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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株洲市城》乡建设用《地,增,减挂钩工作实施【细则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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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株洲市人民政府办】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!城,乡建设用地增减【挂钩工作《实施细则(试行)的!通知
各县市【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!局委办、各直属【机,。构::
株【洲市城乡建设用【地,增减挂钩工作实施】细则(试《行)已经市人民【政府同意现印发【。给,你们请认真执行【
二○○九年六!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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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《 为进一步加—强和规范城乡建【。设用地增《减挂钩试《点,。工,作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!、国务院《关于深化改革—严格土地管》理的决定、国土【。资源部关于加强【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!。见、关于规范城镇建!设用地?增加与农《村建设用地减少【相挂钩试点工作【的意见、关于进一步!规范:城乡:。建设用?地,增减相挂钩试—。点工作的通知、城乡!建设用地《增减:挂钩试点管理办法】、,湖南省城乡建设【用地增减《挂钩:。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!项,目,管理细则以及株【洲市城乡建设用【地增: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!。等法律、法规—、政策?规,定结合本市实际【。制定:。本细则
第二条】。。 株:洲市:。内专项用于指—标周转的城乡用地增!减挂钩项目区的选址!、申报、实施、验收!、管理和《监,督适:用本细则
第三】条 本细则所称城】。乡建设用《地增减挂钩(以【下简称挂钩)是指依!据土地利《用总体?规划将若干拟—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!村建:。设用:。地地块(即拆旧【地块)和拟用于城】镇建设的《地块(?即建新地块)等面积!共同:组,。。成建新拆旧项—目区:。。(以:下,简,称项目区)通过建】新拆:。旧和土地整理复【垦,等措施在保证项【目区内?各类土地面积平【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!增,加耕地面积提高【耕地质量节约集【约,。用地合理布局城【乡,建设用地的目的
!。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!拆,旧区土地整》理复垦项目》(以下简称》拆旧区项目)是指对!。城镇规划圈外利用】不合理、不充分【和废弃?闲置:的农村集体建设【用地以及国有工矿】用地:等,进行整理《复,垦的项目
第五条!。 项目区实》施必须符合土地利】用总体规划并与乡镇!建设规划和》土地整理专项规【划相衔接《
第六条 挂钩】工作管理《实行层级《管理责任制
】 挂钩工作实!行“省主管、市统】筹,。。、县实?。施”的层级管—理市政?府成立增减挂—。钩工作领导小—组负责?协调挂钩工作中的重!大问题制订挂钩工作!相关政策落》实挂:钩项:目资金领导》小组下设办公—室办公室设在市【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!资源局和市财政【。局指定专《人,开展工作负责制定辖!区内挂钩工》作方案并报批审查】项,目区实施方案督【查项目实《施监督挂钩资—金的使用组织项目验!收和落实周转指标】的归还计《划,等工作
— 挂钩项目建】新区所在地县市区人!。民政府负责挂钩资】金筹措挂钩项目【拆旧区?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!府负责复垦项目的】实施
第》七条 项目区申报原!则
》 :(一:)以规划统筹—挂钩工作引导城乡】用地结构调整和【布,。。。局优化推进土—地节约集约利用促】进城乡?协调发展《
(二】)以:城带乡、以工促农通!过挂钩工作》。改善农?民,生产、生活》条件促?进农业适度》规模经?营和农村集体—经济发展
》
(三)】以挂:钩周转指《标,安排建新拆》旧年度规模调—。。控实施进度》考核计划目标
】 , (四)—因地制宜统筹安排】零拆整建先易后难】突出重点分步实【施
? ,。。 (五》)充分尊重》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!农户土地合》法权益?
