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? 》 株洲市《公共:场所装饰装修管理】办法 — , 【株洲市?人,民政府办公室关【于印发株洲》市公共场所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】的通知 各—县市区人民政—府市政府各局委办、!各,直属机构  【   株洲市—。公共场所装》饰装:修管理办法已经【市人民政府同意【现印发给你们—。请,遵照执行 — 二:○○:八,年九月三《日 : 第:一,。。条, 为加?强公共场《。所,装饰装修活动的监】督管:理维护公共场所装饰!装修市场秩》序保证公共》场所装饰装修—工程的质量和—安全促进装饰装【修行业健康发展根】据中华人民共和【。国,建筑法、国务院建】设工程?质量管理条例、【国务院建设》工程:安全生产管理—。。条,例等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的规定》结,合我市?实际情况特》制定本办《法 第二条— 在本市城区范围内!。从事公?共,。场所的?装饰装?修活动实施》对公共场所装饰【装,修活动的《监督管理《。应当遵守《本办法?   《  本?。办法所称《公共场所是指用于】经营:、办公、《生产、教学、医疗、!娱乐等非家庭住【宅的公众《活动场所    ! 本办法所称的装饰!装修活动是指为保护!装饰装修物的主【体结构完善装饰装】修物:的使用功能和美化装!饰,。装修物采用装饰【装修材料或饰物对】装饰装?修物的内外表面及空!间,进行的各《种处理过程(含与装!饰装:修活动相关的墙【。体,改造和水、》。电、通风、空调【、消防设施》的,改造) 第三【条 :。装饰装修活》动应当?确保装饰《装,修工程质量和—安全符合国家装【。饰装修工《程质量和《安全标准 第【四条 从事装饰装】修活动应当遵守法】律法规不《得损: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!人的合法权益 【 第五条 》。本市负责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!。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!。内的装饰装修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】实施综合监》督管理    】 株洲市建设行政】主管:部门对?本市公共场所—。的装饰装修活动实施!监督管理具体实施机!构为市装饰》业管理机构 【   ? 规划、消防—、城管、房产、【招,。投标、工商等行政管!理部门应《根据各自《的职责配合建设行政!主管:部门做好装饰—装修:的,管理工作 第六条!。。 装饰?装修工?。程开工前建设—单位:应当依法向建设【行政主?。管部门申请领取建】筑,工程:。施,工许可证和与白蚁】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!防合同 》第七条 申请领【取,施工许?可证应当具备有关】法律:法规:中规定的条件 】第,八条 投《资额在30》万(含30万)【以上的装饰装—修工程必须进行招】标 第九》条 从事装饰装【修活:动的装?饰装修施工》企业、设计单位【和工程监理》单位必须取得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!相应等级《的资质证书》后方可?在其资质等级—许可:的范围内从事装饰装!修活动 第—十条 ?从事:。装饰:装,修活动的专》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!取得相应的执—业,资格证书并在执业】。资格证书许》可的范围内从事装饰!装,修活动 第—十一条 装饰装修工!程必须进行设计【并,且出具?完整的施《。工图设计文件建【设单位应当将—。工程设?计发包给具有—相应资质等级的【装饰装修设计—单位 第十二条】 建设单位》应当将工程》。发包给具有相应资】质等级和《。安全生?产许可证的装饰【装修施?工单位 第十【。三条 建设单位【不得明示或暗—示,设计单位或者施【工单位违反工—。程装饰装修强制性标!准降低装饰装修【工程质量 第十】四条 建设》单位应当将》施工图设计》文件交有资质的施工!图审查机构》审查施工图设—计文件未经审—查备案的不得—。使用 第十五条 !涉及建筑《主体、承重结构以】及消:防设施变动的装饰】装修工程建设—单位:。应当在施工前—委托原设《。计单位?或者:具有相应《资质等级《的设计?单位提出设计—方案;没《有设计方案》的不得施工   !  涉?及外:墙变动的装饰—装修工程其装修效果!必须与城市规划的】空间:以及四周的城市景观!。。相协调?其装修设计方案【须报市规《划行政管理部—门审查 第—十六条? 推:行,装饰装修《工程监理制度学【校、医院《、影剧院《、宾馆、酒店—、体育场《等项目的《装饰装修工程必【须实行监《理建设?单,位,应当委托具有—相应资质等级的工】程监:理,单位进行监理 【     房—屋建筑使用者—在装饰装修过程【中不得擅自变动房】屋建筑主《体、承重结》构和消防设施 【 ,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!单位:应当审查施工组【织设计中的安—全技术措施或者【专项施工方》。案,是,否符:合工程建设强—。制性标准《     工【程监理单位在实施】监理:过程:中发现存《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!当要求施工单位【整改;情况严重的应!当要求施《工单位暂时》停止施工《并及:时报告建设单位施】。工单位拒不整改【或者不停《止施工?。的,工程监理单位应【当及:时向市装饰业—管,理机构报告 【。    工程监【理单位和监理工【程,师应当按照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《和工程建设强—制性标准实施—。监理并?对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承担监理责任 】 第十八条》 施工单位》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!工质量负责 —     施工单位!应当:建立质量责》任制确定工程项【目的:项目经?理、技术负责人和】施工管理负》责人 ? 第十九条 —施工单位必须按【照,工程设计《要求、?施,。工技术标准和—合同约定《将装:饰装修材料、建【筑,构配件送有检—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!其有害物质的含量、!强度以及燃烧性能进!