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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!市政府投资》工程投标人资格预】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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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!市人:民政: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《株洲市?政府投资工程投【标,人资格?预审办法的》通知
各县市区人!民政府、云龙—示,范区管委会市直各】相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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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株:洲市政府投资工【程投:标人资?格预审办法已—经,。市人:。民政府同意现—印发:给你们?。请认真执《行,。
二○《。。一一年二月二十【。八日
第一条 】为公正公平、有【效地开展政府—投资:工程:招投标工作根据省政!府办公厅关于进一】。步规范工程》建设项目招投标【活动的意见(湘政办!发〔200》7,〕5号)以及—相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结合我市》实际: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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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:。条 本办《法所称政府投资【工,程是指使《用,财政预算资金、各类!专项建?设基金(资金)和】其他:。财政性资金以及政】府融资等占控股或】主,导地位的《。房屋建筑和市—政,、园林?基础:设施:工,程
《 本办法所称投!标人:资格预审是指按【照规定的条件对拟承!揽政府投资工程【的单位?预先进行审》查,建立通?过投:标资格审查》。的施工单《位(以下简称资格单!位)名录《以便其直接报名投】标,。的活动 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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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成—立,株洲市政府投—资工程投标人资格预!审委:员会(以下简称【“资格预审会”)】作,为市政?府预审投标》人资格工作机构 !
资格】预审会由市政府相关!领导以及招投标、】发展改革、建设、财!政、审计、监—察,、,。银监、?国,资、国税、地税【、工商、园》林等部?门,代表组成
! , , 市招?投标: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资【格预审会的日常工作!以,及监督?。。管理具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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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条 投标人资—格预审要按照—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!。择优的原则进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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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条 《资,格单位名录》实,行分类分组动态管理!根据专业确定类别根!据综合?评分确定组别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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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单】位分类分组的—具体办?法由资格预审会另】行制:定资格预审会—可以根据实际需【要调整资格单位【。的类:别,和组别
!第六条 资格预【审会根据《上年底在本市备案】的施工企业单—位数:量确定预审》投标资格《的方式、方法并【在,受理加入资格单【位名录的申请前【30日在株洲市招】标投标管理网和有关!政府公众媒》体(以下简称网站或!媒体)上发》布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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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条 拟《承,揽政府投资工程的单!位可以根《据自身?的资质情况申请【加,入相:。对应类别和组别的名!录,
第八条! 申请加入》资格单?位名:录的申请人(—以下简称申请—人)应当在规定【时间内向市》招投标行政主管【部门报?送书面申请材料或网!上,。申,请数据
!第九条 《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!材料
【 (一)—申,请表; 》
(【二)工商营业执照;!
【 (三)资质证【书、安全生产许【。可证(园《林施工企业不需提】交,安全生?产许可证《书)或有关证明文】件;
! (四)受理申【请前:3年内无一》般以上质量、—安全事故证明材料】; ?
(五】)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出具》。的企业诚《。信经营证明材料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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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?),企业申请前》3年内?的信贷信用、纳【税、缴纳职工—社会:保险情况(》附相关部门》的证明材料》);
! (七)资格—预审:会规定应当提—交的其他材》料
第十!条 资格预》审会:每,年一次集《中受理加入资—格单位名录的申请】 :
资格】预审会?应当:在受理申请材料截】止,之日起45天内完成!审查:
第【十一条 资格预审】会组织成员单位及】。有关专家审》查申请材料按照规定!条件对申请人进【。。行综合?评分 《
—。前,款所称综合评分是指!对申请人的工程【质量状况、施—。工安全状况、创优质!。工程情况、诚信行为!、服务质量、纳【税额、特殊贡献【等指标按规定的【比例进行加权计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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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评分!标准由招投标—。行政主管《部门会同建设行【。政主管部门》、园:林绿化工程主管部】。门等相关部门根【据,。本办法的有关—原,则另行制《定报:资格预审会批准后】执行
第!。十二条 资格预审】会,召开全体会议核准综!合评分结果按—得分从高至低—排序确定符合条【件,的资格单位初选名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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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选名录!。。应当:公,示10日公示期满无!异,议的资格预审会应当!将其列入正》式名录予以》公告公示《。和公告均在网站【或媒体?上发布
】
第十三条 申请人!在申请加《入名录前1年内有下!列情形?之一的不予列入;】已列入的《予以除名 》
(一!)未进行招投标或】未领取施工许可【证擅自施工》受到招投标行政主】管部门或建设—行政主管《部门行政处罚的;】
(!二)在招投标活动中!有围标、串标—、资质挂靠等弄虚作!假行为的;
】。
(三【)因行贿、受贿、围!标串标、转包、违法!分包、挂靠等—。行为而受到》有关部门通报—或处:罚的; 》
(四)!发,生质量或安全生【。产事故的; — ,
(五】)恶意拖欠工资被】。通报批评或造成不】良后果的《;, :
》 (六)有》不,良信贷信《用记录的;》
