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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株洲市公共场所装】饰装修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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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《市人民政《。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株》洲市公共《。场所装饰装修管理办!法的通?知
各县》市区:人民政?府,市政府各局委办、各!直属机构
!。 株洲市公共场所】装,饰装修管理办法已】经市人民政府同意】现印发给你们请遵】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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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八年九月】三日
第》一条 ?为加强公共》场所装饰装修活动的!监,。督管理维护公共【场所装饰装修市场】秩序保证公共—场所装饰装》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!促进装饰《装修行业健康发展】根据: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建筑法、—国,务院建设工程质量】管理条例、国—务院建?设,工程安全《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!结合我市实际—情况特?制定本?办法
第二条 在!本市城区范围内【。从,事公共?场所的装饰装修活动!实施对公共场—所装饰装修》活,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!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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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】所称公共场所是指】用于经营、办—公、生产、教学【、医疗、娱乐—等非家庭住宅的公】众,活动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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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本办法【所称:的装饰装修》活动是指为保—。护,装,饰装修物的主—体,结构完善《装饰装修物》的使用?功能和美化装饰装】修物采用装饰—装修材料或饰物对】。装饰装修物的—内外表?面及空间进行—的各种处理》过程:(含与装饰装修【活动相关《的墙体改造和—水、电、通风—、空调、消防设施的!改造)
第三【条 装饰装修活【动应当确《保装饰装修工程质】。量和安全符合国【。家装:饰装修工程》质量和安全标—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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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。 ,从事装饰装修活【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!不得损?害社会公共利—益和他?人的:。合,法权益
第五条】 本市负责安全【。生产监督《管理的部门》。对本市行政区域内】的装饰装修工程安全!生产工作实施综合】监督管理
】 株洲市建设行政!主,管部门对《本市公共《场所:的装:饰装修?活动实施监督管理】具体:实施机构为市—装,饰,业管理机构
】 , 规?划、消防、》城管、房产、招【投标、?工商等?行政管理部门应【根据:各自的职《责配合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做好装》饰装修的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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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装饰【装修工程开工前【建设单位应当—依法:。向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—申请领取建筑工程】施工许?可证和与《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!蚁预防合同
【第七条? 申请领取施—。工许可?证应当具备》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!的条件?。
第八条 —投资额在30万(】含30万)以上的】装,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!招标:
第九条》 从事装饰》装,修活动的装饰—装修施工《企,业、设计单位和工】程监理单位》必须取得建》设行政主管》部门颁发的相应【等级的资质》证,书后方?可在其资质》等级许?可的范围《内从事装饰装修【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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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从事装】饰装修活《动的专业技术—人员应?当依法取《得相应的执业—资格证书《并在执业资》格证书许可》的范:围内从事装饰装修】活动
第十一条】 装饰装《修工程?必须进行设计并【且出具完整的施【。工图设计文件建【设单位应当将工【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!应资质等级的装【饰装修设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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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建设】。单位应当将》工程发包给》。具有相应资质等级】。和安全生产》许可证?的装饰装《修,施工单位
第【十,三条 建设单位不】得明示或暗示设计】单位:或者施工单位—违反工程装饰装修强!制性标准降低装饰装!修工程质量》
第?十四:条 建设单位应【当将施工图设计【文件:交有:资质的?施工图审查》机构审查《施工图设计文—件未经审查备—案的不得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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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—涉及建筑主体、承重!结构以及消》防设施变动的—装饰装修工程建【设单位应当在施工】前委托原设计—单位或者具有—相应资质等》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!计方案;没有设计方!案的不得《施工
【 涉及外墙变动【的,装饰装修工程其装修!效果必须与城市规】划的空间以及四【。周的城市景观相协】调其装修设计方案须!报,市规划行政》管理部门审》查
?第十六条 推行装】饰装修?工程监理制度学校】、医院、《影剧院、《。宾馆、酒店、体【育场等项目的装【饰装修?工,程,必须实?行监:理建设单《位应当委托具有相】应资质?等级的?。工程监?理单位?进行监?。理
》。 房屋《建筑使用者在装【饰装修过程中不【得擅自变动》房屋建筑主体、承】重结构和消防设【施