? (六)项目】区,必须由当地实现资】。金平衡
第八条】项目区立项申—报程: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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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项目区所在【地的县市区人—民政府向市人民政】府,提交:挂钩周?转指标申《请和:挂钩项?目区实施方案等相】关资料经市挂钩领导!小,组办公室审》查后出?具,审查:意见报省《国土资?。。源厅
第九条项目!区立项申报材—料,
(【一)项目区基—本情况包《括,。项目区的人口、【面,积、自然地理概况】、土地?利用现状、土—地权属、土地—。利用规划情况等【;
:
(二)分!析项目区建设用【地整:理,复垦条件、潜力【、可:行性及对环》境的影响《落实拆旧地块确【定拆旧地块的—规模、范《围、位置落实建新】地块规模、》范,围、位置;
! , ,(三)?制,定项目拆《旧,地块整理《复垦与拆迁安置【补,偿方案;《
》 ,(四)拆旧区权属证!明及权属汇》总表;
《
(五)】提出挂?钩周转指《。标的使用和》归还计划;》
(六】)提出建新地块的】土,地使用安《排;
— :(七)资金来源保】障证明;
】 (八)拆旧【区安:置,。方案;
!(九:)建新区《安置方?案;
】(十:。)市、县《。级,人民政府批准农【村居:民,点撤并、改》造及相关方案的文】件;:
(【。十一)?相关听证会》纪要与签到表—;
? ? (十?二,)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关于归还周转指】标的承诺书;
】 (》十三)县级国土资】源局、?乡,镇人民?政,。府与村?。、相关单位》签署的协议》;
:
(十四)!。涉及拆迁的》须提供被拆迁—对,象(村民或原用地单!位)签?。署的意见《;
—。 (十五)拆—旧地块实施前的详】细现状影像资—料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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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十六)项目区(包!括,拆,旧,地块与?建新:地块)位置图、土】地,利用现状图、土【地利用总体》规划图;
! (十七)拆旧地块!勘测定界图》(比例尺不》小于:12:000)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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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十八)拆》旧地块实施规划图】(比例尺不小—于1:10:000)《;
(】十九)建《新区地块勘测定界(!比例尺不小于1【2000);—
第?十条市、县市—区国土资源管理【部门应按《批准的?实施方案切实组织】好项目?区的实?施工作并对其真实】性、可行性负责【
: ? 通过项目立项的挂!钩项目由市》。挂钩领?导小组办公》室在项目申报表上签!署意见?明确项目承担单位】、,立项地点、项—目,类型、项目建设【规模及项目建设【期限等?指标项目承担单位】原则上为建新区所在!地国土资源局
【
》通过项目立项的【拆旧区项目由项目建!设单位?。组,织进行?项,。目,设计和?预算编制市国土资源!局,组织相?关部门对设计和【预算进?行审查项《目的预算由市财【政投资评审中—心,。审核:后报市挂《钩领导小组确—定项目设计和预算审!查通过的项》目由市国土资—源局下达《项目建设任务和项目!资金预算明确—。项目建设规模、新增!耕地、?投资规模、主—要工:程任务以及资金来源!项目:建设单位原则上为拆!旧区所在地国土资】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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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【设,计和预算《一经批复不得擅自】修改因特殊原因确需!调整的须按原程序】报原批准机关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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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一条项目《区涉及工《程建:设的必须严》格执:行项目法人制、招】投标制、合同—制、公?示制、?监理:制和廉政《建设制度
》
》按照招投标有关规】定需:进行项?。目招投?标的项目建》设单位应根》据,湖南省土地开发【。整理项目施》工招投标管理办法】自行组?织或委托《招标代理机构对挂钩!项目的全部工程【或单项工程、—特殊专业工程—。实施招投标确—定工程?。施工单位签》订工程承《包合同
《
第十二条项目【区竣工验收》。
项目竣!工后项目承担—。和建设单位》应当组?织项目初验办理竣】工决算和工程结算】并经市财政投资评审!中,心审核出具决算【意见后写出》竣工报?告并提出《验收:申请
— (?一)竣工验收依【据
【1.项目区实施规】划及批?准文件
【 2.实》施规划变更文—件、土地权》属调整?方案
3!.,现行国家、省行业】标准及相关规—定
(二)竣!工验收内容》
—。项目区实施》规,划,。。执行情况、》拆迁农户《满意程度调查—。、复垦耕地及—增加的耕地有效面积!的,数量和质量、建【新,区,农民集?中,居住用地及城—镇建新地块用地【情况、资金使用与】管理:情况:、工程质《量、土地权属管理、!档案资料《管,理、工程《管护措施、后续【。利用:及,挂,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!等
:
(三)竣工验!。收应提交的》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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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【项,目区竣工《验收请示、自查【报告和市(州)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!初验意见
【 2《.项目区竣》工报告
【 3.项目区竣工!图
《 4《.项:目区批准文件和经】批准的项目区实【施规划方案
】 : 5.项目区实【施,前后土地利》用结构变化表及相】关,影像资料
【 6.》土地权属调整方【案落实情《况报告
【 , 7.项目》区招:标,、监理有关材料
】
8.工】程质量验收报告(含!有验收资质》单位出具《的房屋验《收报告)
》
《 9:.项目财务决算及审!计报告
》 10—.乡、镇政府出【具的拆迁农户—满意程度调查报【告
1】1.拆?旧,地块农民《安置去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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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2《.与农户签订的【复垦耕地承包协议
!。
13【.,复垦耕地质量报告符!合条件的《。补划:。为基本农田》的文件及图件
】 14—.挂钩周转指—标归还?情况: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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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5.电—子文:档
(】四)竣工验》收程:序
《 项目区验收采!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!。
》 由项?。。目区所在县》市区国土资源管【理部门?。自查市国土资源部门!对拆旧地块》的复垦数量和质【量、:建新地块的规—。模及:挂钩周转指标归【还情况进行》初,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!。。终验
《。第十三条市、县国】。。。土资源管理》部,门应作好项目区【成果的档案》管理工作收集整【理有:关文件和资料立卷归!档妥善保管
第十!四条挂钩周转—指标:的使用与管理 !
