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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 株洲市国家建【设,项目审计监督办法】 【 , 株洲市人】民政府?关,于印发株洲市国【家建设?项目审?计监督办法的通【知 各县市区人民!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!、各直属机》构,     株【洲市国?家,建设项目《审计监督办法已经】市人民政府》研究同意现予印【发请认真执》行 二○一—○年七月十七日【 第一条》。 为了加《强国家建设项目【。的审计监督规范【投资行为提高投【。资效益促进廉政建】设,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审?计法、中华人民共和!国审计法《实,施条例、湖南省【国家建设项目审【计监督办法》等法律法规、规【章结合本市》实,际制定本办法 】第二条 本市—的国:家建设项目(以下】简称建设项目)应】当依法?接受审计监督勘【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!理、:采购、?供货:。、咨询、《代理等?单位:与建设项目直—接有关的财务收支也!应当:依法接受审计—监督 第三条 本!办法所称的国家建】。设项目包《括下列?投资或者《融资为主《的基本建设项—目、技?术,改造项目   】 , (一)全部使用】。财政性资金》、政府借贷的—资金、政《府,专项补助资金的; ! ,   ?。。 (二)政府—在土地征用、市【政配套、融》资等:方面依法给》予,优惠政策的公益性】。建设项目; 【   ? ,(三)政府资—金在:项目总投资中占【主,要部分或政府拥有】项目建?设或者运《营实际控制权的【; ?    (四)接】受或者使《用,社会捐赠《、国际组织和外国政!府援助、贷款的和】社会公益性资—金投资的;  】   (《。。五):国有及国有控股企】业和事业组织投【资的; 《     (—六)其他依法应当】接,受审计监督的 】第四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》。。政府审计机关(以】下简称审计机—关)按照《审计:管辖权限开展建设】项目工?程结算?审计并有计划—地开展预算执行【情况审计和竣—工决算审计本—办法:所,称工程结算审—。计是指?审计机关在单位【工程竣工《验收后对工程所涉及!的现场签证》、隐蔽工程记录【、设计?变更、设备材料采】购、合同执行等【内容及工程》造价:的真实性《、合法性进行审计监!督, 》 ,第五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拒绝【、阻碍?审计:机关依法进行建设】项目审计政》府有关部门》、金融机构应当【在各自的职》责,范围内协《助审:计机关做好建—设项:目审计监督》工作:。审计机关审计建设】项目可以向有关单】位,和,个人调查取》证被调查《的单位?和个人应如》实反映情况并提【供材料或证据 【 第六条 审计【机关和审计人—员办理建设项目审】计事项?应当客观《公,正、实事《求是、廉洁奉公、】保守秘密《 第七条 审【计机关?实施:建设项目审计所需】专,项经费由本级—人民政府《予以保障《 第?。八条: 审计机关》审计建设项目可以聘!。请社会中《介,组织和?具有与审《。计事项?相关专?。业知识的人员参【。加审计机关应当加】强对聘请机构和【人,员的监督管理— 第九条 对本】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建!。设,项目发?。展改革部《门、建设项目—主管部门应》。当自建设项目和投资!计划批准《。。。(核准、备》案)之日《起,20日内将建设【项目审批文》件和投资《计,。划抄送审计机关【;建设?单位应当自》建,设项目开工后3【0日内将建》设,。项目投资《规模和资金》来源等基本情况【报审计机关》 第?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!。按,下列规定对建设项】目进行审计》监督    【 (一)审》计机关?应当对投《资额十万元以—上的:单位:。工程:进行工程结》算审计;小于—十万元的由建设单位!组织内部审》计审:计结果报审计—机关必要时审计机关!可以:进行抽审; 【    (二)审】计机关按照全面审计!、突出重点的原【。则有计划《地进行建设项目预算!执行情况审》计和竣工决算审计;!  ?   (《三)对建设领域【的重要的或》共性的事《项审计机关可以进行!专项审计和审计调】。查;   —  (四)审—计机关进行预算【执行情?况审计和竣工决【算审计?以及专项审计和审】计调查的审计程【序和审?计处理依照国—家有关?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规定执行 ! 第十一《条 审计机关应当编!制年度?建设项目预算—执行情?况审计?和竣工决算审计计划!审计机关应当将【纳入年度审计项【目,计划的?建设项目名单抄送】项目管理部门和【财政部门 第十】二条 纳入审计机】关年:度审计项目计划【的,建设项目未经—审,计机关审计》有关部门和单—。位,不能办理财务决算 !。 》。。第十三条审计机【关作出的审计决【定被审计单位—、,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!个人应当执行审计】机关出具的》审计报?告是建设单位办理项!。目结算与竣工—决算、财政部门拨付!项目:资金、财政部门与】建设单位《办理项目《财务决算《。的依据 《。 第十四《条 审计机关—应当定期《向本级人民政府【报告建?设项目审《计结果并及时报告】审计中发现的重大】或重:要问题审计机关【可以:依照有关规定将建】设项目审计结果向】有关部门通报或【。者向社?会公布审计机关【通报或者公布审【计结果应当依法【。保守: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!位的商业秘密遵【。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! ,第十:五条 建设项目【单项、单位》工程验收后建设【单位应当《。。。及时向审计》机,关提:交完整的工程结算】资料 第十六条】 审计机关》。实施建设项目—工,程结:算审计主要审计下】列事项的真实性、】。合法性和《有效性    】。 (一)建设项【目合同中与建设【资金:相关条?款内容及履行情况】;   》  (二)隐蔽工】程记录、《现场签证及设计【变,更,。情况;?   《  :(三:)定额及取费标【准的执行情况; 】  :   (四)建设项!目,设备、材料等物资】采购和工程管理情况!;,。    》 (五)依法应【当审计的其》他事:项,。 第十七条 【审计机关应当及时】对单项、《。单位工程进行结【算审计并出具工【程结算审计报—告对:。相关:单位、个人不配合】。