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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— 株?洲市政?府投资工《程投标人资格预审】。办,法 ? 【 株洲市人【民政府办公室—关于印发株洲市【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】人资格预《审办法的《通,知 各县市—区人民政府、云龙】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!相关单?位  《 株洲市政》府投资?工,程投标人资格预审】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!同意现印《发给你们请》认,真执行 》。二○一一年二月【二十八日 第【一条 为公正—公平、有效地开【展政府投资工程【招投标工《。作根据省《政,府,办公:厅关于进《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!目招投标活动的【意见(?湘政办发《。〔,20:07:〕5号)以及相关法!。。律,、法规规定结合我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! :。 , 第二条【 本办法所称政府】投资工程是》指使:用财政预算资—。金、:各类:专项建设基金—(资金)和其他【财政性资金以—及政府融资》等占控股《或主导地位的房屋】建,筑和:。市政、园《林基础设《施工程 《    《 本办?法所称?投标人资格预审是指!按照规?定,的条件对拟承—揽政府投资工程【的单位预《先进行审查建立通过!投标资格审查的【施工:。单位(?以下简?称资格?单位)名录以—便其:直接报?名投标的活动— , : ?第三条 《成立株洲市》政府投资工程—投标人资《格预:审委员会(以下简】称“资格预审会”)!作为市政府预审【投标人资格》工作机构 【     资—格预审会由市政【府相关?领导以及《招投标、发展—改革、建设、财政】、审计、监》察、银监《、国资、国》税、地税、工商、】园林等部门代表【组成    ! 市招投《标行政主管》部,门负责资格》预审会的日常工作】以及监督管》理具体工作 】 , 第四条 投标】人资格?预,。审要按照公开、公】平、公?正、择优的原则【进行 — 第五《条 资格单位名录】实行分类分》组,动,态管理根《据专业?确定类别根据—综合评分确定组别 !     资】。格单位分《类分组的具体办【法由:资格预审会》另行制定《资格预审会可—以根据实《。际,需要调?整资格单位的类【。别和组别《 第六条! 资格?预审会根据上年底在!本市:备案的施工》企业单?位数量确定》预审:投,标资格的方式、方】。法并在受理加—入资格?单位名录的》申请前30日在【。株,洲市招标投》标管理网和》有关政府公众媒体(!以下简称网》站或媒体《)上发?布 — 第七条 拟承【揽政府投资工程【的单位?可以根?据自身?的资质情况》申请:加入相对应类—别和组别的名录 】。 : 第八条 申】请加入资格》单,。位名录的申》请人:(以下简称申请【人):应当在规定时间内】向,市招投标行政主管部!门,。报送书面申请材【。。料或网上申请数据】 ,。 第九条】 申请人应》。当提:供下列材料》    【 (一)申请表; ! ,     (二)!工商营业执》照; —   ? (三)资质证【书、:安全生?产许可证(园林施工!企业不需提》交安全生产许可证书!)或有关《。证明文件; 【     (【四,)受理申《请前3年《内无一般以上质量】、安全事故证—明材料?;  —   ?(五)市《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》出具的企业诚信经】营,证明材料; —     (】六):企业申请前》3年内?的信贷信用》。、纳税、缴纳职【工社会保险情—况(:附相关部门的证明】材,料);  】   (七)资【格预审会规定应【当提交的《。其他材料《 , :。 第《十条 资格》预审会每年一次集】中受理加入资格【。单位名录的申—请 》    资格—预,审会:应当在受理申请【材料截止之日起45!。天内完成审查 【 , ? 第十一《。条 资格《预审会组织成—。员单位及《有关:专家审查申》请材料按照规—定条件对申请人进】行综合评分》     前!款所称综合评分是】指对申请《人的工程质量状况、!施工安全《状况、创优》。质工:程情:况、诚?信行为、服务质量】、纳税?额、特殊贡献等指标!按规定的比》例,进行加权计》算     !。综合:评分标准由招投标】。行政主管部门—会,同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、《园林绿化工程主【管部门等相关—。部门根据本办法的有!关原:则另:。行制:。定报资格预审—会批准后执行 】 第十—二条 ?资格预?审会召?开全体会议核准综合!评分结果按》得分从高至低排序】确定符合条件的资格!单位初选名》录   【  初选名》。录应当公示10日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】资格预?审会应当《将其列入《正式名录予以公告公!示和公告均》在网:站或媒体上发—布 【第十三条《 申请人在申—请加入名录前1年内!。有下:。列,情形之一的不予列】。入;已列入的予以】除名    ! (一?)未进行招投标或】未领取施工》许可证擅自施工【受到招投标行政主管!部门或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行《政处罚的; 【 :。    (二—)在:招投标活动》中,。有围标、串标、资质!挂靠等弄虚作假【行为的; — :    《(三)?因,行贿、受贿、围标】串标、转包、违法】分包、挂靠等—行为而受《到有关部门通报或处!罚的:;    】 (四)发生质【量或安全生产事【故的; —     (—五,)恶意拖欠》。工资被通报批评【或造成不良后果【的; 《。。    》 (六?)有不良信贷信【用记录的; 】    《 (七?)不依法纳税、缴】费,。和缴纳?职工:社会保险的; 【 ?    (八—),被工商部门列为信用!不良企业的;—。  》   (九)在申请!资,格预审名录中有弄】虚作假行《为的;?     (!十)有其他》违法违规《行为的 —。 :。 ,第,十四条? 资格单位应当履】行下列法定及社【会,。义,务, , ,     (一】)遵守国《家法律、法》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!德自:觉维护建《筑市场?。。秩序; 【    (二)对符!合,资质条件要求的项】目积极参与投—标;   】  (?三)遵守诚实信用】原则保证投标时的项!目班子到位认真履】行,。合同; 【   ?。 (四)不》参与围标、串标等违!法活动不转借资质】不转包、《违法分包; 】     (—五)不以行贿、受】贿等非?法手段谋取利益;】。。。     】。(六:。)积:。极参:加政府?部,。门组织的《抢,险救灾等社会公益】活动 】第,十五:条 :资格单位资质等级发!生,。。变化应当《对其类?别或组?别作出相应调—整资格单位不同意调!整,的取消?其资格 】 第十六条》 政府?投资工程的施工企】业应当由名》录中的资格单位通】过投标确《定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除外 —     (一【)名录中暂无相应类!别资格单位的; !    》。 (二)名录中符】合相应条件》的资格单《位达不到规定—数量的 》 第十七条 !招标人应《当在招标公》告,中明确投标人在满】足项目资质等级要求!的前提下在名录中所!属的类别和组别 ! ? 第十八条 建【设单位在每项工程竣!工后应?当客:观地向招投标监管】部门和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提《交对承包商日—常履约评价在建【项目的建设单—位每季应向招—。投标监?管部门?提交承包商》履约情况《。的,报告 》。 第十》九条 资格单位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按不良记录行为作扣!分处理一《个,年度内累计扣分达】到一:定限额时《降低其所《在组别乃至从名录中!清除具体考》核办法由预审会另】。。行制定 【   ? (一)入围—后,无故不递交标—书的; 》 :    (二)未】经工程建设单位同】。意超过合《同工期1个月—以,。上的; —     (三)】因项目管理班子【人员不到《位工地的质量、安全!管理措施不落实、】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低!下,被县级以《上政府的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通报—的;    ! ,(,四):工程完工后因—。承包:资格:单位的?原因未能按时进行】。工程决?。算的 】第二十条《 资格?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!情节严重的预审会直!接将其从名录中清除!2年内取消其参加项!目投标资格》并予以公告 【 :    (一)相】互串通投标或—者与:招,标人串通投标的; ! :。     (—二)以向招标人或者!评标委员会成员行】贿的手段《谋取中标的; 【 ? ,   (三》)以:。他人:名义投标《或者以其他方式【弄虚:作假骗取中》标的; 《     【(四)无正当—理由不履《行工程承《包合同的; !  :  (五)》施工有安全隐患拒不!整,改,或出现工程安全事故!的; ?    — (六)《施工中不按照设计】图纸或?者施工技术标准使用!不合:格,的,建筑材料、》建筑构配件》和,。设备:的; 《     —(七)违反国家强】制性标准或者—。节能标准的 ! 第二十一条 对!被清:除,出名录的《资格单位2》年内不接《受其加入名录的申】。请;被降《低组别的《资格单位1年内不】接受:其恢复原组》别或更高《组别的申请 【 第二十】二条 资格单位【被,清除出名录后空出名!额可按当年》度申请人的》。综合评分《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! ,    》 被清?除出:名录的资格》单位和递补》的资格单位名—单应:。当及:时在网站和媒体上公!。布 》 第二十三条 资!格预审?会应制定各项工作】规,程,严格按规程操作【接受社会各界—的监督 —  :   参与》预审投标人资—格活动的《工作人员徇私—舞弊、索贿受贿、滥!用职权或玩忽—职守的由纪检监【察机关或其》主管部门《依照党纪政纪处理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:责任 ?。 , 第》二十四条 》资格预审会根据需要!可以逐步增加其他】专业预审资》格名:录增加?名录的分《类、基本条件、【评分:细则等另行制订 】 第二十】。五条 ?株洲市所《辖各县?(市)不另行制【定政:府投资工程预审资】格单位名录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