挂钩!。周转:指标按照“总—量控制、《封闭运行、定期【考核、到期》。。归还:”的原则进行—管理专项用于项目】区内建新地块—的面积?。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!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!。出来:的,。农用地(耕》地)面积归还归【还的农用地(耕地】)面积数不得少于】下达:的挂钩周转指标周转!指标归还快的可在不!。突破总量的前提【下,在规定时间内—滚动使用《
》 项:目区终验合格后由】省国土资源厅出具】验收意见《。函
?第十:五条株洲市土地储备!。中心作为项目业主】负责组织建新区土地!报批:。、费:用收取和挂钩资【金使用?设立增减挂钩资金专!户确保资金专款专】用
? , (一)资金来!源
《 ?1.财?政拨款主要指财【政,部门拨入市土地【储备中心的专—。项资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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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2,.,使用城乡《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!标用地单位按使用年!度计划指标应缴纳】。的新增建《设用地有偿使用费、!耕地开垦费等费用】标准预缴拆旧—区复:垦资金及增减—挂,钩项目结余资金【
3【.集:体、农?民和经?济实体共同》投资
【 4.吸纳》社会资金《投入
(【二)资金管理
! 城乡》建设用地增减—挂钩资金管理办法另!行制定
【 1.项目—业主对项目资金的使!用负管理责任建立】健全会计核算制度】确保:资金专款专》用,
》 2.挂钩资金结】余部分?建新区?在市里的项目市、县!市区两级按55比例!分成建新《区在县里的》项,目按项目区全额返】回,专项用于《城乡:建设用地增减—挂钩工作
第十】六条拆旧区房屋【拆,迁与农民安置—:拆旧?区涉及房屋拆—迁的必须坚持农【民自愿的原则农【。民自己?要提:。出申请
【 : (一)农民安置采!取以下三种方式【
《 1.《集中安置点采—取拆迁重建》的,方式给予《被拆迁农户一块重建!宅基地结合村庄建设!规划采取“统—一规划、自主建【。造”的原则集中安置!区内批准宅基—。地面积按《照,30-35平方【米,/人的标准配套一】定面:积的生产以及公【共建:筑用地重建宅基地】面积小于原房屋面】积的给予《120元/平方【米的三通一平补【。助,集中安置区内的基】础设:施,建设由政府》统一投?入
《 2.集—中联建公寓式安置】采取“以宅基—地换房”《的方式由《政府统一兴建公寓】式,安置房拟换房的农民!向村委会提》出换房申请》村委会制定村民【宅,。基地换房办法提交】。村民代?表大会或村民—大会通?过村委会与村民【签订以宅基地换房的!协,议村委会再》与县市区人民政【府,签订本?村村民以宅基—地换房的总体协议】
3.】自主安置的方式【由政府按征》购的标准给予补偿被!拆迁农?户自:行安置不再》另行安排宅基地【或“以?。宅基地换房”—
? (《二)房屋拆迁—补偿:标准拆?旧区内?涉及拆迁房屋—的必须提供相—关的合法证明—材料:。拆迁补偿标》准参照株洲市—征地拆迁补偿标【准执行
【 (?三):农,。民搬迁完成》。后由村委会负责组】织对房屋进行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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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七:条挂钩项目土地征收!
—(一)项《目区内建新地块需】要征收为国》有,土地的可按批—次建设?用地报批按原地类进!。行补偿?;属于?经营性用地的必须按!照规:定实行招《拍挂方式《供地其中用于房【地产开发的必须征为!国有
— (二)挂钩项】目,建新地块土地征收必!须,符合土地利》用总体规划、村镇】规划:和经批准的挂—钩试点?项目规划《申报征收的建—新地块必须》是纳入项《目建新区《所征收土地的用地位!置、地?块必须与项目—编制:申报和批准的建新】地,。块的位?置、:地块一致其挂钩【项目原则上应当【已经完成《。拆旧并?通过验收
第十八!条对归还挂》钩,周转指?标情况好的县市区】在下一?年度分?解,。指标时可适》当多分配周转指标】。并对:其土地利《用年度?计划指标给予倾斜】对在:城乡建设用》地增减挂钩工作中作!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!个人给予奖励;对未!能按计划及时归还】挂钩周转指标的县】市,区停止下达下一年度!的挂钩周转指标【并对其土地》利用年度《计划予以相应扣减情!况严:重的停?止,其开展挂钩试点工】作
第十九条对】弄虚作假、营私【舞弊等违纪、违【规行为?和违反?本细则有关规—。。定的直接负责主管】人员和?。其他责任《人员按有关规定【追究责任
第二】十条本办法由—。市国土?资源局负《责解:释
第二》。十一条?。本办法从颁布之【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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