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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株洲?市政:府投资?工程投标人资—格预: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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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】市人民政府》办,。公室关于《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!工程投标人资格预】审办:法的通知
—各,县市:区人民政府、云龙】示范区管委会—。市直各相《关单:位
《 株洲市政府—投,资工程投标人资格】预审:办法已经《市人民政府同意【现印发给你们—请认真?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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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?一一年二月》。二十八日
第一条! 为公正公平、有】效地开展政》府投:资,工程招投标工作根】据省政府办公厅关】。于进:一步规范工》。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!动的意见(》湘政办发〔20【07〕5号)以及相!关法律、法规—。。规定结合我市实际】。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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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本办法?所称政府投资工【程是指使用》财政预算资金—、,各类专项建设基金(!资金)和其》他财政性资金以【及政府融资等—占控:股或主?导地:位的房?屋建筑和市政、园】林基础设施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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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办法《所称投标人资—格预审是指按照规】定的条?件对拟承揽政府投资!。工程的单位预—先进行审查建—立通:过投标资格审查的施!工单位(《以下简称《资,格单位)名录以便其!直接报名投标的活】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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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条 成立株【。洲市政?府投资?工,程投标人资》格预审委《员,会(以下简称“资】格预审会《”)作为市政—府预审?投标人资格工作【机,构 ?
—资格预审《会由市政府相—关领导以《及招:投标、发展改—革、建设《、财政、审计、【监察、银监、国资】、国税、地税、工商!、园林等部门代表】。组,成 :
》 市?招投标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资格】预审会的日常工作以!及,监督管理具》。。体工作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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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》。 投标?人资格预审》要按照公开、公平】。、公正、择优的【原则进行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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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条 :资格单位名录—实行分?类分组?动态管理《根据专?业确:定类别根据》综合评?分确定组别
! ? ,资,格单位分类》分组的具体办法【。由资格预审会另【行制定资格》预审会?可以根?据实际?需要调整资格单位】的类别和组》别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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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资】格预审会根据—上年底?在本:。市备案的《施工企业单位数量】确定预审投标资格的!方,式、方法并》在受理?加入资格单位名【录的:申请前30日—在株洲市招标投【。标管理网和》有关政府公众媒体(!以,下简称网站或媒【体)上?发布
第!七条 拟承揽政【府投资工程的单【位可以根据自身【的资质?情,况申请?加入相对应类别和组!。别的名?。录
第八!条, 申请加入》资格单位名录—的申请人(以下简称!申请:人):应当在规《定时间内《向,市招投标行政主管部!。门报送书《面申:请材料或网》上申请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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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》 申:请人应当提供下【列材料
! (?一)申请表;—
【 (二)工商营业执!照;
! (三)资》质证书、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【(园林?施工企业不》需提交安全生产许可!证,书,)或:有关证明文件; 】。。 ,。
? (四)受【理申请前3年内【无一:般以:上质量、安全事故证!明材料;
【
? (五《)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出具的企业诚信【经营证明材料;【 :
《 (六)企—业申:请前3年《内的信贷信用—、纳税、缴纳—职工社?会保险情况(附相】关部门的证》明,材料);
! , (七)资格【预审会规定应当提】交,的其他材《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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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资】格预审会《每,年一次集《中,受理加入资格—单位名录《的申请 》
资格预!审会:应当:在受理申请材料截止!之日起45天内完】。成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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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一条 资格预】审会组织成员单【位及有关专》家审查申请》材料按照规定—条件对申《请人进行《综合评分
【
》前,款所称综合评—分是:。指,对申请人的工程质量!状况:、施工安全状况、创!优质工程《情况、?诚信:行为、服务》质量、纳税额、特】殊贡:。献等指标按规定的】比例进行加权计算】
— 综合《。评分标准由招投标】行政主管部门—。会,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、园林绿化工程主】。管部门等相》关部门根据本办法的!有关原则另行制【定报资格《。预审会批《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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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资格预!审,会召开全体》会议核准综合评【分结果?。。按得分从《高至低排序确定【符合条件的》资格单位初选名【。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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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初选名录应当—公示10日公示【期满无异议的资【格预审会应当将其列!入正式名录予—以公告公示和—公告均在网》站或媒体上发—。布, :
第十三条】 申请人在申—。请加入名录前—1年内有下列情形之!一,。的不予列入;已列】入的:。予以除名 —
? (一)未进】行,。招投标或未领取施】工,许可:证擅自施工受—到,招投标行政主管部】门或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!的; ?