行检测未经检测或】者检:测不合格的》不,得使用 第二十】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!立、健全施工质量】的,检验制度《严格工序管理作【。好,隐蔽工程《的质量检《查和记录隐蔽—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!位应:当通知建设单位和】市装饰?业管理机构进行【检查未经《检查:的不得进行下一【道工:序的施工 第二】十,。一条 ?施工:单位主要负》责人依?法对本?单位的安全生—产工作全面负责【施工单位《应,当建:立健全?安全生产《责任制度和安全【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!。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!和操作规程》保,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!件,。所需资金的》投入对所承担的【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定!期和专项安全检查】并做好安全》检,查记录 《     施—工单位的《项目负?责人应?当由取得相应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】任对建设《工程项目的安全施】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!责任制?度、安全生产—规章制度《和操作规程确—。保安全生《产费用的有效—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!点组织?制定安全施工—措施消除安全事【故隐患及《时、:如,实,报告生产安全事故】 第二十二条 施!。工单位应当设立安】全生产管《理机构配备》专职安全生》产管理人员 【    《专职安?全生产管理人员【负责对安全生产【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!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!及时向项目负责【人和安全生产管理】机构报告《;,对违章指挥、违章操!作的:应当立即《制止 《    施》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!。险,。作业的职《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!支付保险《费参加意外伤害险的!人员范?围是:指在:施工现场从》事施工的所有—作业人员、管理【人员(包括在—施工现?场从事?监理工作和需要【到施工现场履行视察!。监督检?查的:人员)意外伤害【险以装饰装修工【程项目进行投保投保!人为装饰装》修施工单位已在【施工:单位所?在地: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!从事现场施工—时施工?单位仍应《。为其投保装饰装【修意外?伤害险 》第,二十三条 施工【。单位应当《编制施工《安全技术《措施和施工现—场临时用《。。电方案经施工单位】技术负责人、总【监理工程师》签字后实《施由专职《安全生产《管,理人员进行现场【监督 ? 第二?。十四条 装饰装修工!程,施,工前施工单位—。负责项?目管理的技》术,人员:应当对有关安全【施工的技术要求向】。施工作业班组、作】业人员作出详—细,。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!认 第二十五条】 施:。工单位应当》遵守有关《环境保护法律—、法规的《规定在施工》现场采取措施防【止或者减《少粉:尘、废气、废水、固!体废:物、噪?声、振动《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!境的危害和》污染:;营业场所》不得边营业边装修;!施工企业和个人【不得在?夜,间,22:时至次日6时以及】高考、?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!音的施工作业 【     在城【市市区内的装饰装】修工:程施工?单位:应当文明施工对施工!。现场必?须实行封《闭围挡对《装修垃圾应》及时清理以确—。保城市?卫生 第二十六】条 施?工,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!入口处?、施工起《。重机械?、临时用《电设施、脚手—架,、,出入通道口》、,楼梯口、电梯井口】、孔洞?口及有害危》险气:体和液体《存放处等危险部位】。设置明显的安—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!标志必须符》。合国家标《准  《   施工单—。位应当根据不同【。施工:阶段和周围环境【及季节、气候的变化!在施工?现场采取相应的安】全,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!。时停止施工》的施工单位应—当做好现《场保护?所需费用由责—任方:承,担或者?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! 第二十《七,条 施工单位应当】在施:工现:场建:立消防?安,全责任?制度确定消》防安全责任人制定】用火、用电、使用易!。燃易爆材《料等:各项消防安全—管理制度和》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!道、消?防水源配备》消防设施和灭火【。器,材并在施工现—场入: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! 第:二十八条 施—工单位?应当:向作业?人员提供安全防护】。用具和安全》防,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!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!违章操作的危害 】 第二十九条 施工!单位的主《要负责人、项—目负:责人、专《职安全生产》。。管理人员应》当,经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,门或者?其他有关部门考【核合格后方可任职】;,垂直运?输机构作业人员、安!装,拆卸工、起重信号工!、脚:手架搭拆人员、电工!、电焊工等特种【作业人员必须按【照,国家:。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!