕10号)同时废!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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