审计或无正当—理由拒不《对工程结算审计结果!签署意?见的工程项目—审计机关可根据相关!的规定作出》审,计结:论 :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!在与施工单位订立施!工承包合同时应明】确以审计机关的【。审计结?果或:财政部门的评审【结果:作,为双方办理工—。程价款结《算,的依据 第十九】条 建设《单位应当《按照已完工》。程施工形象进—度,的25%预留—工程:款预留的工程款【应当在?结算审计完成后【。才,能,支付第二十》条审计机关实施【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!况审计主要审计下】列事项的《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有!效性 《 ,   (一)建设项!目投资情况;—  ?   (二)本办法!第十六?。条规定的审计—内容;?    》 (三)建设项目的!财务收支情况;【    》 (:四)建设《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!施,工、监理、咨—。询、代?理等单位资质—。等级及其《收取:费用:标,准;   —  (五)依—法应当审《计的其他事项— :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!关实:施建设?项目:竣工决算审》计主要审计下列事】项的真实性、—合法性和有效—性     (】一)竣工决算—报表和竣工决—算说明?书;    【 (二)建设项【目规模?及总投资预算—的执行情况资金到】。位情况以及对项【目建设的影响; 】  :   ?(三)征地拆—迁、勘察、设计【、,监理、咨询》、代理?。等费用支出; 【     (四【)招标?投,标的财务收支情【况; ?。    《 ,。(五)建设项目建筑!。安装工程《投资、设备投资、待!摊投:资、其他投资—。的列支内容和—分摊、转出、核【销情况;建》设单位的管理费提取!和开支; 》     (六【)交付使用》资产情况; 【    (七)建】。设项目收入》的来源、分配—、上缴和留》。成使用情况;  !   (八》)建设项目尾—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!和,预留建?设资金情《况 第二十—二条 建《设单位以及与建【设项目直接有关的】勘察、设《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采,购、供货、咨—询、代理《等单:位,(以下统称被审计单!位)应当按照审【计机关的《要求提供资料不得】拒绝、拖延、谎报】。被审:计单位及其负责人对!本单位所提供资【料的真实《性、完整性负责 】 第二?十三条 《被审计单位违反本】办法规定不》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!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!供虚假资料》的由审计机关依【。。法处理?、处罚和追》究责任 第二十四!条 被?审计单位未按本【办,。法规定预留25%】工程款、《。未经审计《而办理结算的审【计机关应《当提请有关部门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】主管人员和其—他,直接责任人员—给予行政处》分 第二十—五,条 审计机》。关对社会中介机构】。出具: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!审计报告进行核查】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应!当,。予以配合经核—查有:。关社会中介》机构:出具的建设》项目工程《。造价审计报告存在问!题的:该,社会:中介机构《应当根据《审计机关核》。查,结果修改或者重【新出:具建设项目工程造】价审计报告 第二!十,六条 ?审计核减的建设项】目资金按有关规【定处理建设》单,位多:付、违规支》付,的,工程款由审计机关】责令建?设单位或者移送至有!关部门追回被追【回的资金按》有关规?定,处理被审计》。单位应计、应—缴而未计未》缴的各种税费—依法追缴《。 第?二十七条 被—审计单?位及其有关》人,员在建设项目中违】。法违规行为属—于审计?机,关处理、《处罚职权范围内的】由,审计机关依照国【家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和有《关规:定处理、处》罚并建议有关部门】。对有: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!分;对不《属于审计机关—。处理、处罚职—权范围内的移送有关!部门:处理:、,处罚有?关部门应当》依法及时作出处理、!处罚并将处理、处】罚结果书《面通知审计机关;】构成犯罪的移送【司法机关追究—刑事责?任 :。 第:。二十八条 社会中】介机:构承办建设项—目,工程造?价审计业务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审—计机关?。核查后向社会公【告核查结《果并建议有关部门】依法给予《行,政处罚   【  (一)》故意少算《或者高估冒算工程】造价的;   】  (二《),出具虚假审计报告】的;     】(三)其他的违法违!规行为? 第?二十九条审计人员】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依法给予—行,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!关追究刑事责任 !    (一)明知!与被审计单》位或者?审计事项《有利害关系》而不主动回避—造成严?重后果的;》     (【二):泄露国家秘密或者】被审计单位》商业秘密的;  !。   (三)—。索,贿、受贿的;  !   (《四,)隐瞒被审计单【位重大违法违规行】。为的;?     —(五)滥用职权、】。。徇私舞弊、玩忽职守!的;    【 (六)其他影响公!正,执行公务《造成严重后果的 】 第三十条》中央、省直驻—株洲单?。位的建设项目由审计!署、:湖南省审计》厅授权进行审计监】督已由审《计署、审计》。厅授权地《方审计的《建设项?目,其审计监督适—用本办法《 :第,三十一条本办法【自发:。布之日起施》行株洲市审计局可以!根据本办法制定【建设项目审计—的具体管理办—法和操?作规则原株洲—市建设项目审计监督!办法:(株政发〔2—。。004〕2》。3号)废止 【。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!室 : 201—0年7月23日印发!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