(二!)在招投标活—。动中有围标、串标】、资:质挂靠等弄》虚作假?行,为的; 《
《 (三》)因行?。贿、受贿、围标串】标、转包、违法【分包、?挂靠等行为而受【到,有关:部门通报《或处罚的;
! 《(四)发生质量或】安全生产事故的;】
— (五)恶意拖】欠工资?被通报?批评或造《成不良后果的; !
《 :(六)有不良—信贷信用记录—的;
【 ?。(七:)不依法纳税—、缴费和缴纳职【工社会保险的;【
》 (八)被工商!部门列为《信用不良企》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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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【)在申?请资格预审》名录:中有弄虚《作假行为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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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十)?有其他违《法违规行为的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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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,。条 资格单位—应当履行《。下列:法定及社会义—务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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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一)遵守《国家法律、》法规和政策》遵守社会公德自【觉维护?建筑市场秩》序; 《
: (二)对符!。合资质条件要求的项!目积极参与投标;】 ,
》 (三)遵守诚】实信用原则保证投】标,时的:项目:班子到位认》真履行合同; 】。
: (》四)不参与围标【、串标等违法活动不!转借资质《不转包、《违法分?包;
! (五)《不以:。。行贿、受贿等非法手!段,谋取利益; 【
(【。六)积极参加政府部!门组:织的抢险救灾等社会!公益:活动: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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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条 资格单位资质!等级:发生变?化应当对其》。类别或组别作出相应!调整资格单位不同】意调整的《取消其资《格 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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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政府投!资工程的施工企业应!当由名录中的—资格单位通过—投标确定有下列【情,形之一的除》外
— , (?一):名录:中暂:无相应类别资格单】位的;
【 (二)名录!中符:合相应条件》的资格?单位达不到》规定:数量的
!第十七条《 招标?人应当?在,招标公告中》明确投标人》在满足项目资质等】级要求的前提下【在名录中所属的【类别和组别》
第十】八条:。 建:设单位在每项—工程竣工后》应当客?观地向招《投标监?管部门和建》设行:政,主管部门提交对承】包商日常履约—评价在建项目—的建设单位》每季应向招投标【监管:部门提交承包商【履约情况《。的报告 》
第十九条】。 资格单位》有下:列情形?之一的按不良—记录行为作》。扣分处理一个年度】内累计?扣分达到一定—限额时降低其—所在组别《乃至从名录中清除具!体考核办法由预审】会另行制《定 ?
(【一,)入围后无故不递交!标,书的;
【 (二—)未经?工程建设单》位同意超过合同【工期1个月》。以上的;
】 (》三)因项目管理班子!人员:不到位工《地的:质量、安《全管理措施不落实、!文明施工管理水【平低下?被县:级以上政府的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通】报的;?
— (四)工程完工!后因承包《资,格单:位的原因未能—按时进行工程决【算的:
第二十!。条 资?。格单位有《下,列情形之《一情:节严重的预审会【直接将其从名—录,中清除2年》内,取消其?参加项目《投标资?格,并,予以公告 》
(】一)相互串通投【。标或者与招》标人串?通,投标的;
【。
(二【)以向招标人或者】评标委?员会成员《行贿的手段谋取中】标的;?
》 (三)—以他人名义投标或】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!假骗取?中标的;
】 ? (四)无》正当理由《不履行工程》承包合同的》;
— ?(,五)施?工有安全《隐,患拒不整改或出现工!程,安,全事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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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六)施工中不按照!设计图纸或》者施工技术标准使用!不合格的建筑材料、!建筑构配件和设【。备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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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七)《违,反国:家强:制性标准或者—节能标准的 【
第》二十一?条 对被清除出【名录的?资,格单:位2:年内不接《受其加入名录的申请!;被降低组别的【资格单位1年内【不接受其恢》复原组别或更高【组别:的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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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?十二条 资格单【位被清除《。出名录后空出名【额可:。按当年度《。申请:人的综合评分排名】。顺,序依次递《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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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被》清除出名录的—资格单位和递补的】资格单位名单应【当,及时在网站和媒【体上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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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》条 :资格预审《会应制定各项—工作:规程:严格:按规程?操作接受《社会各界的监督【。
【 参与预《审投标人资格活【动的工作人员—徇私舞弊、索贿受贿!、滥用?职权或?玩忽职?守的:由纪检监察机关或】其主管?部,门依照?党纪政纪《处理: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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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资格!预,审会根据需要—可以逐步增加其他】专业预审资格名录】增加名录的分类【、基:本条件、评分—细则等另行制订 】 ,
第二十五】条 株洲市所辖各县!(市)不《另行制?定,政府投资工程—预审资格单位名录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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