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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株洲市城乡建【设用地增《减挂:。钩工作实施细则(】试行) 》。 , !株洲市人《。。民政府办公室—关于印?发株:洲市城乡建》设用地增减挂钩【工作实?施细则(《试行)的通知— , ,。各县市区人民—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!、各直属机》构: 《  :  株洲市城乡建设!。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!施细则(试行—。)已经市人》。民,政府同意现印发【。给你们请认》真执行 二○】○九年六月》二十四日《 , 第一条 为—进一步加强和规【范,城乡建设用地增减】挂钩试?点,工作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土《地管理法、国务院】关于深化改革严【格土地管理的决定】、国土资《源部关于加强—农村宅?基地管理的意—见,、关于?。规范城镇建设用地】增,加与农村建设用地】减少相挂钩》试点工?。作,的意见?、,关于进一步规范【城乡建设用地—增减相挂钩试点工】作的通知、》城,乡建设用地增减【挂钩试点管理办法、!湖南省?城乡建设用地增减】挂钩拆旧区土地整】理复垦项目管—。。。理细则以及株—洲,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!挂钩:工,作实施方《案等法律、法规【、,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!际,制定本细则 【第二条 株洲市【内专:项用:于,指标周?转,的城乡用地增减【。。挂,钩项目区的选址【、申报、实施、验收!、管:理和监督适用本【细则 第三—条 本细则所—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!挂钩(以下简称【挂钩:)是指依据土—。地利用总体规划【将,若干:拟整理复《垦为耕地《的农村建设用地【。地块(即拆旧地块)!和拟用?于城镇建设》的地块(即建—新地块)等面—积共同组成建新【拆旧项目《区(以下简》称项目区)通过【建新:拆旧和土《地整理复垦等措【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!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!。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!地面积提高耕地质】量,节约集约用地—合理布局城》乡建设用《地的目的 第【四条 本细则所称】拆旧区土《地整理复垦项目【(以下简称》拆旧区项目)是【指对城镇规划圈外利!。用不合理、不充分和!废弃闲置的农村【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国!有工矿?用地等进行整—。理复垦的项目 【 第五条 》项,目区:实施必须《符合:土,地利用总体规划并】与乡镇建设规划【和土地?整理专项规》划相衔接 —。第六条 挂钩工【作管:理实行层《级管:理责任制  【  : 挂钩工作—实,行“省主管》、,市统筹、县实施”的!层,。级管理市《政府成立《增减挂钩工作领【导小组负《责协调挂钩》工作中?的重:大问题制订挂钩工作!相关:政策落?实挂钩项目资金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】室办:公室:设在: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!。。土,资源局和市财政局】指定专人开展—工作:负责制定辖区内挂】钩工作方《案并报批《审,。。查项目区实施方案】督查:项目实?施,监,督挂钩?资金的使用组织项】目验收和落实周【。转指标?的归还计划等工【作,   《 , 挂钩项《目建新区所在地县】市区人民政府负【责挂钩资《金筹措挂《。钩项目?拆旧:区所在地《。县市区人民政府【负责复?垦项目的《实,施 第七》条 项?目区申报原则  !   ?(一)?以规:。。划统筹挂钩工作引导!城乡用地结》构调整和布局优【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!利用促进《城乡协调《发展     】(二)以城带乡【、以工?。促农通过《挂钩工作《改善农民生产、生】。活条件促进农业【。适度规模经营—。和农村集体经—济发展  —   (三)以【挂钩周?转指标?安排建新拆旧年度】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!核计划目标 —  :   (四)因【地制宜?统筹安排《零拆整建先易后【难突:出,重点分?步实施    】 ,(五)充分尊重【群众意愿维》护集体和农户—土地合法权益  !   (《六)项目区必须【由当地实现资金【平衡 第八条【项目区立项申报程序!     项目区!所在地?的县市区《人民政府向市—人民政府提交挂钩周!转指标申请和挂【钩项目?区实施方案》等相关资《料经市?挂钩领导小组—办公:室审查后出具审查】。意见报省国土资【源,。厅 第《九条项目区立项申】报材:料 :   ?  (一《)项:目区基本情》况包括?。项目区?的人口、面积、【自,。然地理概况》、土地利用》现状、土地权属、】土地利用规划情况等!; ?    (二)分】析,项目区?建设用地整理复【垦条件、《潜力、可行性—及对环境的影—。响落:实拆旧地块确定拆旧!地块的规模、范围】、位置落实》建新地块规模、范】围、位置;  】   ?(三:)制定项目拆旧地】块整理复《垦与拆迁安置补【偿方案; 》     (四)】拆旧:。区权属证明及—权属汇总表;—     (五)!提出挂钩周转指【标的:使用和?。归还计划; —。。   ?  (?六)提出建新地块】。的,土地使用安排;【    》 (七)资金—来源保障《。证明; 》    (》八)拆旧区》安置方案;》     (九)!建新区安置方案;】     (【十)市、县级人【民,政,府批准农《村居民点撤》并、改造及》。相关方案的文件【;,    》 (十一)相关听】证会纪要《与签到表; 【 ,  : (十二)市、【县人民政《府关于归还》周转指标《的承诺书《; :     (—十三)县级国—土,资源局、乡镇人民】政府与?村、:相关单位签》。。署的协议《;     (】十四)?涉及拆迁的》须提供?被拆迁对象》(村民或原用地单】位)签署的意—见;     】(十五)拆旧地【块实施前的详细现】状影:。像资:料等   — , (十六)项目【区(包括拆旧地块】与建:新地块)位置图【。、土地利用现状图、!土地利用《总体规?划图; 《。    《 (十七)拆旧地块!勘测定界图》(比:例尺不?小于120》00); —。 ,   (十八)拆旧!地,块,实施规划图(比例】尺不小于110【000);   !  (十九)建新】区地块勘测定—界(比例尺不小【于12000—); 第十条市、!县市区国土》资源管理《部门应按批》准的实施方案—切实组织好项—目区的?实施:工作并?对其真实性、可行性!负责 《    《。通,过项:。目立项的挂钩项目】由,市挂钩领导》小组办?公室:在项目申报表—。上,签署意见明确—。项目承担单位—、立项地点、项目类!型、项目建》设规模及项目建【设期:限等:指标项目承担—单位原则上为建【新区所在地》国土资源《。局  《   通过项目立】项的拆旧区项—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组!织进行?项目:。设计和预算编—制市国土资》。。源局组织相关—部门对设计和预【。算进行审查项目【。的预算由《市财政?投资评?审中心审核》后报:市挂钩领导小组确定!项目设计和预—算审查通过的项目由!市国土资《源局下达项目建【设任务和项目—资金预算明确项【目,建设规模、新增耕】地、:投资规模、主—要工程任务以及【。资金来源《项目建?设单位原则上为拆旧!区所在地《国土资源局   !  项?目设计和预算一经批!复不得擅《自,修改因特殊原因确需!调整的须按原—程序报?原批准机关批准 】 第十一条项目【区涉及工《程,建设:的必须?严,格执行项目法人制、!招投标制、合同【制、公示《制、:监理制和廉政—建设制度 》     》按照招投标有—关规:定需进行项》目招投标的项—目建设单位应根据】湖南省土《地开发整理项目施】工招投标管理办【法自行组织》或委托招《标,代理机构对挂钩项目!的全部工《。程或单项工》程、特殊专业工【程实施招投标确定】工程施工单位—签订工?。程承包合同 第十!二条项目区竣工验】收 :     项目竣工!后项目承担和—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项!目初验办《理竣工决算和工程】结算:。。并经市?财政投资评审中心】审核出?具决算意见后—写出竣工报告并【提出验收申请  !   (《一,)竣:工验收依据》 , ,。。  :  1.项目区实】施,规划及?。批准文件 —    2.—实施:规划变更《文件、土地权—属调整方案 【    3.现行国!家、省行业》。标准及相关规定 】   (二)竣工验!。收内容 《     》项目区?实施规划执行情【况,。、拆迁?农户满意程度调查】、复垦耕地及增加】的耕地?有效面积《的,数量和质量》、建新区农民集中】居住用地及城镇【建新:地块用地情况、资】金使用?。与管:理情况、《工,程质量?、土地权《属,管理、?档案资料管理、【工程管护措施、后续!利用及挂钩周转【指标归?还情况等《  ? (:三)竣工《验收应提交的—材料   —  1.项目区【竣工验?。收请示、自查报告】和市(州)国土资】源管理部《门的:初验:意见:。     2.项!目区竣工报告 】。    3.项【目区竣工图 【    4.—项目区批准文件【和经批准的项目【区实施规划》方案 ? ,    5.项目】区实施前后》土地利用结构变【化表及?相关影像《资,料  《   6.土地权属!。调整方案落实情况报!。告 :。    《 7.项《目区:招标:、监理有《关材料     !8.工程质量验收报!。告(:。含有验收《资质单位出具的房】屋验收报告) 】    9.项目财!务决算及审计—报告    【 10.乡》、镇政府出》具的拆迁农户满意程!度调:查报告 《     11.】拆旧地块农民安【置去:向表 《    《12.?与农户签订的复【垦耕地?承,包,协议     】13.复垦耕—地质量报告符合条件!的补划?为基:本农田?的文件及图》件 ?    1》4.挂?。钩周转指标归—还情况报《告 ?    《15.电子》文,档     (】四):竣工验收《程序 《 ,   项目区验收采!取自下而上方—式进行 》    由项—。