安全作业培》训并:取得:特种作业操作资【格证书后方可—上岗作业  !   施工单位应当!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!员每年至少》进行一次安》全生产教育培—训其教育培训—情况:记入个人《。工作档案《安全生产教育—。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!员,不,得上岗? 第三十条 【。作业人员进入新【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!现场前应当接受【安全生产《教育培训未经教育】培训或者《教育培?训考:。。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!上岗作业市装饰业】管理机构应对施工】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!培训考核情》况进行督《促 第三十一条】 装饰装修工程验】收时建设单》位必须委托有资质】的环:境污染浓度》检测机构进行—室内环境污染物浓】度检测室内环境质量!验收不?合,。格的: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投!入使用 第三【十,二条 装饰》装修:。工程验收时建—设单:位必须委《。托,有资:质的电?气线路检测》机构:进行装修《工程:的电气线路》检测电气线路—质量验收不》合格的装饰》装修:工程:禁止投入使用 】第三十三条 装饰装!修工程竣工后建【设,单位应?当办理装饰装修工】程竣工验收》手续和消防》验收:手续建?。。设单:位收到装饰装修工】程竣工?报告后应当组—织设计、施工、工程!监理等有关单位进】行竣:工验收并《通知市装饰业管理】机构派?人到场监督》     装饰装!修工程竣工验收应当!具备下列《条件 ?     (—一)完成装饰装【修工程设《计和合同《约定的各项内容【;    — (二)有》完整的?技术档案和》施工管理资》料;     】(三)?有工程?使用的主要装饰装】修材料和装》饰装修构配件的进场!试验报告;   !  (?四)有设计》、施工、工程监理等!单位分别签署—的质量合格文件;】     (五)!有施工单位签署【的工程保修书 【   ?  (六)有房地】产行政主《管部门出《具的白?蚁预防证   】 , 装饰装修工程消】防验收适《用有关消防法律、】法规和规章的规【定     【应办理施工许可而】未办:理的装饰《装修工程不得办【理竣工验收》和消防验收手续装】。饰,装修工程须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】收合格后方》可交:付使用 《 第三十四条— 建设单位》应当自装《饰装修工程》竣工验收合格之【日起15日内将装】饰装修工程竣工验】收报告、公安消【防等部门出具的【认可文?件或者准许使用文】。件报市装饰业管理】机,构备案   【  市装饰业—管理机构《发现装饰装修单位】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!违反国家有关装【饰,。。。装,修,。工程质量管理规定】行为的责令停—止,使用重新《组织:竣工:验收 第三十五条! 装饰装修工程【实行:质量保修制度—  ?   装饰装—。修工程施工单位在向!。建,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!验收报告时》应当向建设单位【出具质量保修—书质量保修书—中应当?明确装饰《。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!、保修期限和—保修责任《等 ?第三十六条 —在正常使《用条件下《装饰装?修工程的最低—保修期限为二年【。与,装饰装修工》程相关的电气管线】、给排水管道—最低保修期限为【2年供冷、供热系统!为2个采《冷期、采《暖期     其!。他,项目的保修期限由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】位,约定     装!饰,装修工程的》保修期?自竣工验《收合格?之日起计算》 , ,第三十七条》 国家实行》装饰装修工程质【量安全监督管—理,制度建设单位在领】取施:。。工许: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到市装饰业!管理机构办》。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!手续 第三十八条! 市装饰业管理【机构:履行监督检查职责】时依法应《。当采取下列措施【     (【一)要求被》检查:的单位提供有—关工: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!文件和资料;  ! ,  (二《)进入被《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!进行检查《; ?。。  :  :(三)发现有—影响工程质量—。的,问题时责令改—正;     (!四):纠正施?工,中违反安全》生产要求《的行为;  【。   (五)—对检查中发现的【。安全事故隐患责【令立即排除重大安】全,事故隐?患排除前《或者排除过》程中无?。法保证安全的责令】从危险区域内撤出】作业人员《或者采取措施暂时停!止,施工 第三—十九条 有关单位】和个人对市装饰业管!理机构进《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!持与:配合不得拒绝或【。者阻碍装饰装—修,工程质量安全—。监督检?查,人员依?法执行职务》对拒绝或《者阻碍?市装饰业管理机构】的,工作人?员依法执行职—务的:单位和个人由公安】机关依法处理 第!四十条 违反装饰】装,修质: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行!为由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法处罚违》反消:防安:全管理规《定的行为由公—安消防机《构依法?。处罚 ? 第四十一条 营业!。场,所进行装饰装修【经市装饰业》管理机?构,确认存?。在威胁人民》群众生命《财产安全《的隐患该场》所不得开张营业【 第四十二条 】。公共场所装饰—装,修工程的质》量,安,全管理本办》法,没有规?定的:。适用有关装饰装修】。质量安全管理—的法律、法规—。和,规章的?规定 《第四:十三:条 本办法》自公布之日》起计:算三十日后》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