第《十七条 《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!查施工?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!术措施或《者专项施工方案是】否符:合,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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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【监理单?位在实施监》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!全事故隐患的—应当要求施工—单位:整,改;情况严》重的应当要求—施,工,单位: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!报告建设单位施工】单位拒不整改或者】不停止施工的工【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!向市装饰业管理【机构报?告,
工程】监理单位和监—理工程师应当按【照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和?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!实施监理并》对建设?工程安全生》。产承担监理责任
!第十八?条, 施工单位对—装饰装修工程—的施工质量负责
! , 施工单位应】。当建立质《量责任制《确定工?。程项:目的:项目经理、技术【负责人?和,施工管理负责—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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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九条 施工单—。位必须按照工程设】计要求、施工技【术标准和合同约定】将装:饰装:修材料、建筑构【配件送有检测资【质的检测机构对【。其有害物质》的含:量、强度以及燃【。烧性能?进,行检测未经检测或】者检测不合格—的,不得使用
—第二十条 施工单】位必须建立、健【全施工质《量的检验制》度严格工《序管理作《好隐蔽工程》的质量检查》和记录隐《蔽工程在隐蔽前【施工单位《应当通知建设单位】和市装饰业》管理机构进行检【查,未经检查的不得【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!工,
第二十一条 】施工单位主》要负责?人依法对本单—位的安全生产—工作全?面负责施工》。单位应当建》立健全安全生—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!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!安全生产规章制【度和操作《规,程保证本单位安【全生产条件所需【资金的?投入对?所承:担的装?饰装修工程进行【定期和专项安全【检,查并做?好安全检查记录
! 施》工单位的项目负【责人应当由取—。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!员担任对建设—工,程项目的安全施【工负责落实安全【生产责任制》度、:安全:。生,。产规章?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!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!使用并根据工—程的特点《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!。施消除安全事—故隐患及时、如实】报告生产安全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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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施】工单位?应当设立安全生【产管理机构配备【专,职安全生产管理人】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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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专职安全—生产管理人员负【责对安全生产进【行现场监《督检查发《现安全事故隐患【应当:及时向项目负责【。人和安全生产—管理机构报》告;对违《章指挥、违》章操作?的应:当,。立即制止
】 施工单位必须】为从事危险》作业的职工办理意】。外伤害保险》。支付保险费参加意】外,。伤害险?的人员范《围是指在施工现场从!事施工的所有—作业人员、管理【。人员(包括在施工】现场从?事监理?工作:和需要到施工现场履!行视察监《督,检查的?人员)意外伤—害险以装饰装修工程!项目进行《。投保投?保人为?装饰装修施》。工单位已在》施工单位所在地【参加:。工伤保险的人—员从事现《场施工时施工—单位:仍应为其投保—装饰装修意》外伤害?险
第二十—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!编制施?。。工安全技术措施和】施工现?场临时用电方案【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!人、总监理工程师签!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!。生产管理《人员进行现场—监督:
:第,。。二十四条《 装饰装修工程【施工前施工》单位:负责项目管理的技】术人:员应当?对有关安全施—工的技术《要求向施《工作业班组、—。作业人员作出—详细说?。明并由双方》签字确?认
?第二十五条 施工】单位应?当遵:。守有关环境保—护法律、法》规,的规定在施工—现场采取措施—防止或者减少粉尘】、废气、《废水、固《体废:物、噪声、》振,动和施工照明—对,人和环境的危—。害和污染;营业【场所不得《边营业边装修;施】工企业和个人—不,得在夜间22时至次!日6时?以及高?考、中考期间进行】产生噪?音的施工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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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在城市市区内的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!位应:当文明施工对施【工现场必须实行【封闭围挡《对,。。装修:垃圾应及时》清理以确保》城市:卫生
第二十六条! ,。施工单位应当在施】。工现:场入口?处、施工《起重机械、》临时用电设施、脚】手架、出入通道口、!楼梯口、电梯井【。口,、孔洞?口,及有害?危险气?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!险部位设《置明显?的安全警示标—志安:全警:示标志必《须符合国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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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【单位应当根》。据不同施工阶段【和,周围环?。境及季节、气候的变!。化,在施: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!全施:工措施施工》。现场暂时停》止施工?。的施: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!保护所需费用由【责任方?承担或者按照合同】约定执行
第二】十七条 施工—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!建立消防安》全,责任制度确定消防】安全责?任人制定用火、用电!、使用易燃易爆材】料等各项《消,防安全管《理制度和操作规程】设置消防《通道、消防水源【配备消防设施—和灭火器材并—在施工现场入—口,处,设,置明显标志
第二!十八条?。 施工单《位应当?向作业人员提供安】全防:护,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!并书面告知》。危险岗位《的操作规程和违【章操:。作的:危害
