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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株洲市《国家建设项目—审计监督《。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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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!洲市人民政》府关于印发株洲【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!。。监督:办法的?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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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?市区人民政府市【政府各局委办—、各直属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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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】国家建设项目—审计监督办法已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】。同意现予《印发请认真》执行:
二○一○年七月!十七日
第—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!建设项目的审—计监督规范》投资行为《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!政建设根据中华【人民:共和国审计》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!实施条例、湖南省国!家建设项目审计【。监督办法等》法,律法规、规章—结,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?办法
第二条 】本市的国家》建设项目(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】)应当?依法:接受审计《监督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、》监理、采购、—。供货、咨询》、代理?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!接有关的财务收支】也应当依法接受【审计监?督
第三》条 本办法所—称的:国家建设项目—。包括下列投资或者】融资为主《的基本建设项目【、技术改造项目
】。
(—一):全部使用财政—性资金、《政府:。借贷的资金、政府专!项,。补助资金《的;
【 (:二):政府在土地》。征用、市政配—套、融资等方面依】法给:予优惠政《策的公益性》建设项目;
】 , (三)政府【资金在项目总投【资,中占主要部》分或:政府拥有项目—建设或者运营实【际控制权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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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(《四):接受或者使用社会】捐赠、?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!援助:、贷款的和社会【公益性资《金投资的《;
【(五)国有及国【有控股?企业和事业组—织投: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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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六)其他依》法应当?接受审计监督的
!第,四条 ?县级:以,上人民政《府审计机关》(以下简称审计机】关):按照审计管辖权【限开展建设项目【工程:结算审?计并有?计划地?开展预算执行—情况审计和竣工决】。算审计本办法—所称工程结算审【计是指审计机关【在单位工程竣—工验收后《对工程所涉及的现场!签,。证、隐蔽《工程记?录,、设计变更、设备】材,料采购、合》同,执行等?内容及工程造价【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进!行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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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《条 任何单位和【。个人不得拒绝、阻碍!。审计机关依法—进,行建设?项目审计《。政府有关部门、金融!机构应当《在各自的《。职责范围内协助审】计机关做好》建设项?目审计监督工—作审计?机,。。关审:计建设项目可—以向有?关单位和个》人调:查,。取证被调查》的单位?和个人应如实反映】情况并提供材—料或证据
第六条! 审: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!理建设项目审计【事项应当客观—公正、?实事:求是、廉洁奉公、保!守秘密
第七【。条 审?计机:关实施建《设项目审计所需【专项经费由》本级:人民政府予以保【障
第《八条: 审计机《。关审计建设项目可以!聘请社?会中介组织》和具有?与审计事项相—关专业知《识的人员《。参加审?计机关应当加强对】聘请机构和人—员,的监督管理
第】九条 对《本办法第三条规【定的建设项目发展改!革部门、建设项目】主管部门应当—自建设?。项,目和投?。资计划批准(核准】、备案)《之日起20日内将建!设项目审批文件和】投资计划抄送—审计机关;建设单】位应:当,自,建设项目《开工后30》日内将建设项目投资!规模和资金来源等】基本情?况报审计《。机关
第十条 】审计机关应当按下】列规定对建设项目】进行审?计,监督
— , (一)审计—机关:应当对投资额十万】元以上?的单位工程进行工程!结算审计;小于十】万元的由建设单位组!织内部?审计审计结果报审计!机关必要时审—计机关?可以进行抽审;【
(二】)审计机关按—照全面审计、—突出重点的原则有】计,。划地进行建设项【目预算执行》情况审计和竣—工决算?审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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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对建设领域》的重要?的或共性的》事项审计《机关:可以:。进行专项审计和审】计,调查;?
: (》四)审计机关进【行预算执行》情况审?计和:竣,。工决算审计》以及专?项审计和审》计调查的审计—程序和审计处—理依照?国家: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规定执行
【第十:一条 审《计,机关应当《编制:年度建设项目预算】。执行情况审计和【竣工决算审》计计:划审计机关》应,当将纳入年度—审计项目计划—的建设项目》名单抄送项》目管理部门》和财政?。。部门
第十—二条 纳入审计【机关年度《审计项?目计划的建设—项目未经审计机【。关审计?有关部门和单位不能!办理财务决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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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审计机关作出的【审计决定《。被审计单位、有关】。部门和单位以及【个人应当执行审【计机关出具的审计】报告是建设单位【。办理项目结》算与竣工决算、财政!部门拨付项目资金】、财政部门与建【设单位办理项目财务!。。决算的依据
第十!四,条 审计机关应当定!。期向本级《人民政府报告建设项!目审计结果并及【时报告审计中发现】的重大或重》要问题审计机关【可以依照有关规【定将建设项目审【计结果向有关部门】。通报或?者向社会公布审计】机,关通报或者公布审】计,结果应当依》法保守国家秘—密和被?审计单?位的商?业秘密遵守国家【。的有关规《定
第十五条 】建设项目单项—、单位工程验收后】建设单?位应当?及时向审计机关提】交完整的工程—结,算资料
第十六条! 审计?机关实施《建设:项目工程《结算:。审计主要《审计下列事项的真实!性、合法性和有效性!。
(一)!建设项目合同中与建!设,资,金相关条款内容【及履行情况;
! (二)隐蔽】工程记录、》现场签证《及设计变更》情况;
】 (三)定》额及取?费标准的《执行情况《;
(四!),建设项目设备—、材料等《物资采?购和工程管理情况】;,
(五】)依法?应当审计的》其他事项
—第十七条 审—计机关应当及—时对:单项、单位》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并!出具工?程结算?审计报告对相关【单,位、个人不》配合审计或无—正当理由拒》不,对工程结《算审计结果》签署意?见的:工程项目审计—机,关可根据相关的【规,定作出审计结论【。
: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在!与施工单位订立施】工承包合同》时应明确以审—计,机关的审计结果或】。财政部门的评审结】果作为双方》办,理工:程价:款结:算的依据
第十】九条 建设单—位应当按照》已完:工程施工形象—进度的?25%预留工程款预!留的工?程款应当在》结算审计完》。成后才能支付第二】十条审计《机关实施建设项目】预算:执行:情况审计主要审【计下列事项》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】和有效性
—。 (一—。)建设项目投资【情况;
【 (二)》本办:法第十六条》规定的审计内容;】
(三)!。建,设项:目,的财务?收支情况;
! (四)建—设项目的勘》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《。理、咨询、代理等单!位资质?等级及?其收取费用》标准;
【 (五)依法【应当审计的其他事项!
