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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株洲市建设工程!竣工联合验收暂【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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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各县市区人民政】府、:云龙示范《区管委?。。会市政府各》局委办、各直属【机构
《 现将株!洲市建设工》程竣工联合验收暂行!办法印发给你们【。请,认真执行
二○!一一年十《二月:十四日
—第一条 为—进一步规《范,建设工程《项目竣工验收—工作切实《加强:建设项?目后续监督管—理提高工《作,效率根据有》关法:律规章结合》我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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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 建《设工程竣工联合验】收(以下简称联【合验收)是指—将原来多个部门各】自独:立组织?实施的专项建设工】程竣工验收转变为】统,一组织、《集中时间《验收的运作》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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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条 株洲!市区范围内的—房地产和住宅建【设项目(含酒店、】商场等商业用房和】保障性住房、棚户】区改造涉及的住房】等)、工业投—资项目、医院、学校!和办公?楼等:在交付使《用前:应进行?竣,工联合验收》条件成熟后逐步【推行到市政基础建】设及交通设施等【社会公益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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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】期建设的工程项目】可视情况申请分期】联合验?收,待全部?建成后进行整—体验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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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四条 市政府成立!建设工程竣工—联合验收领导小组由!分管建设的副市【长任组长市政—府分:管优化环境、政务】中心的领导任—副,组长相关职能部门】负责人?为成员领导》小组办公室设在市】。政务服务《中心(以下简称【“中心”)》“中心”设立联【合审批科及》联合审批窗口(【以下简称“窗口【”)具体负》。责联合验收的登【记、协调《、监督、管理—等工作市《房产:局、市住房》和城乡建《设局为牵头单位【
? 市房产—局负责房《地产开?发和住宅建设项【目,的业务咨询、验收】组,织、资料收集—和情况反馈等工作 ! ,
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!负责非房地》产开发项目的业【务咨询?、验:收,组织、资料》收集和情况反馈【等工作 《
《 市规划局、】市国:土资源局《、市环保局》、,市教育?局、市卫生局、市城!管局、市人力资【源和社会保障—局,、市人防办、—市,。气象局、市园林局、!市消防?支队、市电业局【、市自来水公—司、市燃气》公司、市邮政—局等单位按各—自法定职责参与联合!验收
】第五条 》建设工程项目符合】。下列:条件的建设单—位应向?“窗:。口”申请联合验收 !
— (:一)建设工程已经】建设、勘察、设【计,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和!工程: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合!格符合法律》、,法规、规章和技术】规范的?。要求
! (二)各种临时】建(构)筑》物、设施已拆除【建筑垃圾、工程渣土!、施工机具》等已清理 》
(三!。)按规划审批要求】配建的幼《。儿园、中小学、【社会管理用》房、公共《厕所、公共照明、园!林绿化等公共—配套和垃圾中—转站、小区》道路、雨水沟—、,。污水处理设施等基】础,设,施的:建设满足使用需【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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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条, 申请《。联合验收应》当提交的相》关资料清单和流程】分别:由市房产局和市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收集整?理后制作办事—指南向社会》公开
!第七条 联—合验收的《工作流?程
— (《一)专?项验收
【。 专项验收】包括规划核》实、环?境保护验收和消【防竣工验收凡项目】申请规划核实、工业!项目申请环境保护设!施验收?以及属于建设—工程消防监督管【理规定第十三条【。、第十?四条规定的建设项目!申请消?防验收的《在项目主体》完,工后六方(建—设、:勘,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:理和工程质量监督】。机构:)验收?前到“?窗口”报送资料【“窗口”《对资料进行要件【式审查?合格后再转派给【职能部门窗口—在2:个工作日内完成实】质性资料审查—资料合格的简单【项目在7个工—作日内办结复杂项】目在:10个?工作:日内办结办》理结果由“窗口”统!一送达建《设单位 》
—。 (二)联合验收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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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【 申请受《理“窗口”一次性】书,面告:知建设单位》申请联合验收—应具备的条件—、验收程序》和其他申报》资料资料准备—完,。成后建?设单:位向“窗口”提【交验收申请“—窗口”初步》审核申报材料齐【全合格后出具联【合验收受理》通知单材料不齐全】。的“窗口”人员一】次性书面《告知申报单位出【具补件通知单待补齐!材料后重新受—理
— 2. 资【料审查?相关部门审批经办】人员对?申报材料进》行实质性审查—一般项?目在收到申请材【料,后2个工作》日,内,。向申:报单位反馈审—查意见
【 , 3.》 现场勘察》符合:验收条件的建设工】。程“窗口”》工,作人员?在3个工作日以【内与建设单位约定】现场勘?。察时间“窗口—”组织相关》验收人员在约—。。定时间集中上门进】行现:场勘察验收合格的】验收人员在联合验】收意见书《上签字确认对初【次验收不合格的出具!。限期整改意》见等书面通知整改到!位后建设单位—向“窗口”提—出复验申请》由“窗口”》组织相关《部,门进行?复,验 ?
? 4. 文书】送达验收合格—的建设工程各部【门根据联合验—收意见书在5个工作!日内出具相关的【验收合格法律文【书并送达“窗口”由!“窗口”统一发【放给建设《。单位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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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项!目办结项《目建设?单位取得所有相关】验收:。文书后凭“窗口”】联合:验收合格证明及其】他法定要求》资料向市住房—和城乡建设》局“窗口”申办【竣工:验收备?案
! 不需要进行消防!设计审?核的建?设工:程竣工建设单—位,在取:得所有相关》验,收文书后还应办理】消防竣工验收备【案才能向市住房和城!。乡建:。设局“窗口”申请工!程,竣工验收《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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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,八条 联》。合验收实行限时整改!或,。者,行政:处罚(处理》)结案建《设单位自现场验收之!日起10个工作日】内,就联合验收中—存在:的问题不《能全部整改合格【或,者行政处罚(处【理)尚未结案—的“窗口《”作退?件处理
】 : 作退件处》理的项目整》改完毕或者行政【处罚(?处理)?结案时相关验—收单:位以书面形式告知】“窗口”建设单【位向:“窗:口”重新申请—“窗口”即》时发:放,全部专项审》。查合格的法律—文,书和联合验》。收合格证《明
】 建:设单位不按时整改】或者行政处罚(处理!)未结案导致验【收时间延误的由建设!单位自?行负责 》
第九—条 验收单位应】当在工程建设过【程中依法开展行政】指导和行《政监督帮助》建设单?位提高竣工验收【合格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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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本办】法,。实,施后有关职能部门不!得单独进《行单项验收(—隐蔽工程需提前验收!或有试运行》。要求:需要延后验收—的特殊情况除外【)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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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一条 —市监察局负》责监督各部》门按本?办法规定落实相关工!作对:于屡次违规》的,部门和个人》将进行公《开问责中心负责每季!度对相关部门进【行考核并将考核【情况进行通》报,考核结?果纳入政务公开【考核:体系 ?
第十二条! 属?于株洲市人民政府办!公室关于印发 【 <:。株,洲市关于处理国有】。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!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若!干意见>的通—知(株?政办发〔20—09〕?15号)范围内的问!题仍按照该文规【定处:理
》第十三条 本办法!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】原株洲市房》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!合综合?。监督管理办法—停止:实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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