第二十【九条 施工单位的主!。要负责人、项—目,负责人、《专职安全生》产,。管,理,人员应当经》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或者—其他:有关部门考核—合格:后方可任职;—垂直运输机构作业人!员、安?装拆卸工、起重信号!。工、脚手架搭拆【。。人员、电工、电【焊工等特种作业人】员必须按照国家有】。。关,规,定经过专门的安【全作业培《训并取得特种作业】操作资格证书后【。方可上岗《。作业
《 施工】单位应当对管理人】员和作业《人员:每年至少进行一【次安全生产教育【培训其教育培训【情况记?入个:人工作档《案安:全,生产教?育培训考核不合【格的人?员不得上岗
【第,。三十条 作业—人员进入《新的岗位或》者新的施工现—。。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!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!培训或者教育培【。训考核不合格的【人员不得上》岗作业市装》饰业管理机构应【对施工单位》的安全生《产教育培《。训考核情况进—行督促
》第三十?一条 ?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!建设单位必》须委托有资质—的环境污染浓—度检测机构进行【。室内环境污染物浓】度检测室内环境质量!。验,收不合格的》。装饰装修工程禁止】投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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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装饰!装,修工程验收时建设】单位必?须委:托有资质的电气【线路检测机构进行装!修工程的电气线【路检测电气》线路质量验收—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工!程禁止投《入使用
》第三十三条 装饰装!修工:程竣工?。后建设单位应—当办理装饰装修【工程:竣工验收手》。。续和消防《验收:手续建设单位收到装!饰,装修工程竣工报【告后应当组织设计、!施工、工程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!竣工验收并》通知市装饰业管理机!。构派人到《场监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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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装饰装修》工程竣?工,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!件
(一!)完成装饰装—修工程?设计和合同》约定的各项内容;】
(【二)有完整的技【术,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!;
? (》。三)有工程使用的】。主要装饰《装,修材:料和装饰装修—构,配件的进场试验【报告;
!(四)有设计—、施工、《工程监理等》单位分别《签署的质《量合格文件;
】 , (五)有施】工单位?签,署的工程保修书
! ? ,。(六)有房地产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!白蚁预防《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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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装《。饰装:修工程消《。防验收适用有—关消:防法律、法规和【。。规章的规定
! :应办理?施工许可而未办理的!装饰:装修:工程不得办理竣工】。验收和消《防验收手续装饰装】修工程须竣》工验:收和消防验收—合,格后方可交付—使用
第三—十四条 建设单【。位应当自装饰装【修工:程竣工验收合格之】日起1?5,日内将装饰》装修工程竣》工验收报告、—公安:消,防等部?门出具的认可文件】或者准许使》用文件报《市装饰业管理机【构备案?
: 市装饰【业管理机构发现装饰!装,修单位在竣工验收】过程中有《违,反国家?有关装饰装修工【程,质量管理规定行【为,的责令停《。止使用重新组织竣】工验收?
第三十五条 】装饰:。装修工程实行质量】保,修制度
》。 装饰装修】工程施工《单位在向建设—。单位提交工程—竣工验收报告—时应当向建》设单:。位出具质量》保修书?质量保修书中应当】明确装饰装修工程】的保修范围、保【修期限和保》修,责任:等,
第三十》六条 在正》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!修工程的最低保修】期限为?二年:与,装饰装?。修工程相关的电气管!线、给?排水管道《最低保修期限为2】年,供冷、供热系统【为2个采冷期—、,采暖期
【 :其他项目《的保修期《限由建设单位—与施:工单位约定
】 装饰装—修工程的保修—期,自竣: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!算
第三十—七条: ,国家实行装饰装【修工程质量安全【监督管理制度—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!。。。许可证?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到?市装饰业管理—机构办理工》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!
第三十》八条 市装饰—业,管,理机:构履行监督检—查职责时依法应当】采取下列措施
! (一)要求】被检查的单位—提供有关工程质量】和安全?生,产,的文件和资料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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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进入被?检查单?位的施工现场进【行检:查;
【 ,(三)发现》有影响工程质量的】问题时责令》。改正;
— (四)纠正】施工中违《。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!为;
— (五)对检查】中,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!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!全,事故隐患排除—。前或者排《除,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!。的责令从危险区【域内撤出作》业人员或者采取措施!暂时停止施工
第!三十九?条 :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市!装饰业?管理机构进行的监】督检查应当支持【与配合不得拒绝或】者阻碍装饰》装修工程质》量安:全监督检查人员【依法执行职》务,。对拒绝?或者阻碍市装—饰业管理机构的工】作人员依法执行【职务: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!机关依法处理
】第,四十条 违反装【饰装修质量安全【管理:规定的?。行为由建设行政主】管,部门依法处罚违反】消防:安全管理规》定,的行为?由公安消防机—构依法处《。罚
第四十—一条 营业场所【进,行装饰?装修经?市装饰业《管理机构确认存在】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!产安全的隐》患该:。场所不得开》张营业?
第四十二条 公!共场所装饰装修【工程的质量安全【管理本办法没有规定!的适用有关》。装饰装?修质:。量安全管理》的法律、法规和【。规章的规《定
第四十三【。条, 本办?法自公布之日起计】算三十日《后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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