第二十一条【 审计机关》实施建设项目竣工】决算审计主要—审计下列《事项的真实》性、:合,法性和有效性—
(【一)竣工《决,。算报表和《竣工决算说》明书;
》 《(二)建设项目规模!及总投资预》算的执?行情况资《金到位?情况以及对项—目建:设的影响;
! (?三)征地拆》。迁、勘?察、设计、监理【、咨:询、代理等费用支出!;
【(四)?招标投标的财务【收支:情,况;
《 (五)【建设项目建筑安【装工程投资、设备投!资、:待摊投?资、其他投资的列】。支内容和《分摊、?转出、核销情—况;建设《单位的管理费提【取和开支;
】 (六》)交:付使用?资产情况《;
? (七)建设!项目收入的》来源、分配、—。。上,缴和留成使用情况】;
(】八)建设《项目尾工工》程的未?完工程量和预留【建设资金情况—
:第二十二《。条 :建设单位以及与建】设项目?直接:。有关的勘察、设【计,、施工、监》。理、采购、供货、咨!询、代理等单—位(以下统称—被审计单位)应当按!照审计机关的—要求提供资料不【得拒绝、《拖延、谎报被审计】单位及其《负责人?对本单位所提—供资料的真实性【、完整性负责—
第二十三—条 被审计单位违】反本办?法规定不《按照审计《机关的要求》。提供有关资料—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!由,审计:机关依法处理、【处罚和?追究责?任
第二十四条 !被审:计单位?未,按本办?。。。法规定预《留,25%工程款、未经!审计而办理结算的】审计机关应当提【请有关部门对负有直!接责任的主管人员】和其: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!行政处分
第二】十五条? 审计机关》对,社会中介机》构出具的建设项目】工程造价审》计报告?进行核查有关—社会中介《机构应?当予以配合经核查有!关社会中介》机构出?具,的建:设项目工《程造价审《计报告存在问—题,的,该社:会中介机构应—当根据审计机—关核查结果修—改或者?重,新出具建设》项目工程造》价审计报告
第】二,十六条 审计核减】的建设项目资金【按,有关规定《处理建设《单位多付、违规支】付,的工程款《由审计?机关责令建设单【位或者移送至有关】部门追回被追回【的资金按有关—规定处理被审—计,单位应计、应缴而未!计未缴的各种税费】依法追缴
第二】十七条 被》审计单?位及其有《关,人,员在建设项目中违】法违规行为》属于审计机关—处理、处罚职权范】围内的由审》计机:关依照国家法—。律、法规、规章【和有关规定处理、】处罚:并建议有关》部,门对有关《责任人给予行政处】分;对不属于审【计机关处《理、:。处罚职?权范围?内的:移送有关部》。门处理、处罚有关部!门应当依《法及时作《出处理?、处罚并将处理【。、处罚结《果书面通知审计【机关;构成犯—罪的移送司法—机关:追究刑事责任
】第二十八条 社会】中介机构承办建设项!目工程造价审—计,业务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审计—机,关核查后向社会公】告核查?结,果并建议有关部门依!法给予行政》处罚
(!。。一,)故意少《算或者高估冒算工】程造价的;
【 (二—。)出具虚假》审计报告的;
!。 (三)其他】的违法?违规行?为
第二十—九条审?计人员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】给予行政《处,分;构成犯罪的移送!司法机关追究刑事】责任
《 (》一)明知与被审计】单位或者审计事【项有利害关系—而,不主动回避造—成严重后果的;【
(二】)泄露国家》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!商业秘?密的;
— (三)索贿、!受贿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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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隐瞒被审计单位重!大违法违规行—为的;
【 (?。五)滥用职》权、徇?私舞:弊、:玩忽职守《的;
《 (六)【其他:影响公正《执行公?。务造:成严重后果的—
第三十》条中央、省直—驻,。株洲单位《的建设项《目由审计署、湖南】。省审计厅授》权进行审计监督已由!。审计署、审计厅【授权地方审计的【。建设项?。目其审计监》督适用本《办,法
第三》十一条本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!行株洲市审》计局可以《根据本?办法制定建设—项,目审计的具体管理办!法和操作规》。则原株洲市》建设项?目审计?监督办?法(株政发〔20】04〕23号—)废止
株—洲市人民政府办公】室,
? 201《0年7月23日印发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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