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株洲市?政府投?资工程投标人—资格预?审,办法:
《
《
《株洲市人民政府办】公室关于印发株【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!标人资?格预审办法的—通知
?
各县市区人民政府!、云龙示范》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!单位
》 株洲市政》府投资工《。。程投标?。。人资格预《审办法已经市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!给你:们请认真执》行
二《。○一一年《二月二十八》。日
?第一条 为》公,正公平、有效—地开展政《府投资工《程招投?标工作根据省政府办!。公厅关于进一步【规范工?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!动的意见(湘政办】发〔200》。7〕5号)以及相关!法律、法规规定结】合我市?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:
?
: 第:。二条 本办法所【称政府投资工程是】指使用财政》预,算资金?、各类?专项建设基金(资】金)和其他财政性资!。金以及?政府融资等》。占控股或主导地【位的房屋建筑和市】。政、园林基础设施工!程
【。本办法?所称投?标人资格预审是【指按照规定》的条件对拟承揽【政府投?资,工程的单位预—先进行审查建—立通过投标资格【审查的施工单—位(以?下简称资格单—位,)名:录,以便其直接报名投】标的活动 —
第三条 成!立,株洲市政府投—资工程投标人—资格预审委员会(】以下简称《“资格预审会”)】作为市政《。。府,预审投标人资格工作!机构:
【 资格预《审会由?市政府相关领导以】及招投标、发展改革!、建:设、:。财,政、审计、监察、银!监、国资、国税【、地税、工商、【园,林等:部门代表组成 【
【市招投标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资格预审会的—日常工作以及监督管!理具体?。工作
—
第?四条 投标人—资格预审要》按照公?开、公平、公正【、择优?的原则?。进行 《
第五—条 资格《单位名录实行分类】分组动态管理根据】专业确?定类:别根据?综合评分确定组别】
— 资格单位—分类分组的具体【办法:由资格预审会另行制!定资格预审会可以根!据实际需要调—整,资,格单位的类别和【组别
》
:
第六条《 资格预审会根据上!年底在本市备案的】施工企业单位数【量确定预审投标资】格的方式、方法并在!受理:加入资?格单位名录的申请前!30日在株》洲市招标投标—管理网和有关政府】公众媒体(以下简】称网:。站或媒体)上发【布
《
第七条 拟】承揽政府《投资:工程的单位》可以根据自身的【资质情?况申请加入相对【应类:别和组别《的名录 《
第—八条 申请加入资】格单:位名录的申请—人(以下简称—申请人)应当在规】定时间内向市招投】。标行政主管部—门报送书面》申,请材料或网上申请数!据 ?。
第九条 申!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!料,
(!一)申请表;
!
? (二)工商【营业执照;
! (三)资质!证书、安全生产【许可:证(园?林施工?企业不需提交安【全生产许可证—书)或有关证—明,文件; 《
《 (四》)受理申请》前3年内《无一般以上质—量、安全事故证明材!。料;
!。 (:五)市?建,设行政?主管部门出具的企】。业诚:信经营证明》材料;
】 , (六)企业【申请前?。3年内的信贷—信用、纳税、缴【纳职工社会保险情况!(附相关部》门的证?明材:料); 《。
?。 《(七)资格预—审会规定应》当提交的其他材【料
》
第十《条 :资格:预审会每年一次集】中受理加入资格单位!名录:的申请 》
》 资格预审会应【当在受理《申请材?料截:。止,之日起45天内完】成审查 《
?
,
第十?一条 资格预审会组!织成员单位及有【关专家审查》申,请材料按照》规定条件对申请【人进行综合》评分
! 前款所称综合评】分是指?对申请人的工程【质量状况、施—工安全?状况、?创优质工程情况【、,诚信行为、服—务质量、纳税额、特!殊贡献等指标按规定!的比例?进行加权计算 【 ,
,
: ,。。 综合《评分标准由招投标行!政主管部门》会同建设行》政,主管部门《、,园林绿化工程主管】部门等相关部门【根据本办法的有关】。原则另行制定—。报资格预《审会批?准后执行 —
,。
第十二条【。 资格预审会召开】全体会?。议核:准综合评《分结果按《得分从高至低排序】确定符合条件—的资格单位初选【名录
》
?。 初选名》录应当公示1—。。0日公?示期满无异议的资】格预审会应当—将,其列:入正式名《录予以公告公示和公!告均:在网站或媒》体上发?布
第】十三条 申请人在】申请加入《名录前1《。年,内有下?。列情:。形之一的不予列入】;已列?。入的予以除名 【
— (一)未》。进,行招投标或》。未,领取施工《许可证?擅自:施工受?到招投?标行政主《管部门或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行政处?罚的; 《
【(二)在招投—标,活动中有围》标、串标、资质挂靠!等,弄虚:作假行为的》;,
【 (三)因》行贿、受《。贿,。、围标串标、转【包、违法分包、挂】靠等行为《而受到有关部门【通报或处《罚的;
【 (四)【发生质量或》安全:生产事故《的; 《
,
, (五—)恶意拖欠工资【被通报批评或造成】不良:后果的;
】 (六—),有不良信贷信—用记录的;
】
, (七)【不依法?纳税、缴费和缴纳】职工社会保险—的; 《
? (八》)被工商部门列为信!用不良?企,业的;?