目区所在县市区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!查市国土资源—部门:对拆旧地块的复【垦,数量和质量、建新地!块的规模及》挂钩:周转指标归还情况进!行初验省国土—资源厅?组织终?。验, 第?十三条市、县国土资!源管理?部门:应作:好项目区成果的档案!。管理工作收集整理】有,关文件和资料立卷归!档,妥善保管 —第十四条挂钩—周转指标的使用【与管理   — ?    挂钩周【转指标按照》“总量?控制、封闭运行【、定期?考核、到期归还”的!。原则进?行管理专项》用于项目区》内建新地块的面积】规,模控制并在》规定时间内》用拆旧地《块复垦出来的农用】地(耕地《)面:积归还归还的农【用地(耕地)面积数!不得:少于下?达的挂?。钩周转指标周转【。指标归还《快的可?在不突破总》量的前提《下在:规定时间内滚动使】用   》  项目区终—验合格后由省国土】资源厅出具验收【意见函 第十五条!株洲市?土地储备中心作为】项目业主《负责组织建新区土】。地报批、费用收【取和挂钩资金使【。用设立增减挂钩资】金专户?确保资金专》款专用 《   ?  :(一)资《金来源     !1.财政拨款主【。要指财政《部门:拨入: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专!项资:金  《   2.使用【城乡建设用地挂【。钩周:。转指标用地单—位按使用年度计划指!标应缴纳的新增【建设用地有偿—使用费、耕地开垦】费,等费用标《准预缴?拆,旧区:复垦资金及增—减挂钩项目结—。余资金     !3.集体、农民【和经济实体共同投】资     4】.吸:纳社:会资金投入  】 (二)资金管理 !     城乡建】设用地增减》挂钩资金《管理办法另》行制定   【  1?.项目业主》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负!。管理:责任建立健全—会计核算制》。度确:保资金?专款专用   】  2.挂钩资【金结余部《。。分建新区在》市里的项目市—、县市区两级按5】5比例分成建新【区在县里的》项目:按项目区全额返回专!项用于城《乡建设用地》增减挂钩工作 】第十六条拆》旧区房屋拆迁与【农民安?置,:拆旧区涉及房【屋拆迁的《必须:坚,持,农民自愿的原则【农民自己要提出申】请  《。   (一)农民!安置采取以下三种方!。。式     【1.集中《。安,置点采取拆迁重【建,的方式给予被拆迁】农户一?块重:建宅基地结合—村庄建设规划—采取“统一规划、自!主建造”《的原则?。集中安?置区:内批准宅基地面【积按照30-35平!方,米/人的标准配套一!定面积的《生产以及公共建筑】用地重建宅》基地面积小于—原房屋?面积的?给,予,120元/平—方米的三通一平补】助集中安置区内的】基础设施建》设由:政府:。统一投入 》     2.【集中联建公寓式【安置采取“》以宅基地换》房”的方式由政【府统一兴建》公寓式安置房拟【换房的农民向—村,委会提出换房—申请村?委会制定村民宅【。基地换房办法提交】村民: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!通过村委会与村民签!。订以宅?基地换房的》协议村委《会再与县市》区人民政《府签订本村村民以】宅基地换房的—总体:协议   —  3.自主安【置的方式由政府【按征购的《标准:给,。予补偿被拆迁农户】自行安置《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!或“以?宅基地换房》”,     (二)!房,屋拆迁补偿标准拆旧!区内涉及《拆迁房屋的必须【提供相关的合法证明!材料拆迁《。补偿标准参照株洲】市征地拆迁补—偿标准执行  】   (三》),农民搬迁完成后由】村委会负《责,组织:对房:屋进行拆迁 【第十七条挂钩项目】土地征收《     (一)!。项目区内建新地块】需要征收为国—有土地?的,可按批次建设—用地:报批按?原地:类进行补偿;—属于经?营性用地的必须按】照规定实《行招拍挂《方式供地《。其中用于房地产【开发的必须征为国】有 :  :   (二)挂【钩,项目建新地块土地】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!用,总体规?划、村镇规》划和经批准的—挂,钩试点项目规划【申报征收的建—新地块必须是—纳入项目建新区【所征收土地的用地位!。置,、地块必须与项目】编制申?报和批准的建新地】块的位置、地块【一致其挂钩项目【原则上应《当已经?完成:拆旧:并通:过验收 《。 第十八条对—归还:挂钩周转指》标情况好的县市区】在下一年度分—解指:标,时可适当多分配周】转指标并对其土地利!用年度计划指标【给予:倾斜对在城乡建设】用,地增减挂钩》工,作中作出突》。出贡献的单位—和,个人给予《奖励;?对未:能,按计划及《。时归还挂《钩周转指《标的县?市区停止下达下【一年度的挂钩—周转指标并对—其土地利用年度计】划予以相应扣减情】况严重的《。停止其开展挂钩试点!工,作 第十九条【对弄虚作假、营私舞!弊等违纪《、违规行为和违反】本细:则有:。。关规定的直接负责主!管人员和其他—责,任人:员按有关规定追究】责,任 第二》十,条本办法由市国土资!源局负责解释 【 第二?。十,一条本办法从颁【布之:日起执行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