【 (七)不依—法纳税、缴》费和缴纳《职工社会保险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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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】被,工商部门列》。为信用不良企—业的;
】 (九)在申请!资格预审名录中有】弄虚作假行为—的;:
】(十)?。有其他违法违—规行为的
【
第十四—条,。 资格单位》应,当履行?下列法定及社会义】务
》 《(一)?遵守国家法》律、法规和》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!觉维护建筑市场秩】序;
—。 (》二)对?符合资?质条:件要求的项》目积极参与投—标;
【 : (:三)遵守诚实信用】原则保证投》标时的项《目班子到位认真履行!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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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四)不参与】围标、串标等违【法,活动不转《借资质不《转包、违法分包;】
—。 (五)不以行贿!、受贿等非法—手,段谋取利益;—。 :
(六)!。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!织的:抢险救?。灾等社会公益活【动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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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资格!单位资?质等级发生变化应】当对:其类:别或组别作出相应】调整资格《单位不同意》调整的取消其资【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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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【 政:府投资工程的施【工企:业应当由名》录中的资格单—位通过投标确定【有下:列情:形之一的除外 】
》。 ,。(一)名录中暂无相!应类别资格》单位的;《
【 (二?)名:录中符合《相应条件《的资格单位》达,。不到规定数量—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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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七条: 招标人应》当,在招标?公告中明确》投标人在满足—项目资质等》级要求的前提下【在名录?中所属的类别和【组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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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— 建:设单位在每》项,工程竣?工后应当《客观地?向招投标监管—部门:和建:设行政?。主管部门提交对【承包商?日常履约评价在建项!目的建设单位每季应!向招:投标监管部门—提交承包商》履,约情况的报告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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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资格单!位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按不良记—录,行为作扣分》处理一个《年度内累计》扣分:达到:一定限额时降—。低其所在组别乃【至从名录中清除具体!考核办法由预审会另!行制:定,
【 (一)入围后【。无故不?递,交标书的;
! (》二)未?。经工程建设单—位同意超过合同【工期:。1个月以上的;【
》 (三)因项】目管理班子》。人员不到位》工地的质《量、安全管理—措施:不落实、文明施【工,管理水平低下—。。被县级?以上政府的建—设行政主管》。。部门通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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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工程完【工后因承《包资格单位的原因】未能按时进行工【程,。决,算的 ? ,
第二十条 !资格单位有下列【情形之?一,情节严重《的,预审:会直:接将其从名录中清除!2年内?取消其参加项目投】标资格并《予以公告 》
(一!)相互串通投标或】者与招标人串—。通投标的;
】
: (二)—以向招标《人或者评标》委员会成员行—贿的:手段谋取中》标的;
! , (三)以他人名义!投标或者以其他【方式弄虚作假骗取】中标的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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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四)无正当】理由不履《行工程?承包合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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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五,)施工有《安全隐?患,拒不整改或出—现,。工程:安全事故《的;
!。。 ,(六)施工中不按照!设计图纸或者—施工技术标准使【用不合?。格,的建筑材料》、建筑构配》件和设备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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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。七)违反国家强制】性标准或者》。节能标准《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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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,十一:。条 :。对被清除《。。出名录的资》格单位2年内—不接受其加入名【。录的申请;被—降低组别的资格单】位1年?内不接?受其恢复原组别【或更高?组别的申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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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。十二:条, 资格单位被清除】。出名录后空出名【额可按当年度—申请人的综合评分排!名顺序依次递补 】
? 《被清除出名录—的资格单位和递补的!资格单位名单应当及!时在网站和媒体上公!布 ?
第二—十三条 资格预审】。。会应制定各项工作规!程严格按规程操作】接,受社:会各界的监督 】
: 参》与预:审投:。标人资格活动—的,工,作人员徇私舞弊【、,索贿受贿、滥用【。职权:或玩忽?职守:的由纪检《监察机关或其—主管部门依照党纪】政纪处理《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
第二十四!条 资格《预审会?根据需要《可以逐步增加—其他专业预审—资格名?录,增加名录《的分:。类、基本条件、评分!。细则等另行制订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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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五条 —株洲市所辖各县【(市)不另行制【定政府?投资工程预》审,资格单位名录 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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