》 (九》。。)在申请资格预审名!录中有弄虚作—。假,行为的;
! , (十《。),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!的 ?
第十四条】 资:格单位应当履—行下列法《。定及社?会义务
! (一)遵守【国家法律、法规【和政策?遵守社会公》德,自觉:维护:建筑市场秩序—;
《
,。 (二)对】。符合:资质条件要求的【项,目积极参与投标;】
(!。三)遵守《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投!标时的项目班子到位!认真履?行合同?;
【 (四)不参【。与围标、《串标:等违法?活动不转借资质不】转,包、违法分包; !
—(五)不以行贿【、受贿?等非法手段谋取【利益;?
》 (六)积【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!的抢:险救灾等社会—公益:活动
第!十五:条 资格单位资质】等,级,发,生变化应当对其【类别或组《别作出相应调整资格!单位不同意调整的】取消其资格
!
第十六条 【政府投资《。工程的施工企业应】当由名?录中:的资格单位通过投】标确定?有,下列:情形之一的除外 】
(】一)名?录中暂无《相应类别《资格单位《的; 《
《 (?二)名录中》符合相应条件—的资格?。单位达?不到规定《数量的
!第十七条 招标人】应当:在,招标公告中》明确投标《人,。在满足项目资质【。等级要求的前提下】在名录中所属—的类别和组》别,
》
,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!在每项工程》竣工后应当客观地向!招,投标监管《部门和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提交对承包商日【常履约评价在—建项:目的建设单位每季应!向招投标监管—部门提?交承:包商履约《情况的?报告
—
第十《九条 资《格单位?有下列情形》之一:的按不良记》录行为作扣分处理】一个年度内累计【扣分达到一定限额】时降低其所在—组别乃至《从名录中清》除具体考核办法【由预审会另行制定 !
? (一)【入围后无《故不递交标书的【;
】。 (:。二)未经《工,程建设单位》同意超过《合同工?期1个月《以上的; 》
【(三)因《项目管理班》子人员不《。。到位工地的质—量,、安全管理》措施不落实、—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低!下,被县级以《上政府的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通【报的:;,
(!四):工程完工后因—承包资格单位的原】因未能按时进行工】程决算的 》
第—二十条? 资格单《位有下列《。情,。形之一情节严重【的,预审会?直,。接将:其从名录中清除2】。年内取消其参加【项目投标资格并予以!公告
【 (一》)相互串通投标或】。者与招标人串通投】标的;
! (二)以向招】标人或者《评标委员会成员【行贿的手段谋取中】标的;?
》 , (三)以他人】名义投标或者以【其他方式弄虚作假】骗取中标的; 】
(四)!无,正当理由不》履行工程承》包合同的; —。
》 (五)施工有安!全隐患拒不整改【或出现工程安全【事故:的;
》
》(六)施《。工中:不按:照设计图纸或者施】工技:术标准使用不合格的!建筑材料、》建筑构配件和设【备的; 《
—。 (:七):违反国家强制—性标:。准或者节《能标准?的 :
?
第二十一条 】对被清除出名录的资!格,单位2?年,内不接受其》加入名?录,。的,申请;被降》低组别的资格单位】1年:内不接受《其恢复?原组别?或更高组别的申请】。
《
第二十二条】 资格?单,位被清除出名录【后空出名额可按当年!度申请人的》综合评?分排名顺序依次【递补
! 被清除出名—录的资格单位和【递补的?资格单位名单应当】及时在?网,站和媒体上公—布,。
第二】十三条 资格预【审会应制定各项【工作规程严格—按规程?操作接受社会各【界的监?。督,。
】参与预?审投标人资格活动的!工,作人员徇《私舞弊、索贿受贿、!滥用职?。权或玩忽职守的【由纪:检监:察机关或其主管部】门依照党纪政纪处】理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?刑事责任《
?
第二十四条】 资格预审会—根据需要可》以,逐步增加其他专业】预,审资:格名录增加名录的分!类、:基本条件、评分【细则:等另行制订
!
第二《十五条? 株洲市所辖各县】(市)?不另:行制定政府投资工程!预审资格单位—名录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